..續本文上一頁緒,佛陀卻能在這複雜紛繁中,悟到一遍通而必然的法則。觀察到有情在無限生死延續中的必然過程,知道一切有情莫不如此,于是就在不離這一切現象中,得到必然的理則,這即是緣起法。能徹了這緣起法,即對因果間的必然性,確實印定,無論什麼邪說,也不能動搖了。”[9]
由于緣起諸法的相待而有,自能成就它與他者的平等關系,相互之間是不可或缺的整體。所以說,整體觀是佛教生態觀的基本特質之一。
2、平等、無我與慈悲
這也與上述的緣起的基本理論相關,也是佛教生態觀的基本特質內容。佛教的整體觀,我們實際也可以以平等觀來視之。即自與他、人與我、物與事,都是平等共存共行的,沒有孰先孰後之分。在這個共存平等的世界裏,你我交互相融,沒有獨立自體,每個事物和現象都得從相待的他物中去找尋自己,沒有實質的“自體”,這實際也是緣起的特質內容之一,即佛法的“無我”觀。
佛法“無我”觀念實際並非對主體的否定,而是把自我主體的實現融入對他者的印證中,亦即自我必須是從他者中才能顯現,由此觸發實踐佛法時的慈悲之心:只有對他者呵護才能爲自己的存在獲得基本的條件,也即通俗所講的“愛人即愛己”。而慈悲與佛教踐行的基本理論是一致的。
慈悲是佛道門戶、諸佛心念。南本《涅槃經》卷十四雲(大正12·698b):“一切聲聞、緣覺、菩薩、諸佛如來,所有善根,慈爲根本。”《觀無量壽經》雲(大正12·343c):“佛心者,大慈悲是,以無緣慈攝諸衆生。”又,慈悲爲萬善之基本、衆德之伏藏。《大智度論》卷二十七雲(大正25·256c)“慈悲是佛道之根本,(中略)亦以大慈悲力故,于無量阿僧祇世生死中,心不厭沒。”
在《大智度論》中又述說了衆生緣慈、法緣慈和無緣慈之階位。認爲衆生緣慈是一種階位較低的慈悲,它不是緣一切衆生而起慈悲,也是緣衆生相而起,故雲衆生緣。即緣某甲某乙等衆生之姿而起,故雲衆生緣慈悲。法緣慈是一種中等的慈悲,認爲諸聖者破吾我相,滅一異相,觀衆生但爲五陰假和合而起慈悲。亦即此等衆生,不知法空,妄起欲念,故聖者憐之,令隨意得樂。第叁無緣慈則是最大的慈悲,因爲佛心不住有爲、無爲性中,不住過去、未來、現在世,知諸法不實、顛倒虛诳之相,心無所緣,故以其無緣佛心,愍念衆生不知諸法實相,往來五道,執著諸法,分別取舍,爲此,令衆生得諸法實相之智慧。
關于叁種慈悲的內容,印順法師有一段十分淺顯、精妙的敘述。他認爲,“在佛法中,慈(悲)有叁類:第一類是衆生緣慈,是緣衆生而起慈心。……比如,當見到一位多年未見的老朋友,內心中會有種種感想,他變老了、變瘦了,或者是變胖了等等;總會把他當做是固定的個體,而只是瘦弱或肥大。似乎這個人的本身,是一定的,不會有什麼變化的。因此,我們對于衆生,總是執著于他各人有他的實有自體;人人有此觀念,以這樣的認識再來起慈悲心,便是衆生緣慈……
第二種是法緣慈:其境界的程度較高,已經超出一般人之上。他所見到的個體,張叁是張叁,李四是李四,人還是人,狗也仍然是狗;但他了解到我們所見到的一個個衆生,實際上並沒有什麼永恒不變的東西,可以說他已經體解了無我的真理。但是無我,並沒有抹煞衆生的生死輪回;生死還是生死,輪回還是輪回,衆生還是衆生,不過其中沒有了實我,只有“法”的因緣起滅而已。所以佛一再宣說,除了“法”之外,根本就沒有如外道所想象的,一個永恒不變的真我……若由此而生起慈悲心則爲法緣慈,這在一般人是不可能做到的。大多數的人所具有的,是衆生緣慈;若談到衆生的苦惱,總想成有個實實在在的衆生在那裏苦惱著。
法緣慈,必須是在證悟了聲聞乘的聖果以後而起的慈悲心,但這還不能一切法空與慈悲相應。在證得聖果的,雖決定不執諸法實有,但心目中的“法”,還是呈現實有的形相。如對六根、五蘊,看成實在存在著的;沒有證得的學者,就會在法上執著,而成“法有我無”的思想。舉個例子來說︰平常人見到書,便會把書當做是實實在在的。而法緣慈的人,便會了解書是一張張的白紙裝訂起來,然後在白紙之上寫了黑字。同樣是書本,它卻可以是令人起恭敬心的經典,也可以是一本普通的小說,甚或是一本禁書等等。因此,知道書本是不實有的,但是他卻執著于那一張張的紙與那些黑字,認爲它們是實有的;所以小乘人,多數認爲除了“法”之外,假我是不存在的。法緣慈就是這樣,雖然知道衆生無我,但卻有衆生的假相;否則,連衆生相都沒有了,怎麼還會起慈悲心呢?法緣慈就是二乘聖者的慈心,依凡夫境界來說,已經是相當地高深而不能得了。
最高深的慈悲,是“無緣慈”。小乘人所執著的法,在大乘人看來,依然是屬于因緣和合的。我們的身心活動,依然是由因緣和合而生起變化;那麼不但衆生是由因緣假合,即使一切法也是由因緣假合,這樣才能夠了解到一切如幻如化,並沒有真實的衆生與法。在我法皆空,因緣和合,一切法如幻如化之中,衆生還是要作善生天上,或是作惡墮到惡道,享樂的享樂,痛苦的痛苦,在生死輪回之中永遠不得解脫。菩薩便是在這個境界上生起慈悲心。如有一個人很早便去就寢了,不久之後,大家聽到他的驚懼喊叫聲,跑去一看,知道他是做了惡夢,但是叫他卻又不容易叫醒。這時,我們就很容易地想到,他夢中所見的,明明就是虛幻不實有的東西,但是他的痛苦卻又是如此真切,如此深刻。菩薩眼中所見到的衆生,沈溺在苦海中便是如此的情況。
因此,菩薩並非見到了真實的衆生,或真實的法而起慈悲心的。他是通達了一切法空之後而起慈悲心的,這便叫做“無緣慈”。在一切法空的深悟中,不礙緣有,還是見到衆生的苦痛,只是不將它執以爲實有罷了。到這時,般若與慈悲二者便可說是合而爲一,這才是真正的大乘慈悲,所以又叫它爲“同體大悲”。一切法都是平等的,而就在這平等中,沒有了法與衆生的自性,而法與衆生宛然現前。即空而起慈,這便叫無緣慈。所以講到佛菩薩的慈悲,這其中一定有般若,否則便不成其爲真正的慈悲。講到般若,也必須包含了慈悲,否則這種智慧也就不是佛菩薩的智慧了。”[10]
以上所引,很形象地說明了慈悲與“無我”及平等之間的關系以及明了“無我”之後的最大菩薩行的取向。
3、克製與中道
由于生態世界中依報共存、自他一體、平等無礙,無可分別,任何一方的存在都不應以犧牲或剝奪對方的存在爲前提。在這種情形下,對于共世間用以潤生的事物,大家都享有共同的擁有權,不能盡飽一己之私而不顧他人的存在。由此成爲佛教大乘六度萬行的持戒、忍辱等的中道基礎。
布施是犧牲身外的財物來利益衆生,是極有價值的德行,但止惡行善,達到自心的清淨,比施舍身外物更殊勝的是戒。戒是從“克”製自“己”的私欲中,達到世間能和樂善生的德行,就是從克己“以利他”的。如持不盜戒,不是今日不盜,明日不盜,也不只是不盜張姓,王姓,而是從此以後,不盜取一切人,一切衆生的資具。不邪淫,也不是限定某些人,而是從此以後,對一切異性,決不以誘惑、強暴等手段,爲了滿足自己的私欲,而破壞其貞操,破壞其家庭的和好。
受持戒行,要克製自己的私欲,所以要有“堅”毅的決心,“忍”受種種的考驗:忍受艱難困苦;忍受外來惡劣環境的誘惑,威脅,強迫;忍受內心的私欲而不讓他胡鬧,甚至要有“甯持戒而死,不毀戒而生”的決心。要這樣堅忍的克製情欲,克服環境,才能“持”戒而保持“淨戒”,不致毀犯戒行;不致多年的持戒功德,毀于一旦。
持戒的意義是“以己度他情”,是自願克製自己情欲的德行。以自己的心情,推度別人(一切衆生)的心情,如經上說:“我欲生,欲不死,欲幸福,欲避苦。如有破此欲生,欲不死,欲幸福,欲避苦之我之生命(此據殺生而說),此爲我之所欣愛耶?若爲我所不喜愛,則我去破與我同欲生,欲不死,欲幸福,欲避苦之他生命,他亦不欣愛此。不獨如此,凡爲自己不愛不快之法,在彼亦爲不愛不快之法,然則我如何以己所不愛不快之法而害他!”佛教“與樂拔苦”的慈悲,也就是這種精神的實踐。所以克製自己的情欲而持戒,不是別的,就是自通之法,本于慈悲而自願持戒的。
忍辱也是這種精神的實踐之一。它是佛教六波羅蜜之一,十波羅蜜之一。指令心安穩,堪忍外在之侮辱、惱害等,亦即凡加諸身心之苦惱、苦痛,皆堪忍之。據《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七載,忍辱含不忿怒、不結怨、心不懷惡意等叁種行相。佛教特重忍辱,尤以大乘佛教爲最,以忍辱爲六波羅蜜之一,乃菩薩所必須修行之德目。雖然佛經上對忍辱有生忍、法忍;世忍、出世忍等多種名相的區隔,但其實質還是一樣的。
持戒、忍辱都是要阻止太“過”。所以從佛教的本質上來說,雖有舍身飼虎、割肉喂鷹等善舉的提倡,但他並不是一味地提倡以犧牲自己爲前提。它要防的還是太“過”,適度的自己是佛教教義追求的,也是六度踐行的最低起點。
防“過”即守“正”,守“正”即“中道”。這也是佛教基本教義之一。“中道”即指離開二邊之極端、邪執,爲一種不偏于任何一方之中正之道,或觀點、方法。中道系佛教之根本立場,于大、小二乘廣受重視,故其意義雖各有深淺,但各宗以此語表示其教理之核心則爲一致。中道之意義稱中道義,中道之真理稱中道理。在佛教生態觀上,它所表現的就是對其他生存條件和環境的克製。正如林朝成先生引用蘇馬赫在《美麗小世界》中特別贊許佛教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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