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長老禮拜,也不向他請安,你就已經退步了,你就不具備這個菩薩精神。所以我們見到大德長老,就應該要讓座、要禮拜,這是菩薩戒的基本要求。
而且這亦是一種威儀,如果我們不這樣做,我們就會不生善法,而且還會墮落。爲什麼呢?因爲長老、大德他們有些是戒臘很高,修行很久,而且各有所長;還有長幼有序,是我們中國傳統的倫理道德,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這一點,我們務必要緊記。
戒爲無上菩提本.長常一切諸善根(十一)
──西方寺傳授叁皈五戒暨在家菩薩戒
寬運法師說戒開示
而第六條就是:見四衆毀戒心生憍慢的輕戒──「見四衆毀戒心生憍慢戒第六」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若見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夷〉,毀所受戒,心生憍慢。言:『我勝彼,彼不如我。』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就是說,我們見到四衆犯戒,內心生起了憍慢的想法,覺得自己守戒守的很好,別人都不如我。這是一個受過菩薩戒的人,不應該犯的過錯。所以,佛製定「見四衆毀戒心生憍慢戒」的用意:就是要我們不要生起憍慢的心;佛說一切因果都是自作自受的,持戒者自然會得到戒果。因此,我們看見四衆犯戒,應該自我警惕,或以慈悲心相待,希望他能夠改過遷善。若生憍慢心,即失戒法,故佛製此戒。若犯此戒,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相同。
接著第七條是:不持守六齋戒日的輕戒──「不持六齋戒第七」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一月之中,不能六日受持八戒,供養叁寶,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大家知不知道「六齋日」是哪六日呢?六齋日就是:農曆每月初八、十四、十五、二十叁、二十九、叁十。小月二十八、二十九日。在這六齋日中,我們應該怎麼樣啊?就是「持戒」,如果你不持六齋日的戒,也算是犯戒。在家居士受了菩薩戒後,可以在家裏守八關齋戒;當然也可以到寺廟裏頭,讓法師大德爲授八關齋戒。
八關齋戒所守的是「八戒」:一、不殺生。二、不偷盜。叁、不淫。四、不妄語。五、不飲酒。六、不著香花鬘,不香油塗身。七、不歌舞倡伎,不故往觀聽。八、不坐臥高廣大床。
再加上「不非時食」,就是「齋」,也就是「過午不食」。
供養叁寶:「叁寶」就是佛、法、僧,是傳承佛法慧命的法脈,若無叁寶的存在,佛法早已在世間消失了。
佛陀製定不持六齋戒的用意:因爲佛、法、僧叁寶是最尊、最貴的,受完在家菩薩戒的優婆塞(夷),每月的六齋日,應該行持八戒,而且必須供養叁寶,故佛製定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惡,如第一輕戒者同。
接著就是第八條:不前往聽講佛法的輕戒──「不往聽法戒第八」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四十裏中有講法處,不能往聽,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就是說,你知道有講經法會,但是卻不去聽法;法會有多遠呢?就在四十裏之內;你受了戒之後就一定要去聽法,如果你知道了卻不去聽,就是犯了輕戒。
佛陀製定不往聽法戒的用意,是告訴我們:親近善知識,聽法師講經說法,能使我們得到法義、法益,有利修行,早成道業,故佛製定此戒。所以說,若知道在四十裏以內有講經說法,就必須去聽,若不去聽就是犯戒,其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相同。
接著是第九條:受用佛寺僧用物品的輕戒──「受僧用物戒第九」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受招提僧臥具床坐,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就是說,如果優婆塞、優婆夷受持在家菩薩戒以後,未經佛寺的僧寶淮許,就受用十方施主所供養僧寶的臥具、床坐,這就是犯戒。
所以,佛陀製定受僧用物戒的用意,是讓我們明白:招提僧臥具、床坐都是「淨物」,都是由十方信施喜舍,優婆塞(夷)若未獲同意而取而自用,就是不敬僧寶,並且使其爲難,故佛製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受罪惡,與第一輕戒同。
第十條是:飲用有蟲之水的輕戒──「飲蟲水戒第十」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疑水中有蟲,故便飲之,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若因口渴難耐,卻沒有無蟲之水可飲;但必須飲用此水,又疑水中有蟲的時候,應以布囊過濾,而後飲用,過濾後布囊中的水蟲,應放回原水中,不得抛棄在幹旱的地上。如果你明知道水裏頭有生命,你仍然把水喝下去,這就是犯戒。
佛陀製定飲蟲水戒的用意:飲用水中蟲,其實就等于殺生、食肉,有違慈悲心,而且對健康有害,對自己、對別人都沒有好處,故佛製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同。
戒爲無上菩提本.長常一切諸善根(十二)
──西方寺傳授叁皈五戒暨在家菩薩戒
寬運法師說戒開示
而第十一條是:險難處無伴獨行的輕戒──「險難獨行戒第十一」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險難之處,無伴獨行,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什麼是「險難之處」?「險難之處」就是有虎狼猛獸,經常出入之處,或者是土匪、盜賊藏匿的地方,高山險道、急水深潭、溪流等等,都會有危害生命之虞,統稱爲「險難之處」。一個受了菩薩戒的人,不應該獨行,應該結伴,否則會引起危險,對自己完全沒有好處,所以這些險難的地方,都不應該隨便去。
佛製定險難獨行戒的用意:受戒完之優婆塞(夷),應荷擔如來慧命,救度衆生,若不顧自身安危,就會招致苦果,對于自己是無益的,所以佛製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然。
接著是第十二條:獨宿尼庵僧寺的輕戒──「獨宿尼寺戒第十二」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獨宿尼寺,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就是說一個若優婆塞跑到尼寺裏去過夜,在原則上是不可以,當然這個優婆夷,單獨一人在寺廟裏頭住宿,也會有是非,也是不可以的。
佛陀製定獨宿尼寺戒的用意,就是要告誡大家:優婆塞如果獨宿尼寺,爲他人所見,易惹譏諷、嘲笑、毀謗而造口業;如果因經常交往而生感情,獨宿尼寺,就容易起淫心,或犯淫戒,故優婆塞不得獨宿尼寺。相反地,優婆夷亦因同樣理由,不得獨宿比丘寺院。
所以獨宿尼庵、僧寺,都是犯了輕戒。大家都不要這樣做,因爲在戒法裏頭是不允許的。
第十叁條是:爲錢財打罵人的輕戒──「爲財打人戒第十叁」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爲于財命,打罵奴婢、僮仆、外人,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什麼是「奴婢」「僮仆」與「外人」?
「奴婢」:是無給的奴隸,爲本家作務,僅有衣食,而無工資。
「僮仆」:是以工資雇傭其作務。「僮」:爲年幼的小孩。「仆」:是年長的男女。
「外人」:不屬于自己家族的人,亦無親族關系。
佛陀製定爲財打人的用意:如果是因奴婢、僮仆、外人有意或無意造成過失,使其錢財招致損害,因而生瞋恨心,以手相打,以口相罵,加以責罰。就是「爲于財命,打罵奴婢、僮仆、外人」。這些奴婢、僮仆、外人,無非求兩餐、求生存;因爲我們是菩薩,菩薩要有慈悲心,所以我們對他們應該善待;如果打人就是身業,罵人就是口業,瞋恚就是意業。叁業不淨,就會失去戒德。當下造作生死業因,故佛製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然。
而第十四條是:用殘余食物布施四衆的輕戒──「殘食施四衆戒第十四」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若以殘食施于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什麼是「殘食」?「殘食」者:自己或他人食用以後,殘余的食物,如飯、菜、茶、水、果、餅等等。
佛陀製定殘食施四衆的用意:爲淨化悭貪愛惜心,以潔淨好食,施與比丘(男衆法師)、比丘尼(女衆法師)、優婆塞(夷),才會得到利益;若以殘食施與,是爲失敬,是不應該的,而且更會增長自己悭貪之心,故佛製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同。
接著,第十五條:蓄養貓狸的輕戒──「蓄貓狸戒第十五」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若蓄貓狸,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大家都知道「貓」,但是知不知道什麼是「狸」?
狸:形狀像狐,體形較小,黑褐色、嘴尖、四肢短、爪銳利、尾長,夜間出外捕食小動物,如雞鴨家禽、性凶惡、喜殺生。
佛製定蓄貓狸的用意,是要告訴我們:貓狸性好殺,若蓄養等于殺生或教他殺,故佛製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然。
而且貓、狸都是吃肉的,你自己不吃肉,卻讓牠們去吃衆生的肉,這也是有違慈悲心的。所以,受了菩薩戒的人不應該養貓狸。
戒爲無上菩提本.長常一切諸善根(十叁)
──西方寺傳授叁皈五戒暨在家菩薩戒
寬運法師說戒開示
第十六條是:蓄養畜牲禽獸不淨施的輕戒──「蓄養畜獸不淨施戒第十六」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蓄養象、馬、牛、羊、駝驢;一切畜獸,不作淨施未受戒者,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象、馬、牛、羊、駝驢等畜生,你受戒之後就不應該飼養,應該給沒受戒的人飼養,因爲這六種動物供給人類勞力、毛皮、食用、服務最多,所以佛陀慈悲,站在衆生生命平等的原則之下,受戒完之優婆塞(夷),自然應該遵循,將這些蓄養的動物送給未受戒的人,自己不得蓄養。如果還要飼養的話,就是犯了輕戒。
佛陀製定此戒的用意,就是要讓我們明白:蓄養畜獸,有礙道業之修持,若畜獸不聽教,常生瞋恚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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