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待世爲見真”。“待世”,就是觀待世間見萬物常住的顛倒心。“世”指凡庸。“爲見真”就是觀待凡庸執常的心來說,見刹那性是見世間現相的真相。
反面是“否則世間害,知女身不淨”(這兩句要連在一起)。“否則”就是如果觀待世間執常的心,也沒有見真實和見虛妄的差別。“則”之後講應成的過失,就是應成世間執女身清淨也能違害認知女身不淨。
【諸實事師認爲有事應是實有,因爲佛說存在基——蘊界處,並說蘊之相爲刹那性等。】
這裏“實事師”指小乘人。稱蘊界處爲“基”的原因是:對凡夫,蘊界處是生起我執的依處;對聖者,蘊界處是抉擇無我的依處,所以稱爲“基”。也就是以蘊界處作爲所依,沒有智慧就生起我執,有智慧就見到無我。
中觀師認爲有事是假有,實事師認爲是實有。兩者在有事體性的認定上有分歧,因此就興起诤辯。實事師是怎麼想的呢?他們認爲柱子、瓶子等是真實有的,並不是假立爲有,證據是:佛說過有蘊界處,而且說蘊的體性是刹那性等。“等”字包含苦性、不淨、無人我等。
中觀師總的答複:這是不了義教。爲什麼是不了義教?因爲成立不了義教的條件有叁個:有密意、有必要、以理有害。而上面的佛語具足這叁點,所以是不了義。下面逐一解釋:
【駁:佛唯以現相爲密意而如是說,】
這是講“有密意”。單是衡量衆生心前的顯現,確實有蘊、界、處的現相(比如有色、聲、香、味、觸等的現相,有苦、樂、舍等的領受相,有取種種相的想,有六根、六境、六識),再者,這些現相在名言中也的確是刹那滅的體性。所以,佛是針對“衆生心前的現相”而說它真實有。
以夢境來比喻,夢心變現的根身、器界本來不可得,這是就夢的實相說。夢裏真的有根身、器界,這是按做夢者迷亂心前的現相說。就像這樣,佛說“有蘊界處”唯一是就衆生心前的現相而說。“唯”是唯獨、是僅僅,限定在“現相”這一點上。
【其必要是爲了接引不能證空性的諸世間,將其間接導入于真實義,故說實有。】
這是講“有必要”:就是小乘人一時接受不了大空性,因此爲引導他漸次趣入無自性的空性,就暫時權巧地說有蘊、界、處,而且蘊、界、處的體性如何。這樣做是有必要的,爲什麼有必要?因爲如果一開始就說“無色無心、無眼無耳……,一切都沒有,遠離一切戲論”,他聽了接受不了,就會毀謗般若。佛有智慧、有慈悲、有方便,首先說因、果,說蘊、界、處,等這些都明白了,再引導他認識:這些是因緣和合而現的,既是觀待因緣而有,就不是自性有,這樣觀察下去,就能領會“無基離根”。所以,先說種種相的目的是爲了最後破相悟性,這就是導入的意思。
【如雲:“佛說我我所,必要如是說;如是蘊界處,亦具必要說。”】
這是舉小乘人能接受的例子告訴他,佛的很多說法是有必要而說的。比如佛說“我是法王”、“燃燈佛給我授記”,或者說“我的弟子、我的法衣”等,都是有必要而說。你們也知道佛已經永離我見和它的習氣,永斷一切我和我所的分別,但佛還這樣說“我”、“我所”,這是有必要而說的。什麼必要?就是隨順世間說“我”和“我所”,這是讓世間人了知法義的方便。同樣,佛說有蘊界處也是有必要而說。什麼必要?就是爲了把不能證悟空性的有情間接導入于真實義。
【然真實或勝義中不成立蘊等的刹那性,一體、多體何者不成而無生滅,于彼豈有成立刹那性?即無成立。】
這是以理有害。就是在以離一多因等的正理作觀察時,並不成立真實中有刹那性。
總的要這麼想:刹那性是依于蘊等法的生滅而安立的,但用正理觀察時,蘊等法既不成立一體,也不成立多體。如果是實有的法,那它的體性就只有這兩種,但它不是一體、也不是多體,因此不是實有的法。對這樣現而無有的蘊,怎麼有它的生和滅呢?比如夢中的兒子在顯現,但這是實際沒有的,真實中沒有他,哪裏有他的生和滅呢?而沒有生滅,又怎麼成立有刹那的體性呢?刹那性是依著一個法的生滅而安立的,現在沒有生滅,哪裏有刹那性呢?(這裏只是說一原則,具體觀察“一體、多體不成立”的方法會在以後講到。)
還可以這樣觀察刹那性,就是想:如果真實中有刹那存在,是只有一個刹那存在,還是有多個刹那存在?如果只有一刹那,那是無法成立種種長短事件的。比如一個人只有一個刹那,以一個刹那不能安立有說話、行走等的任何動作(比如說話是由多個刹那相續而完成的,只有一個刹那的話,一個字也說不出)。
再說,如果真實中有多個刹那,那這些刹那就像林蔭道上排列的一行樹,依次排布在時間這條道上。這也有問題。就是安住先前的刹那時,就不可能去後來的刹那,因爲這個刹那是真實中存在的,是實有自體的,這樣就恒時持有它的自體,而不會變成其它。所以,安住這個刹那時,不會出現任何未來的刹那,最終就只有這一個刹那,而沒有前後任何刹那。
或者說:這些刹那是實有的,因此它不會變成其它刹那,就像實有東山和西山,東山就不會變成西山。這樣就沒有從過去變到現在,從現在變到未來,而沒有叁世的遷變,怎麼成立有前後的多個刹那?所以,真實中不是只有一個刹那,也不成立有多個刹那,刹那是本來沒有的(以上是“以理有害”)。
由上面說的“有密意”、“有必要”和“以理有害”,就知道“佛說有蘊界處,以及蘊界處的體性是刹那性等”只是不了義的說法。
【對方說:彼刹那性若非勝義,立爲世俗亦成相違,由此應成不屬二谛。】
對方又起诤論:你們說刹那性不是勝義,而安立它是世俗也有相違,這樣刹那性就成了不屬二谛!但任何法都攝在二谛中,哪裏有不屬二谛的法呢?
【彼爲世俗如何相違?以理、教二者相違。一、世俗是可共見、凡夫亦行之境,然世人承許上午瓶下午不滅而常住,不許刹那性,彼不能見故,實非世俗。二、世尊也說:“見刹那性即谛見有事實相”。】
這是說相違的情況。有兩個方面:一、以道理相違;二、以聖教相違。“以”表示方式,就是按道理推斷有相違,按聖教推斷也有相違。先以道理推斷:
世俗是世間都能共同見到、凡夫心也能行在上面的境,但刹那性凡夫的心見不到,比如世間人上午往瓶子裏倒水,下午再倒水時,認爲就是上午那個瓶子,他認爲瓶子是常住的法,不承許瓶子是刹那滅的自性。這樣,“安立刹那性是世俗”和“世間不能見刹那性”就成了相違。
其次以教推斷,世尊說“見了刹那性就是見了萬物的實相”。這就看出刹那性是萬物的實相。而你說刹那性是世俗,這樣既是世俗、又是實相,就是一對相違。你們說“所見虛妄名世俗”,既是虛妄怎麼能說是實相呢?
以下斷诤分二:一、理無相違;二、教無相違。
先說理無相違。
【駁:世人並未見瓶等常住,而僅是于同類相續由錯覺引起常執。因此,凡庸識不知刹那性,而觀名言實相之瑜伽士見彼爲刹那性而了然時,彼刹那性是按世俗之現相故,無有不屬二谛任一之過。】
這一段分二:(一)否認“刹那性不能見”;(二)安立刹那性屬于世俗。
(一)否認“刹那性不能見”
對方說刹那性決定不是世俗,因爲“世俗是世間能見的法,而刹那性是世間見不到的法”。對此分兩類說:一、凡庸;二、觀名言實相的瑜伽師。
先說凡庸在前五識見萬物時,實際並沒有見萬物的常住,比如聲音是一刹那一個生滅,而耳識取聲音也是一刹那取一種聲音的相,前後刹那的聲音是別別不同的體,耳識並沒有取到常恒的聲音;河流也是一刹那一個生滅,眼識取河流的相也是一刹那取一種相,前後刹那的河流也是不同的體,眼識也沒有取到常恒的河流。其它鋼鐵、磐石等看起來堅固不變,實際也是刹那生滅的體性,這一點在《四法印·諸行無常》裏已經做過詳細論述。總之,在前五識取境時,並沒有見到萬物常住。
那世間人怎麼會認爲萬物是常住的呢?答:“僅是于同類相續由錯覺引起常執。”比如瓶子念念生滅,前後只是同類的現相在不斷地相續,但由于前後的相太相似,在眼識取境的第二刹那,第六識分辨不出前後的差別,就由錯覺認爲前後是同一個,這就像把很相像的雙胞胎誤認是同一個人一樣。
再舉看瀑布的例子,遠處看瀑布時,認爲是不動的一片白色。這個遠距離就是引起錯亂的因緣,也就是在眼識取刹那生滅的瀑布時,第六識分不出前後的差別,就誤認這是不變動的。等走近瀑布,消除了錯亂因緣,才認識到瀑布刹那刹那生滅,先前執瀑布常住的心只是一種錯覺。總之,凡庸是前五識見了刹那性,而第六識不明知刹那性。
其次說“觀名言實相的瑜伽師”。分別心前的現相叫做名言,這個現相的真相叫“名言實相”。瑜伽師內心寂止而見到萬物刹那滅的體性時,內心是了然的,非常清楚的,就像見到燈焰念念生滅那樣非常明了。所以,瑜伽師的內心明見現相的刹那性。
(二)安立刹那性屬于世俗
當瑜伽師見到萬物的刹那性時,他所見到的刹那性就是分別心前現相的真實體性,或者說世俗現相的體性,所以刹那性屬于世俗,並非不屬二谛。
下面講解第二、教無相違,分二:(一)正面說;(二)反面說。
先說正面:
【觀待凡庸執常之識而言,見彼刹那性是見真實,即見名言真實性故。】
對方是以佛說“見刹那性即見實相”爲根據,來成立刹那性不是世俗。
這裏答複:“實相”這個名詞既可以表達勝義的實相,也可以表達名言的實相。就名言現相來說,萬物的體性是刹那性,所以凡庸的心執著萬物常住是虛妄,見萬物的刹那性是見真實,或者是見名言的真實性。所以,佛實際是說“見刹那性即見萬物名言的實相”,這和“安立刹那性是世俗”並不相違。
【否則,若觀待世間亦無見真、見妄的差別,則成世間執女身清淨也能害于串習女身不淨而知不淨者,于彼識無有見真、見妄之別故。】
再從反面成立“針對世俗現相,也有見真實這一點”。“觀待世間”,就是相對不見名言實相的凡庸來說,“世間”是指凡庸。“亦無”的“亦”有放低一層說的意思,意思是:相比于見勝義的智慧,不論見萬物常住、還是見萬物生滅,都是虛妄的,這兩者沒有見真實和見虛妄的差別,但如果落在名言上,相對凡庸來說,也沒有見真實、見虛妄的話。那就應成“世間害于知女身不淨”。“害”是勝伏的意思。“世間”是指凡庸執女身清淨的心,“知女身不淨”是由不淨觀串習女身不淨而認知不淨的心。“知”是認知,要歸在有境的心上。
再問:爲什麼應成“執女身清淨的心能勝伏認知女身不清淨的心”?理由是:認知的心沒有見真和見妄的差別。舉個例子,對一個女身,張叁的心執著她清淨,李四認知她不清淨,如果這樣兩種心沒有對和錯的差別,那張叁的見就不是錯的,既然不是錯的,就無法否認這種見。而且,就張叁當時的心來說,他見的是清淨的相,你要說這是不清淨,那是站不住腳的,針對張叁的見來衡量時,李四的見肯定失敗。
【然見不淨能害執淨,反之永不能害。】
“然”,就是事實相反,也就是見女身不清淨的心能勝伏執著清淨的心,反之,執著清淨的心勝伏不了見到不淨的心。怎麼講呢?就是張叁在消除錯亂因緣後,他會見到女身的真相是不清淨的,隨之而來,他會否認自己以前的知見。比如他看到解剖開的女身,見到體內血、肉、屎、尿等的不淨物,聞到腥、臭等的味道時,他會認識到:“不清淨才是真相,以前認爲的清淨純屬虛妄。”在這樣認識不淨之後,執著清淨的邪見再不能違害這個正見。
所以,就名言現相來說,一定有見真實和見虛妄的差別,安立“刹那性是世俗”以及“見刹那性是見萬物名言的實相”完全是合理的。
總結:
以上“教之斷诤”,就是指實事師對中觀師說“一切法空”興起诤論,他說諸法的實相決不是畢竟空,因爲佛說了有蘊、界、處,而且說體性是刹那性等,所以真實中是有實法的。斷诤的方法,就是在萬法上區分勝義實相和世俗現相,就世俗現相或者衆生心前的現相來說,有蘊、界、處;而且針對世俗的現相,也有見真實和見虛妄的差別,無顛倒識見的是實相,顛倒識見的是假相,從這個角度可以說“見刹那性就是見實相”。但這只是針對世俗現相說的,現在是在抉擇勝義法性的時候,由于真實中得不到蘊、界、處,也沒有刹那性,所以不能承許勝義中有蘊、界、處等的實法。
《般若品易解句義釋·淨水如意寶講記(七)》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