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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品易解句义释·净水如意宝讲记(七)

  般若品易解句义释·净水如意宝讲记(七)

  己一、断凡庸之诤

  色等谓现量,共许非量成,

  彼如不净等,谓净等虚妄。

  第一句是凡庸起诤,后三句是断诤。

  “色等”是指色、受、想、行、识五蕴,或者色、声、香、味、触五尘。“谓现量”,就是凡庸拿出成立色等实有的证据——所谓的现量见,他认为眼识现量见了色法,耳识现量听到声音,足以证实这些是真实有的。

  回答:所谓“色等是现量见的境”只不过是世间人的共许,并不是以量成立。这里要认清“量”是指什么量,量有名言量和胜义量,这里是观察抉择胜义(或真实义)的时候,所以特指观察胜义的量,包括由正理引起的比量和圣者亲见实相的现量这样两种。从这个层面上说,以胜义量并没有见到有色等存在,所以“色等实有”不是以量成立。

  进一步追问:世间人共同说的“现量见色等”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彼如不净等,谓净等虚妄”(这两句要连在一起)。就是像人们把“不净等”说成“净等”那样子的虚妄。“不净等”指的是一切世间名言的真相,“等”字包含有无常、苦等。“净等”指一切世间名言的假相,“等”字包含有常、乐等。意思就是,这样的说法就好像名言中把不净说成净,把苦说成乐一样,完全是虚妄的。(“虚妄”就是不真实,“虚”是不实,“妄”是不真。)

  【世间凡庸说:色等明明以眼等现量成立,云何非实有?】

  凡庸说:色法以眼识现量成立,声音以耳识现量成立等,这是我们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怎么不是实有呢?如果没有色法和声音,能看到和听到吗?在“现量见”的铁证面前,你们的龙树、月称应该哑口无言了吧!他们把“现量见”当作最过硬的证据,由此就信任自己的所见所闻都是真实存在的。

  【驳:“色等为现量境”也仅是不观察时的世间共许(“不观察”是指没有用胜义理观察),若观察,则非以量如是成立,如下文所述,由观察根境遇不遇等能遮遣故。】

  在没有用胜义理观察时,世间都共同承许色等存在。比如在万人会场上指着柱子问:“这里存在一根柱子,承许吗?”大家都回答:“承许!”这叫“世间共许”。但是以胜义理观察,不论所见的柱子、能见的眼识以及见者都不可得,所以不是以量如是成立。“如下文所述”,就是按下文讲受念处时所说的那样。“由观察根境遇不遇等”,就是以正理观察而能遮遣你们说的“现量见”。

  下面我们就来观察:

  大家看着自己对面的墙壁,这个墙壁是真实存在的吗?一般认为“这是真实存在的”。什么理由?因为眼睛现量见到有墙壁,见到是那样的颜色、形状等。

  下面按这样观察:自己的眼睛和墙壁有一段距离,这两者就像东山和西山一样,是隔开来的两个法,这样就知道,自己的眼根没有接触过墙壁,怎么能断定这是真实存在的呢?光是见到一种相,并不能证明是有真实的东西,比如在发生阳焰时,渴鹿见到了前方有“河流”,但是眼睛见到有河流的相并不等于那里真有一条河流。等跑到近前什么河流也没有。所以根和境隔开时,根没有碰到境,单凭“根识见了一种相”并不能证实境上有真实的东西。

  这时候又会说:我可以走近墙壁,用手亲自触摸墙壁,这时触到了真正的墙壁,总能证明它真实存在吧!因为没有墙壁是不可能触到的,更不会有真切的触摸感觉。

  这种说法还要进一步检验。我们从粗到细地作观察,首先从粗的层面上观察:手和墙壁只有正面这一面接触,其它背面、内部等并没有遇到,所以不能说手遇到了墙壁。

  这样排除了整体之后,就只见到手和墙壁只是以一面接触。再来观察:所谓的一面又是怎样的一面呢?是有前、后的一面,还是无前、后的一面?如果有前、后,即使再薄,也只是以正面相遇,而没有背面相遇,这就跟上面的情况一样。如果一直分到已经分不出前后,那就到了无分微尘的层面。

  现在落到“无分微尘”的层面上观察。此时,心前粗分的法都消失不见,手不见了,只有一堆无分微尘;墙也不见了,只有一堆无分微尘。这两堆微尘会不会相遇?追究到最小单位,就是两个无分微尘会不会相遇?

  所谓的相遇只有两种:要么以部分相遇,要么完全相遇。如果只是部分相遇,那在一个微尘上就能分出相遇的部分和不相遇的部分,这样分成了两部分,就不是无分。如果两者是完全相遇,那两者就是互相进入而成了一体。

  接下来观察:有没有机会进入无分微尘?比如,我们能进入一间房屋,是因为它里面有空间、有空洞,如果是实心的铁球,里面没有洞,就谁也入不进去。再说里面有空间,就能在空间里分出上方、下方、左方、右方等等(大家看一下自己所在房屋的空间,是不是能随便在上面划分)。再观察:无分微尘有没有内部的空间?如果有空间,就有内部和它的边沿,内部可以分上面一部分、下面一部分、左边一部分、右边一部分……,边沿也可以分上、下、左、右等,这样就能把无分微尘分成很多个部分,也就不是“无分”。

  所以,无分微尘就没有内部的空间,而没有内部的空间,怎么可能进去呢?不能进去,怎么有全面的相遇?这样就知道,无分微尘之间,既没有部分地相遇,也没有全面地相遇,根本就没有遇到过!所以说“手触到了心外的墙壁”纯粹只是错觉!

  懂了这个例子,就要举一反三在一切法上观察。方法就是分遇和不遇两种情况来观察。

  比如大家下课之后,走在大街上,眼前的声色现相是非常纷繁的。逐一地观察,会认识这一切都只是假相。比如见到一幢楼时,就要想:“我的眼睛在和它有距离时,就没有触到它,也就不能证实那里有没有真实的法;等我走近它用手触碰,也只是遇到巴掌大的表面,无法证实整幢大楼是真实的;从微观上看,只有一堆无分微尘,而任何两个无分微尘,既不成立部分相遇,也不可能完全相遇。所以说“手遇到外境真实的楼”并不是事实。

  所以,自己并没有遇过什么心外的实法,眼前现的这一幕就只是自己心前现的幻相!

  再打比方,在听到人的声音、车的声音时,就想:耳根和这声音有距离的话,就没有真正遇到声音,而没有接触到声音,就不能判定是有真实的存在。而说“遇到了声音”也无法成立,所以只是自己的心现了声音的影像,最多就这么一点,只是心前现了影像,除此之外并没有遇到真实的外境。总之,一切见闻觉知就只是如做梦的心前现一种影像一样。

  像这样,眼睛见色、耳朵闻声、鼻子嗅香、舌头尝味、身体感触,都是像迷梦中见幻相一样。按这样观察一座座楼,一条条街,一辆辆车,一家家的商场,一件件的东西,就会醒悟:以前认为眼见为实,其实是眼见为虚,以前认为这是非常真实的世界,其实整个是虚妄的世界!

  总之,“色等真实存在”并不是以量成立。“量”就有现量和比量。上面是以正理引起了观见胜义的比量,在这个比量前并不成立有色等真实存在。而现量(也就是圣者照见实相的智慧)也不见有色等存在。这就像《入中论》所说:“如已觉后三非有。(觉悟以后,根、境、识这三者都是没有的。)”又像永嘉大师《证道歌》里说:“梦里明明有六趣,觉后空空无大千。”

  所以,《三摩地王经》说:“眼耳鼻非量,舌身意亦非,若诸根为量,圣道复益谁。”就是在观察真实义的时候,眼不是量,耳不是量,鼻、舌、身、意都不是量。如果凡夫诸根也算是现见真实义的正量,那修圣道有什么用呢?世间已经见了真实,有什么必要再修圣道?所以只有圣者是正量,凡夫不是量。

  【彼义如何?如女身本为不净、无常等,世间却共称净、常等,此处成立色等也如是虚妄。】

  “彼义”的义是指世间成立色等真实存在。这又是怎样的一种成立呢?是虚妄的成立!这就像女身本来不净,世间却共称为清净;女身本来无常,世间却共称为常一样。“等”字包括把苦说成乐,把无实义说成有实义等等。

  女人身体里只有心、肝、脾、胃、血、肉、屎、尿等的不净物,剥开表皮就见到完全是污秽的体性,但世间人却共许女身是清净的,这样的成立不是虚妄的吗?女人的身体又是生灭无常的,一刹那就变换了一次,但世间人认为前后见到的是同一个身体,这样的成立不是虚妄的吗?所谓“成立色等实有”就是像这样的成立。

  总之,就像在衡量女身的体性时,不能以执著清净、常恒等的颠倒识为量,衡量胜义时也不能以凡夫的根识为量。所以,凡夫自以为“现量见”是最过硬的证据,其实只是错觉而已。总之,世间人用颠倒识来成立万法实有,这是不能作为证据的。

  己二、断实事师之诤分二:一、教之断诤 二、理之断诤

  庚一、教之断诤

  为导世间入,怙主说实有。

  真中非刹那,谓俗亦成违,

  瑜伽俗无过,待世为见真,

  否则世间害,知女身不净。

  以上有两层断诤。前两句是第一层。后六句是第二层。实事师是以“佛说有蕴、界、处等”作为证据,来成立诸法实有。答复是:佛说法有了义、有不了义,这是不了义的说法,是为了引导世间趣入真实义,而权巧地说“诸法实有”,实际上并不存在刹那性。“导入”和“怙主”要对应起来体会。比如母亲带孩子,为了引导孩子要说很多不了义的话,不能说母亲说的话全是了义,但这是出于慈悲心,想方设法地引导孩子。同样,要引导智慧弱小的众生,把他带入真实义中,佛也应机说不了义的教法,不能说“佛说的全是了义”。

  对方又起诤论:你们说真实中万法不是刹那性,而刹那性也不是世间人能见到的,所以把它说成世俗也成相违,这样它就是不属于二谛的法了!

  回答是“瑜伽俗无过”。“瑜伽”,就是瑜伽师观见名言现相刹那生灭的体性。“俗”,指瑜伽师所见的刹那性正是世俗现相的体性。“无过”,就是这属于世俗,没有不属二谛的过失。

  最后三句成立有见名言的实相。正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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