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不是一定就認爲它是聖教。所以當初在你的心前不可能成立這是聖教量。
答:初時雖于我不成立,然從可信賴的傳承師前獲得聽受,而且這是現于律藏、入于經藏、不違論藏法性而闡述真實道的教,以此等以理成立的緣由,基于深信,成立小乘教是佛的善說。
對方回答:你說得對,確實在我誕生時、做小孩等時,對我不成立《阿含經》等是佛經。我們就不談這一點,但我還是有自己真實的理由。第一,我們是從釋尊、迦葉、七位尊者這樣傳下來的祖師前得到聽受;第二,止持、作持的學處和開遮等,清楚地現在律藏裏;經藏的所诠是叁學中的定學,後學者需要入這樣的禅定,也就是修行人都要趣入經藏所诠義;而且論藏對有漏、無漏、有爲、無爲等法的自相和共相作了抉擇,這些論藏法性不能違背。所以,我們的教——經律藏闡述了戒定慧叁學,是宣說了能真正成辦解脫的真實道的聖教。我是由這幾點道理上能成立的緣由,基于很深的信解,來成立小乘教是佛的善說(意思是,我是講道理的人,是用真實的理由來成立小乘教是佛經,並不是武斷。)。
偈頌裏“何緣”這兩字,就是上面說的在可信的傳承師前得到聽受,以及“現”、“入”、“不違”這叁個緣由。
辯:如是可信的緣由大乘也同樣具足,因此,你若具慧、內住質直的話,則近于成立故,這也是在你我二者前能成立的,並非不能成立。不然,任何二者共許或在其前成立,其教就真實的話,吠陀等也應成真實了,因爲不只一人、有多人承許其爲正教故。
你說的這幾點可信的緣由,大乘也一樣具足。大乘教甚深的部分由佛傳給文殊,再傳龍樹等,廣大的部分由佛傳給彌勒,再傳無著等,這樣子,一代代傳到了現在的善知識。而且,像《大乘莊嚴經論》上說的那樣,大乘教也同樣是現于律藏、入于經藏、不違論藏法性而闡述真實道的教。因此,你說的緣由大乘教裏同樣具足。
看起來,你也是講理的人,如果你既有智慧,又能把心安住在質直中,那“般若經等是佛經”就很快能成立了。(具慧、質直是兩個條件。不具慧,即使舉出上百個教證和理證,也不會引生信解;不質直,心裏有貪著自宗、嗔恚他宗的偏執,說得再正確也不肯承認。)現在你說的兩種緣由,在大乘教裏同樣具有,這樣的緣由實際是在你我二者前能成立的,不是不能成立。所以具慧、質直的你應該點頭承認了。不然,只是以兩者前承許就斷定爲真實的教,那外道吠陀等教也應當是真實的教,因爲不只是一個人、有很多人都承認它是真實的教。
所以,不能以“信奉的人多”就說是真實的聖教。判定爲真實教的唯一標准是它宣說了解脫的正道。
若說:小乘沒有是否爲經之诤,大乘卻有此诤,故非佛經。
這是以“有诤”爲理由來成立大乘不是佛經。
駁:僅以“有诤”不決定是非真實教。不然,于內道總的佛教,外教有诤;持部分聖教後,各派及聲聞十八部等也內部有诤,由此你也應舍棄小乘了。
首先說“有诤”是不決定的理由。“不然”是縱破:假使有诤就不是正教的話,那外教對總的佛教有诤,佛教內部也有诤,這樣你的小乘也成了非正教,應當舍棄。
所謂“佛教內部有诤”,舉例來說,持部分聖教後,對見色法,有部承許以眼根見,經部承許以眼識見;對非擇滅無爲,有部承許有自體存在,經部承許無自體;律藏的一分戒裏,在說到造佛製罪時是造重罪還是造輕罪,以及理眉毛是惡作罪還是非惡作罪等時,聲聞各部的主張也有差別,這樣以有诤的緣故,你們小乘教也成了僞經,應當舍棄。
再者,聖教之本即聖教住世的所依爲真實比丘,彼等比丘也成難以安住或存在了。戒經中說有名想、自稱、乞食、圓具、破惑五種比丘,其中前叁徒有其名,後二爲殊勝,故是聖教的根本。尤其,殊勝的勝義比丘定義爲斷煩惱,也將難以存在,因爲不可能有斷惑之因的現見真谛,因你承許無有諸法實相的空性故。又,圓具比丘也因各部承許有差異等,以有诤故,由上說附帶推出難以存在。
(“聖教之本”,指聖教住世的根本是比丘,也就是不論傳比丘戒、比丘尼戒,還是安居、誦戒,或者做阿阇黎說法和引導等,都依賴比丘,其他身份沒有資格做。“名想比丘”就是明知自己不是比丘,但在別人面前現出家相穿叁衣等,別人也心想他是比丘。“自稱比丘”,就是破了根本戒實際不是比丘,但自稱是比丘。“乞食比丘”,就是以乞食來謀生的比丘。“近圓比丘”,指居士戒、沙彌戒、比丘戒漸次上來都圓滿了的比丘。“勝義比丘”是像舍利子那樣斷了煩惱的聖者比丘。)
寂天菩薩主要想說勝義比丘難以存在,因爲斷煩惱來自見空性,但增上慢聲聞說沒有空性,那就成了不存在勝義比丘。順帶也提到了應成近圓比丘也不存在,因爲對傳戒和尚、羯磨和尚、作羯磨僧團等各自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小乘各部存在诤論,以有诤的緣故,所依的經就不是佛說,這樣就不會有近圓比丘存在。
以上首先是中觀論師引聖教:“有法想者不得叁菩提解脫。”來證明叁乘都要修空性。對方反對說:你引的教實際不是佛經。由此就展開了大乘教是否爲佛經的诤辯,最後成立般若經等是佛經。往後是以理成立叁乘都須要修空性才能得聖果。
《般若品易解句義釋·淨水如意寶講記(十六)》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