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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中邊論頌講記(十)

  辨中邊論頌講記(十)

  在十種真實當中,昨天講了根本真實,就是叁自性。今天開始講第二種真實——相真實。

  庚二、宣說彼叁之相(彼叁就是指叁自性)

  

于法數取趣,及所取能取,

  

有非有性中,增益損減見,

  

知此故不轉,是名真實相。

  (這六句要連在一起看)

  論中說到:“對于一切法和數取趣的所有增益損減見,若知此故,彼便不轉,是名遍計所執自性真實相;對于所取能取的所有增益損減見,若知此故,彼便不轉,是名依他起自性真實相;對于有非有性的所有增益損減見,若知此故,彼便不轉,是名圓成實自性真實見。”我們就明白,頌詞當中說于法數取趣是對遍計所執方面講;所取能取是從依他起方面講;有非有性就是講圓成實。而且需要了知,抉擇叁自性的相真實,相真實從能境的狀態當中遠離增益和損減,以這樣的方式了知叁自性的別別相,這樣就知道,不是顛倒的而且通過無顛倒能境的一個智慧狀態了知的,所以就稱之爲真實相。

  下面提一個問題:我們怎麼才能了知或者顯示叁自性的真實體相呢?

  回答是:只有依靠清淨智慧——依靠對于叁自性遠離增益損減而無誤了知的能境智慧,才會了知叁自性的真實體相或者說才能顯示叁自性的真實體相。離開這個能境智慧之外,沒有辦法顯示出叁自性的體相,不可能再有其它了知的方法,只要你的心落在增益和損減的邪見當中,就無法顯示出所緣叁自性的體相。比如,補處彌勒菩薩在這部論當中,用文字把叁自性的體相講得清清楚楚,但是如果你沒有無誤了知,那以你的心所取的叁自性的體相,根本就是一種錯誤的東西,只是你自己顛倒執取的錯誤概念,不能說是真實體相。因爲本來是白的東西,以你的顛倒心執取成黑的東西了。

  所以全知麥彭仁波切在注釋當中說:“叁自性的各自體相如何呢?應由能境狀態相應真實義而了知,也就是按照對于所緣境自性沒有增損而如實悟入的心如何取那樣,所緣境體相也需要如是存在,故由能境狀態顯示所緣境的體相。”

  下面我們按照全知麥彭仁波切金剛句的內容具體解釋頌詞的含義:

  ①于法數取趣,增益損減見,

  知此故不轉,遍計真實相。

  什麼是遍計所執的真實相呢?無誤了知遍計所執的自性,那就不會轉入對于法和數取趣(就是補特伽羅或人我)的增益損減當中,也就是不會産生認爲法和數取趣有實質的增益見,以及認爲名言當中分別心面前連假有的法和數取趣都沒有的損減見,這就叫做遍計所執的真實相。

  講到這裏,有人會懷疑:按照上面這樣講,就是以“知此故不轉,增益損減見”來安立遍計所執自性的真實相,“遍計所執自性”是從所緣境上講,“知此”的“知”是從能境上講,這樣對于能境安立所緣境真實相的名稱有什麼必要呢?

  這個必要,就是只有依靠能境,“某個所表的體相是這樣存在”才能夠安立、而且了知,假如不觀待能境,單獨的所緣境體相何時也無法成立。

  比方說,這裏經堂的法座是什麼體相,對于它的安立和了知,必須要觀待你自己的能境眼識,只有依靠你的眼識,你才能安立“法座是這個樣子”。假如你在新加坡,那對于金剛薩埵大殿當中的法座體相根本無法安立和了知。

  進一步來說,實際上根本沒有一種單獨外境有事的體相成立,一切外境法都是以分別心假立的,爲了表達“離開心沒有所境”這種甚深的含義,所以直接就在能境上安立所緣境的體相,告訴我們根本沒有一個心外獨立的所緣境的體相,所謂所緣境的體相都是以心假立的。所以,遍計所執它自己的側面是從所緣境上講,但是,頌詞上說“知此”用“知”,從能境上去可以講,對于這個能境安立所緣境真實相的必要性,上面所說的,一切的外境僅僅都是以自己的分別心假立的,爲了表達離開內的心,沒有一個外境單獨存在,這樣甚深的含義讓你直接了達,讓你直接通達,所以,彌勒菩薩用一種善巧方便能境上安立了所緣境的體相。

  下面再回到頌詞上來。

  ②于所取能取,增益損減見,

  知此故不轉,依他真實相。

  什麼是依他起自性的真實相呢?無誤了知依他起自性,就不會産生能取和所取別別他體存在的增益見,也不會産生在名言當中分別心面前根本沒有二取現相的損減見,這樣我們就知道依他起真實相,就是無誤了知依他起的自性,那麼了知後呢,就不會産生能取和所取別別他體存在的增益見,不但這個不會産生,也不會産生在名言當中分別心面前沒有二取現相的損減見,這樣無誤了知的能境狀態,就叫做依他起真實相。

  ③于有非有性,增益損減見,

  知此故不轉,圓成真實相。

  什麼是圓成實自性的真實相呢?無誤了知圓成實的自性,就不會轉入對于有非有性的增益損減見,也就是說不會産生二取有的增益見,以及空性沒有的損減見,這樣無誤了知的能境狀態,叫做圓成實自性的真實相。

  總結:總而言之,以遠離增益、損減的智慧如何確定的意義,就是所緣境叁自性的真實體相。

  庚叁、彼等之相以八相宣說:一、安立無顛倒真實;二、安立因果真實;叁、安立粗細真實;四、安立極成真實;五、安立是否淨所行真實;六、安立攝受真實;七、安立差別真實;八、安立所通達十處善巧真實

  辛一、安立無顛倒真實

  

無性與生滅,垢淨叁無常,

  

所取與事相,和合共叁種,

  

空亦有叁種,謂無異自性,

  

無相及異相,自相叁無我,

  

如次四叁種,依根本真實。

  首先解釋什麼是無顛倒真實,再對叁自性安立無顛倒真實。

  1、什麼是無顛倒真實?有漏的輪回諸法無常、苦、空、無我,這就是無顛倒真實谛義。相反,如果對于輪回諸法,執取常、樂、我、我所,都屬于顛倒識。爲什麼叫做顛倒呢?因爲這樣常、樂等的所取境在真實當中沒有的緣故,所以叫做顛倒。比如,我們執取有一個自我,但是在五蘊上根本沒有獨一的我,這個“我”只是一種顛倒。

  2、對于叁自性安立無顛倒真實

  因爲有漏輪回諸法的自性含攝在叁自性當中,如果能夠對叁自性無顛倒的安立無常、苦、空、無我四種義,那就可以徹底顯示出有漏法的苦谛之義。

  回到頌詞,論當中這樣說:“依于根本真實的叁種自性,如其次第可以安立這樣四個叁種,也就是對于遍計所執、依他起和圓成實,依次可以安立無性無常、生滅無常和垢淨無常;可以安立所取苦、事相苦與和合苦;可以安立無性空、異性空和自性空;可以安立無相無我、異相無我和自相無我。”

  3、具體安立

  ①對于遍計所執安立無性無常,對于依他起安立生滅無常,對于圓成實安立垢淨無常。

  在對叁自性安立常和無常之前,我們首先要明白“常”和“無常”的含義,所謂的“常”是恒時存在的意思,所謂“無常”是從遮除“常”的角度來安立的,換句話說,凡是不是常的,都叫“無常”。在常和無常之外,不可能再有第叁品存在。比如,非馬是從遮“馬”的角度安立,在馬和非馬之外,不可能再有第叁種情況。

  我們知道,遍計所執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意義,而常是恒時存在的意義,這樣遍計所執就不是常,只能是無常,而且是無性無常。其次,依他起識是刹那生而滅的一種相,在它生起時不可能安住第二刹那,所以對它安立生滅無常。以理來說,這一念虛妄分別心是所作性、是有爲法,所以,決定是刹那無常的生滅的分別心,必須安立生滅無常,如果分別心是一種常的自性,那我們就成了木頭,根本不可能活動,也不會有作用,也不會有變化。第叁,圓成實本來是無爲法,既不可能是無性無常,也不可能是生滅無常,那怎麼對它安立爲無常呢?因爲圓成實是實相,由于和現相關連,在現相上有從前面有垢到後面清淨的變化,所以僅僅是從現相上具有無常的階段,對于圓成實安立垢淨無常的名稱。

  比喻:遍計所執法就像石女兒一樣何時也沒有,是屬于無性無常。依他起識就像流水一樣是刹那刹那生滅的無常,沒有常住的時候。圓成實就像天空一樣,天空本身沒有無常的自性,但是從有雲和無雲的階段上,可以安立垢淨無常。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知道,在輪回流轉的時候,遍計法本來沒有自體,只是假名,當然沒有常住的相。圓成實是不變的法性,但是顯不出來。這樣輪回諸行無常的相,重點就是指這一念分別心刹那刹那不停的生滅,這就是諸行無常的含義。這個有漏的依他起識,就像流水一樣,一秒鍾也沒有安住過,刹那刹那都在生滅流轉,從少年流轉到壯年,從壯年流轉到老年;從前世流轉到今生,從今生又轉到來世。這樣就可以顯示出有漏輪回生滅無常的真實性。

  ②對于遍計所執安立所取苦,對于依他起安立事相苦,對于圓成實安立和合苦。

  爲什麼要這樣安立呢?因爲假如把遍計法取爲有事法,那就會感召種種痛苦,所以對于遍計所執安立所取苦。依他起本身具有苦苦、壞苦和行苦的事相,所以對它安立事相苦。圓成實雖然本身不是苦,但是在輪回的有垢位,法性圓成實和有法痛苦相連的緣故,所以對它安立和合苦。

  所取苦的比喻:比如,在夜晚做一個能夠動的魔鬼的形相放在你的窗戶上,如果你把它執爲魔鬼,就會産生痛苦,心裏一直恐懼不安。同樣,因爲凡夫人把人我和法我執取爲有事,以這個實有執著就會産生痛苦。所以對于遍計所執安立所取苦。聖者證入無我,不取人我和法我,所以痛苦從根本上斷除。

  事相苦的比喻:比如我們在昏迷的狀態當中作長長的夢,這個夢心要知道唯一是苦。雖然我們在夢中有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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