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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道前基礎(新廣論講記2)▪P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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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乞食業者,謂飲食等。

  乞食業,即喝水、吃飯等。這裏的“飲”和“食”都是動詞。

  以上五種行動業,主要是去城市中的行爲。在做這些行動時,都要以正知觀照,所以這五種行動業就是正知所行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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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譬如,去成都辦事一個月,期間我們時時要以正知觀照五個地方(以正知所行之事):

  一、身體的行動,比如在大街上往返行走時,必須保持正知。

  二、眼根的行動,即要時時注意眼睛正在觀看些什麼法。

  叁、支節的屈伸,即身體各支節的動作。

  四、五、衣食方面,即受用、受持衣缽以及在飯店內吃喝等,都要保持正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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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醜二、五種受用業

  【寺內五種受用業中,身事業者:若行謂往經行[15]處,或往同法[16]者所,或爲法故行經于道。若住謂住行處,同法親教、軌範、尊重、似尊等前。若坐謂于床等上結跏趺坐。

  在寺院內的五種受用業中,“身事業”有行、住、坐叁個方面:“行”是指前往經行的地方,或者去同法道友那裏,或者爲了法的緣故而在路上行走;“住”是指在行走的地方站立,或在同法的親教師、軌範師、上師以及像上師那樣具有功德者等面前站立;“坐”是指在蒲團、小座或床座等上面結跏趺坐。

  【語事業者,謂:若請受曾所未受十二分教[17],分別了解。諸已受者,或自誦讀,或爲他說,或爲引發正精進故,與他議論。所有言說。

  “語事業”,即:請受以前未曾得受的十二分教,分別了解;對于已經得受的教法,自己讀誦或爲別人宣說,或爲引發正精進的緣故,而與別人討論。這一切言說,都叫做“語事業”。

  【意事業者,謂諸默然,若于中夜[18]而正眠臥,若赴靜處思所聞義,若以九心[19]修叁摩地[20],若正勤修毘缽舍那,或于熱季極疲倦時,于非時中起睡眠欲,略爲消遣。

  “意事業”,就是在身語靜止不作時的諸默然,包括五種情況:一、在中夜時睡眠;二、在靜處思惟自己聽聞過的法義;叁、以九住心修持叁摩地;四、勤修勝觀;五、熱天很疲倦時,在不應睡眠的時間生起睡眠欲,爲了遣除昏睡而稍作睡眠(但不應久睡),此即“略爲消遣”。

  【晝夜二業者,謂于永日及初後夜不應睡眠,此亦顯示身語二業。言睡眠者,顯示唯是夜間之業,及是意業。

  “晝夜二業”,是指在白天、初夜、後夜不應睡眠,這也顯示了晝夜二業是身業和語業。前面所說的睡眠,顯示唯一是夜間的業而且是意業。

  以上五種都是受用法的身語意業,所以稱爲“受用業”。論中“寺內”二字,似乎應作廣義理解。譬如:雖然住在城市裏,空閑時也應聞思修行,所以和聞思修相關的各種作業,也應是受用業。總之,在作這些受用業時,都要安住正知,所以這些受用業也是正知所行之事。

  《瑜伽師地論》說:“雲何正知而住?謂彼如是常勤修習悎寤瑜伽已,若往若來,正知而住;若睹若瞻,正知而住;若屈若伸,正知而住;持僧伽胝,及以衣缽,正知而住;若食若飲,若噉若嘗,正知而住;若行若住,若坐若臥,正知而住;于悎寤時,正知而住;若語若默,正知而住;若解勞睡時,正知而住。如是名爲正知而住。”

  子二、于彼所行事行正知分二:一、略說 二、廣說

  醜一、略說

  【于此十事正知行者,謂隨發起若行動業或受用業,即于此業先應住念,不放逸行。由彼二種所攝持故,應以何相而正觀察,如何方便而正觀察,即以是相、如是方便觀察正知。

  所謂對以上十事正知而行,就是在發起行動業或受用業的同時,首先即應對這種業安住正念,不放逸而作。由于安住正念、不放逸行二者所攝持的緣故,應以何種相而觀察,應以何種方便而觀察,就以這種相、這種方便觀察正知。

  醜二、廣說分叁:一、別別宣說 二、攝義 叁、利益

  寅一、別別宣說分四:一、正知依處 二、正知方所 叁、正知時分 四、正知事業

  卯一、正知依處

  【此中複有四種行相。初謂于其身事業等十種依處,應以何相如何觀察,即于是處,以是行相如是觀察。譬如于其往返事業,如律所說往返行儀,正了知已,即于其時正知現前,行如是事。

  正知而行當中,又有四種行相。其中,首先對身事業等十種依處(五種行動業和五種受用業),應以何種相如何觀察,就對這些地方,以這種行相如是觀察。譬如,對于身往返事業,首先按照戒律所說,正確了知往返行走的威儀之後,就在往返行走時,讓正知現前,按照這樣行持。

  卯二、正知方所

  【二謂于其何種方所,應以何相如何觀察,即于是方,以是行相如是觀察。譬如行時,應先了知沽酒等處五非應行,除此所余是可行處,于彼彼時安住正知。

  第二,對于何種處所,應以何種相如何觀察,就于這個地方,以這種行相這樣觀察。譬如行走時,首先應了知五種不應去的地方(唱伶家、妓院、酒肆、王宮與屠戶),除此之外,其它地方可以去,而且去那些地方時,應當安住正知。

  卯叁、正知時分

  【叁謂于其何等時分,應以何相如何觀察,即于是時,以如是相如是觀察。譬如午前可赴聚落,午後不可,既了知已,即如是行,爾時亦應安住正知。

  第叁,對于何等時分,應以何種相如何觀察,就對這些時分,以這種相這樣觀察。譬如,中午之前可以去城市,中午以後不可以去,對此了知後,就這樣去做,而且做的時候也應安住正知。

  卯四、正知事業

  【四于所有此諸事業,應以何相如何觀察,即應于其爾所事業,以如是相如是觀察。譬如宣說行時,應當極善防護而入他家,所有此等行走學處,悉當憶念。

  第四,對于所有十種事業(五行動業與五受用業),應以何種相如何觀察,就應對這些事業,以這種相這樣觀察。譬如,宣說行走時,應當善加防護進入別人家中,所有這些行走的學處,在行走時都要憶念。

  寅二、攝義

  【總之所有若晝若夜一切現行,悉應憶念,了知其中應不應行。于進止時,一切皆應安住正知,謂我現前正行如是,若進若止。

  “進止”即做與不做,做就是“進”,不做就是“止”。這一段是前面“別別宣說”的攝義。

  總之,所有白天、夜晚的一切行爲,都應當憶念,內心很清楚其中哪些應做、哪些不應做。在進止的時候,一切做與不做都應安住正知當中,知道自己正在做什麼、應做還是不應做,對這些心裏都能很清楚地覺知。

  寅叁、利益分二:一、真實 二、教誡愛惜

  卯一、真實

  【若如是行,則現法中不爲罪染,沒後亦不墮諸惡趣,諸道證德未獲得者,即住能得正因資糧。

  如果凡事皆以正知而行,就會獲得很大的利益,即:在現世中不會染上罪業,死後也不會墮落惡趣,而且諸道之證功德沒有獲得的,由此就能安住能獲證德的正因資糧。

  卯二、教誡愛惜

  【此與密護根門二者,如聖無著引經解釋而正錄取。若能勵力修此二事,則能增長一切善行,非余能等;特能清淨屍羅及能速引止觀所攝無分別心勝叁摩地,故應勤學。

  正知而行和密護根門二者,是按照無著菩薩在《瑜伽師地論》當中引經的解釋而真實摘錄的。若能努力修習此二者,就能增長一切善行,這不是其他所能夠等同的;特別而言,尤其能使戒律清淨,而且能迅速引生止觀所攝的無分別心勝叁摩地。因此,對正知而行和密護根門這二者,應當精勤地修學。

  《雜集論》說:“正知修習者,謂爲對治毀犯追悔隨煩惱。毀犯追悔者,謂于往來等事,不正知而行,先越學處,後生悔惱。”修習正知是爲了對治毀犯追悔的隨煩惱。所謂毀犯追悔,就是對于往來等事,由于不以正知而行,首先違越戒律學處,然後便産生追悔的熱惱。因此,不以正知攝持而行事,很容易染上罪業、毀犯戒律;相反,凡事以正知而行,就能避免罪業的染汙,而使戒律清淨。

  癸叁、飲食知量分四:一、真實義 二、飲食愛著的對治 叁、善加行持的利益 四、善思惟的內容

  【飲食知量者,謂具四法。

  飲食知量”,就是對飲食必須掌握一種合適的量,其中包括四個法:非太少食、非太多食、相宜消化而食、非染汙心中量食。

  子一、真實義分四:一、非太少食 二、非太多食 叁、相宜消化而食 四、非染汙心中量食

  醜一、非太少食

  【非太減少,若太減少,饑虛羸劣,無勢修善,故所食量,應令未到次日食時無饑損惱。

  這一段首先說明飲食太少的過患,然後再顯示食量的標准。

  “非太少食”是指飲食不應過少,如果吃得太少就會導致身體饑餓、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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