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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道前基礎(新廣論講記2)▪P27

  ..續本文上一頁分,或成彼事。”譬如說雲修信、修悲,是須令意生爲彼彼。】

  所以,應當了知修的意義,就像《波羅蜜多釋論·明顯文句》所說:“所謂修,就是讓自己的心轉成所修的體性,或使自心成爲所修之事。”例如,所謂修信心或修大悲,就是要讓自心成爲信心或大悲的自性,其余亦可類推。

  如果以白布比喻自己的心,紅色染料比喻所修的法義,那麼將白布染成紅色的體分,或使白色轉成紅色,就是比喻修的涵義。

  醜五、修與串習同義

  【以是諸大譯師,有譯修道,有譯串習。如《現觀莊嚴論》雲:“見習諸道中。”蓋修習二,同一義故。

  因此,諸大譯師有時譯成“修道”,有時譯爲“串習”。例如《現觀莊嚴論》說:“見習諸道中”,就是把“修”譯爲“習”,因爲修道與串習是同一個涵義的緣故。

  不僅是《現觀莊嚴論》,清辨論師在《分別熾燃論自釋》中也說:“所謂修慈悲等,即令于慈悲喜舍串習。”該論也將“修”和“串習”作同一個意義解釋。

  故應了知,依靠“修”能成就修所成慧,而“修”就是串習的意思,串習什麼呢?就是串習思慧所決定的法義,所以“思”和“修”的關系極爲密切。而思惟的前提又是聽聞,即依靠他力了知法義後,爲了斷除疑惑、穩固定解,而以四種道理等再叁思惟,由此才能成就思所成慧。這樣以果推因,就能決定叁慧次第相生的密切關系。這個次第對分別心熾盛的初學者來說,尤其不可缺少,否則很難生起無漏慧,所以宗大師在此層層抉擇。

  【又如至尊慈氏雲:“抉擇分見道,及于修道中,數思惟稱量,觀察修習道。”此說大乘聖者修道,尚有數數思惟、稱量、觀察。思擇此語,則知若說將護與修二事相違,是可笑處。

  又如至尊彌勒菩薩在《現觀莊嚴論》中說:“加行道抉擇分、見道以及修道這叁者中,都有再叁思惟、稱量、觀察的修習道。”這是說大乘聖者在修道位時,尚且還有再叁思惟、稱量、觀察的修習。仔細思擇這句話,就會了知,如果主張“觀察後護持”和“修”這兩件事相違,則成了可笑之處。

  因爲聖者在修道時,尚且需要思惟觀察,如果說“護持觀察”不是修,就有聖者修道非修的極大過失。具體內容可以參閱《般若二萬五千頌》、《十地經·第六品》以及《般若八千頌》等。

  醜六、所謂修並不狹隘的根據

  【如是如說修習淨信、修四無量、修菩提心、修無常苦,皆是數數思擇將護,說名爲修,極多無邊。

  如是修與串習同義,例如說,修習清淨的信心、修習慈悲喜舍的四無量心、修習世俗菩提心、修習無常苦等,這些都是再叁思擇護持而稱爲“修”。諸如此類的例子還有很多,無法計數。

  【《入行論》及《集學論》雲:“爲自意修我造此。”是二論中所說一切道之次第,皆說爲修。《集學論》雲:“以如是故,身受用福,如其所應,當恒修習舍護淨長。”此說身及受用、善根等叁,于一一中,皆作舍護淨長四事,說此一切皆名爲修。故言修者,不應執其範圍太小。

  寂天菩薩在《入行論》和《集學論》中說:“爲修自心,我造此論。”就是把這兩部論中所說的一切道次第,都說成“修”,可見修的範圍很廣。《集學論》說:“由于這個緣故,對于身體、受用和福德善根等,依照各自的情況,應當恒時修習舍護淨長。”這是說,身體、受用和福德善根等叁者,對每一者都應作施舍、守護、清淨、增長四事,說這一切都叫做“修”。因此,對于所謂的修,不應把它的範圍執取得過小。

  “舍護淨長”:以身體和受用爲例,布施自己的身體和受用,就是“舍”;護持布施等善行,不讓它失壞,就是“護”;清淨布施的種種障分,即是“淨”;布施之後隨喜自己所作的善根,使功德增長,就是“長”。這些都屬于修的範疇,因此所謂的修不是獨指安住修,事實上,行持各種善法等也可以稱爲“修”,其範疇很大。

  子二、略破第二能立

  【又說一切分別是相執故,障礙成佛,棄舍一切觀察之修。此爲最下邪妄分別,乃是支那和尚堪布之規。破除此執,于止觀時茲當廣說。

  彼宗又說:一切分別都是有相執著的緣故,會障礙成佛。他們因此舍棄了一切觀察修。這是最下劣的邪妄分別,是支那和尚堪布的惡軌。對于這個執著的破斥,後文宣講止觀時將會廣說,此處暫不贅述。

  癸二、他宗的邪執會障礙敬重教典及令聖教隱沒

  【又此邪執障礙敬重諸大教典,以彼諸教所有義理,現見多須以觀察慧而思擇故,諸思擇者,亦見修時無所須故。

  而且,這種邪執還會障礙對諸大教典生起極大的恭敬信重,理由是:這些教典中所有的義理,現見多數都要依靠觀察慧來思惟抉擇,然而彼宗卻認爲在正修時,不需要作思擇。

  如果對諸大經論中的許多義理不作觀察修,則不可能生起勝解,也就不會對教典生起恭敬愛重的心。

  【又此即是聖教隱沒極大因緣,以見諸大經論非是教授,心不重故。

  此外,這種邪執也是導致聖教隱沒的極大因緣,因爲被邪執障蔽而不見諸大經論實際是修行的教授,內心不敬重聖教的緣故。

  這是說,依靠彼宗的邪執能夠障礙敬重教典,而不知教典其實是殊勝的修行教授,如此便不會通過聞思趣入聖教,故而成爲聖教隱沒的極大因緣。

  癸叁、宣說自宗觀察安住二者之修軌分二:一、對何者須思擇修與安住修 二、對此答複

  子一、對何者須思擇修與安住修

  【如是修道有思擇修及不思擇止修二種,然如何者思擇修耶,及如何者止住修耶?

  通過上面的抉擇,我們了知修道包括思擇修和不思擇的安住修二種。但是,對何者應當思擇修,又對何者必須安住修呢?

  子二、對此答複分二:一、于何境應思擇修 二、于何境須安住修

  【謹當解釋。

  對此謹當解釋。

  醜一、于何境應思擇修

  【如于知識修習淨信,及修暇滿義大難得,死沒無常,業果,生死過患及菩提心,須思擇修。

  首先以六例說明,對何者必須思擇修。例如:對善知識修習淨信,修習暇滿人身義大難得,修習死亡無常,修習業果,修習生死過患以及修習菩提心,這些都需要思擇修。

  下文宣說對此等必須思擇修的理由。

  【謂于此等,須能令心猛利,恒常變改其意。此若無者,則不能滅此之違品,不敬等故;起如是心,唯須依賴數數觀察思擇修故。

  因爲對此類修習來說,必須能讓自心猛利,並且恒常改變平庸的心念。如果沒有這個量,就不能滅除所修的違品——不恭敬等,而要生起隨順所修的心,又唯一需要依賴再再觀察的思擇修。

  這一段講了兩個根據,即“令心猛利”和“恒常變改其意”。其中,“猛利”是指心的強度,“恒常變改”是指時間的持續。若以修習對善知識的淨信來說,就是要讓信心猛利,並且要恒常改變平庸的心念,否則無法滅除淨信的違品——不恭敬等,而要生起猛利、持續的信心,只有依靠數數觀察善知識功德的思擇修。如此即可成立,對此修習必須思擇修。

  下面再以比喻說明。

  【如于貪境,若多增益可愛之相,則能生起猛利之貪,及于怨敵,若多思惟不悅意相,則能生起猛利嗔恚。

  譬如:對自己所貪執的對境,如果經常以非理作意增益可愛之相,就能生起猛利的貪心;或者對怨敵,如果經常思惟不悅意相,便能生起猛利的嗔恚。同樣,修習信心、恭敬心、厭離心、菩提心等,也是這個道理。

  【是故修習此諸道者,境相明顯不明皆可,然須心力猛利恒常,故應觀修。

  因此,修習這些道時,所緣境的行相明顯、不明顯都可以,但是必須讓心力猛利並且持續無間,所以應觀察修。

  醜二、于何境須安住修

  【若心不能住一所緣,于一所緣,爲令如欲堪能住故,修止等時,若數觀察,住心不生,故于爾時則須止修。

  如果心不能安住某一所緣境,爲了讓心能夠隨意安住所緣而修習四禅寂止等,這時如果再數數觀察,心就無法安住一境,所以這時就必須安住修。

  “修止等時”的“等”,是指還包括了其它情況,比如修無想定、四無色定、滅盡定等。

  【于止觀時此當廣說。

  有關思擇修和安住修的內容,在講止觀時會廣說。

  總之,思擇修的必要,就是讓心猛利,恒常改變自心;安住修的必要,即讓心如欲安住所緣境而不動搖。須知,以上這些只是從主要的方面來說,不能一概如此決定。

  辛二、遮破不了知思擇修與安住修的迷亂分二:一、宣說他宗 二、對彼遮破

  壬一、宣說他宗

  【又有未解此理者,說凡智者唯應觀修,凡孤薩黎[36]唯應止修。

  又有不理解思擇修和安住修道理的人,他們說:凡是智者唯一應當思擇修,凡是修行者唯一應當安住修。

  立宗者:不了解思擇修與安住修道理的人。

  第一種立宗:

  凡是智者唯應思擇修(所立),因爲智者是向外斷除增損,在觀察外境後,滅除對外境的迷亂執著的緣故(能立)。

  第二種立宗:

  凡是修行者唯應安住修(所立),因爲修行者是向內斷除增損,並且向內觀修認識自心本面而證悟的緣故(能立)。

  壬二、對彼遮破分五:一、智者和修行者皆需思擇修與安住修 二、思擇修與安住修俱需的依據 叁、思擇修的必要性 四、走入錯道之相 五、一切功德皆依賴以智慧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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