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但這些都是大成就者的行爲,凡夫不能行持。如果不以智慧攝持,放蕩而行,則只會莽莽蕩蕩招殃禍。阿裏班智達曾說:“無論聲緣乘、菩薩乘或金剛乘,都未開許過自相煩惱。”
在密宗《時輪金剛》的二十五條戒中,明確規定不能作五種根本罪:
一、不僅不能殺害微細含生,即使一刹那以損害心損惱也要禁止。
二、禁止以欺騙他人的動機說妄語。
叁、禁止盜取旁生以上執爲我所的他者財物。
四、禁止依止他人的女人等做邪淫。
五、禁止産生罪業根源的迷醉之酒。
【如是唯除少分別緣開遮之外,諸正至言極隨順故,若趣上上叁乘五道,必須完具下下乘道功德種類。】
如是,除去少部分別緣的開遮之外,佛陀聖言都極相隨順,因此,如果欲求趣入上上叁乘五道,則必須具全下下乘道的諸類功德。
【波羅密多道者,如《佛母》中雲:“所有去來現在佛,共道是此度非余。”是趣佛陀道之棟梁,故不應舍。金剛乘中亦多說此,故是經續二所共道。】
波羅蜜多道者,如《般若經》所說:“所有過去、現在、未來諸佛得以成就佛果的共行之道,即是此波羅蜜多,而並非余者。”波羅蜜多之道是往趣佛果之道的棟梁,故不應棄舍。金剛乘中也多有此說,因此是顯密二乘的共行之道。
【若于其上,更加密咒諸不共道——灌頂、叁昧耶律儀、二種次第及其眷屬,故能速疾趣至佛陀。若棄共道,是大錯謬。】
如果在波羅蜜多共道之上,更加密乘種種不共之道——灌頂、叁昧耶律儀、生圓次第及其眷屬,則能速疾成就佛果。若修學密乘而舍棄波羅蜜多共道,則是極大錯謬。
“灌頂”,梵語“阿波肯紮”,“阿波”,義爲顯現,“肯紮”,義爲驅散或注入,合起來爲:依靠甚深密咒的灌頂儀軌,能驅散或洗淨弟子叁門及平等俱的障垢,在其相續中注入或種植能顯現智慧的勢力,並令成熟四金剛。“叁昧耶”,義爲誓言,即不違越。“其眷屬”,指一些世間神通方面的方便。如果能在波羅蜜多乘的基礎上,受持灌頂、叁昧耶律儀、修持生圓次第等,便成爲速疾成佛的不共方便。
己五、不通達一切聖教無違之過患
【若未獲得如是知解,于一種法獲得一分相似決定,便謗諸余。特于上乘若得發起一似勝解,如其次第,遂謗棄舍下乘法藏諸度彼岸,即于咒中亦當謗舍下叁部等,則當集成極相系屬[44]、甚易生起尤重異熟毀謗正法深厚業障。其中根據,至下當說。】
如果未能對“一切聖教無違”獲得如上認識,則很容易産生舍法過失。也就是,在對一種法獲得一分相似決定時,就會毀謗其它法。特別地,如果對上乘金剛乘生起一分相似勝解時,便會毀謗、棄舍下乘法藏(波羅蜜多乘或聲緣乘法藏),縱然在密乘中對無上瑜伽部獲得一分相似勝解,也會毀謗、棄舍下叁部(事、行、瑜伽部)等的法藏,如此則會積集極相系屬、極易生起極重異熟的謗法重障。其中根據,下文當說。
己六、結論
【是故應當依善依怙,于其一切正言皆是一數取趣[45]成佛支緣所有道理,令起定解。】
因此,學人應當依止善知識,對于“一切佛語都是一補特伽羅成佛支分順緣”的道理引起定解。
引起定解之後,一切叁乘法藏都成爲自己依止、修習的法類。
【諸現能修者即當修習,諸現未能實進止者,亦不應以自未能趣而爲因相,即便棄舍。應作是思:“願于何時于如是等,由趣遮門,現修學耶?”遂于其因,集積資糧,淨治罪障,廣發正願。以是不久,漸漸增長智慧能力,于彼一切悉能修學。】
問:叁乘法藏廣大無邊,凡夫暫時無力全分修習,這時應如何處理呢?
答:如果是現在能修的道品,那就應當修習。如果現在還不能實際做到進修、遮止,也不應當以自己不能趣入作爲理由就輕率舍棄,而應當想:“何時我能對此由趣、遮二門現前修學呢?但願因緣盡早成熟。”這樣就會爲了使修習因緣盡早成熟,而積資淨障、廣發正願。由此不久就能逐漸增長智慧能力,對彼一切都能修學。
善巧地運用這一方法,就能避免造下舍法重罪,而且能積集修學的順緣。比如,學習中觀暫時不能相應時,如果想“我再不學中觀”,就會由此造下舍法罪。爲了避免舍中觀法,應當思惟:“空性妙法是成佛的要道,我現在無力受持,但願早日成熟領悟中觀空義的因緣。”由此,爲了使因緣盡早成熟,就會積資、淨障、發願、回向,以緣起的力量,不久便有能力修學。
己七、以前代聖者語錄對此理引生信解
【善知識敦巴仁波卿亦雲:“能知以四方道攝持一切聖教者,謂我師長。”此語即是極大可觀察處。】
善知識仲敦巴仁波切也說:“能知曉以四方道攝持一切聖教的人,便是我的師長。”這一句便是極大的可觀察處。
“四方道”可以從不同的角度解釋:
一、指叁主要道——出離心、菩提心、無二慧和密法。
二、指共下士道、共中士道、不共上士道、止觀和密法。
叁、指實修、發願、積資、淨障四方面。意思是說,無論對何種聖教,現在能修的,就實際修持;暫時還不能修的,就由發願、積資、淨障,積集能修持的因緣。
四、指經律論叁藏和密法,或有部、經部、唯識、中觀,或戒、定、慧叁學與生圓次第。
以上都是把“四方道”理解爲四種道。但並不一定要按這樣解釋,也可解釋爲方方面面無有欠缺的完整之道,或方方面面互不相違的圓融之道,或方方面面配合得極好的善巧之道。
己八、以道次第之竅訣具足通達一切聖教無違的殊勝性
【由是因緣,以此教授能攝經咒一切扼要,于一補特伽羅成佛道中而正引導,故此具足通達一切聖教無違殊勝。】
以上以諸正理成立了一切聖教互無相違。那麼,怎樣才能通達此義呢?依于道次第的竅訣就能真正通達,因爲道次第的教授能含攝顯密一切關要,而在一個補特伽羅成佛的道路中作正確地引導,因此它具足通達一切聖教彼此無違的殊勝。
也就是說,只要按照道次第的教授聞思修,最終會通達一切聖教都是指示一個補特伽羅成就佛菩提的教言,其中的內容毫無相違。
戊二、一切聖言現爲教授殊勝分十一:一、宣說一切聖言爲殊勝教授 二、諸大車造論與教授之必要性 叁、應棄舍與經論不相應之教授 四、執著經論非教授之過患 五、如何尋求教授之理 六、對此應如何獲得無倒了知 七、不了知經論爲教授之過失 八、成立經論乃教授之理由 九、道次第教授具有一切聖言現爲教授的殊勝性 十、舍棄安住修與觀察修不可能令聖言現爲教授 十一、若顯教一切聖言現爲教授,則密教諸聖言亦無難現爲教授
己一、宣說一切聖言爲殊勝教授
【一切聖言現爲教授者。】
本法第二殊勝——一切聖言顯現爲指示修行的教授。
【總之,能辦諸欲解脫現時、久遠一切利樂之方便者,是即唯有勝者至言。以能開示一切取舍要義、盡離謬誤者,獨唯佛故。】
總之,堪能成辦求解脫者暫時、長久一切利樂的方便,唯有勝者佛陀的至言,因爲能開示一切取舍要義、遠離一切錯謬的士夫,唯獨是佛陀的緣故。
【如是亦如《相續本母》雲:“此世間中更無善巧于勝者,遍智正知無余勝性[46]定非余,是故大仙自立契經皆勿亂,壞牟尼軌故彼亦損于正法。”故諸契經及續部寶勝者聖言,是勝教授。】
如是也如同《寶性論》所說:“在此世間中,再沒有比佛陀更善巧的人了,因爲佛陀以一切種智能夠無倒了知盡所有的一切所知相以及如所有的殊勝真如,而這決不是其他人所能做到的。因此,對于大仙佛陀自己安立的種種了義、不了義經,不應以分別心臆測,而錯亂了義與不了義,若作錯亂,則會毀壞佛陀聖教的正軌,由損壞正法,而造下舍法重罪。”由此可知,顯密經續中所記載的佛陀聖言都同爲殊勝教授。
歸納:
一切聖言都是殊勝的修行教授,因爲對于求解脫者而言,能引生一切利樂的方便唯是佛語的緣故。此理由的能立爲:已遠離一切迷亂、堪能無誤開示一切取舍要義的,唯有遍智佛陀。如《寶性論》雲:“此世間中更無善巧于勝者,遍智正知無余勝性定非余。”
或者,反過來推理:由佛具有一切種智,故能無誤開示一切取舍要義;由佛能無誤開示一切取舍要義,故依佛語便能成辦一切利樂;由依佛語能成辦一切利樂,故佛語是成辦利樂的殊勝教授。
己二、諸大車造論與教授之必要性
【雖其如是,然因末代諸所化機,若不具足定量釋論及善教授,于佛至言自力趣者,密意莫獲,故諸大車造諸釋論及諸教授。】
雖然佛語本是指導修行的殊勝教授,但是末世衆生根機陋劣,如果不依靠定量釋論和善巧教授,單憑自力趣入佛語,密意難獲。因此,諸大車撰造釋經密意的論典及諸教授,引導學人趣入。
“釋論”,指解釋佛經密意的論典。“定量”,即決定之量,堪爲准繩。“善教授”,指短時就能使人了解佛經密意的竅訣。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道前基礎(新廣論講記1)》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