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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道前基礎(新廣論講記1)▪P48

  ..續本文上一頁的方便。

  又比如,一個患者心力強、體質好,對他施以開刀等猛法,便能速疾痊愈。如果不開刀而改用緩慢的保守療法,就會推延時間,成爲障礙。另一個病人心力脆弱,甯可不治病,也不願受開刀的苦。針對他,不開刀而以吃藥緩慢治療,則很合適。

  總之,《大乘莊嚴經論》此頌的意思是說,菩薩如果發小乘心,則成就佛道費時久遠。相比之下,菩薩墮入地獄尚不至于耽誤這樣長的時間。因此,菩薩入小乘法是成佛的障礙。而對小乘種性者宣說小乘法,卻是成佛的方便。

  《谛者品》又說:“譬如大海,由諸異門,衆水流注,如是叁乘一切法水,亦皆流注如來大海。”意思是說,如同千萬江河經由不同的河道同歸大海,一切叁乘法水也最終共同流入如來大海。因此,一切佛語,不論真實說、方便說、直接說、間接說,都是針對時機引導衆生入于佛地的方便。

  《法華經·方便品》雲:“舍利弗,過去諸佛以無量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言辭,而爲衆生演說諸法,是法皆爲一佛乘故。是諸衆生從諸佛聞法,究竟皆得一切種智。舍利弗,未來諸佛當出于世,亦以無量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言辭,而爲衆生演說諸法,是法皆爲一佛乘故。是諸衆生從佛聞法,究竟皆得一切種智。舍利弗,現在十方無量百千萬億佛土中,諸佛世尊多所饒益安樂衆生,是諸佛亦以無量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言辭而爲衆生演說諸法,是法皆爲一佛乘故。是諸衆生從佛聞法,究竟皆得一切種智。”這段經文總的是說,過去、現在、未來諸佛,都是由無量無數的方便,以種種因緣、譬喻、言辭,爲衆生演說種種妙法,而這一切都是爲了一佛乘。各類種性的衆生聽佛說法,最終都獲得一切種智。

  又雲:“舍利弗,我今亦複如是,知諸衆生有種種欲,深心所著,隨其本性,以種種因緣、譬喻、言辭方便力而爲說法。舍利弗,如此皆爲得一佛乘一切種智故。舍利弗,十方世界中尚無二乘,何況有叁。”

  這是釋迦佛表明自己與叁世諸佛相同,爲了使一切衆生皆得成佛,而以方便力說法。由于佛知衆生有種種意樂,深心所著,因此就隨順衆生本有的根性而宣說叁乘道法,隨機相應地引導。而這一切都是爲了使衆生獲得一佛乘一切種智。因此,釋迦佛的一切權實教法都是引導衆生成佛的方便。

  以下解釋謗法的因由。

  【有未解是義者,妄執一類爲成佛方便,及執他類爲成佛障礙,遂判好惡,應理非理,及大小乘,謂其菩薩須于是學,此不須學,執爲應舍,遂成謗法。

  有一類人由于沒有理解“一切佛語都是成佛方便”,而把佛語分爲兩類,妄執其中的一類是成佛方便,而另一類是成佛障礙,由此對佛語分判好和壞、應理和非理,以及在大小乘諸多教法中,認爲菩薩只應學習此法,不應學習彼法,由此把一類佛語執著爲應當舍棄,而造成了謗法。

  可見,謗舍正法的因由是妄執佛語中有一類是成佛的方便,而另一類是成佛障礙。

  【《遍攝一切研磨經》雲:“曼殊室利,毀謗正法,業障細微。曼殊室利,若于如來所說聖語,于其一類起善妙想,于其一類起惡劣想,是爲謗法。若謗法者,由謗法故,是謗如來,是謗僧伽。若作是雲:“此則應理,此非應理”是爲謗法。若作是言:“此是爲諸菩薩宣說,此是爲諸聲聞宣說”是爲謗法。若作是言:“此是爲諸獨覺宣說”是爲謗法。若作是言:“此者非諸菩薩所學”是爲謗法。”

  此經說到,毀謗正法的業障非常細微,如果對如來所說的聖語,分別善惡及應理、非理,分別此是爲聲聞宣說,此是爲獨覺、菩薩宣說,凡此種種,都成爲謗法。

  執著佛語中的一類是成佛方便,而另一類是成佛障礙;一類善妙、另一類惡劣;一類應理、另一類不應理;一類是爲菩薩說、是菩薩應學,另一類是爲聲緣說、非菩薩應學。諸如此類,都是對本是成佛方便、菩薩本應修學的聖法,毀謗爲成佛障礙、菩薩不應修學。

  《地藏十輪經·無依行品》中也說:“此有一類,于聲聞乘得微少信,實是愚癡,自謂聰敏,于我所說緣覺乘法及大乘法毀呰誹謗,不聽衆生受持讀誦,下至一頌。複有一類,于緣覺乘得微少信,實是愚癡,自謂聰敏,于我所說聲聞乘法及大乘法毀呰誹謗,不聽衆生受持讀誦,下至一頌。複有一類,于大乘法得微少信,實是愚癡,自謂聰敏,于我所說聲聞法、緣覺乘法毀呰誹謗,不聽衆生受持讀誦,下至一頌。如是等人,名爲毀謗正法者,亦爲違逆叁世諸佛,破叁世佛一切法藏,焚燒斷滅,皆爲灰燼。斷壞一切八支聖道,挑壞無量衆生法眼。”

  又,《密宗道次第廣論》中說:“雖然諸小乘人並非爲求成佛而趣入自道,但是彼諸道法也是引導彼者進趣佛地的方便。”就像兒童讀書,雖然沒有發起成辦大人事業的願心,但他所學的知識,也是引導他進趣成人事業的方便。

  理解了上述意義,就不應當把佛語顛倒執著爲有善妙和惡劣二類。但也要辨明,只分別大乘是勝乘、小乘是劣乘,並不是謗法,因爲實際上就有這樣的差別,如理如實地分辨並不是毀謗。

  《密宗道次第廣論》中說:“然而,由于所化有勝劣的緣故,方便也有圓不圓滿、道也有緩慢速疾等差別是合理的。因此,引入佛地的支分之道(聲緣道)與大乘道有所不同。”可見大小乘本有勝劣的差別。

  己二、謗法之過患

  【若毀謗法,其罪極重。《叁摩地王》雲:“若毀此贍部洲中一切塔,若毀謗契經此罪極尤重;若殺盡殑伽沙數阿羅漢,若毀謗契經此罪極尤重。”

  如果毀謗如來的正法,就會造下極重的罪業。《叁摩地王經》說:與毀壞南贍部洲中的一切佛塔相比,毀謗契經的罪業尤極深重;與殺盡恒河沙數的阿羅漢相比,毀謗契經的罪業尤極深重。

  《般若八千頌》中也說:“何人若造五無間,不及相似謗正法。”可見,相似的毀謗正法,就已造下超過五無間罪[53]的罪業。

  而且,毀謗正法也是往生極樂世界的最大障礙。在阿彌陀佛四十八願中的第十八願中說:“設我得佛,十方衆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誹謗正法。”阿彌陀佛的大誓願海,普能攝受法界有情,如果具足真信切願,乃至十念必定往生,唯除造作五無間罪和毀謗正法。

  在往生的兩大障礙中,毀謗正法尤其嚴重。《往生論注》雲:“汝但知五逆罪爲重,而不知五逆罪,從無正法生,是故謗正法人其罪最重。”意思是說,造作五無間罪是由于心裏沒有正法,而謗法是毀壞正法,能使自他衆生造作五無間罪等的一切罪行,因此罪業極爲深重。人誤造了五無間罪,還能由思惟法性而獲解脫,但以惡心毀謗如來聖法,豈能得解脫。《寶性論》雲:“若由數近惡人故,具有惡心出佛血,殺父殺母殺羅漢,破壞最勝和合僧,若能思惟修法性,此人速疾從此脫,若人惡心謗聖法,此人焉能有解脫。”

  按照異熟果和等流果來衡量,毀謗正法的罪業也超過五無間罪。《般若八千頌》雲:“其謗法者,舍棄一切叁世如來正等覺智,又舍一切種智。是故損毀諸正法,以此業感,于地獄中焚燒俱胝萬年也。其後雖從彼地獄中解脫,又轉移他方世界之地獄,地獄壞時,又遷往他方世界之地獄而受焚燒之苦。”造五無間罪的罪人,墮在阿鼻地獄中感受苦報,然而在劫盡之時,還能脫離地獄,但造謗法罪的罪人,即使輾轉經曆百千阿鼻地獄,也難得出離,縱然脫離地獄,還要領受極苦的等流果。《般若八千頌》中說:“複次轉生旁生界之閻羅世界,彼等處盡業已,一旦轉爲人身,然以往昔種種謗法舍法之罪成熟,無論生于何處皆成盲者、糞掃者、劣種者、竹工者、瞎眼者、鼻舌手足不全者、麻風病、癍病者、駝背者等,或生于不聞叁寶名之地。”

  又,《眼珠續》雲:“濁時衆生增盛煩惱及邪見,以嫉妒心舍棄佛法,尤其毀謗密法者,以彼舍法罪,墮入無間地獄、金剛地獄等無邊惡道,受大苦楚。”修學淨土、禅宗、天臺教觀等大乘佛法,都能成就佛果,但切不可毀謗密宗,自造地獄業。

  當年,弘一大師在演講中說:“在大乘各宗中,以密宗教法最爲高深,修持最爲真切,常人未嘗窮研,遂輕肆毀謗,至堪痛心。”大師又說:“我于十幾年前,僅閱過密宗儀軌,也曾致疑議,後閱《大日經疏》,方知密宗教義高深,因此痛自忏悔。”因此不了解密宗教義,萬勿輕易評論。

  又,《入大乘論》雲:“毀謗大乘法,決定趣惡道,此人受業報,實智之所說。生墮地獄中,大火熾燃身,焚燒甚苦痛,業報罪信爾。”漢地禅宗、淨土、華嚴、天臺等法門,都是大乘圓頓妙法,如果修學密宗者對其輕舍、毀謗,也是毀謗大乘,造地獄業。因此,佛弟子應當平等尊重、護持一切佛法,不能取一舍一、贊一謗一,由此才能避免造集謗法重罪。

  【雖起謗法總有多門,前說此門極爲重大,故應勵力而斷除之。

  雖然總的說,有多種途徑能引起謗法,但上述“執著佛語中一類是成佛方便、另一類是成佛障礙”這一門是極爲重大的,因此應當勵力斷除。

  己叁、道次第之教授具有令極大惡行自行消滅的殊勝性

  【此亦若能獲得如前定解即能遮除,故其惡行自趣息滅。

  而這執著“佛語中一類是成佛方便、另一類是成佛障礙”的邪分別,如果能獲得上述的定解,就能得以遮除。因此使謗法的惡行自然趣于息滅。

  問:所謂“如前定解”是指哪種定解呢?

  答:對于“一切聖教彼此無違、一切聖言均爲教授”的定解。

  這就好比關閉煤氣的閥門,就能息滅火焰一樣。“火焰”比喻謗法,“閥門”比喻謗法的因由——將佛語顛倒執著爲一類是成佛方便、另一類是成佛障礙。修學道次第在獲得相應時,就會對一切佛語彼此無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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