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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系列——下士道(新廣論講記3)▪P24

  ..續本文上一頁是由一切有情共業增上而成。獨一地獄,或由衆多,或二或一,別業而成。此等形相差別非一,處所無定,若河若山,若曠野處,若所余處,若于地下,悉皆有故。”】

  《俱舍論自釋》也說:如是十六種有情地獄,都是因爲一切有情的共業增上而形成。獨一地獄由多個、兩個或一個有情的別業所形成。這些有情的形相差別不一(譬如,有柱子、樹木、門栓、笤帚等形相),它們的處所也沒有固定,有的在河中,有的在山間,有的在曠野,有的在其余地方,有的在地下,因爲這些地方都有的緣故,而說處所不定。

  辰五、如何將憶念地獄苦轉爲實修

  【如是能感于彼等中受生之因,如下當說。極近易爲,于日日中亦集多種,先已集者現有無量。是故不應安穩而住,應思此等深生畏怖,與彼中間唯除隔絕,悠悠之息而無余故。

  能夠招感在這些地獄中受生的業因,如下文業果中將會宣說,這類業因離我們很近,很容易造集,每天都會集積多種,而且以往已經積集的業因現在已有無量。所以在業果沒有成熟之前,我們不應安穩而住,應思惟這些而從心裏深深發起怖畏心,因爲我們和地獄僅隔一息之遠而沒有其他。

  【如是亦如《入行論》雲:“已作地獄業,何故安穩住?”《親友書》亦雲:“諸作惡者唯出息,未斷之時而間隔,聞諸地獄無量苦,如金剛性無所畏。見畫地獄及聽聞,憶念讀誦造形相,尚能引發諸恐怖,況諸正受猛異熟?”

  如《入行論》所說:已經造作了轉生地獄的業,爲什麼還這樣若無其事地安穩而住?《親友書》也說:造惡的人只在一息未斷之時和地獄間隔(一息若斷,則已成地獄衆生),聽到地獄的無量痛苦,你的心怎麼能像金剛的自性堅固一樣,無所畏懼。只是看見地獄的圖畫,聽到地獄的描述,憶念地獄的痛苦,讀誦地獄的書籍,造作地獄的形相,以這些因緣都能引發恐怖,何況身心正感受猛烈的地獄異熟果?

  【生死苦中,諸惡趣苦,極難忍受,其中複以地獄諸苦極難堪忍,于一日中,以叁百矛,無間猛刺,所有痛苦,于地獄中,微苦少分,亦莫能比。諸地獄中,又以無間苦爲至極。

  在各種生死的痛苦中,惡趣的痛苦極爲難忍;在叁惡趣中,又以地獄痛苦最極難忍,譬如在一天當中,用叁百根利矛,連續不斷地猛刺,這樣所有的痛苦,也比不上地獄微苦之少分;在十八地獄中,又以無間地獄痛苦最爲慘烈。

  【《親友書》雲:“如于一切安樂中,永盡諸愛爲樂主,如是一切衆苦中,無間獄苦極粗猛。此間日以叁百矛,極猛貫刺所生苦,此于地獄輕微苦,非喻非能及少分。”

  《親友書》說:譬如一切安樂中,以自心永斷貪愛爲最究竟的安樂;如是一切痛苦中,以無間地獄的痛苦最爲粗猛。人間每天以叁百根尖銳的長矛,極猛地刺透身體所生的痛苦,相比地獄的微苦,無法比喻其少分。

  【能感如是衆苦之因,唯是自內叁門惡行,如是知已,應盡士夫力用策勵,輕微惡行莫令染著。即前書雲:“此諸不善果種子,即身語意諸惡行,汝應盡力而策勵,縱其塵許莫令侵。”

  能夠招感如是衆苦的因,唯一是自己內在身口意的惡行,這樣了知之後,應當盡力策勵自己,即便輕微的惡行也不要讓它染著相續,即如《親友書》所說:這些地獄惡果種子,唯一是有情身語意的惡行,所以你應盡力策勵自己,即使極微塵許的惡業,也不要讓它侵入相續。

  卯二、思惟旁生所有衆苦分四:一、總說二苦 二、旁生之處所 叁、詳說旁生衆苦 四、旁生之壽量

  辰一、總說二苦

  【思惟旁生苦者,謂旁生中諸羸劣者,爲諸強力之所殺害。又爲人天資生之具,自無自在,爲他驅馳,遭其傷殺撻打損惱。

  《本地分》中宣說了旁生的兩類痛苦,即互相殘害苦和無自在苦。這一段思惟旁生的痛苦,就是從這兩方面思惟。其中,第一句是宣說互相殘害苦,第二句是講無自在苦。

  思惟旁生的痛苦,即旁生中那些弱小的旁生被諸強力的旁生所殺害,感受種種相殘之苦。而且,旁生作爲人天資生的工具,自己毫無自在,被人天役使、驅馳,遭受損傷、宰殺、鞭打等損惱。

  互相殘害苦,主要指野生動物所受的苦;無自在苦,主要是家畜所受之苦。

  在野生動物的王國中,弱肉強食,弱小的旁生常被猛獸獵食,所以它們恒時處在惶恐不安之中,生命沒有一點保障。即便稍停休息,喝水吃草,都要十分警覺,時刻提防猛獸的襲擊。稍有松懈,就會被猛獸吞食,血肉淋漓,最終只剩一副骨架。

  所有的家畜都是人天資生的工具,比如,人類飼養家畜,或爲食或爲藥,或取其皮毛作衣服,這些豬馬牛羊,毫無自在,一生受人驅使,要感受擠奶、馱運、閹割、穿鼻、耕地等役使之苦,在此期間還有鞭打足踢等傷害,幾乎所有家畜最後都被宰殺,成爲人們盤中的美餐。它們像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勞改犯,一直到死都是被人役使,沒有半點自由。

  我們能夠安居樂業,身心自由,食睡諸行都很自在,確實比旁生幸運得多。

  辰二、旁生之處所

  【《本地分》說:“與諸人天共同依止,無別處所。”《俱舍釋》雲:“旁生謂諸水陸空行,其處根本是謂大海,余者皆從大海散出。”

  《本地分》說:旁生和人天共處,此外沒有其余的處所。《俱舍論自釋》說:旁生就是指水陸空行,其根本處所就是大海,其余旁生都是從大海中流散出來的。

  人類的肉眼看不見天人、修羅、地獄、餓鬼,而旁生則和人同居一處,空中有飛禽,地上有走獸,江河湖海中有水族,旁生和人生存在同一個器世界當中。《新婆沙論》中說:旁生本來的依處是在大海之中,後來流轉,遍在諸趣當中。

  辰叁、詳說旁生衆苦

  【《親友書》亦雲:“旁生趣中遭殺害,系縛打等種種苦,諸離寂滅淨善者,互相吞噉極暴惡。有因真珠及毛骨,由肉皮故而死亡,無自在故由他驅,足手鞭鈎及棒打。”其中初頌,顯示總苦;其第二頌,顯示別苦。

  《親友書》也說:在旁生趣當中,要遭受殺害、系縛、鞭打等各種痛苦,這些遠離寂滅之因——清淨善法的旁生,心識愚蒙,互相吞食,性情非常暴惡不調順。有些旁生因爲身支可以供人受用而被獵殺、屠戳,譬如,有的因爲珍珠、毛骨、皮肉等被人殺死,有的因爲可以被人勞作、驅馳、運載而受苦,這些旁生沒有自在的緣故,被主人驅使,分別被主人用腳、手、皮鞭、鐵鈎、木棒等打撻。

  《親友書》這二頌中,第一頌總示旁生的痛苦,第二頌別示不同種類旁生特有之苦。

  以下分別解釋頌中難解之處。

  【言打等中,等攝驅馳及穿鼻等,此是依于由人非人作殺害等。互吞噉者,是約傍生衆同分中,所爲損害。

  頌詞中“等”字,包括驅馳、穿鼻等痛苦,就是指依于人類和非人作殺害等所受之苦。“互相吞噉”,是指旁生在同分當中所作的損害。

  換言之,旁生的痛苦,一類來自非同分的人類等,譬如,受人類殺害、鞭打、驅馳等,另一類來自同分,即被旁生吞啖等。譬如,山羊被鞭打是被人損害的痛苦;被狼吞食,就是依于同分的痛苦。

  【寂滅淨善者,謂能證得涅槃善法。遠離此者,顯極愚蒙,不堪道器。

  “寂滅淨善”:能證得涅槃的清淨善法。其中寂滅是果,淨善爲因,寂滅之果唯一是以清淨的善法可以獲得。“遠離寂滅淨善”,顯示旁生極爲愚癡蒙昧,不堪爲修道之器。

  《辨中邊論》中宣說五果時,第一果即異熟果——“器”,通過前世修善,今生獲得具足八暇十滿的人身,這就是能行持清淨善法的道器,因爲依靠暇滿人身可以自在修持叁乘妙法,沒有內外障難。旁生卻不是這樣,以惡業的障礙,受生爲旁生的根身,心識極其愚蒙,不能知言解義,所以不堪爲道器。譬如,對旁生宣講佛法,除了極個別宿世具善根的之外,確實都似對牛彈琴,它們心識暗鈍,無法聽懂,更不能思惟分析,所以無法領納法義而趣入修行。

  譬如,人類中因爲滿業不善,有的人生來弱智,即便一句簡單的話也表達不清,沒有記憶、計算、推理、抉擇等基本的思惟能力,他的智力固定在一個較低的水平上。老師縱然使盡渾身招術,也無法讓他超越這個水平。和弱智者相比,旁生根器更劣。譬如,我們在十分鍾內所說的佛法,旁生一輩子也不會明了,更不可能照此行持。再如,讓它念“阿彌陀佛”,也是有口難念。所以極其愚癡,不堪爲修道的法器。

  以人身能領會佛法的義理,能心緣法義思惟,而且可以依法義串習,這就是人身寶貴的價值所在。我們要珍惜這種福報,將身心轉入善法中。

  【從足踢使,至以棒打,而爲驅使,五事如次,謂馬水牛驢象牛等。此等是如《親友書釋》中所說。

  這是解釋頌詞的後兩句。

  從以腳踢而驅使,乃至以棒打驅使,這樣五種苦事的受者,分別是馬、水牛、驢、大象、牛等。也就是:馬是被人腳踢而驅使,水牛是被人手打而驅使,驢子是被人用皮鞭抽打而驅使,大象是被人用鐵鈎而驅使,牛是被人用木棒打而驅使。“等”包括其余受五種苦事的受者。以上是按《親友書》注釋而宣說。

  【其余尚有生于黑暗及以水中,老死于彼,負重疲勞,耕耘剪毛,強逼驅使。又以非一殺害方便,苦惱而殺,又受饑渴寒暑逼惱,又由獵士多方惱害。

  這一段是列舉其它種類的痛苦。

  旁生的痛苦還有以下幾類,有些生在黑暗和水中,也老死在黑暗和水中(譬如,有些生活在不見陽光的島嶼上,從出生到老死,都處在黑暗之中,連自己肢體也見不到,極其痛苦),有些感受負重疲勞之苦,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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