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下再從正反面詳細解釋佛是究竟的皈依處。
反面比喻:
譬如,沈溺在大海中的衆生,肯定不會找一個溺水者作爲依處;如果他雖然解脫了怖畏,但不善巧救度溺水者的方便,即使祈求也無濟于事;或者雖然善巧救度的方便,但沒有悲心,即便祈求也不會救度;或者雖然有悲心,但有偏袒,有恩惠的人才救度,沒有恩惠的不救,這樣只有少數人得度,不是一切沈溺衆生總救護主。
意義:
第一,自身還沒有解脫怖畏,必定無法讓我們解脫怖畏。比如:外道自在天、遍入天、帝釋天等,還沒有解脫分段生死的怖畏,縱然皈依他們,也無法解脫分段生死;又如大乘學道位的菩薩,還沒有究竟解脫變易生死的怖畏,這樣就不能讓我們究竟解脫變易生死。第二,如果皈依境不善巧救度他人的方便,縱然皈依,也沒有方便將我們從怖畏中救度。第叁,第四,如果皈依境沒有平等周遍的大悲,縱然皈依,也不能平等無偏地救度。
正面比喻:
譬如,有一位船師,自己已經解脫了一切怖畏,又善巧一切救度的方便,而且具有平等周遍的大悲,這樣任何溺水者祈求,他決定會平等救度,並且具有方便能將溺水者救度。這樣的船師就是最圓滿的皈依處。
意義:
同樣,佛陀已經消盡二障種子的習氣,證到法身無畏果位,始終可以依靠;佛具有平等周遍的大悲,皈依佛,佛決定會救度;佛善巧一切救度的方便,皈依佛,佛決定能以善巧方便讓我們解脫怖畏。
因此,以理成立,只有佛才是最究竟、最圓滿、最了義的皈依處,衆生只要皈依,佛陀無不救度。《寶性論》說:“誰無初中後叁際,寂靜自覺而證知,既已覺悟令他覺,宣說無畏常恒道,執勝智悲劍金剛,割截一切苦苗芽,摧諸見林疑慮牆,如是佛陀我敬禮。”又說:“了義之中諸有情,皈依唯一是佛陀。”
以上以理成立佛是究竟的皈依處,是智悲力究竟圓滿的導師,如此也可以成立,佛所說的法決定是清淨圓滿的正法,可以持爲所修法,佛的隨學弟子也決定可以持爲修行的助伴。
卯叁、教誡應重主因——深信
【由是若于攝分所說此諸理上,能引定解,專心依仰,必無不救,故應至心發起定解。】
“攝分所說此諸理”,就是以上《攝抉擇分》所說成立佛是究竟皈依處的四種理由。
因此,如果對以上《攝抉擇分》所說四種理由能引生定解,從而專心皈依仰投,佛陀必無不救,所以應至心對此發起定解。(這是從正面成立信心的至關重要。)
這一句的關鍵,就是要明確道理、定解、信心、救度四者關系。這四者是因果關系,前前能生後後,即:思惟真實具足叁相的道理,必定能引生定解;如果具有定解,必定能生起無疑的信心;如果以正信皈依佛陀,必定能得佛陀救度。所以,欲生後後,必依前前,因不圓滿,果必不圓滿,因此首先應當在因上修。
而這修因之處,就是按照《攝抉擇分》所說的道理如理思惟,力求發起定解,這就是修皈依之因——信心的關鍵之處。因此,宗大師著重強調“故應至心發起定解”。前面以理證成立佛爲皈依處的內容,非常重要,只有隨理思惟,才能引生定解,這個定解就是信心的因。
或許有人疑問:佛既然已經現前無畏法身,又善巧一切救度方便,而且大悲平等周遍,衆生理應平等都得救度,爲什麼還有無量衆生仍在生死中苦惱?
以下回答。
【由能救自二種因中,外支或因,無所缺少,大師已成,然是內支,未能實心持爲歸依,而苦惱故。】
以八個字回答,即“外支已成,內支未全”。
我們想要得到救度,必須聚合內外因緣,在能救內外二因之中,外支或外因絲毫不缺,大師已經圓滿成就,但是內支自己方面未能真心將佛持爲皈依處,所以,無始至今始終苦惱。(這是從反面推出內支信心的至關重要。)
“大師已成”:佛陀從初發心,中間曆經叁大阿僧祇劫修行,現在已經斷證究竟而成就圓滿的智悲力,即成就了《攝抉擇分》所說的四種條件,這說明外支已經圓滿成就。
以上從正反面說明以深切信心皈依的重要。
以下以理證成立。
一、真心皈依佛陀的衆生(有法),必定能得救護(所立),以外支已成、內支亦全,內外因緣聚合之故(能立),猶如房屋開窗必然透進陽光,草木遇火必定燃燒,明鏡離垢必現影像一般(比喻)。
二、沒有真心皈依佛陀的衆生(有法),將不得救度而苦惱(所立),以外支雖成、內支不全,內外因緣不聚合故(能立),猶如屋子無窗不透陽光,草木缺火無法燃燒,明鏡有垢不現影像一般(比喻)。
以下是結論。
【是故應知,雖未請求,由大悲引,而作助伴,複無懈怠無比勝妙真歸依處,現前安住爲自作怙,故應歸此。】
所以應當了知,由大悲所引,雖然沒有請求也作有情的助伴,並且永無懈怠、無比勝妙的真實皈依處,現前正安住爲自己作依怙(外支已成),所以爲了獲得救度,應當皈依佛陀。
“由大悲引”,是指佛的意樂圓滿,由于想讓衆生離苦得樂的大悲心所牽引;“複無懈怠”,是指佛的加行圓滿,衆生因緣成熟時,沒有任何不應時救度的懈怠。
上述內容是根據印度阿阇黎班瑪嘎那瓦瑪的《贊應贊》而宣說,以下標出這個教證。教證共有五頌,前六句宣說佛陀意樂圓滿,第七句宣說佛陀加行圓滿,第叁頌和第四頌是從正反面說明皈不皈依在果上的差別,最後一頌爲結論。
【《贊應贊》雲:“自宣我是汝,無怙者助伴,由大悲抱持,一切諸衆生。大師具大悲,有愍, 願哀愍。”】
《贊應贊》說:佛陀自己宣稱我是你們無怙者的助伴,以大悲懷抱一切衆生。大師具足大悲,有哀愍衆生的大願。(這是佛的意樂圓滿。)
“自宣”:衆生雖未請求,但佛陀以大悲自發作爲衆生不請之友。“大悲抱持衆生”:佛的大悲猶如繩索,心系衆生而不舍離,誠如《百業經》所說:縱然波浪離開大海,佛陀大悲也不舍離觀照衆生,這叫做抱持衆生。
【“勤此無懈怠,有誰與尊等?”】
佛陀以此意樂毫無懈怠地精勤救度衆生(這是加行圓滿),還有誰能和意樂與加行圓滿的世尊相等?
這兩頌是從意樂和加行圓滿角度,贊歎佛是無與倫比的皈依處。
【“汝是諸有情,依怙總勝親,不求尊爲依,故衆生沈溺。若正受何法,下者亦獲利。”】
這兩頌是從正反面說明皈依佛的重要性,即:不以佛爲依處,由此將沈溺;若以佛爲依處,即便下者也能獲得利益。
《贊應贊》說:您是一切有情的依怙,是一切有情總的殊勝親人,衆生不以世尊您爲依處,所以沈溺在生死苦海中不得救度。相反,如果對世尊您所說任何一法如理受持,即便下者也決定能獲得利益。能真實利他的諸法,除世尊您外,不是其余外道導師所能了知。
婆羅門教典中說:“我的經文對智力高的人宣說,能起大利益,但對智力低下者,則有過患,一切都成空耗,所以對智力低下者宣說無用。”但世尊的教法並非如此,佛曾說:“我所說的教法,不是以種姓爲主,而是以自己精進修持爲主。”所以只要對佛具有信心,任何階層、任何種姓的人都可以學佛修行,即便下者也能獲益。
【“能利他諸法,除尊非余知。”】
這一句也是顯示世尊堪能真實利他的功德,衆生無不希求離苦得樂,其余宗派也都宣說離苦得樂的法,但能否從根本上離苦得樂呢?我們可以觀察比較。實際上,真正能令衆生離苦得樂的妙法,唯有佛陀遍知,佛住世傳法,就是爲衆生指示離苦得樂的妙法。
【“一切外支力,尊已正成辦,由內力未全,愚夫而受苦。”】
衆生得度要積聚內外因緣。現在一切外支力,世尊以叁大阿僧祇劫修道已經真正成辦,只是因爲自己內支力未全,不能以深信皈依世尊,所以愚者無始以來始終墮在生死中受苦。
概括上述內容,即教誡應當殷重修習主因——深切信心。因爲只有具足信心才能得度,沒有信心則不得救度,所以應當殷重這個主因。
醜叁、由何道理而正皈依分四:一、由了知功德而皈依 二、由了知差別而皈依 叁、自己發誓受持而皈依 四、不言有余皈處而皈依
【第叁,由何道理而歸依者,攝抉擇中略說四事:一、知功德;二、知差別;叁、自誓受;四、不言有余而正歸依。】
《攝抉擇分》宣說由四種事而作皈依,即由了知功德而皈依;由了知差別而皈依;自己發誓受持而皈依;不言有余歸處而皈依。
寅一、由了知功德而皈依分叁:一、佛功德 二、法功德 叁、僧功德
【初知功德而歸依者,須能憶念歸處功德,其中有叁:一、佛功德;二、法功德;叁、僧功德。】
所謂了知功德而皈依,就是要能憶念皈依處功德而皈依,其中分叁:佛功德、法功德、僧功德。
卯一、佛功德分五:一、身功德 二、語功德 叁、意功德 四、業功德 五、旁述
【今初分四。】
佛功德又分爲“身、語、意、業”四種。
辰一、身功德分二:一、詳說身功德 二、其因、體性與作用
巳一、詳說身功德
【身功德者,謂正思念諸佛相好,此亦應如《喻贊》所說而憶念之。】
佛的身功德,就是要思惟憶念諸佛叁十二相、八十種好,也應當按照《喻贊論》所說而憶念。
“喻贊”就是通過很多比喻贊歎佛陀的功德;“憶念”即以現總相的方式憶念。
對諸佛叁十二相、八十種好的講法有兩種,稍有差別。一種是《般若經》和《現觀莊嚴論》的講法,另一種是《寶女請問經》和《寶性論》的講法。我們應當參閱這些經論,在了知佛身…
《菩提道次第系列——下士道(新廣論講記3)》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