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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中邊論頌講記(十四)

  辨中邊論頌講記(十四)

  子五、處非處善巧

  于非愛愛淨,俱生及勝主,

  得行不自在,是處非處義。

  分叁段:1、處與非處之義;2、七種不得自在之義;3、以處非處善巧斷除執自在轉性我見。

  1、處與非處之義。

  無著菩薩在《瑜伽師地論》上面說:“問,何等爲處?答:于彼彼事,理無相違。問:何等非處?答:于彼彼事,理有相違。是名處非處體。”(什麼是處呢?對于彼彼事,理論上沒有相違的,就是處。什麼是非處呢?對于彼彼事,理論上有相違的,就是非處。)所以,如理成立的就是處,不能成立的就是非處。比如,由某個因産生某個果,由某個因不生某個果,某個果觀待某個因,某個果不觀待某個因,在這樣四個方面,如理成立的就是處,不成立的就是非處。比如,以稻種産生稻芽,以稻種不産生青稞,稻芽觀待稻種,稻芽不觀待青稞種,像這些都是處。行善不能産生安樂,行善會産生痛苦;或者墮落地獄觀待上帝,不觀待自己的惡心,像這些都屬于非處。我們明白,合理的成立就是處,不合理的成立就是非處,這個不是觀待人,不是觀待其它的,就觀待一個道理,如理成立的才是處,如理不成立的一切一切是非處。所以,一切一切所知的萬法要麼是處,要麼是非處,也就是說如理成立的法叫做處,如理不成立的法都叫非處。

  2、七種不得自在之義。

  ①于非愛不得自在:就是造了惡業,雖然不喜歡,也不得不墮落叁惡趣。

  ②于可愛不得自在:就是修了妙行功德,雖然沒有想要去,也不得不上升善趣。

  ③于清淨不得自在:就是沒有修道斷除障礙,決定不可能獲得清淨。

  ④于俱生不得自在:就是在一個世界當中,決定不會有兩個如來或者兩個轉輪王同時出世。因爲這是無與倫比的一種善業,無與倫比的一種功德而需要成就,所以有兩個不可能成爲無與倫比的身份。

  ⑤于勝種不得自在:就是以女身不能作轉輪王等,窺基大師在《述記》當中說,“等”字當中還包括帝釋、大梵天王等。

  ⑥于證得不得自在:就是以女身不證獨覺果和無上佛果。

  這個原因《述記》當中解釋:“女人志弱根性非勝,依處下劣不得佛等。”(女人的心志怯弱,根性不夠殊勝,由于女身依處下劣的緣故,不得佛果等。)

  以上是按照很多經典和論典的觀點來講的,就一般情況而言,確實如此,八相成道的圓滿事業唯一男身方能成辦,但是從證悟實相的側面來說,以女生今生也可以成就佛果的。我們打個比方來講,比如妙莊嚴王的女兒妙善——觀世音以大悲心和菩提心不惜生命行持六度萬行,救度一切衆生,最終今生成就了無上正等正覺。從金剛密宗的角度來說,比如普賢佛母、益西措嘉、瑪吉拉准空行母等等都利益了很多很多衆生,今生中斷除了一切障垢而成就了無上的佛果。再從顯宗密宗最究竟、最了義的角度來講,一切男女皆有法界如來藏,本來已經成佛,圓滿具足的一切一切的功德。所以,對顯密經續論典中諸多了義和不了義的觀點必須善加辨別。

  ⑦于現行不得自在:就是見谛的聖者決定不會現行殺生、偷盜等事,因爲得到見谛的同時已經得到了法性戒,不可能再現行罪業。

  3、以處非處善巧斷除執著自在轉性我見。

  舉例:

  ①于非愛不得自在

  由于造惡業墮叁惡趣這是如理的處,造惡業不墮叁惡趣是不如理的非處,所以惡人對于不可愛的惡趣不得自在,雖然心裏不想墮落叁惡趣當中,但是僅僅以自己的願望無法遮止果報的成熟。假如存在一個自在轉性的我,能夠隨欲轉變,那造惡業的作者誰都不想墮落,應該都能避免,但這是無法成立的,所以根本不存在一種自在轉性的我。

  ②于可愛不得自在

  就是由于造善業轉生善趣是處,以善業不轉生善趣是非處,這樣就決定以善業唯一趣向可愛善趣,誰也無法遮止,即使你不想去,在臨終的時候,以無欺的緣起力仍然會現前天堂的境界,一刹那之間,就轉生到天界。這就是對于善趣不得自在。在這個當中,根本不是以“我”能自在轉變的。

  ③對于清淨不得自在

  比如,我們凡夫人都想獲得清淨,但是沒有斷除煩惱之前,我們一點也沒有自主,一點辦法也沒有。在身心上,照樣是有漏法日夜不斷的流注,身心內外周遍雜染。從有漏身的現象上來看,我們整個身體就像一個加工廠一樣,以有漏業的支配,體內的所有器官日日夜夜都在運轉,都在不自在的遷流,製造出種種不淨物。即使進入睡眠,這個製造雜染的運動也沒有一秒鍾停止過。大家想一想,即使在睡眠當中,我們的心髒照樣是在不斷跳動,我們的血液照樣是在全身大小血管當中不斷流動,我們的腸胃照樣是在蠕動,全身的細胞都在極快速的新陳代謝,一切體內分解和組合的運動一刹那也沒有停止過。像這樣複雜、精密、有次序的生理運動,難道憑你的主觀想法就能讓它中間停止或轉變嗎?根本不可能的事!所以,並不是以“我”讓它停止雜染,就會那樣自在而轉的。同樣在內心方面,凡夫人的分別念就像潮水一樣,一刹那也停不下來,這就是日夜流注的雜染相。單單憑自己的想法,能不能轉變這種遷流呢?絕對不可能。所以根本不會有一種主宰的我,假如有的話,我們應當以這一念想法,就能夠讓雜染不現前,但是誰能這樣做到呢?所以我們知道,的確沒有一種主宰的我完全都是隨業惑而打轉轉的。

  通過以上的舉例,我們應當展開來觀察在一切萬法上的處與非處,這樣就會認識到,一切諸法的法性自性是法爾如是的,對此絕對不可能以補特伽羅的自欲而轉移。一切萬法唯一是以自己的處和非處的法性規律,來決定是以何種方式現前,除此之外,並沒有一個能夠任意改變法性規律的主宰者。所謂自在轉性的我,唯一只是遍計所執的戲論而已。所以,通達這樣處非處善巧還是幫助很大的。因爲世間的衆生沒有通達佛法,沒有佛法的智慧,一切所作所行都是顛倒的,也就是說沒有如理地取舍而且非處執著爲處,處執著爲非處等等,産生很多顛倒的心識。處和非處善巧相續當中一定有真實的理解,通達了處和非處而且如理如法的該取的,該舍的,該破的,該安立的或者種種法,它是哪一種規律而安立的,哪一種不符合自性的規律,一切一切就判斷爲邪慧,判斷爲邪見,判斷爲顛倒的心識。如果處和非處的內容完全通達的話,那麼依靠這樣善巧引起的一切的境界,一切能境的法都屬于如理的,都屬于清淨的,都屬于正見,都屬于智慧辨別的一種法。這樣的話,各自的體性或者萬法總的一種本性或者輪涅之間的差別,或者說合理和不合理的一切一切差別自然符合萬法的本性,這樣來無誤了知才是真正的智者,才是真正的善巧者。而且在這個時候知道一切法都是依靠處和非處而轉的,沒有一種自在轉性我的本性,以處非處善巧徹底斷除執著自在轉性的我見。

  這樣我們明白以後,就知道,講了處非處善巧就有很大的利益。

  子六、根善巧

  根于取住續,用二淨增上。

  “取”就是取色聲等境界,“住”就是壽命不斷而安住,“續”就是家族的延續,“用”就是受用各種果報,“二淨”就是世間清淨和出世間清淨。

  什麼是根呢?二十二根分別對于取境、壽命安住、家族延續、受用果報、二種清淨具有增上之義。根總共有二十二種,就是眼等六根、命根、男女根、苦樂憂喜舍五受用根、信等五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俱知根的叁無漏根。這二十二根所具有的增上義分別是:①六根對于取境具有增上義;②命根對壽命安住具有增上義;③男女二根對于家族延續具有增上義;④五受用根對于受用善惡果報具有增上義;⑤信等五根對于世間清淨具有增上義;⑥叁無漏根對于出世間清淨具有增上義。是這樣來需要了知二十二種根都叫做根,都具有增上義,所以叫做根,而且分別都有不同的增上義,所以分了二十二種差別。

  下面分兩段來解釋:1、根的含義;2、以根善巧斷除執增上義性我見。

  1、根的含義

  根具有能生的意義,具有增上的意義。比如草木的根,有增上的力,以根就能生出莖幹枝葉花果,如果根壞了,生機就會斷絕,莖幹枝葉花果都會敗壞,所以草木的根具有能生義和增上義。和這個比喻相應,眼根有強力能夠出生眼識,所以叫做眼根。信心有能生長善法的力,所以叫信根。二十二根都具有能生或增上的意義。

  《俱舍論》當中說:“根者是何義?最勝自在光顯名根。由此總成根增上義。”(根是什麼意思呢?最勝、自在、光顯,就叫做根。由此總的成立根的增上義。在藏文當中,說根的意義,是自在而轉的意思。)《大乘義章》當中說:“能生名根。”《俱舍光記》當中說:“勝用增上,故名爲根。”我們就知道,所謂的根呢要麼就是增上義,要麼就是能生義,要麼就是說自在而轉。

  2、以根善巧斷除執增上義性我見。

  以眼等六根來說,《俱舍論》當中講,眼耳鼻舌身這五根是對能了別各別境的前五識有增上的功用,第六意根是對能了別一切境的意識有增上的功用。所以說,在取六境上,唯一是這六根在起增上的作用,除了這六根之外,再也找不到一種做根本的我。眼根不是我,耳根不是我,乃至意根也不是我,所以不存在對于取六境起增上作用的我。不存在對于取六境起增上作用的我,不存在對于取六境自在而轉的自性我的本體。

  再看住持壽命方面,按照大乘唯識的觀點,第八識的種子有住持識的功能,所以在一期之間,使得色心相續,以此假名爲命根,除此以外再沒有其它命的實有自體。《唯識述記》上說:“命謂色心不斷,是命之根也。”(所謂的命,就是色蘊和心蘊不斷的一種相續,叫做命根。)所以,對于住持一期生命相續起到增上作用的,唯一是命根,也就是第八識的種子,此外並沒有一個實有自體的我在住持生命。

  再看家族延續方面,對于傳宗接代起到增上作用的,唯一只是男女二根,這裏也不是以一個實有自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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