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中邊論頌講記(十七)
壬二、依止八斷行之對治
爲斷除懈怠,修欲勤信安,
即所依能依,及所因能果,
爲除余四失,修念智思舍,
記言覺沈掉,伏行滅等流。
頌詞上說:爲了斷除懈怠的過失,修習欲勤信安四種斷行,這四者的關系是所依能依以及所因能果的關系,也就是欲爲所依,勤爲能依,信爲所依欲的所因,輕安爲能依勤的果。爲了斷除其余四種過失,修習念知思舍四種斷行,也就是以正念記持聖言,以正知覺知昏沈和掉舉,以思爲了伏除昏沈和掉舉而發起加行,以舍在沈掉斷滅之後,能夠安住無功用、平等而流。
下面我們分別說明:
1、以信欲勤安斷除懈怠。
懈怠的正對治是什麼呢?就是輕安,成就輕安就不會生起懈怠。産生輕安的前方便就是信、欲、正勤,也就是輕安必須依靠正勤,正勤必須依靠對于叁摩地的欲來成就(欲,就是欲樂,也就是希求心。)欲的發起要依靠對于叁摩地的勝解信。所以,信、欲、勤、安是以前前爲因,後後爲果。我們從修信開始,一步一步生起欲、正勤和輕安,當輕安生起的時候,就可以真正斷除懈怠的過失。
這裏關鍵要理解,信爲欲依,欲爲勤依,勤爲安依的道理。《述記》當中說,以信叁寶,就會發起希望,所以信是欲生起的近因。從我們的心上看,信心就是欲的所依,以信心就能發起對于叁摩地的欲,如果沒有信心對于修習叁摩地決定不會有興趣。所以,信爲欲依,信心成欲了所依。從我們的心上看就明白的,因爲有了信心,就是欲的所依,以信心就能發起對于叁摩地的欲求心,相反,如果沒有信心,對于修習叁摩地絕對不會有真實的興趣。再看欲爲勤依的道理,在《對法論》上說,“欲爲勤依,由欲求故,爲得此義,發勤精進。”有了欲心,精進心緊跟著就會起來,也就是因爲對于叁摩地有強烈的欲求心,爲了獲得叁摩地,就會精進地用功。所以,欲是勤的所依。安住在欲當中,就是正勤。離開了欲求心,根本沒有動力的。再由于勤精進,就可以得定,定一生起就會獲得輕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對治懈怠。
2、以念智思舍斷除其余四過。
以正念在心裏能憶持叁摩地的教言,這樣就可以對治忘失教言的過失。以正知時時觀察,在沈掉生起時隨時覺知,這樣可以對治昏沈和掉舉的過失。以思能夠提起沈掉的對治行,可以對治不作對治行的過失。以舍在沈掉已經寂滅的時候,不再對治,這樣能讓心平等而流,由此對治複作對治行的過失。
庚四、宣說加行道暖頂位五根
已種順解脫,複修五增上,
謂欲行不忘,不散亂思擇。
第一句是承接上文,後叁句是講暖位和頂位修習五根。
論中說到:已經種植順解脫分的善根之後,在加行道複修五種增上,就是欲增上、加行增上、不忘境增上、不散亂增上以及思擇增上。實際上五種增上,分別就是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和慧根。
所謂“順解脫”,就是指順解脫分善根。所謂“增上”,是根的異名。因爲以五根近的方面能夠出生五力,遠的方面能夠出生上上道果以及種種功德,所以叫做增上。
以下說明五種根的含義。
1、信根:以信根能夠使得依于四谛取舍的欲增上,所以信根是欲增上。
2、精進根:以精進根能夠讓實修加行增上,所以精進根是加行增上。
3、念根:以念根能夠讓不忘境增上,所以念根是不忘境增上。
4、定根:以定根能夠讓心不散亂增上,所以定根是不散亂增上。
5、慧根:以慧根能夠讓思擇諸法增上,所以慧根是思擇增上。
以這樣五根能夠引生清淨的種種功德,所以都叫做根。
庚五、宣說加行道忍世第一法位五力分二:一、真實五力;二、加行道與根力對應而攝義
辛一、真實五力
即損障名力,因果立次第。
第一句是講五力的含義,第二句是講五力的次第。
“障”就是信等五根的違品,也就是無信、懈怠、忘失、散亂、愚癡或邪慧。“損”就是能伏滅違品。因爲信、進、念、定、慧具有勢力,能夠伏滅相應的違品,所以叫做力。世親菩薩也說:“即前所說信等五根,有勝勢用,複說爲力,謂能伏滅不信障等,亦不爲彼所陵雜故。”對于力的含義,講了兩點,第一是“能伏滅不信障等”,第二是“不爲彼所陵雜”。在加行道,信心等五法不是無漏法,不能讓違品徹底斷滅,所以只能說“伏滅”。“陵”和“雜”的意義要分開來解釋,按照《述記》所說,所謂“陵”,就是以不信等能夠壓伏信心等,讓信心等不能發起;所謂“雜”,就是雖然生起信心等,但是不信等違品還會夾雜在當中生起。但是,到了五力的地位,“陵”和“雜”都沒有了,不會被違品所陵雜,所以叫做“力”。在五根位,還有“陵”、“雜”,所以只能叫做根。這也是根在力前安立的原因。
爲什麼五力的次第是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和慧力呢?爲什麼次第不能錯亂?因爲前前是因,後後是果,所以按照因果而安立這樣的次第。
具體來說,就是以信力能生起精進力,以精進力能生起不忘失的正念力,以正念力能生起定力,以心住等持之力能生起如實了知法性的慧力。
世親菩薩說:“此五次第依因果立,以依前因引後果故,謂若決定信有因果,爲得此果發勤精進,勤精進已便住正念,住正念已心則得定,心得定已能如實知,既如實知無事不辦,故此次第依因果立。”(五力的次第按照因果而安立。就是如果決定信受有因果,爲了獲得這種果,就會發起勤精進;勤精進之後,就能安住正念;安住正念之後,心就會得定;心得定之後,就能如實了知;既能如實了知,就可以無事不辦。所以,五力的次第是依因果而安立。)
辛二、加行道與根力對應而攝義
順抉擇二二,在五根五力。
“順抉擇二二”就是指順抉擇分當中暖和頂兩種和忍世第一法兩種,“在五根五力”,就是指煖頂二種在五根位,忍、世第一法在五力位。
庚六、宣說見道七覺支
覺支略有五,謂所依自性,
出離並利益,及叁無染支。
由因緣所依,自性義差別,
故輕安定舍,說爲無染支。
第一頌是把七覺支攝爲五支,第二頌是宣說無染支的含義。
七覺支是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輕安覺支、定覺支和舍覺支。
其中念覺支是覺所依支,擇法覺支是覺自性支,精進覺支是覺出離支,喜覺支是覺利益支,輕安、定、舍叁覺支是覺無染支。
1、覺所依支:因爲念是一切功德依處的緣故,念覺支是覺所依支。
2、覺自性支:因爲見真實性的擇法智慧是見道體性的緣故,擇法覺支是覺自性支。
3、覺出離支:因爲以精進能夠出離違品的緣故,精進覺支是覺出離支。
4、覺利益支:因爲喜是以見道所成就的利益的緣故,喜覺支是覺利益支。《述記》說:“由喜勢力,身得調適,故名利益。若未得喜,身恒剛強故。”見道初地,叫做極喜地。由于喜的勢力,身體得到調適,所以叫做利益。如果沒有得到喜,身體是恒時剛強的。
5、覺無染支:論中說到:因爲輕安是無染的因緣,定是無染的所依,舍是無染的自性,所以把輕安、定、舍這叁支攝爲覺無染支。對法當中說,由于輕安能夠對治身體粗重的過失,所以輕安是無染的因緣。粗重就是種子,以粗重爲因能夠出生叁種雜染,而輕安是粗重的近對治,因爲輕安是粗重的對治因緣,也就叫做無染因緣。實際上輕安不是無染的真實因緣。
對法論中說:“由依止定,方得轉依故,定名作無染所依。舍自性支之所依故。”(由于依止定才能獲得轉依,所以定叫做無染所依。)
所謂舍,是無染自性,對法論說:“能永治貪憂二法,故名自性。”以舍能夠對治貪、憂,貪憂如果存在,心裏就不能寂靜,以舍能對治,所以叫無染自性。
庚七、宣說修道八聖道支
八聖道支就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和正定,屬于修道位所修的法。
分別及誨示,令他信有叁,
對治障亦叁,故道支成八。
表見戒遠離,令他深信受,
對治本隨惑,及自在障故。
第一頌:因爲正見是分別支,正思惟和正語是誨示他支,令他信支有正語、正業、正命叁支,對治障支有正精進、正念、正定叁支,所以道支總的就有八支。
第二頌是講正語等叁支攝爲令他信支,以及正精進等叁支攝爲對治障支的理由。
論中說:正語、正業、正命如其次第,表示具有見、戒、遠離,能令他人信受,所以攝爲令他信支。正精進、正念、正定如其次第,對治根本煩惱、隨煩惱和自在障的緣故,攝爲對治障支。
1、正見是分別支
所謂正見,就是對于真實義能夠真實了知的自性,也就是以見道現量見法性而後得的無垢智慧。由于見道入定親見法性,在後得位由正見以産生定解對于法義能夠分別了知,極爲正確透徹,所以正見是分別支。
2、正思惟和正語是誨示他支
按照自己所通達的法義,爲了利他而宣說的發心,就是正思惟;以正思惟引發的語言,就是正語。所以正思惟是從教誨他人的發心上講,正語是從教誨他人的語言上講,兩者歸攝爲誨示他支。因爲發心和語言沒有一點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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