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受,爲何要讓自己生嗔而感受地獄大苦?
或者認爲“我被他損害,當然要恨他”,則應觀察自己是否真實被他損害了。其實,遭受損害是自己造惡的果報,因此是被自己損害,而不是被他損害。他人的損害實際是爲自己淨除宿惡的等流果,對方不顧自己衰損而爲我淨罪,又賜給我修忍積福的機會,所以他是利益我的恩人,怎麼能以嗔心對待呢?或者思惟:如同病人接受針灸治療般,忍受眼前一時的小苦即能免除後世惡趣大苦,這是極有利益的事,理應歡喜接受。
木叁、觀察所依不應生嗔
“所依”是自己的身心相續。
一、觀察:損害來自雙方面的因緣,即怨敵拿出武器,自己拿出毒瘡般的蘊身,由于兩者相遇才産生了痛苦。若要嗔恚導致損害的因緣,則對武器和自蘊平等都應嗔恨,爲什麼只嗔對方而不恨自己呢?而且,武器傷及自身時,是因爲自己強烈的我愛執才導致了痛苦,該責怪的是自己的我執,這才是讓自己受苦的主因。
再者,他因愚癡不明業果才損害我,我也因愚癡不明嗔恚的過患而動嗔心,自他都處于迷亂之中;如果無法容忍,則對自他平等皆應嗔恚。
二、觀察:自己已立誓要攝受、利益一切衆生,倘若嗔恨衆生,顯然違背了菩提誓言。
金二、顯示理應悲憫
修法的基礎是親善想、無常想以及苦想,此叁想一旦堅固,便能如理作意:眼前的怨家本是我前世的父母、親人(親善想),他沈溺在輪回中,刹那壞滅(無常想),時時遭受叁苦逼惱,現在又被煩惱魔蠱惑,如瘋病發作般,毀壞自己今生來世的義利(苦想),我不悲憫他尚且不應理,何況嗔恚報複。
這樣思惟之後,自然對他生起哀憐,而不起嗔恚。
亥二、破除不忍障利等叁、作毀等叁分二:一、破除不忍障礙譽、稱、利敬 二、破除不忍怨敵對自己毀謗等
金一、破除不忍障礙譽、稱、利敬
所破:怨敵障礙自己得到譽、稱、利敬時,自己無法容忍的心態。
能破:思惟譽、稱、利敬對自己不但毫無利益,還會引生種種過患。思惟之後,認識到怨敵讓我失去譽、稱、利敬,實際是在我即將進入惡趣門時,把我擋在門外,因此他是救護我的恩人,不該對他無理嗔怒。由此思惟即能滅除嗔心。
具體即應思惟以下內容:
一、譽、稱、利敬毫無利益
就業果來衡量,今生和來世的利益唯一是從善業産生,而譽、稱是聲音文字,利敬則是物質和他人的動作、語言和態度,此等均非善因,因此絲毫不能爲自己帶來現世的長壽、健康以及來世的福德等。如果失去這些就悲傷憂愁,則和愚童因爲沙屋倒塌而哭泣一樣可笑。
思惟的結果:對于譽、稱、利敬不貪著,覺得這些毫無實義。
二、譽、稱、利敬是衆多過患的來源
凡夫都有貪執名利的惡習,當譽、稱、利敬現前時,一經非理作意,就會不自主地貪著、散亂,而且原有的厭離心、精進心與清淨戒等,都會遭到破壞,貪、嗔、嫉妒等煩惱也會隨之增上(享用名利增上貪心,所求不遂引生嗔心,見人圓滿嫉妒難忍)。因此,譽、稱、利敬看似美妙,實乃壞善根、斷慧命的劇毒。
思惟的結果:對譽、稱、利敬生起強烈的厭離心。
叁、挽救自己墮入惡趣
別人障礙自己獲得譽、稱、利敬,其實是挽救自己墮入惡趣,如同佛陀前來加持一般。
因此,他不是損害我,而是幫助我擺脫貪欲的束縛。若對有利于自己的事生嗔,則是一種愚癡、迷亂。如此思惟之後,滅除憂惱,引生歡喜。
金二、破除不忍怨敵對自己毀謗等
所破:當別人對自己毀謗、說粗語、傳惡名等時,認爲自己受到傷害而無法容忍的心態。
能破:思惟毀謗等對自己實無損害,所以沒有理由爲此憂惱。
思惟的內容具體如下:
毀謗等的聲音損害不到心,因爲心沒有形體的緣故;也無損于身,因爲無法觸及身體的緣故。
如果認爲“這會使其他人不喜歡我”而嗔怒,則應思惟這對自己並沒有損害,即觀察:他人不歡喜只是他自己的事,對我並無絲毫損害,有何必要爲此生嗔呢?
如果認爲“這會障礙我獲得利養”而嗔恨,則須按業果衡量“無利養而死”和“爲利養生嗔而死”的利弊。此生無論獲得多少利養,享受多久的安樂,臨終時都將化爲烏有,只有善惡業能支配自己後世的苦樂,而爲利養生嗔唯有造下墮落地獄的惡業,因此甯可不得利養而死。
思惟的結果:對利養、恭敬等不貪著,在他人毀謗、傳惡名等時,心無憂惱。觀念轉換之後,就能從根遮止嗔恚。
亥叁、破除不喜怨家富盛、喜其衰敗分二:一、破除不喜怨家富樂 二、破除歡喜怨家衰損
金一、破除不喜怨家富樂
所破:見怨家圓滿、安樂時,嫉妒不歡喜的心態。
能破:思惟自己的菩提誓願,即思惟以下兩對相違。
第一,發菩提心時立誓要給予一切有情成佛的大安樂,現在見到有情獲得些許輪回的小安樂卻生嗔心,顯然極其相違。
第二,發菩提心時立誓要讓一切有情成爲叁界應供,得到所有衆生的恭敬供養,但現在見到有情稍得下等利敬卻極不情願,這也是心口相違。
思惟的結果:認識到菩薩嫉妒有情的圓滿安樂是極爲可恥之事,由此發誓斷除嫉妒。另一方面,由憶念菩提心,而對有情的圓滿安樂由衷歡喜。
金二、破除歡喜怨家衰損
所破:見怨家失敗幸災樂禍的惡心。
能破:思惟幸災樂禍的毒火只會焚毀自己的相續,並不能傷及別人。
思惟的結果:深感自己極其愚癡下劣,而心生慚愧,發誓滅除幸災樂禍的惡心。
以下總結耐怨害忍的內容。
總之,生嗔的次第是:緣不可樂相之故,憂惱生;憂惱生故,嗔心生。滅嗔的次第是:以理破除不可樂相之故,憂惱滅;憂惱滅故,嗔心滅。因此,對于滅嗔修忍而言,遵循正理觀察是最根本的要行。
從量上來說,能以多種正理破除邪執,就能遮止多類嗔恚,由多門引生堪忍,從而得到堅固微妙的習氣。因爲,這是由無垢正理對真實教義獲得了定解,並不是含含糊糊、似是而非的狀態,也不是人雲亦雲。引生定解之後,習氣得以堅固,就能生起堅定的信念,而不退失安忍的修行。
酉二、安受苦忍的修法分五:一、安受苦忍的自性 二、修安受苦忍的必要 叁、修安受苦忍的原理 四、修安受苦忍的方法 五、所應忍苦的方面
戍一、安受苦忍的自性
安受苦忍的自性,即修行遇到種種痛苦時,能安然忍受而不動心。
戍二、修安受苦忍的必要
思惟:無始劫來,我們造惡無數,在識田中種下了無量苦種,當因緣和合時,苦果就會現行。假使苦果成熟時不能轉爲道用,又與無明結合,就會引發嗔恚或怯弱,後果極其可怕。因爲嗔心一旦生起,就會燒毀功德林,而內心怯弱,則會從大乘道中退墮。很多人遇到突如其來的痛苦和違緣時,因爲缺乏修安忍的基礎,便導致道心退失。
若能事先學好安忍的方法,依靠安忍力就能將痛苦控製在最小的範圍內,而不引發內心的憂苦等。若能更進一步將苦轉爲道用,更能把苦受的程度降至最低。這就是修忍的必要。
修忍應當事先培訓,以便讓自己在面對痛苦時有能力轉爲道用,從而保證修行精進不退。
戍叁、修安受苦忍的原理
就像光明和黑暗互相淩奪(明存暗滅,暗存明滅),安忍也與其違品相克,如果無法遮止違品——怯弱和嗔恚,就不能修成安忍,而要遮止怯弱、嗔恚,又必須從根找出對治的方法。
嗔恚的根源是緣取不可樂相,怯弱的根源是緣取怖畏相。若能如理思惟觀爲可樂相,再緣彼作意引發歡喜心和勇悍心,一旦串習堅固,就能令心不動而修成安受苦忍。
戍四、修安受苦忍的方法分叁:一、調整看待苦的心態 二、改變對苦和受苦的看法 叁、正式訓練忍苦的次第及其效果
亥一、調整看待苦的心態
俗話說“知己知彼,百戰不殆”,修行如同打仗,敵人就是心中的煩惱。所以,應常自問:我了解自己嗎?我認識煩惱的相狀和生起的次第嗎?我明白自己的反應都是錯誤的嗎?唯有知道自己是如何地顛倒,才會有意識地調整,否則只有屢屢敗在煩惱的手下。
一、以往看待苦的心態
十二緣起中,有一環是“受緣生愛”,即:當苦受來時,隨即引生乖離愛——內心的排斥感。這說明我們一向習慣視痛苦爲敵人,“敵人”來了,立即以不歡喜心對待。這就是我們一貫的老態度。
二、審視這種心態有何必要
首先,應從兩方面觀察:事情發生了,若能解決,就應著手處理,不必不歡喜;如果已經無法挽回,不歡喜也無濟于事。可見,不歡喜只是無明作用下無意義的反應(凡是好的心態皆應與緣起相應,且能起到正面的作用。現在生起這種反應,則說明心已經迷亂了)。
其次,觀察後果:不歡喜的心態只會把事情搞得更糟,連小苦也難以忍受,會令苦受增強;而且,倘若嬌弱成習,就會喪失忍耐力,後果十分可怕。
人最根本的是心,心沒有力量,任何事情都無法成就。脆弱不堪的心豈能戰勝無始積習?又豈能荷負利生重擔?心力弱小的人不戰自敗,連世間小事尚且難以圓滿,何況了生死、度衆生的成佛大業。看到這一後果之後,即應下定決心破除這種心態。
叁、調整心態
無論發生何事、遭遇何種困難,都不必憂惱,只有以平靜、積極的心態面對,才能改善事態。
知道這一點之後,應時時以正知正念觀察自心,痛苦來時若起憂愁,應立即提醒自己“錯誤反應又來了”,當下轉變態度。
比如:天氣陰冷時,心髒病發作,心隨境轉,心情馬上低落。這時應想:病若能好,就不必不歡喜;若一時好不了,不歡喜也只會加深痛苦,我應放寬心境,讓心歡喜起…
《菩提道次第系列——上士道(新廣論講記10)》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