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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系列——上士道(新广论讲记10)▪P6

  ..续本文上一页依止菩提心,因此发菩提心是六度万行的依止处。

  安忍度的摄义:

  应当随念发菩提心是菩萨万行的依止处而修习,是欲将一切有情安立于漏尽忍的根本,因此必须让菩提心逐渐增广。

  【大地诸忍作所愿境而勤修习。

  以初地以上菩萨的安忍作为发愿目标而精勤修习。

  譬如,三地菩萨增胜安忍度的境界,《入中论》说:“设有非处起嗔恚,将此身肉并骨节,分分割截经久时,于彼割者忍更增。已见无我诸菩萨,能所何时何相割,彼见诸法如影像,由此亦能善安忍。”

  三地菩萨绝无损害他人的意念,所以本非他人生嗔的对境。但是,如果有恶人嗔恚菩萨,割截菩萨的身体,不仅割肉而且割下他的骨节,不仅大块割截而且一分分地割截,不仅一次割截而且数数割截,不仅短时割截而且长时割截,即便如此,三地菩萨对此割身者,不但心无嗔恚,而且了知对方将由此罪业而堕入地狱等恶趣,感受极重大苦,所以对割者更加生起极大的安忍。

  而且,三地菩萨观照能割之众生、所割之身肉、在何时割、以何相割时,现见三轮诸法都如影像一般,以此智慧力也能善修安忍。

  以上是三地菩萨由大悲以及由三轮体空的智慧摄持而安忍的境界。我们应当发愿:何时我也能成就和三地菩萨一样的安忍功德,我一定要成就这种境界。诸如此类,常常以大地菩萨的诸忍作为发愿目标,精勤地串习安忍,发愿成就无量无边的安忍。如《普贤行愿品》所说:“勤修清净波罗蜜,恒不忘失菩提心,灭除障垢无有余,一切妙行皆成就。”《菩萨地》说:“于其无上正等菩提猛利欲乐,为圆满忍波罗蜜多,由是因缘勤修行忍。”(对无上菩提具有猛利的求证欲乐,为了圆满安忍波罗蜜多,以此因缘而勤修安忍。)

  【诸初发业所应学忍善了知已,如理修学。如于所说有所违越,应当精勤而令还出。若修此时舍而不修,恒为非一大罪所染,于余生中亦极难修最为殊胜诸菩萨行。

  对于初学者所应学习的安忍内容,善加了知之后,应当如理修学。若对所说学处有所违越,则应精勤让罪业还出。如果修习这些学处时舍弃不修,则恒时都会被很多大罪业染污,未来世中也很难修习最殊胜的菩萨行。

  《大智度论》说:“复次,菩萨大心誓愿,若阿鼻泥犁苦,我当忍之,何况小苦而不能忍?若小不忍,何能忍大。”(菩萨发大心立下誓愿,即使无间地狱的大苦我都应当忍受,何况小苦而不能安忍?若连小苦都不能忍,怎么能忍大苦呢?所以,对目前能修的安忍现在就应当开始修习。)

  【若能视为胜道扼要,诸能行者现前修行,未能行者亦能于上净修意乐,则如《妙手问经》所说,以少功力及微小苦而能圆满波罗蜜多。

  如果能将安忍视为圣道的扼要或关键,能修的安忍,现在就开始修行,暂时还不能修习的,也能在这上面净修意乐,则如同《妙臂请问经》所说,以少许功力和轻微小苦便能圆满波罗蜜多。

  以上所说的要点,是让我们注意因地修忍的造作等流。如果现在放弃修忍,能修的不去修,不能修的又不发愿,而任由这种习气增上,未来就很难趣入菩萨行。相反,现在能修的及时去修,不能修的心中也不放弃,提起心力再三祈祷发愿、积资净障,则有正面增长的作用,以此等流的作用力,将来自然就会欢喜修忍,而且能迅速圆满安忍度的修行。

  未六、安忍度总义分三:一、忍的自性 二、趣入修忍的方便 三、忍的差别

  申一、忍的自性

  一、三种忍的自性

  安忍分为三种:耐怨害忍、安受苦忍和法思胜解忍。其自性分别是:堪能忍受怨害,堪能忍受自身众苦,能安住法思胜解中。

  二、安忍度圆满之量

  安忍度圆满之量,唯一是由自心灭除诸忍违品修习圆满而安立的。分别言之:自心灭除嗔恚修习圆满,是耐怨害忍圆满;身心苦恼时,灭除嗔恚和怯弱修习圆满,是安受苦忍圆满;自心灭除于法不解、无欲乐而修习圆满,是法思胜解忍圆满。

  申二、趣入修忍的方便

  在修安忍的众多方便中,本论选取的是“思惟修忍的胜利和不忍的过患”。通过这一途径,能引发修忍的欲乐,让心积极趣入修忍。

  具体应按本论所说,逐一思惟利益与过患。

  申三、忍的差别分三:一、耐怨害忍的修法 二、安受苦忍的修法 三、法思胜解忍的修法

  酉一、耐怨害忍的修法分二:一、总说原理 二、分说修法

  戍一、总说原理

  总的原理,是依靠如理思惟遮止耐怨害忍的违品——嗔恚,由此即能在怨敌加害时,安然忍受。

  为此,首先应认识嗔恚生起的次第,即嗔恚从忧恼生起,忧恼是由取不可乐相产生。由此即知,灭嗔的次第:首先运用正理遮破不可乐相,将其转为其它相(这是世俗谛的修法);之后,再由数数作意将心引向所缘,串习到量时,即可转变思想观念,引发破嗔之道。这样依止如理思惟就能破除忧恼,从根遮止嗔恚。

  被我们视为不可乐的现象有三类:

  一、怨敌损害我。其中又分两类:(一)障碍我获得安乐以及对我制造痛苦;(二)障碍我获得誉、称、利敬,以及对我毁谤、说粗语、传恶名。二、怨敌圆满兴盛。

  所破是这三种不可乐相,能破是各种正理。以如理思惟切中要害,就能转变不可乐相;之后,再缘此相不断作意,便能在心中引生安忍之道;对此再进一步坚固增上,便能逐渐展开安忍的修行。

  唯有了知嗔恚生起和息灭的次第之后,才会理解本论所说的各种正理,并不是与实修无关的理论,而是引导我们着重实修安忍的基础——如理思惟,也才会明白《菩萨地》中开示种种安忍的修法时,为何总是先说“修如理想”,再说“依想堪忍”,乃至《入行论》、《大智度论》中所讲授的安忍修法,也不离这一原理。对此若有深刻的认识,就能掌握修忍的要点,对经论中所说安忍的法门也能融会贯通,而能在不同境缘中灵活运用。

  戍二、分说修法分三:一、破除不忍障乐作苦 二、破除不忍障利等三、作毁等三 三、破除不喜怨家富盛、喜其衰败

  亥一、破除不忍障乐作苦分二:一、显示理不应嗔 二、显示理应悲悯

  “破除不忍障乐作苦”分二:

  一、显示理不应嗔:按正理衡量之后,应当意识到,对怨害生嗔只是一种错误的反应。对此必须生起深刻的认识,才算思惟达到扼要。

  二、显示理应悲悯:依正理思惟之后,应当认识到,对待怨害正确的反应是心生悲悯。

  若能从这两方面思惟转变自心,则遇到怨敌加害时,原先错误的反应便失去了依靠,没有势力生起,正面又能引生悲悯,如此就能令安忍极为坚固。

  金一、显示理不应嗔分三:一、观察境生嗔不应理 二、观察有境不应生嗔 三、观察所依不应生嗔

  应从境、有境、所依三方面观察生嗔并不合理。“境”是怨害或怨敌,指对方;“有境”是受害者,指自己;“所依”是相续,指身心。

  首先必须定好观察点,不能模棱两可,一次只能观察一个内容,不可随意变动。

  木一、观察境生嗔不应理

  一、观察有无自在皆不应嗔

  我们之所以痛恨怨敌,潜在的理由是:他故意起损害的意乐、作损害的加行伤害我,因此我恨他。

  那么,我们可以观察:对方是有自在能不损害我而作损害,还是无自在而损害我。

  首先,“他有自在能不损害我”的情况不成立。因为当烦恼种子、对境、非理作意等因缘聚合时,即便对方没有故意思惟也会生起损害欲;相反,若因缘不具足,纵然故意思惟也不会起损害欲。其实,整个过程只是“唯法生法”,即:三缘聚合起损害欲,由损害欲推动而起损害加行,导致自己感受害苦。因此,对方唯一是受烦恼支配,如同烦恼的奴仆,并没有自在。

  其次,对方若是无自在而损害我,则更不应生嗔。因为:如人被魔控制之后,作出疯狂的行为,其实是一种可怜、苦恼的现象。同样,他也是被烦恼支配,没有自在,因此菩萨理应悲悯他,为他治疗烦恼魔病。

  以下再依理破除“有自在想”。

  第一理,如果众生真有自在,而彼等又皆不愿受苦,则应成众生悉皆无苦;但现量可见众生皆有苦,如此即可证明众生并无自在。

  第二理,众生因烦恼炽盛而失去理智时,尚且会残害自己最爱惜的生命,何况对他人岂能不伤害。

  按照上述道理思惟,直到断除“有自在想”,生起怨敌无自在想并安住此想,就能堪忍怨害。

  二、观察是客观或自性都不应嗔

  思惟:如果损人是对方的自性,则对他生嗔并不合理。因为损人本是他的自性,接触他必然会被伤害,就像火的本性是燃烧,被火烧伤能怪火吗?既然知道火会伤人,就只有想办法预防,嗔恨也于事无补。若他损人只是一时出现的过失,实际他的本性仁慈,则嗔他也不合理,就像空中浓烟熏人,该嗔浓烟而不是虚空。

  三、观察直接或间接作害都不应嗔

  比如,有人拿棍棒打我时,应思惟:如果嗔恨直接的损害者,则应嗔恨棍棒,因为是棍棒直接打伤我的身体;若嗔恨间接的损害者,则应嗔恨烦恼,因为棍棒是由手所执持,而手又是受烦恼支配。如果自己没有这样思惟,即是非理的反应。

  四、观察能发动作害之因而不应嗔

  思惟:“怨敌损害我”不是无因生,也不是从不平等因生,唯一是从随顺因生。今生受他损害,一定是由前世自己害他的恶业所感召,否则因果律就错乱了。

  思惟之后,认识到害苦全是由自己害他的恶业所感召,是由自己一手造成的,怎么能责怪他?应当毫无怨尤地顺受。

  木二、观察有境不应生嗔

  如果认为“我无法忍受他的损害,因此我嗔恨他”,则应思惟:生嗔的人必堕地狱,若连眼前的小苦我都不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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