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现所作处者,谓出家者,便有营为衣钵等业,诸在家者,则有无罪营农、经商、仕王等业。从此生苦,悉当忍受。】
现所作处,即出家菩萨有营办法衣、钵器等事,在家菩萨则有不染罪业的务农、经商、参政等事务。由此所生起的种种劳作辛苦,菩萨都应忍受,不因这些苦缘而舍弃精进,此即“菩萨忍受所作处苦”。
【如是八处所生众苦,随何苦起,皆应别别精进不废,正趣菩提,已正趣入不令成其退转障碍,令意全无不喜而转。】
以上八处所生众苦,不论生起何种苦,菩萨都应安忍而不废弃精进,使自己对于大菩提,未趣入的能正趣入,已趣入的不让此苦成为退转菩提的障碍,让心毫无不欢喜而精进不废。
《大般若经》说:“空中声告常啼菩萨言:汝东行求般若,莫辞疲倦,莫念睡眠,莫思饮食,莫想昼夜,莫怖寒热,于内外法,心莫散乱。行时不得左右顾视,勿观前后上下四维等。”
申三、思择法忍分二:一、胜解之境 二、胜解之理
思择法忍即“法思胜解忍”,又名谛察法忍、观察忍。《瑜伽师地论》译为“法思胜解忍”。
以下依次解释“胜解”、“法思胜解忍”以及“三种忍的关系”。
一、胜解:对于所缘境决定印可,而不可移转。若对所缘境还有犹豫,则根本没有胜解。《杂集论》说:“胜解者,于决定事,随所决定印持为体,不可引转为业。”《广五蕴论》说:“于决定境,如所了知,印可为性。……余无引转为业。”
比如,经云:“我等今者,心生胜解,是内六处,必定无我。”我们现在心中生起了胜解,即眼耳鼻舌身意等内六处必定没有我(即为空性)。这样,对所缘的内六处决定印可“无我”,毫无犹豫,以任何因缘都无法动摇,即是胜解。总之,当“任于何境心中断定此事即是如此,必非其它”的见解具有强大力量,以其它因缘不能转变时,就叫“胜”。“胜”是增胜,即以其它因缘不能转变之义。
此处特别须注意胜解的重要性,因为修行的成效取决于胜解稳固与否。
初学者对于佛理往往只是粗略地了解一下,浅尝即止而不求甚解,因此胜解根本无从生起。须知,胜解犹如磐石般坚固,而一般的了知则如浮萍般漂浮不定,极易忘失。
我们的修行何以进步不大?就是由于我们没有胜解。因此,平时所学的正法时存时亡,偶尔才提起正念,多数时间心思都被世间法所夺,如此根本无法体现出佛法修持的力量。
二、法思胜解忍:“法”指一切法,即世俗、胜义二谛所摄的一切法,或者基道果所摄的一切法,或者轮涅所摄的一切法。“思”是思择,即思惟观察。“忍”是忍可,即在道理上完全决定,内心没有丝毫动摇。通过思择诸法而引起的胜解忍,称为“法思胜解忍”。
《瑜伽师地论》说:“云何菩萨法思胜解忍?谓诸菩萨于一切法能正思择,由善观察胜觉慧故,能于八种生胜解处,善安胜解。”(何为“法思胜解忍”呢?即菩萨对于一切法能遵循圣教与正理正确地思惟,以善能观察的殊胜智慧,能对八种出生胜解之处安立胜解,叫做法思胜解忍。)此处,“法”是胜解的对象,“思”是获得胜解的方法或途径,“忍”是胜解的状态。
三、三种忍的关系:法思胜解忍是耐怨害忍和安受苦忍的依止处。换言之,要修成前二种忍,必须依靠第三种忍。比如,前文宣说耐怨害忍的修法时,反复强调须按正理思惟,其实就是要修行人引起对因果、空性等方面的胜解,因为有了胜解,才能修成安忍。
酉一、胜解之境
胜解之境,即胜解的对象,或引生胜解之处。依于某种对境而思择,便能引起对该境的胜解。此处胜解之境极为广大,实际上包含了一切佛法。
【第三,引发思胜解忍中,胜解之境略有八种。】
引发法思胜解忍中,胜解之境大略有八种。
【一、净信境者,谓三宝功德。】
净信境,指佛法僧三宝的真实功德。
因为是由思择三宝功德而引生清净的信心,所以叫净信境。
【二、现证境者,谓无我真实。】
现证境,指无我真实义,包括人无我和法无我。
因为是由思择无我真实义而现证真如,所以叫现证境。
【三、希乐境者,谓诸佛菩萨广大神力。此复有三,谓神通力、六波罗蜜多力及俱生力。】
希乐境,指诸佛菩萨的广大神力,包括神通力、六波罗蜜多力和俱生力。因为是由思择诸佛菩萨的广大神力而引起希求的欲乐,所以叫希乐境。
《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七》中说:“云何诸佛菩萨威力?当知略有三种。一者圣威力,谓佛菩萨得定自在,依定自在,随其所欲,一切事成。心调柔故,善修心故,是名圣威力。二者法威力,谓诸胜法,有广大果,有大胜利,是名法威力。此中法者,即是六波罗蜜多,所谓布施乃至般若。如是诸法,有大威力,名法威力。三者俱生威力,谓佛菩萨先集广大福德资粮,证得俱生甚希奇法,是名俱生威力。”
三种力的内涵详见《瑜伽师地论·威力品》。
【四、五、取舍境者,谓诸妙行、诸恶行因,及此所招爱、非爱果,此分为二。】
取舍境,指诸妙行因和诸恶行因,以及由此感召的可爱果和不可爱果。诸妙行因和可爱果是所取境,诸恶行因和不可爱果是所舍境,合称为取舍境。
“此分为二”,即分为“因”和“果”两种境。“因”是第四种境,“果”是第五种境。因和果有许多开合,比如,因处有十种因——随说因、观待因等等,果处有五种果——异熟果、等流果、离系果等等。
【六、七、所修境者,谓大菩提是应得义,及菩萨学一切诸道是能得彼所有方便,此亦分二。】
所修境,即大菩提是所应证得之义,菩萨修学一切诸道是能证得大菩提的方便。大菩提是所修证的果,六度等是所修习的道,合称为所修境。
“此亦分二”:这也分成“应得义”和“能得方便”两种,即果和道两种。“果”是第六种境,“道”是第七种境。
【八、闻思随行境者,谓所知境。卓垅巴师说为无常等,然《力种性品》[11]说十二分教等正法为第八种,或应如是。】
闻思随行境,指所了知的对境。虽然卓垅巴说是无常等,但《瑜伽师地论·力种性品》中说十二分教等正法是第八种,或许应该是这样。
《力种性品》说:“谓于契经、应颂、记别等法,具多胜解。”
酉二、胜解之理
【胜解之理者,谓如实知此诸境已,无所违逆[12]数数思惟。】
胜解之理,即获得胜解的方法,就是如实了知以上八种境之后,毫不相违地数数思惟。
“无所违逆”是指质上没有违背真实义。“数数”是指量上一遍又一遍地思惟。质上正确无误,量上又肯在思惟上下功夫,自然会有成果——能在上述八种境上安立胜解。
《瑜伽师地论》说:“又此胜解,由二因缘,于彼诸处能善安立:一、长时串习故;二、证善净智故。”(由两种条件能在以上八处安立胜解:一、“长时串习”,即数数思惟;二、“证善净智”,即如实了知,毫无违逆。)
比如,对于因果,依照佛的圣教和正理,没有错误并且一遍又一遍地思惟抉择,就会引生对因果不可夺的胜解——“因果胜解忍”。
以下标明出处。
【安受众苦及思择法俱分八类者,如《菩萨地》所说而录,特于思法此说极广。】
以上安受苦忍和法思胜解忍都分八类的内容,这是按照《瑜伽师地论·菩萨地》中所说而摘录的,论中特别对思法解说得极其广博。
此处“法忍”中包含了所有佛法的内容,这里只是略说而已。实际上,修习法忍必须贯穿整个菩提道的修行,这非常重要。
未四、修忍时如何行
【修此等时如何行者,谓随修一能堪忍时,皆令具足六种殊胜,具足六种波罗蜜多。惟除令他安立于忍是忍施外,余如前说。】
修习诸忍时如何行持,即不论修习何种安忍,都应具足六种殊胜和六种波罗蜜多。除了将他人安立于安忍中是安忍的布施之外,其它都如前所说。
具足六种殊胜:
一、依殊胜:依菩提心而发起安忍。
二、物殊胜:总的一切种类的安忍都要行持(即总的安忍意乐),特别在修某种安忍时,也不应忘记总的安忍意乐。
比如,照顾病人需要忍受许多辛苦,这时应当想:现在我修这一分安忍,也发心修成一切种类的安忍。
三、所为殊胜:目的是为了成办一切有情现前的安乐和究竟的义利而修此安忍。
四、善巧方便殊胜:以无分别智摄持,初学者以通达法无自性的智慧摄持。
五、回向殊胜:安忍的善根都回向大菩提。
六、清净殊胜:灭除烦恼障和所知障。
具足六波罗蜜多:
将有情安立于安忍中,是具有安忍的布施;防止内心生起声闻独觉的作意,是具有安忍的持戒;面对种种境界心不动摇,是具有安忍的安忍;为了使安忍倍加增长而发起欲乐,是具有安忍的精进;心专一趣入,不杂小乘,将此安忍的善根回向大菩提,是具有安忍的静虑;了知能忍、所忍、安忍这三者如同幻化,是具有安忍的般若。
未五、此等摄义
【第五,此等摄义者,谓应随念发菩提心为行依止而修行者,是欲安立一切有情于漏尽忍所有根本,故须令此渐次增广。】
“行依止”:如同一切花草树木都要依止大地,菩萨的六度万行都要…
《菩提道次第系列——上士道(新广论讲记10)》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