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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系列——上士道(新廣論講記10)▪P5

  ..續本文上一頁現所作處者,謂出家者,便有營爲衣缽等業,諸在家者,則有無罪營農、經商、仕王等業。從此生苦,悉當忍受。

  現所作處,即出家菩薩有營辦法衣、缽器等事,在家菩薩則有不染罪業的務農、經商、參政等事務。由此所生起的種種勞作辛苦,菩薩都應忍受,不因這些苦緣而舍棄精進,此即“菩薩忍受所作處苦”。

  【如是八處所生衆苦,隨何苦起,皆應別別精進不廢,正趣菩提,已正趣入不令成其退轉障礙,令意全無不喜而轉。

  以上八處所生衆苦,不論生起何種苦,菩薩都應安忍而不廢棄精進,使自己對于大菩提,未趣入的能正趣入,已趣入的不讓此苦成爲退轉菩提的障礙,讓心毫無不歡喜而精進不廢。

  《大般若經》說:“空中聲告常啼菩薩言:汝東行求般若,莫辭疲倦,莫念睡眠,莫思飲食,莫想晝夜,莫怖寒熱,于內外法,心莫散亂。行時不得左右顧視,勿觀前後上下四維等。”

  申叁、思擇法忍分二:一、勝解之境 二、勝解之理

  思擇法忍即“法思勝解忍”,又名谛察法忍、觀察忍。《瑜伽師地論》譯爲“法思勝解忍”。

  以下依次解釋“勝解”、“法思勝解忍”以及“叁種忍的關系”。

  一、勝解:對于所緣境決定印可,而不可移轉。若對所緣境還有猶豫,則根本沒有勝解。《雜集論》說:“勝解者,于決定事,隨所決定印持爲體,不可引轉爲業。”《廣五蘊論》說:“于決定境,如所了知,印可爲性。……余無引轉爲業。”

  比如,經雲:“我等今者,心生勝解,是內六處,必定無我。”我們現在心中生起了勝解,即眼耳鼻舌身意等內六處必定沒有我(即爲空性)。這樣,對所緣的內六處決定印可“無我”,毫無猶豫,以任何因緣都無法動搖,即是勝解。總之,當“任于何境心中斷定此事即是如此,必非其它”的見解具有強大力量,以其它因緣不能轉變時,就叫“勝”。“勝”是增勝,即以其它因緣不能轉變之義。

  此處特別須注意勝解的重要性,因爲修行的成效取決于勝解穩固與否。

  初學者對于佛理往往只是粗略地了解一下,淺嘗即止而不求甚解,因此勝解根本無從生起。須知,勝解猶如磐石般堅固,而一般的了知則如浮萍般漂浮不定,極易忘失。

  我們的修行何以進步不大?就是由于我們沒有勝解。因此,平時所學的正法時存時亡,偶爾才提起正念,多數時間心思都被世間法所奪,如此根本無法體現出佛法修持的力量。

  二、法思勝解忍:“法”指一切法,即世俗、勝義二谛所攝的一切法,或者基道果所攝的一切法,或者輪涅所攝的一切法。“思”是思擇,即思惟觀察。“忍”是忍可,即在道理上完全決定,內心沒有絲毫動搖。通過思擇諸法而引起的勝解忍,稱爲“法思勝解忍”。

  《瑜伽師地論》說:“雲何菩薩法思勝解忍?謂諸菩薩于一切法能正思擇,由善觀察勝覺慧故,能于八種生勝解處,善安勝解。”(何爲“法思勝解忍”呢?即菩薩對于一切法能遵循聖教與正理正確地思惟,以善能觀察的殊勝智慧,能對八種出生勝解之處安立勝解,叫做法思勝解忍。)此處,“法”是勝解的對象,“思”是獲得勝解的方法或途徑,“忍”是勝解的狀態。

  叁、叁種忍的關系:法思勝解忍是耐怨害忍和安受苦忍的依止處。換言之,要修成前二種忍,必須依靠第叁種忍。比如,前文宣說耐怨害忍的修法時,反複強調須按正理思惟,其實就是要修行人引起對因果、空性等方面的勝解,因爲有了勝解,才能修成安忍。

  酉一、勝解之境

  勝解之境,即勝解的對象,或引生勝解之處。依于某種對境而思擇,便能引起對該境的勝解。此處勝解之境極爲廣大,實際上包含了一切佛法。

  【第叁,引發思勝解忍中,勝解之境略有八種。

  引發法思勝解忍中,勝解之境大略有八種。

  【一、淨信境者,謂叁寶功德。

  淨信境,指佛法僧叁寶的真實功德。

  因爲是由思擇叁寶功德而引生清淨的信心,所以叫淨信境。

  【二、現證境者,謂無我真實。

  現證境,指無我真實義,包括人無我和法無我。

  因爲是由思擇無我真實義而現證真如,所以叫現證境。

  【叁、希樂境者,謂諸佛菩薩廣大神力。此複有叁,謂神通力、六波羅蜜多力及俱生力。

  希樂境,指諸佛菩薩的廣大神力,包括神通力、六波羅蜜多力和俱生力。因爲是由思擇諸佛菩薩的廣大神力而引起希求的欲樂,所以叫希樂境。

  《瑜伽師地論·卷叁十七》中說:“雲何諸佛菩薩威力?當知略有叁種。一者聖威力,謂佛菩薩得定自在,依定自在,隨其所欲,一切事成。心調柔故,善修心故,是名聖威力。二者法威力,謂諸勝法,有廣大果,有大勝利,是名法威力。此中法者,即是六波羅蜜多,所謂布施乃至般若。如是諸法,有大威力,名法威力。叁者俱生威力,謂佛菩薩先集廣大福德資糧,證得俱生甚希奇法,是名俱生威力。”

  叁種力的內涵詳見《瑜伽師地論·威力品》。

  【四、五、取舍境者,謂諸妙行、諸惡行因,及此所招愛、非愛果,此分爲二。

  取舍境,指諸妙行因和諸惡行因,以及由此感召的可愛果和不可愛果。諸妙行因和可愛果是所取境,諸惡行因和不可愛果是所舍境,合稱爲取舍境。

  “此分爲二”,即分爲“因”和“果”兩種境。“因”是第四種境,“果”是第五種境。因和果有許多開合,比如,因處有十種因——隨說因、觀待因等等,果處有五種果——異熟果、等流果、離系果等等。

  【六、七、所修境者,謂大菩提是應得義,及菩薩學一切諸道是能得彼所有方便,此亦分二。

  所修境,即大菩提是所應證得之義,菩薩修學一切諸道是能證得大菩提的方便。大菩提是所修證的果,六度等是所修習的道,合稱爲所修境。

  “此亦分二”:這也分成“應得義”和“能得方便”兩種,即果和道兩種。“果”是第六種境,“道”是第七種境。

  【八、聞思隨行境者,謂所知境。卓垅巴師說爲無常等,然《力種性品》[11]說十二分教等正法爲第八種,或應如是。

  聞思隨行境,指所了知的對境。雖然卓垅巴說是無常等,但《瑜伽師地論·力種性品》中說十二分教等正法是第八種,或許應該是這樣。

  《力種性品》說:“謂于契經、應頌、記別等法,具多勝解。”

  酉二、勝解之理

  【勝解之理者,謂如實知此諸境已,無所違逆[12]數數思惟。

  勝解之理,即獲得勝解的方法,就是如實了知以上八種境之後,毫不相違地數數思惟。

  “無所違逆”是指質上沒有違背真實義。“數數”是指量上一遍又一遍地思惟。質上正確無誤,量上又肯在思惟上下功夫,自然會有成果——能在上述八種境上安立勝解。

  《瑜伽師地論》說:“又此勝解,由二因緣,于彼諸處能善安立:一、長時串習故;二、證善淨智故。”(由兩種條件能在以上八處安立勝解:一、“長時串習”,即數數思惟;二、“證善淨智”,即如實了知,毫無違逆。)

  比如,對于因果,依照佛的聖教和正理,沒有錯誤並且一遍又一遍地思惟抉擇,就會引生對因果不可奪的勝解——“因果勝解忍”。

  以下標明出處。

  【安受衆苦及思擇法俱分八類者,如《菩薩地》所說而錄,特于思法此說極廣。

  以上安受苦忍和法思勝解忍都分八類的內容,這是按照《瑜伽師地論·菩薩地》中所說而摘錄的,論中特別對思法解說得極其廣博。

  此處“法忍”中包含了所有佛法的內容,這裏只是略說而已。實際上,修習法忍必須貫穿整個菩提道的修行,這非常重要。

  未四、修忍時如何行

  【修此等時如何行者,謂隨修一能堪忍時,皆令具足六種殊勝,具足六種波羅蜜多。惟除令他安立于忍是忍施外,余如前說。

  修習諸忍時如何行持,即不論修習何種安忍,都應具足六種殊勝和六種波羅蜜多。除了將他人安立于安忍中是安忍的布施之外,其它都如前所說。

  具足六種殊勝:

  一、依殊勝:依菩提心而發起安忍。

  二、物殊勝:總的一切種類的安忍都要行持(即總的安忍意樂),特別在修某種安忍時,也不應忘記總的安忍意樂。

  比如,照顧病人需要忍受許多辛苦,這時應當想:現在我修這一分安忍,也發心修成一切種類的安忍。

  叁、所爲殊勝:目的是爲了成辦一切有情現前的安樂和究竟的義利而修此安忍。

  四、善巧方便殊勝:以無分別智攝持,初學者以通達法無自性的智慧攝持。

  五、回向殊勝:安忍的善根都回向大菩提。

  六、清淨殊勝:滅除煩惱障和所知障。

  具足六波羅蜜多:

  將有情安立于安忍中,是具有安忍的布施;防止內心生起聲聞獨覺的作意,是具有安忍的持戒;面對種種境界心不動搖,是具有安忍的安忍;爲了使安忍倍加增長而發起欲樂,是具有安忍的精進;心專一趣入,不雜小乘,將此安忍的善根回向大菩提,是具有安忍的靜慮;了知能忍、所忍、安忍這叁者如同幻化,是具有安忍的般若。

  未五、此等攝義

  【第五,此等攝義者,謂應隨念發菩提心爲行依止而修行者,是欲安立一切有情于漏盡忍所有根本,故須令此漸次增廣。

  “行依止”:如同一切花草樹木都要依止大地,菩薩的六度萬行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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