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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系列——上士道(新廣論講記10)▪P6

  ..續本文上一頁依止菩提心,因此發菩提心是六度萬行的依止處。

  安忍度的攝義:

  應當隨念發菩提心是菩薩萬行的依止處而修習,是欲將一切有情安立于漏盡忍的根本,因此必須讓菩提心逐漸增廣。

  【大地諸忍作所願境而勤修習。

  以初地以上菩薩的安忍作爲發願目標而精勤修習。

  譬如,叁地菩薩增勝安忍度的境界,《入中論》說:“設有非處起嗔恚,將此身肉並骨節,分分割截經久時,于彼割者忍更增。已見無我諸菩薩,能所何時何相割,彼見諸法如影像,由此亦能善安忍。”

  叁地菩薩絕無損害他人的意念,所以本非他人生嗔的對境。但是,如果有惡人嗔恚菩薩,割截菩薩的身體,不僅割肉而且割下他的骨節,不僅大塊割截而且一分分地割截,不僅一次割截而且數數割截,不僅短時割截而且長時割截,即便如此,叁地菩薩對此割身者,不但心無嗔恚,而且了知對方將由此罪業而墮入地獄等惡趣,感受極重大苦,所以對割者更加生起極大的安忍。

  而且,叁地菩薩觀照能割之衆生、所割之身肉、在何時割、以何相割時,現見叁輪諸法都如影像一般,以此智慧力也能善修安忍。

  以上是叁地菩薩由大悲以及由叁輪體空的智慧攝持而安忍的境界。我們應當發願:何時我也能成就和叁地菩薩一樣的安忍功德,我一定要成就這種境界。諸如此類,常常以大地菩薩的諸忍作爲發願目標,精勤地串習安忍,發願成就無量無邊的安忍。如《普賢行願品》所說:“勤修清淨波羅蜜,恒不忘失菩提心,滅除障垢無有余,一切妙行皆成就。”《菩薩地》說:“于其無上正等菩提猛利欲樂,爲圓滿忍波羅蜜多,由是因緣勤修行忍。”(對無上菩提具有猛利的求證欲樂,爲了圓滿安忍波羅蜜多,以此因緣而勤修安忍。)

  【諸初發業所應學忍善了知已,如理修學。如于所說有所違越,應當精勤而令還出。若修此時舍而不修,恒爲非一大罪所染,于余生中亦極難修最爲殊勝諸菩薩行。

  對于初學者所應學習的安忍內容,善加了知之後,應當如理修學。若對所說學處有所違越,則應精勤讓罪業還出。如果修習這些學處時舍棄不修,則恒時都會被很多大罪業染汙,未來世中也很難修習最殊勝的菩薩行。

  《大智度論》說:“複次,菩薩大心誓願,若阿鼻泥犁苦,我當忍之,何況小苦而不能忍?若小不忍,何能忍大。”(菩薩發大心立下誓願,即使無間地獄的大苦我都應當忍受,何況小苦而不能安忍?若連小苦都不能忍,怎麼能忍大苦呢?所以,對目前能修的安忍現在就應當開始修習。)

  【若能視爲勝道扼要,諸能行者現前修行,未能行者亦能于上淨修意樂,則如《妙手問經》所說,以少功力及微小苦而能圓滿波羅蜜多。

  如果能將安忍視爲聖道的扼要或關鍵,能修的安忍,現在就開始修行,暫時還不能修習的,也能在這上面淨修意樂,則如同《妙臂請問經》所說,以少許功力和輕微小苦便能圓滿波羅蜜多。

  以上所說的要點,是讓我們注意因地修忍的造作等流。如果現在放棄修忍,能修的不去修,不能修的又不發願,而任由這種習氣增上,未來就很難趣入菩薩行。相反,現在能修的及時去修,不能修的心中也不放棄,提起心力再叁祈禱發願、積資淨障,則有正面增長的作用,以此等流的作用力,將來自然就會歡喜修忍,而且能迅速圓滿安忍度的修行。

  未六、安忍度總義分叁:一、忍的自性 二、趣入修忍的方便 叁、忍的差別

  申一、忍的自性

  一、叁種忍的自性

  安忍分爲叁種:耐怨害忍、安受苦忍和法思勝解忍。其自性分別是:堪能忍受怨害,堪能忍受自身衆苦,能安住法思勝解中。

  二、安忍度圓滿之量

  安忍度圓滿之量,唯一是由自心滅除諸忍違品修習圓滿而安立的。分別言之:自心滅除嗔恚修習圓滿,是耐怨害忍圓滿;身心苦惱時,滅除嗔恚和怯弱修習圓滿,是安受苦忍圓滿;自心滅除于法不解、無欲樂而修習圓滿,是法思勝解忍圓滿。

  申二、趣入修忍的方便

  在修安忍的衆多方便中,本論選取的是“思惟修忍的勝利和不忍的過患”。通過這一途徑,能引發修忍的欲樂,讓心積極趣入修忍。

  具體應按本論所說,逐一思惟利益與過患。

  申叁、忍的差別分叁:一、耐怨害忍的修法 二、安受苦忍的修法 叁、法思勝解忍的修法

  酉一、耐怨害忍的修法分二:一、總說原理 二、分說修法

  戍一、總說原理

  總的原理,是依靠如理思惟遮止耐怨害忍的違品——嗔恚,由此即能在怨敵加害時,安然忍受。

  爲此,首先應認識嗔恚生起的次第,即嗔恚從憂惱生起,憂惱是由取不可樂相産生。由此即知,滅嗔的次第:首先運用正理遮破不可樂相,將其轉爲其它相(這是世俗谛的修法);之後,再由數數作意將心引向所緣,串習到量時,即可轉變思想觀念,引發破嗔之道。這樣依止如理思惟就能破除憂惱,從根遮止嗔恚。

  被我們視爲不可樂的現象有叁類:

  一、怨敵損害我。其中又分兩類:(一)障礙我獲得安樂以及對我製造痛苦;(二)障礙我獲得譽、稱、利敬,以及對我毀謗、說粗語、傳惡名。二、怨敵圓滿興盛。

  所破是這叁種不可樂相,能破是各種正理。以如理思惟切中要害,就能轉變不可樂相;之後,再緣此相不斷作意,便能在心中引生安忍之道;對此再進一步堅固增上,便能逐漸展開安忍的修行。

  唯有了知嗔恚生起和息滅的次第之後,才會理解本論所說的各種正理,並不是與實修無關的理論,而是引導我們著重實修安忍的基礎——如理思惟,也才會明白《菩薩地》中開示種種安忍的修法時,爲何總是先說“修如理想”,再說“依想堪忍”,乃至《入行論》、《大智度論》中所講授的安忍修法,也不離這一原理。對此若有深刻的認識,就能掌握修忍的要點,對經論中所說安忍的法門也能融會貫通,而能在不同境緣中靈活運用。

  戍二、分說修法分叁:一、破除不忍障樂作苦 二、破除不忍障利等叁、作毀等叁 叁、破除不喜怨家富盛、喜其衰敗

  亥一、破除不忍障樂作苦分二:一、顯示理不應嗔 二、顯示理應悲憫

  “破除不忍障樂作苦”分二:

  一、顯示理不應嗔:按正理衡量之後,應當意識到,對怨害生嗔只是一種錯誤的反應。對此必須生起深刻的認識,才算思惟達到扼要。

  二、顯示理應悲憫:依正理思惟之後,應當認識到,對待怨害正確的反應是心生悲憫。

  若能從這兩方面思惟轉變自心,則遇到怨敵加害時,原先錯誤的反應便失去了依靠,沒有勢力生起,正面又能引生悲憫,如此就能令安忍極爲堅固。

  金一、顯示理不應嗔分叁:一、觀察境生嗔不應理 二、觀察有境不應生嗔 叁、觀察所依不應生嗔

  應從境、有境、所依叁方面觀察生嗔並不合理。“境”是怨害或怨敵,指對方;“有境”是受害者,指自己;“所依”是相續,指身心。

  首先必須定好觀察點,不能模棱兩可,一次只能觀察一個內容,不可隨意變動。

  木一、觀察境生嗔不應理

  一、觀察有無自在皆不應嗔

  我們之所以痛恨怨敵,潛在的理由是:他故意起損害的意樂、作損害的加行傷害我,因此我恨他。

  那麼,我們可以觀察:對方是有自在能不損害我而作損害,還是無自在而損害我。

  首先,“他有自在能不損害我”的情況不成立。因爲當煩惱種子、對境、非理作意等因緣聚合時,即便對方沒有故意思惟也會生起損害欲;相反,若因緣不具足,縱然故意思惟也不會起損害欲。其實,整個過程只是“唯法生法”,即:叁緣聚合起損害欲,由損害欲推動而起損害加行,導致自己感受害苦。因此,對方唯一是受煩惱支配,如同煩惱的奴仆,並沒有自在。

  其次,對方若是無自在而損害我,則更不應生嗔。因爲:如人被魔控製之後,作出瘋狂的行爲,其實是一種可憐、苦惱的現象。同樣,他也是被煩惱支配,沒有自在,因此菩薩理應悲憫他,爲他治療煩惱魔病。

  以下再依理破除“有自在想”。

  第一理,如果衆生真有自在,而彼等又皆不願受苦,則應成衆生悉皆無苦;但現量可見衆生皆有苦,如此即可證明衆生並無自在。

  第二理,衆生因煩惱熾盛而失去理智時,尚且會殘害自己最愛惜的生命,何況對他人豈能不傷害。

  按照上述道理思惟,直到斷除“有自在想”,生起怨敵無自在想並安住此想,就能堪忍怨害。

  二、觀察是客觀或自性都不應嗔

  思惟:如果損人是對方的自性,則對他生嗔並不合理。因爲損人本是他的自性,接觸他必然會被傷害,就像火的本性是燃燒,被火燒傷能怪火嗎?既然知道火會傷人,就只有想辦法預防,嗔恨也于事無補。若他損人只是一時出現的過失,實際他的本性仁慈,則嗔他也不合理,就像空中濃煙熏人,該嗔濃煙而不是虛空。

  叁、觀察直接或間接作害都不應嗔

  比如,有人拿棍棒打我時,應思惟:如果嗔恨直接的損害者,則應嗔恨棍棒,因爲是棍棒直接打傷我的身體;若嗔恨間接的損害者,則應嗔恨煩惱,因爲棍棒是由手所執持,而手又是受煩惱支配。如果自己沒有這樣思惟,即是非理的反應。

  四、觀察能發動作害之因而不應嗔

  思惟:“怨敵損害我”不是無因生,也不是從不平等因生,唯一是從隨順因生。今生受他損害,一定是由前世自己害他的惡業所感召,否則因果律就錯亂了。

  思惟之後,認識到害苦全是由自己害他的惡業所感召,是由自己一手造成的,怎麼能責怪他?應當毫無怨尤地順受。

  木二、觀察有境不應生嗔

  如果認爲“我無法忍受他的損害,因此我嗔恨他”,則應思惟:生嗔的人必墮地獄,若連眼前的小苦我都不願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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