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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系列——上士道(新广论讲记10)▪P4

  ..续本文上一页外法坏灭,如房屋倒塌,或者自己生病、衰老、死亡时,也会引生痛苦。)菩萨遭遇这些痛苦时,应当善加思择忍受,不因这些苦缘而减退、放弃自己的精进,这叫“菩萨忍受世法处苦”。

  “思择忍受”是关键词,主要是通过思择业果和空性而忍受苦境。比如,当面遭人辱骂时,若不思择而强忍也未必能忍,若思择能力强,就能压伏嗔恚。

  从业果方面思惟,即:思惟这是往昔恶口的等流果,自作自受,理应顺受;又思惟安忍这些辱骂等,能消尽过去恶口的业障,不费辛苦即能积聚大福德,应当欢喜而受;又思惟贪著名声是堕落恶趣之因,他人为了阻止我堕恶趣而损坏我的名声,这是上师前来救护我,应当感恩拜受。

  从空性方面思惟,即:思惟名言文句唯是假名,遍寻不得丝毫自性,辱骂的音声本来空寂,犹如空谷回音,实无可忍之处。

  就像这样,首先精通安忍的理论,包括各种业果和空性的正理,然后依理思惟串习乃至熟练,在苦境现前时,便能安然忍受。

  《比丘避女人恶名经》中说:“虽闻多恶名,苦行者忍之,不应苦自言,亦不应起恼。闻声恐怖者,是则林中兽,是轻躁众生,不成出家法。仁者当堪耐,下中上恶声,执心坚住者,是则出家法。”(虽然听到许多辱骂自己的恶名,但苦行者应当忍受,不该因为苦恼而自言自语地怨尤,也不该因此而烦恼。听到恶声便心生恐怖的人,就如森林中的野兽一般,是暴躁不稳重的众生,不能成就出家法。仁者应当能够忍耐下中上三等恶声,把持住心而坚定安住,这就是出家之法。)

  《大智度论》说:“复次,菩萨思惟:世间八法贤圣所不能免,何况于我?以是故,应当忍。(菩萨想:世间八法连圣贤都不能避免,何况我这样的凡夫?因此,我应当安忍。)复次,菩萨思惟:知此人身无牢无强,为老病死所逐,虽复天身清净,无老无病,耽着天乐,譬如醉人,不得修行道福,出家离欲。以是故,于此人身自忍修福,利益众生。(菩萨想:此五蕴身并非坚固之法,是被老、病、死所随逐的;虽然天身清净无垢,没有衰老、疾病,但天人耽著天宫的欲乐,如同醉酒之人无法修行佛道、出家离欲。因此,得此人身自己要忍苦修福、利益众生。)”

  《六度集经》中说:“复有四种忍辱具足智慧,何等为四:一、于求法时忍他恶骂;二、于求法时不避饥渴寒热风雨;三、于求法时随顺和尚阿阇黎行;四、于求法时能忍空、无相、无愿。”

  戍三、威仪处分二:一、显处 二、明忍

  亥一、显处

  【威仪处者,行住坐卧是四威仪,第一、第三昼夜恒时从诸障法[5]净修其心。

  威仪处,即行住坐卧是菩萨日常的四种威仪,其中经行和宴坐两种威仪处,须昼夜不断地从诸障法中净修自心,净除杂染,令自心清净。

  亥二、明忍

  【由此生苦悉当忍受,终不非时[6][7]著床座草敷叶敷[8]

  为了修心而不断地经行宴坐、宴坐经行,由此所生的疲劳之苦,即“威仪处苦”。凡是由威仪所生之苦,皆应忍受,从始至终不于非时以胁靠着床座或草叶铺设的座等,称为“菩萨忍受威仪处苦”。

  《薄俱罗经》中,薄俱罗尊者自述:我出家以来,十八年中未曾偃卧以胁靠床,也从未以背倚靠过。

  戍四、摄法处分二:一、显处 二、明忍

  亥一、显处

  【摄法处者,供事三宝,供事尊长,谘受诸法,既谘受已为他广说,大音赞诵,独处空闲无倒思惟,修习瑜伽作意所摄若止若观,为七摄法。

  以心摄取正法略有七种:

  一、供事三宝:对佛法僧三宝供养承事。

  二、供事尊长:对自己的上师(亲教师、阿阇黎等)供养承事。

  三、谘受诸法:“谘”是请问、谘询;“受”是领纳、受持。向尊长请问正法,并将法义受持于心。

  四、既谘受已为他广说:请问、受持正法之后,为别人广为宣说。

  五、大音赞诵:对于所学习的佛法,以洪亮的音声吟咏朗读。“吟咏”是拉长声音念诵。

  以上“谘受诸法”、“广为他说”、“大音赞诵”属于闻慧。

  六、独处空闲无倒思惟:独自一人在安静无人之处,按照经论的意义,无颠倒地思惟、观察、称量。这是思慧所摄。

  七、修习瑜伽作意所摄若止若观:串习属于瑜伽作意的寂止或者胜观。这是修慧所摄。

  亥二、明忍

  【于此劬劳所生众苦,悉当忍受。

  对于以上七种摄法勇猛辛劳所引生的众苦,菩萨都应当忍受,不因这些苦缘而减退、放弃自己的精进,此即“菩萨忍受摄法处苦”。

  戍五、乞活处分二:一、显处 二、明忍

  亥一、显处

  【乞活处者。

  乞活处分七种。以下依次讲解。

  一、自誓毁形

  【剃须发等誓受毁形。

  出家菩萨剃除胡须、头发等,发誓受持毁形,舍弃世俗的各种相好。

  二、自誓毁色

  【受持裁染坏色之衣。

  自己发誓受持裁染的坏色衣。“受持坏色衣”,即穿着颜色变坏的衣服,而不穿在家人好颜色的衣服。

  三、进、止、云、为皆不纵任(行动、静止、说话、做事都不放纵)

  【从其一切世间游涉兢摄住故,别行余法。

  小心谨慎地收摄身心,禁止自己到任何世间场所中去游玩,由此行持世间法之外的正法。这是说,不去任何世间场所,一心修持。

  唐译此句意义不同,即:在一切世间游涉中,不论做什么,都约束自己,不敢随便。

  四、依他存活

  【舍务农等从他所得而存济[9]故,依他存活。

  出家菩萨舍弃了经商、务农等世间事业,从他人处获得衣食等资具而存活,所以是“依他而存活”。

  五、尽寿从他求衣服等

  【不应受用集所获故,尽寿从他求衣服等[10]

  不应受用蓄积之物的缘故,出家菩萨尽其一生都从他人处乞求衣服等。

  六、尽寿遮止人间诸欲

  【断秽行故,尽寿遮止人间诸欲。

  由于出家菩萨远离非梵行的淫欲法,所以尽其一生遮止人间诸欲。

  七、尽寿遮止人间嬉戏

  【舍离歌舞笑戏等故,及离与诸亲友同龄欢娱等故,尽寿遮止人间嬉戏。

  由于舍离歌唱、舞蹈、嬉笑、观听、倡伎等的缘故,以及舍离和亲友及同龄人欢娱、笑戏、携从等的缘故,尽形寿遮止人间的娱乐。

  【为七乞活。

  以上为七种乞活处。

  《瑜伽师地论·修所成地》说:“由剃除须发故,舍俗形好故,著坏色衣故,应自观察形色异人,如是名为观察誓受下劣形相。于行住坐卧语默等中,不随欲行,制伏骄慢,往趣他家,审正观察,游行乞食,如是名为观察誓受下劣威仪。又正观察从他获得无所蓄积诸供身具,如是名为观察下劣众具。由此五相,当知是名初处观察。又善说法毗奈耶中诸出家者所受尸罗,略舍二事之所显现:一者,弃舍父母、妻子、奴婢、仆使、朋友、眷属、财谷、珍宝等所显;二者,弃舍歌舞、倡伎、笑戏、欢娱、游纵、掉逸、亲爱聚会种种世事之所显现。”(由于剃除须发、舍弃世俗形好、穿著坏色衣的缘故,应当自己观察我的形色不同于俗人,这叫“观察誓受下劣形相”,即常人认为不庄严的形相,修行人观察之后发誓受持这种下劣形相。在行、住、坐、卧、语、默等中,不随心所欲而行,调伏自己的骄慢,前往俗家乞食时详细观察,以这样的威仪到城市乞食,即“观察誓受下劣威仪”。又观察从他人处获得生活物质,而不蓄积供身资具,叫“观察誓受下劣众具”。而且,在佛的善说法毗奈耶中出家所受持的尸罗,大略来说,是由舍弃二种事所显现的:一是弃舍父母、妻子、儿女、奴仆、朋友、眷属、财谷、珍宝等所显现;二是弃舍歌舞、倡伎、笑戏、欢娱、游纵、掉逸、亲爱聚会等种种世间事所显现。)

  所以这七种乞活处,前五种是属于誓受下劣形相、威仪、资具,后两种是属于誓受禁制尸罗。

  亥二、明忍

  【由依此等所生众苦,应当忍受。

  依于以上这些乞求行所有艰辛所引生的苦恼,菩萨都应当忍受,不因这些苦恼而减退、放弃自己的精进,此即“菩萨忍受乞活处苦”。

  戍六、勤劬处

  【勤劬处者,勤修善品劬劳因缘所生众苦悉当忍受。

  勤劬处,即由辛勤修习善法的因缘所引生的种种身心劳苦,菩萨都应当忍受,不因苦缘而放松或舍弃自己的精进,这叫“菩萨忍受勤劬处苦”。

  戍七、利有情处

  【利有情处者,谓十一事。从此生苦,皆应忍受。

  利有情处,即菩萨修习十一种利益有情之事。由此所生的种种忧苦,菩萨都应当忍受,不因这些苦缘而放松或舍弃精进,此即“菩萨忍受利他处苦”。

  戍八、现所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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