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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系列——上士道(新廣論講記8)▪P32

  ..續本文上一頁松,對學處及護律系縛不應放松。)

  醜五、一切種智由多種因成就分四:一、執一因將遮二資糧門 二、以大小乘的名稱成立 叁、以果隨因行的規律成立 四、以聖教成立

寅一、執一因將遮二資糧門

  【一切種智由多因成,僅一一因非爲完足。

  一切種智是由多種因所成就,只是一一因並不足夠。

  【獲妙暇身,本當從其種種門中而取堅實。若說一石驚飛百鳥,修道一分不修余者,當知是遮二資糧門不善惡友。

  獲得善妙的暇滿人身,本應從種種途徑攝取實義,然而,若說以一石驚飛百鳥,僅僅修習道的一分而不修其余,應知這是阻止趣入二資糧門的惡友。

  “一石驚飛百鳥”,比喻由修一因而圓滿佛道。

  

寅二、以大小乘的名稱成立

  【又大小乘亦是修時學不學習無邊資糧。曰少分乘及曰小乘,二是異名,少分義者,是一分故。

  而且,大小乘也是以修行時是否學習積集無邊資糧而區分的。說“少分乘”和說“小乘”,只是名稱不同而已,因爲少分之義即是一分的緣故。

  從反面推理:之所以說一者是大乘、另一者是小乘,必定是由修因的差別所致,即大乘修因圓滿,小乘修因不足;否則,若修因相同,怎麼能安立大與小的差別呢?因此,成佛的大乘,其因決定是修積無邊資糧,並非以少分資糧便能成佛。

  

寅叁、以果隨因行的規律成立

  【現在劣果飲食等事,尚須衆多因緣成辦,而于士夫第一勝利欲修成佛,反計一分而爲完足,極不應理,果隨因行是諸緣起法性爾故。

  現在即便成辦下劣的果實、飲食等事,尚需積聚衆多因緣,然而對士夫第一勝利的欲修成佛,反而認爲一分因緣就已足夠,這是極不合理的,因爲“果必定隨著因行”是緣起法的規律,法爾如是。

  爲了一口飲食,我們都肯一絲不苟地積聚水、火等因緣,爲何對于具最大利益的成佛卻不知道積聚圓滿的因緣,而僅以一分因緣就滿足呢?

  

寅四、以聖教成立

  【《悲華》于此密意說雲:“少分成少分,一切成一切。”

  針對這一密意,《悲華經》說:“少分因緣成就少分果,一切因緣成就一切果。”

  【《如來出現經》雲:“若諸如來出現于世,非一因緣。何以故?最勝子,諸如來者要以十億無量正因乃能成辦。何等爲十?謂以無量福智資糧圓滿正因。”乃至廣說。

  《如來出現經》說:“諸佛並非僅以一個因緣而出現于世間。爲什麼呢?最勝子,諸佛需以十億無量正因才能成辦。何等爲十?所謂以無量福智資糧圓滿的正因。”乃至一一廣說。

  【《無垢稱經》亦雲:“諸友伴,如來身者從百福生,從一切善法生,從無量善道生。”如是廣說。

  《無垢稱經》也說:“諸友伴!如來之身是從百福出生,是從一切善法出生,是從無量善道出生。”如是廣說。

  【龍猛菩薩亦雲:“若佛色身因,如世間無量,爾時法身因,如何而可量。”

  龍猛菩薩也在《寶鬘論》中說:如果諸佛色身之因,如世間無量無邊一般不可計量,爾時具二種清淨的法身之因(智慧),又怎麼能計量呢?因爲無邊之故。

  以上引經據典證明:須以無量因緣才能成就佛道,僅僅以一分因緣並不足夠。

  全知麥彭仁波切說:“如是諸如來者,唯以利他大悲圓滿無量福德之因而得成就,故說“是福等流”。”

  醜六、方便智慧以六度總攝而修學是顯密共道之相

  【如是方便、智慧以六波羅蜜多總攝修學者,如前所說,是諸密咒與波羅蜜多二所共同。

  如是“方便和智慧以六波羅蜜多總攝而修學”,如同道前基礎“教授殊勝”中所說,是密乘和波羅蜜多乘的共同之處。

  因爲波羅蜜多道的體性無余攝入密乘,故對于波羅蜜多的意樂——發菩提心和行爲——修學六度,密乘行者也須依止。《勝金剛頂續》雲:“縱爲活命故,不應舍覺心。”“六度彼岸行,畢竟不應舍。”

  【諸大咒典釋諸宮殿及中諸尊,盡其所有,一切皆是內心德時,數數說爲六波羅蜜多、叁十七菩提分、十六空等圓滿波羅蜜多道故。故除少數補特伽羅差別,以諸欲塵爲正道等,與波羅蜜多所說略有取舍,當知諸余惟是共學。

  各大密續解釋“無量宮殿”和“諸本尊”,盡其所有,一切都是內心之功德時,數數宣說是爲六波羅蜜多、叁十七菩提分、十六空等圓滿波羅蜜多道的緣故。

  因此須知,除了少數“由于補特伽羅的差別而以欲塵爲正道等”和波羅蜜多所說稍有取舍的差別之外,其余唯是共同的學處。(詳見《密宗道次第論》)

  醜七、故以上說爲種子教誡愛惜修學大乘

  【若以上說而爲種子善思惟已,非一分道,于全分道未獲定解,則不能知大乘總道。故具慧者當于此發堅固定解,由多門中漸增大乘種性堪能。

  如果以上述內容作爲種子善加思惟之後,便知:並非對一分道而是對全分道體沒有獲得定解,則不能了知大乘的總道。因此,具慧者應當對此發起堅固的定解,由多種途徑逐漸增長大乘種性的堪能。

  子叁、正釋學習學處之次第分二:一、于總大乘學習道理 二、特于金剛乘學習道理

  【第叁,解釋學習學處次第分二:一、于總大乘學習道理;二、特于金剛乘學習道理。

  醜一、于總大乘學習道理分叁:一、淨修欲學菩薩學處 二、修已受取佛子律儀 叁、受已如何學習道理

  【初中分叁:一、淨修欲學菩薩學處;二、修已受取佛子律儀;叁、受已如何學習道理。 今初

  首先應修欲學之心,至心發起欲學之心後,再受取菩薩律儀,之後應學六度四攝。因此,“修欲學心”、“受菩薩戒”、“學習六度”叁者,前前爲因,後後爲果。

  

寅一、淨修欲學菩薩學處

  【律咒[91]二中,若先未受各各律儀,不可聽聞所有學處。此不同彼,此諸學處先當善知,淨修相續,次樂受者,乃可授予諸律儀故。

  別解脫戒和密乘戒,在未受戒之前,不准聽聞戒律學處,原因是受戒前聽聞的負作用大于必要。菩薩戒則不同,未受戒之前,先應善加了知學處,在相續清淨而愛樂受菩薩戒時,才可以授予菩薩律儀。

  【如《菩薩地》雲:“欲受菩薩淨戒律儀,先應爲說菩薩法藏摩怛履迦[92],其中所說菩薩學處及犯處相,若慧觀察自思擇已至心愛樂,非爲他勸,非爲勝他,當知是名堅固菩薩,堪受菩薩淨戒律儀。如受戒法,彼亦應受,亦應授彼。”

  如《菩薩地》說:爲了讓求受律儀的菩薩內心堅固,應在傳授律儀之前,爲他宣說菩薩法藏論藏,即《菩薩地》中所說的菩薩學處及犯處之相,讓他觀察自己能否修學。若他以智慧觀察自己堪受律儀且至心愛樂,並非不愛樂而僅由他人勸導,也不是爲了勝過他人,當知是名堅固菩薩,堪受如是淨戒律儀。按照受戒之法,他也應受取菩薩戒,也應爲他傳授菩薩戒。

  因此,受菩薩戒的心態必須至心愛樂,而非他勸或爲了勝過他人。

  【故先了知諸所學處,爲作意境。若于學處至心愛樂,修欲學已,次受律儀則極堅固,是善方便。

  因此,首先了知菩薩的各個學處,以學處爲作意的對境。若對學處至心愛樂,修習欲學之後,再受菩薩律儀,就非常堅固,這是善妙的方便。

  【此及下文二處宣說,文恐太繁,當于後釋。

  此處和下文兩處的內容,恐文太繁,將在後面解釋。

  

寅二、修已受取佛子律儀分二:一、有師法[93] 二、無師法[94]

  【第二者,初當如何正受道理,受已無間于根本罪及惡作罪防護道理,設有毀犯還出道理,《戒品釋》中已廣抉擇。未受律儀,定須先閱,如彼當知。

  第二,受取菩薩律儀:最初應如何正受菩薩戒的道理,受戒之後無間防護根本罪和惡作罪的道理,以及若有毀犯如何還出的道理,在《菩薩戒品釋》中均已廣作抉擇。未受戒之前,務必事先閱讀,應按《戒品釋》中所說來了知。

  以下略說受菩薩戒的道理。

  

卯一、有師法分叁:一、加行法 二、正行法 叁、結行法
辰一、加行法分五:一、請白 二、修集資糧 叁、勸速授戒 四、修勝歡喜 五、诘問障難

  巳一、請白分二:一、補特伽羅差別 二、受法差別

  午一、補特伽羅差別分二:一、身差別 二、境差別

  未一、身差別

  受菩薩戒須以何種身作爲所依呢?即對菩薩學處叁聚淨戒具有愛樂心、誠心想修學,于大菩提已發願心的在家或出家菩薩。

  如果只是想受菩薩律儀,但對菩薩學處不能修學或者並未發起願心,都不應爲他傳授菩薩律儀。

  因此,受菩薩戒的所依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已有願心;二、對菩薩學處有愛樂之心。爲此,受戒之前須修欲學之心。宗大師在《菩薩戒品釋》中說:“若有成就如是意樂,律儀乃生,若未成就,則戒不生。”

  未二、境差別

  須在何種對境前受律儀呢?即“應訪求已發大願的同法菩薩,有智有力,于語表義能授能開,于如是等功德具足勝菩薩所。”即應尋求已發願菩提心,善自安住菩薩律儀,有智慧、有能力,對受戒所有作請白等的語表,既能憶持文句,又能解釋儀軌內容的菩薩,應在具足這些功德的菩薩前請受。

  相反,“不應從一切聰慧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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