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調伏阿笈摩》[48]雲:“積集皆銷散,崇高必墮落,合會終別離,有命鹹歸死。”】
此頌有一段緣起。往昔,舍衛城有四位商人,各有所好。一位好積財,一位好建房屋,一位喜歡與親友聚會,一位沈迷于養生術。世尊對應他們所求的輪回盛事,宣說了以下四句:積聚的最後際是消散,崇高的最後際是墮落,聚會的最後際是別離,有生的最後際是死亡。
世尊宣說這四類有爲法的邊際,是表示一切有爲法都同以壞滅爲結局,全無堅固自性。因此,在叁有中本無真正的安樂。世人執著叁有盛事而不肯放下,就是因爲沒有見到苦的真谛。
總結第五不斷從高處墮下之苦:
理證:有情(有法)將不斷升沈,由惑業力必須在叁有中不自在地流轉故。
比喻:如同水車。
酉六、無伴過患
【無伴過患者。】
第六,無伴過患,就是生來死去無依無怙的憂苦。
【如雲:“若能了知如是過,願取叁福燈光明,獨自當趣雖日月,難破無邊黑暗中。”】
如同《親友書》所說:假如你能認識生死的過患,那麼願你盡有生之年,努力攝取叁種福德的光明,不然在死亡來臨時,便須獨自走入連日月光明也難以照亮的無明黑暗中。
這是勸誡世人,應當趁現在得人身、具有思惟能力的這一段時間,依靠教法精勤思惟,盡快破除內心存在的無明黑暗,否則,將來必定還要陷在無明黑暗中。
以下解釋此頌的相關詞句。
【了知過者,謂當了知如前所說,須如是死,願取福光。】
“了知過患”,就是應當了知如前文所說必須如是而死,而願攝取叁福光明。
【叁種福者,謂叁門善事,或施所生等叁種善事。】
“叁種福”有兩種解釋:一是身善、口善、意善;二是施所生福、戒所生福、修所生福。
以六度而言,前二度對應前兩種福,後四度——安忍、精進、禅定、智慧可以歸攝在修所生福當中。這些是生死路上真正的光明,沒有這些光明,生死之際將一片漆黑。
【無邊黑暗者,謂無明黑暗。】
“無邊黑暗”是指內心的無明。由于茫然不見所知法的真相,因此是黑暗。
【無伴而趣者,如《入行論》雲:“獨生此一身,俱生諸骨肉,壞時尚各散,何況余親友。生時獨自生,死時還獨死,他不取苦分,何須作障親。”】
“無伴而趣往後世”,即如《入行論》所說:獨自一身漂零,俱生的骨肉身軀,死時尚且要散離,何況是身外的親友眷屬。生時是獨自生,死時還獨自死,他人並不能取受自己的一分苦。既然如此,何需對解脫作障礙的親友呢?
這是說在生死之際別無依恃,只有靠自己努力修法,才能度過。《無量壽經》說:“人在愛欲之中,獨生獨死,獨去獨來,苦樂自當,無有代者。道路不同,會見無期。何不于強健時,努力修善,欲何待乎?”凡夫在生死之際,孤身來、孤身去,苦樂都要自己承受,無人替代得了。生死路上是各自隨業漂流,所以執著親友相伴,對解脫沒有任何利益。爲何不趁強健時努力修行,除此之外還能依靠什麼呢?
總結第六無伴過患:
理證:有漏蘊身(有法)注定是無伴而死,因爲爲業所牽各奔東西的緣故。
比喻:如同各自搭乘開往東方和西方的火車。
未二、六苦歸攝爲叁種之理
【如是六苦總攝爲叁,謂于生死中無保信處,受彼安樂終無飽期,無始而轉。初中有四:一、于所得身不可保信[49]者,謂身數數舍;二、作諸損益[50]不可保信者,謂無決定;叁、于得盛事不可保信者,謂高下變易;四、于諸共住不可保信者,謂無伴而往。】
如是六苦可歸納爲叁:一、生死之中無保信處;二、受用生死中的快樂,終究沒有飽足之時;叁、從無始而流轉。
第一,“于生死中無保信處”又有四種:一、所得的身不可保信,也就是身數數舍。從今生往前看,無數世的身體都棄舍不見了,可見身是靠不住的;二、作損害作利益不可保信,也就是怨親沒有固定不變的自性;叁、得到盛事不可保信,也就是高下變易,任何盛事都終成衰敗;四、共住不可保信,也就是終歸無伴而往赴後世。我們雖然暫時依靠因緣能和親友共住,但最終由別離的法性,需要孤獨地趣往後世。
綜合以上四方面就能看到,在輪回裏沒有任何可信賴的法。我們以前一直都把安樂的希望寄托在自己的身體、世間盛事、親友的共住和扶親除怨上,實際上這些本不可信賴。只要是屬于輪回的現象,就都像浮雲一樣不可靠,這是有漏法本身的性相。
《隨念叁寶經釋》說:“一般,依止此種彼種的諸有漏有爲法,最終無不滅盡,所以雖然獲得轉輪王、帝釋、梵天的王政,卻沒有依止,縱然獲得者自己沒有放棄對它的希求,但從所得角度而言,必定成爲無有依止或不可取。聖法並非如此,如果依止者自己不舍棄聖法,聖法不能作爲依止或依賴之處,何時何處也不可能。”知道這個真相之後,應當皈依四谛法,從自己內心中尋找真正的實義。
【第叁者,謂數數結生,展轉受生不見邊際。】
第叁,“無始而轉”,是說衆生從無始以來由無明力輾轉結生,從今生往前追溯,見不到最初受生的邊際。
或者往未來看,只要不認識輪回受生的根源而修法對治,就不會息滅受生,而見不到受生的後邊際。
【如是總攝亦當思惟。】
對于以上把六苦總攝爲叁種的義理,也應當多作思惟。
午叁、思惟叁苦分二:一、依廣大行派 二、依甚深見派
【第叁,修叁苦者。】
“修叁苦”,即思惟叁苦之理。
未一、依廣大行派分七:一、壞苦 二、苦苦 叁、行苦 四、從叁種受中生煩惱之理 五、從煩惱中生苦之理 六、須從叁受中以叁觀遮止之理 七、標明出處
申一、壞苦
【謂譬如極熱或瘡或癰[51],若于其上灑以冷水,似爲安樂,于生死中所有樂受,若壞滅時,還起衆苦,故名壞苦。】
如同在嚴重發炎的熱瘡或熱癰上灑上冷水時,所生起似爲安樂的感受,生死中的所有樂受就像這樣,一旦壞滅時,還會生起衆多痛苦,因此稱爲壞苦。
【此複非惟其受,即此相應余心、心所及爲所緣諸有漏境,皆是壞苦。】
而且,不但是樂受本身,包括與樂受相應的其余心王、心所,以及所緣的諸有漏境等,都是壞苦。
比如:嚼口香糖時,會有香甜、清新的樂受。這個樂受不可能獨立出現,它需要由衆多因緣和合才能産生。其中,色法方面,包括能引起樂受的所緣有漏境——口香糖,又有身根、舌根,還有根依的舌頭、牙齒等;心法方面,除了受心所之外,還有和它同時相應的四種遍行心所——思心所、觸心所、想心所、作意心所,以及心王——舌識和意識等。這些都是壞苦。
歸納壞苦:
體相:流轉生死者所有的有漏樂受,在壞滅時將引起其它衆苦。
釋詞:産生和安住時似乎安樂,而壞滅時能産生痛苦,所以叫壞苦。
差別[52]:在某時能産生痛苦的樂受,以及與此樂受相應的心王、心所,還有生起樂受之因的所緣有漏法。
舉例:總的來說就是一切有漏樂受。比如,天熱時吃西瓜、吹涼風,身體勞累時躺下來休息。
須知,此中所說的壞苦不是指變壞時的苦受,而是指樂受和相應的心王、心所及所緣境。
申二、苦苦
【又如熱癰逼切,觸[53]熱水等變異觸[54]時,起極楚痛。如是當知,苦受隨才生起,便能觸惱或身或心,故名苦苦。譬如腎痛。】
又比如熱癰發炎痛苦逼切難忍,又遇到熱水等能變異觸時,便會生起劇烈的疼痛。由此應當知道,苦受才一生起,就能觸惱身心,所以叫苦苦。比如腎痛。
【此複如前,非惟其受。】
和前面的壞苦一樣,不但是苦受本身,還包括與苦受相應的心王、心所,以及所緣的諸有漏境,都是苦苦。
歸納苦苦:
體相:剛産生時,就對身心作逼惱的受。
釋詞:這種受剛産生以及安住時,就對身心産生逼惱(苦的作用),而且體性是苦,所以叫苦苦,也就是以苦爲苦的意思。
差別:剛一産生便能生苦的苦受,以及與此苦受相應的心王、心所,還有生受之因的所緣有漏法。
舉例:總的就是一切苦受。比如,死亡、遭遇車禍。
申叁、行苦
【又如熱癰,俱未觸會二觸之時,有漏舍受,爲諸粗重之所隨逐,故名行苦。】
又像熱癰在沒有觸到冷水和熱水等時,沒有明顯的苦、樂受那樣,有漏的舍受爲諸粗重所隨逐的緣故,稱爲行苦。
舍受有善、惡、無記叁種,善的舍受中又分有漏和無漏。此處所說的舍受排除了無漏舍受,因爲無漏舍受不屬于苦谛。
【此亦如前,非惟其受。】
和前面兩者一樣,不但是舍受本…
《菩提道次第系列——中士道(新廣論講記6)》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