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菩提道次第系列——中士道(新廣論講記6)▪P2

  ..續本文上一頁壬二、真實義分五:一、正修意樂 二、彼生起之量 叁、除遣于此邪執分別 四、此等攝義 五、抉擇能趣解脫道性

  【中士道次修心分四:一、正修意樂;二、彼生起之量;叁、除遣于此邪執分別;四、決擇能趣解脫道性。

  癸一、正修意樂分二:一、明求解脫之心 二、發此之方便

  【初中分二:一、明求解脫之心;二、發此之方便。

  正修中士意樂分兩方面:一、認定求解脫心;二、開示發起求解脫心的方便。

  子一、明求解脫之心分叁:一、認定解脫與系縛 二、認定求解脫之心 叁、遣除對解脫的增益

  【今初

  醜一、認定解脫與系縛

  認定解脫時,首先要明了系縛的體性。這是關鍵。

  【言解脫者,謂脫諸縛。

  所謂解脫,就是指脫離系縛。

  【此複業及煩惱,謂于生死是能系縛。

  而且,業和煩惱是將衆生縛于生死的能系縛者。

  【即由此二增上力故,若依界判,欲界等叁;以趣分別,謂天趣等或五或六;依生處門,謂胎等四。即于其中結蘊相續,是系縛之體性。故從此脫,即名解脫。

  也就是,由這煩惱和業的勢力,按“界”劃分,是在欲界、色界、無色界;依“趣”而分,是在天等五趣[7]或六趣;按“生處”分,是在胎、卵、濕、化四生,在這叁界、六趣、四生當中結蘊相續,此即系縛的體性。因此,從這系縛中脫離,稱爲解脫。

  所謂的結蘊相續,就是由業和煩惱的力量,令心相續與蘊身緊緊結合而不斷受生。

  醜二、認定求解脫之心

  【欲求得此,即是希求解脫之心。

  欲求從結蘊相續中解脫的心,即是求解脫心。

  醜叁、遣除對解脫的增益

  【又此解脫,非爲惑業諸行生已息滅。以諸生法,于第二時定不安住,不待修習能治等緣,則不須勵力一切解脫,便成過失。

  而且,解脫並不是指煩惱與業以及由煩惱業所造的諸行(內外諸有爲法)生已息滅,因爲一切依于因緣而生的法,必定不住第二刹那,這並不需要觀待修習能對治等的因緣。如果生而息滅是解脫,那就有一切有情不須努力而自然解脫的過失。

  【故若未生對治,當于未來結生相續。由其發起對治力故,結生相續即便止息。

  因此,如果沒有生起煩惱的對治力量,就會在未來結生相續(系縛);而發起了煩惱的對治力,結生相續就隨著止息(解脫)。

  

  中士道•發起求解脫心的方便

  ◎思惟苦谛

  

  

  子二、發此之方便分二:一、連結文 二、真實義

  【第二,發此之方便者。

  正修中士意樂中的第二步——發起此求解脫心之方便。

  “方便”是指觀察苦爲體性的五取蘊的過患。由此關要處而入手觀修,就能引發求解脫心。

  醜一、連結文

  【譬如,欲得止息渴苦,由于渴逼,見非愛相。如是欲得諸取蘊苦寂滅解脫,亦由觀見取蘊苦性所有過患。故若未修叁有過患、于彼發起欲舍之心,則于苦滅不起欲得。

  比如,想求得止息幹渴之苦,就必須依靠對于幹渴逼惱見不可愛相(只有見到幹渴的不可愛相,才能發起止息渴苦的欲求)。如是,希欲獲得寂滅五取蘊苦的解脫,也要依靠觀見五取蘊苦性的過患。因此,如果沒有觀修輪回的過患、對輪回發起欲舍離的心,那麼對滅苦也不會生起欲求獲得的心。

  總之,引發求解脫心的方便,即是觀察五取蘊的苦性。

  “諸取蘊”:色、受、想、行、識五種有漏蘊。《俱舍論頌疏》說:“有漏名取蘊者,煩惱名取,能執取生死故也。蘊從取生,故名取蘊,從因爲名。”煩惱能執取生死,故名爲“取”。有漏蘊是從煩惱生起的,因此從因上取名爲“取蘊”。就像水力所發的電取名爲“水電”一樣。

  【《四百論》雲:“誰于此無厭,彼豈敬寂靜,如貪著自家,難出此叁有。”

  《四百論》說:如果誰對五取蘊不生厭離,他豈能希求息滅取蘊苦的寂靜。就像貪著自己的家,就不會離家去別的地方,貪著叁有的取蘊,也難以出離叁有。

  醜二、真實義分二:一、由苦集門中思惟 二、由十二緣起思惟

  【希求解脫方便分二:一、由于苦集門中思惟;二、由于十二緣起思惟。

  發起求解脫心有兩條途徑:一、從四谛[8]中的苦集門進入思惟;二、從十二緣起門進入思惟。

  寅一、由苦集門中思惟分二:一、思惟苦谛生死過患 二、思惟集谛流轉次第

  【初中分二:一、思惟苦谛生死過患;二、思惟集谛流轉次第。

  卯一、思惟苦谛生死過患分二:一、顯示四谛先說苦谛之意趣 二、正修苦谛

  【初中分二:一、顯示四谛先說苦谛之意趣;二、正修苦谛。

  辰一、顯示四谛先說苦谛之意趣分叁:一、設疑 二、真實回答 叁、反面論證

  【今初

  巳一、設疑

  【集谛爲因,苦谛是彼之果,故集是先,果應是後。何故世尊不順彼義之次第,而作是說“諸苾刍,此[9]是苦聖谛,此[10]是集聖谛”耶?

  問:集谛是因,苦谛是集谛之果,因此應當首先說集,之後說苦,爲什麼世尊不按照這一因果次第,反而說“諸比丘,此是苦聖谛,此是集聖谛”呢?

  巳二、真實回答分二:一、略答 二、廣答

  午一、略答

  【大師于此違因果次第而宣說者,以有至大修持扼要,故無過失。

  無誤了知解脫方便的大師佛陀,之所以不按因果的次序,而以果因次第宣說苦集,是因爲這其中含有修持的大關要,因此並沒有“無意義”、“有失誤”等的過失。

  午二、廣答分叁:一、依次宣說苦集滅道之必要 二、以教成立 叁、以理成立

  未一、依次宣說苦集滅道之必要分四:一、先說苦谛之意趣 二、苦後說集之意趣 叁、集後說滅之意趣 四、滅後說道之意趣

  申一、先說苦谛之意趣

  【此複雲何?謂諸所化若于生死,自先未發無倒希求解脫之心,根本斷絕,彼于解脫雲何能導?

  這是爲什麼呢?因爲所教化的有情如果對生死首先不發起無倒希求解脫的心,則根本已經斷絕,如何能引導他趣向解脫呢?

  “根本”,是指無倒[11]希求解脫之心,它是解脫道的根本。因爲修行者只有以此心攝持,才能趣入解脫道,否則,不管怎樣修,都只是在隨順生死。

  觀察一下自己的心就知道,憑著貪著輪回圓滿的心,怎麼能超出輪回?另一方面,如果所教化的衆生內心斷絕了根本——希求解脫的心,又怎麼引導他趣向解脫呢?自己沒有求解脫的意願,說再多的解脫法,也沒有利益。比如,一個人不願意學彈琴,怎麼引導他彈奏?又比如,阿難尊者的兩個外甥,在見到叁有苦相之前,貪著輪回的圓滿,即使阿難尊者也沒辦法引導他們趣入解脫。但是,當他們觀見了叁有苦後,就自然生起求解脫心,再不必別人督促,自己就如救頭燃地修行了。

  【以諸所化無明暗覆,于諸苦性生死圓滿,執爲安樂,顛倒所诳。如《四百論》雲:“此大苦海中,悉無諸邊岸,愚人沈此中,雲何不生畏?”先須爲說:“此實是苦,非有安樂”,說多苦相令起厭離,是故于初先說苦谛。

  因爲所化被無明黑暗蓋住,把體性是苦的生死圓滿執爲安樂,被顛倒想騙住了。就像《四百論》所說:“在生死苦海中,如果沒有生起苦因的對治,就決定苦無邊際。愚人沈溺在裏面,爲什麼不生畏懼?”衆生被暫時的快樂假相蒙蔽,因此必須首先說:“此生死實際是苦,全無安樂”,要廣說多種苦相,讓他發起厭離,因此最初先說苦谛。

  心的特點是見到利益就欣求,見到過患就厭離,而且見得越具體越真切,就越能讓心轉變。因此,首先宣說輪回多種苦相,讓衆生從多方面認識,就能引發厭離。

  總之,解脫的根本是求解脫心,如果沒有能發起這一願心,就沒辦法引導他走解脫道。所以,爲了遮止它的違品——對輪回的樂執,就要首先多說苦相。

  申二、苦後說集之意趣

  【此後自見墮于苦海,則于苦海欲求脫離,便見其苦必須滅除。此複了知未止其因苦終不滅,便念其因複爲何等?由此始能了知集谛,是故集谛于苦後說。

  修苦之後,見到自己墮在苦海當中,則自然欲求從中脫離,會意識到必須滅除此苦不可。而且按照因果律知道,只要還沒有止息苦因,苦就終究不得息滅。于是就想:什麼是造成苦的原因呢?以此心推動,才開始能了解集谛。因此,集谛要放在苦谛之後說。

  …

《菩提道次第系列——中士道(新廣論講記6)》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