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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系列——中士道(新廣論講記6)▪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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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再從正反兩方面推證。

  如果不首先對所化宣說苦谛,他就無從了知自己墮在苦海中的現狀;而不知道自己正墮在苦海中,就不會尋求出離;而不尋求出離,就不會去追究造成苦的原因;而不追究苦因,就不會認識自心上的集谛。所以,只有知苦,才有離苦的動機;只有具有離苦的動機,才會尋找苦因——集谛;有了求知集谛的願望,再爲他宣說,就能相應。以這個道理,集谛要放在苦谛之後宣說。

  【次知生死衆苦,皆由有漏業[12]生,其業複由煩惱發起,煩惱根本是爲我執,便知集谛。

  其次了知生死衆苦都是由有漏業所生,有漏業又是由煩惱發起,而煩惱的根本唯一是我執。這樣由果尋因,便能認識集谛。

  申叁、集後說滅之意趣

  【若見我執亦能止滅,誓願現證滅苦之滅,故于集後宣說滅谛。

  如果見到只是顛倒妄執五蘊爲我,真實中並沒有我,而且見到谛觀無我能滅我執,由此就會誓願現證滅苦的滅谛。也就是見到苦因決定能滅之後,便發起求滅的誓願。因此在集谛之後宣說滅谛。

  以下是出疑破惑。

  【若爾,開示苦谛之後,即于解脫發生希求,苦谛之後應說滅谛。

  有人問:開示苦谛之後,就能對解脫産生希求心,所以應當在苦谛之後宣說滅谛。

  【答雲無過。爾時雖有欲解脫心,欣得寂滅衆苦之滅,然猶未明衆苦之因,未見其因定能遮止,故于解脫不能定執爲所應得、定當證滅。

  答:在苦谛和滅谛之間宣說集谛並沒有過失。雖然在了知苦谛之後,已經有了欲求解脫的心,渴求獲得寂滅衆苦的滅,然而這時候還不明了衆苦的因由,沒有見到苦因一定能遮止,所以對解脫不能決定執爲所應證得,一定要證得寂滅。

  換句話說,沒有見到苦因和苦因定能遮止,就不能斷定寂滅必可求得。比如:雖然渴望解脫病苦,但也只是渴望而已,心裏並不能斷定病能治好。但是如果能診斷出病因,而且見到此因可以消除,這時才有自信,而發起解脫病苦的誓願。

  申四、滅後說道之意趣

  【如是若執定當證滅、定當解脫,便念何爲趣解脫道,趣向道谛,是故道谛最後宣說。

  如是如果心裏執定了一定要證得滅谛,一定要求解脫,就會想:什麼是趣入解脫的正道呢?由此就使心趣向道谛,所以道谛要放在最後宣說。

  佛法中所說的次第,有講說的次第、趣入的次第、完成事業的次第、心中生起的次第、現觀生起的次第、略和廣的次第、粗和細的次第、殊勝和下劣的次第。此處所說,是現觀生起次第[13]

  未二、以教成立

  【如是亦如《相續本母》雲:“如病應知斷病因,當得樂住應依藥,苦因彼滅如是道,應知應斷應證修。”

  如是也如《寶性論》所說:好比“應知病苦”、“應斷病因”、“應得樂住”、“應依良藥”這四應一樣,應知是苦,應斷苦因,應證苦滅,應修其道。

  以下,從五方面解釋上述的比喻和喻義。

  一、人:喻,希求息滅病苦、獲得病愈安樂的智者;義,希求息滅取蘊苦,獲得寂滅之樂的智者。

  二、應知:喻,應當了知疾病的自性;義,應當了知取蘊的苦性。

  叁、應斷:喻,應當斷除病因、禁忌的食物等;義,應當斷除業和煩惱所攝的一切苦因。

  四、應證:喻,應當獲得無病的安樂;義,應當證得寂滅衆苦之滅。

  五、應修:喻,應當善巧依靠治病方便的藥物;義,應當依次依止趣向解脫的五道。

  未叁、以理成立

  【如是四谛,大小乘中皆數宣說,是爲善逝總攝生死流轉、生死還滅諸扼要處,故修解脫極爲切要,亦是修行大嗢柁南,故須如是次第引導學者。

  苦集滅道四谛在大小乘教典中都曾多次宣說,它是佛陀總攝生死流轉與生死還滅的各種扼要之處,所以對于修解脫而言,四谛極其重要,它同時也是修行的大總綱,因此必須依照這樣的次第如理地引導學者。

  換言之,世尊將生死流轉的扼要歸攝爲“苦”與“集”,將生死還滅的扼要歸攝爲“滅”與“道”,如此辨別世間雜染與出世間清淨的兩重因果,其作用就是能真正了知取舍——厭舍苦集、證修滅道。所以,對于修解脫而言,四谛極爲切要。

  以下從反面宣說,必須以四谛次第引導的理由。

  巳叁、反面論證

  【若未真實思惟苦谛,厭舍生死,則求解脫亦惟虛言,隨其所作悉成集谛。

  如果沒有真實思惟苦谛而厭離生死,那麼所謂希求解脫也只是空話而已,由此不論做什麼,都是以貪愛生死的心攝持,故一切所作都成了苦因集谛。

  首先要知道,貪著生死的心和希求解脫的心狀態相違,不能並存,即一個生起時,另一個肯定不現前。所以,當心仍然貪著生死時,希求解脫唯是空言。

  其次,須知二者作用不同。若以求解脫心攝持而修習善業,這是後有愛的對治品,所以能引出世間道。相反,若以貪著生死之心去作任何世間與修法的事情,則是貪愛所攝,都將成爲苦因集谛,必定轉生死輪。比如:難陀最初出家時,沒有真實思惟苦谛而厭舍生死,因此他的所作只是追求世間圓滿,爲貪愛所攝的緣故,全部成爲集谛。

  【若未思集、善知惑業生死根本,猶如射箭未見鹄的[14],是即斷截正道扼要,遂于非脫叁有之道妄執爲是,勞而無果。

  如果不思惟集谛,不能善巧了知煩惱和業是生死的根本,就如同射箭時沒有看見目標,這是截斷了正道的扼要,由此把並非解脫叁有的道妄執爲道,非因計因而修持,必將勞而無果。

  只要是解脫的正道,就能斷叁有之因,能使心從煩惱中解脫。而邪道是與煩惱不相違的道,不能對治煩惱。

  在這一段中,須著重觀察心上的因果關系:“思集”、“善知生死根本”、“把握正道扼要”、“趣入解脫正道”,這四者以前前爲因能引後後。相反,不思惟集谛,就不能善知生死的根本是煩惱;不知生死的根本是煩惱,就不能針對煩惱勵力對治。如此,一切所修不能違逆生死之因,從而截斷了正道的扼要。這時候,心處在不能把握扼要的迷亂當中,不會認識解脫叁有的正道,而以無明力將非解脫之道執爲解脫之道,盡管表面上修種種苦行或談玄說妙,都與解脫無關。這樣緣木求魚,即便曆經無量劫,也徒勞無果。

  【若未能知應斷之苦集,則亦不明靜苦之解脫,故欲求解脫,亦惟增上慢耳。

  如果不能了知應當斷除的苦集,也就不能明白靜息苦惱的解脫。因此,所謂的求解脫也只是增上慢而已。

  對于四谛安立的次第,心中生起定解之後,接下來就要進入修習苦谛。

  辰二、正修苦谛分叁:一、思惟生死總苦 二、思惟別苦 叁、攝義

  【第二,正修苦分二:一、思惟生死總苦;二、思惟別苦。

  思惟總苦,即思惟總的六道生死諸苦;思惟別苦,即思惟六道每一道各各的苦事。

  巳一、思惟生死總苦分叁:一、思惟八苦 二、思惟六苦 叁、思惟叁苦

  【初中分叁:一、思惟八苦;二、思惟六苦;叁、思惟叁苦。

  午一、思惟八苦分六:一、安立八苦之出處 二、觀待根機的差別而修行之理 叁、雖是觀察修,然須遠離沈掉而修習之理 四、叁乘一切功德以如是修行成辦之理 五、八苦修行之理 六、其感受生起之量

  【今初

  未一、安立八苦之出處

  【如《親友書》雲:“仁和[15]應厭于生死,欲乏[16]死病及老等,無量衆苦出生處。”應如是修。此中修習厭生死者,謂思惟彼是衆苦根源。苦者,謂已顯說欲乏等四。“等”字攝四,共爲八種。此八種苦,是薄伽梵于多經中明苦谛時,數所宣說。

  如《親友書》所說:“國王!你應當厭離生死,因爲它是求不得苦、死苦、病苦、老苦等無量衆苦的出生之處。”應當按照這樣來修。其中,修習厭離生死,是指思惟生死是衆苦的根源。所謂苦,即論中已明顯宣說的欲乏等四苦及等字中所包含的四苦——生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五取蘊苦,共爲八種。此八苦是佛在衆多經典中說明苦谛時,多次宣說的內容。

  宣說八苦的佛經有:《菩薩藏經》、《入胎經》、《住胎經》、《四谛經》、《正法念住經》、《教王經》、《涅槃經》、《中阿含經》、《廣大遊戲經》、《毗奈耶經》、《教誡頻婆娑羅王經》等等。此等經中,有些宣說八苦,有些宣說八苦的部分。

  未二、觀待根機的差別而修行之理

  【修共中士一切所緣法類[17],如共下時所說共法[18],此亦應取。諸不共《菩提道次第系列——中士道(新廣論講記6)》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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