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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系列——中士道(新廣論講記6)▪P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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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但對斷惡修善懶惰是懈怠,而且對雜染之事努力也是懈怠,爲什麼“努力”也是懈怠呢?因爲努力行持雜染之法,必然會退失善法。比如,在看電影、看球賽、唱歌、跳舞、上網、打牌、吃喝等方面很是投入,這些都是懈怠煩惱,會迅速增上雜染,因此不可認賊作子,玩物喪志,如此極易荒廢道業。

  17、雲何放逸?于染淨品,不能防修,縱蕩爲性。

  什麼是放逸?即對染品的法不能防止,對淨品的法不能修集,是以縱逸放蕩爲體性。

  障不放逸,增惡損善,所依爲業,謂由懈怠,及貪瞋癡,不能防修,染淨品法,總名放逸,非別有體。

  放逸能障礙不放逸,放逸是增長惡法、損減善法的所依,即由于懈怠和貪嗔癡導致不能防修染淨品法,對此總的安立“放逸”的名稱。所以放逸只是依于貪嗔癡和懈怠的一分而假立,而非另外有一種體性。

  18、雲何失念?于諸所緣,不能明記爲性,能障正念,散亂所依爲業,謂失念者,心散亂故。

  什麼是失念?對所緣不能明白地記持。以此原因能障礙正念,而且是散亂的所依,因爲失念者的心必定散亂之故。

  此失念是正念的反面,就是常常忘記善法,不能記持心中,正念一旦忘失,繼而就會散亂。比如,居住在城市的修行人,如果不能常常提起正念,讓心緣善法而轉,不用一個月,就會嚴重地散亂。所以,每天應用一定時間閱讀聖賢書,這非常關鍵,古人說:“叁天不讀聖賢書,面目可憎。”凡夫都有健忘病,如果不對治失念煩惱,就很難克服散亂。如何對治呢?就是要“念法”!日日憶念正法,日久天長就會養成習慣。

  19、雲何散亂?于諸所緣,令心流蕩爲性。

  什麼是散亂?對所緣令心流散放蕩爲其體性。

  能障正定,惡慧所依爲業,謂散亂者,發惡慧故。

  必須系心一緣才能成就正定,以散亂自心無法收攝而專注在所緣上,所以散亂能障礙正定。另外,散亂是惡慧的所依,因爲內心散亂之人必然會生起種種不正確的惡慧。

  須知心有一種勢力,若向外流蕩在欲塵中,它會緣著欲塵,生起顛倒見。比如,生活在城市中,如果不能收攝自心,任其流連忘返在五欲六塵中,必定會生起顛倒分別的惡慧。散亂能否引發惡慧,觀察現代都市人的語言,就能明白,這些生長在大城市的人所說所想看似有理,非常精明,其實是惡慧深重,爲何會造成這種病相呢?因爲從小生長在這種環境中,最容易培養助長惡慧。生長在農村的人,所緣境相對單純,思想比較單純,所以惡慧也相對少些。

  20、雲何不正知?于所觀境,謬解爲性。

  什麼是不正知?對所觀的境界顛倒理解,也就是不能真實通曉事理、因果。

  能障正知,毀犯爲業,謂不正知者,多所毀犯故。

  不正知的作用是能障礙正知以及毀犯戒行等,即不能正確了知所觀境的人,對道行會多有毀犯。如何理解呢?如果不能正確了解各方面的事理因果,必定會引起取舍的錯誤,如此導致毀犯道德以及佛所製定的戒律。比如,不能正知某場合該去不該去或者時間是否適宜,不能正知某行爲應做不應做,以這些顛倒的認識,就會造成很多戒行上的毀犯。《廣論》在座間修法中,強調“正知而行”也是基于此理。

  午二、如何生起之次第分二:一、煩惱生起之根本 二、此根本如何生起其余煩惱之理

  【第二如何生起次第者。

  對此,首先宣說煩惱生起的根本,再說以此根本如何生起其余煩惱的道理。煩惱生起的根本又有承許薩迦耶見與無明不同及相同的兩種觀點。

  未一、煩惱生起之根本分二:一、承許薩迦耶見與無明異體 二、承許薩迦耶見與無明一體

  申一、承許薩迦耶見與無明異體

  這是無著菩薩與世親菩薩的觀點,出自《瑜伽師地論》與《俱舍論》。

  【如許薩迦耶見與無明異者,譬如盤繩,略降黑暗,于繩實體不能明了,于彼遂起執蛇之覺。

  如果承許薩迦耶見與無明異體,應當這樣理解:比如盤繩,在夜幕初降時,不能明了繩的真實體性,因此對盤繩生起是蛇的錯覺。

  “盤繩”比喻五蘊體,“略降黑暗,于繩實體不能明了”比喻無明,“于彼遂起執蛇之覺”比喻由無明生起薩迦耶見。

  【如是障蔽明見蘊體,由無明暗誤蘊爲我,從此發生諸余煩惱。

  同樣,障蔽明見五蘊的真實體性,由無明黑暗誤認五蘊是以自性成立的我,由此生起其余貪嗔等煩惱。

  申二、承許薩迦耶見與無明一體

  承許薩迦耶見與無明一體,是中觀論師以及法稱論師的觀點。比如,中觀應成派月稱菩薩在《入中論》中說:“慧見煩惱諸過患,皆由薩迦耶見生。”此中並未分開薩迦耶見和無明。法稱論師在《釋量論》也承許二者是一體,後文所引《釋量論》的頌文,就是證明。

  【如許彼二爲一,即薩迦耶見爲煩惱根本。

  如果承許無明和薩迦耶見是一體,即是把薩迦耶見認定爲煩惱的根本。

  總之,對煩惱産生之理,隨教典的論師們將無明安立爲僅僅不了知實相本性,承許是未解與邪解中的未解,而且將壞聚見僅僅承許爲我執,與無明異體。依此而言,首先從不明了五蘊自性的無明之中,生起執蘊爲我的壞聚見,再從壞聚見産生出其余的煩惱。如同在稍降黑暗時,沒有明了盤繩的體性,依靠盤繩生起執著蛇的錯覺。

  而隨理的論師們承許,壞聚見本來就是無明的一種,所以也被承許爲未解與邪解中的邪解,而且是一切煩惱的根本。

  未二、此根本如何生起其余煩惱之理分二:一、略說 二、進而剖析

  申一、略說

  【此複由其薩迦耶見,執爲我已,遂即分判自他差別。如是分已,貪著自黨,嗔恚他品,緣我高舉,執我常斷,于我見等及彼相屬所有惡行執爲第一,如是便于開示無我之大師,及師所說業果四谛叁寶等法,邪見謂無,或複生疑爲有爲無,是耶非耶。

  由于薩迦耶見執著五蘊是我之後,隨著就分出了自他的差別。在分別自他之後,便貪著自方(貪),嗔恚他方(嗔);自高自大(慢);執著我是常恒或者斷滅(邊執見);對我見等惡見以及與之相關的各種惡行,執爲最殊勝(見取見與戒禁取見);這樣就對開示無我的大師佛陀以及佛陀所說的業果、四谛、叁寶等聖法認爲是沒有(邪見);或者心裏懷疑此等有還是沒有?是還是非?(疑)

  以上以薩迦耶見生起其余煩惱的次第,只是總的按照大概情況而宣說,並非一定如此。比如,《俱舍論》中說:有首先不了解四谛的無明,以無明而懷疑四谛有沒有,然後依止邪師,聽聞邪言教,這樣串習成邪見而引生各種煩惱,造種種罪。

  【如《釋量》雲:“有我知有他,執嗔自他分[81],與此等系屬,生一切過失。”

  如《釋量論》說:執著有自性成立的我,就有和“我”對立的“他”,于是貪執自黨,嗔恚他黨,以及與這些貪嗔等相連,而生起一切生老等過失。

  這說明“我執”是一切煩惱與過失的根源。月稱菩薩在《入中論自釋》中也說:“從無始生死以來,起自無明地基,豎窮叁界,橫遍十方,日日增長煩惱巉岩。”

  申二、進而剖析

  “由其薩迦耶見,執爲我已,遂即分判自他差別”:“我”是緣五蘊所妄計的獨一實體之相,執著有我之後,就會在我上安立差別。相反,如果不存在施設基——獨立的自我,則如何在“我”上安立可愛的我、尊貴的我、純潔的我、永恒的我、富貴的我、成功的我、有自性的我、新潮的我、精彩的我?如同對石女兒無法安立差別一樣。

  自從將多體無常的五蘊執著成自性成立的我之後,以此獨立的我,就會執著“我”之外的其它五蘊爲他,如此就有與我對立的他。

  在引生煩惱之前,自己心中先是會顯現自他對立之相,有了自他的比較後,自然就會生起煩惱。在分判了自他差別之後,心前所現的法,如果隨順心意,就生貪著;違逆心意,便起嗔恚;比自我高上,就生嫉妒;比自我低下,就起我慢;與自我平等,就生競爭。諸如此類,一定是心裏現起“我”、“他”對立之相,以二者對比所生的差別,而生起不同的煩惱。比如,一位冠軍站在最高的領獎臺,首先戴上金牌,全場響起掌聲祝賀他,此時冠軍自我高大之相就會凸現,與自我對立的是其他選手低下之相,有了高低的對比後,他的心自然緣著高相隨轉,無法平息,俯視衆人,這就是高慢。如果這位冠軍當時能觀見,只有無數微塵與刹那假合的蘊,並沒有高大的自我,也沒有低小的他,必定不會生起我慢。可見是由心中分判自他差別之後,才引起我慢。

  對“心前分判自他差別”之義,必須深入細致地思惟。比如,甲同學嫉妒乙同學,這是由于甲心中現起與“自我”對立的乙的圓滿相,比如,乙的相貌、口才出衆,學習成績優異,常受老師表揚,在很多場合表現出色或者很多同學擁護他。當圓滿的他相一幕幕在心中顯現時,甲的自我會極其不忍,越分別越嫉妒。最初入學時,甲和乙也不熟悉,甲並不執著乙,這時對中庸境的乙只是執他實有的愚癡心。但是,一旦乙的功德相顯現,嫉妒就無法遏製地生起。如果下一學期,甲的成績反超乙,而且得到老師的贊歎,此時甲心前現出低下的乙相,就會由嫉妒轉成我慢,得意萬分:這次總算敗在我手下。所以,同樣是所緣境的乙,由于分判的自他差別不同,就會引起嫉妒與我慢二種不同的煩惱。假如沒有自他分判的差別,絕對不會引生煩惱的差別,否則,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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