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因果明鏡論》講記 六

  《因果明鏡論》講記(六)

  智海法師講述

  2009年5月27日·四川內江聖水寺

  第二節十惡業

  今天請大家翻到二十面。我們說業果無量無邊,但是用十善業道、十惡業道就把這些業概括起來了。所以,我們在學習的時候依十善業、十惡業來清楚地建立因果正見。這個很扼要。今天是第二節,從十惡業開始學。

  十惡業,我們昨天說了有身叁口四意叁,加起來十個方面。十惡業,就是從這十個方面所造作的惡業。要把每一個方面的業能夠認識清楚,就要認識不管是善業還是惡業,造業的過程可以分成四個方面。首先,是造業所針對的事物。造業總有所對的人或事和環境。然後,對這個事物要有一個造業的動機。發心方面,內在的思維,怎麼想的,是造業的動機。有了造業的動機就會采取各種方法,各種手段來達成自己的目的,這個就是平時說的加行,以各種各樣的方便手段,來達到自己的目的。最後産生結果,一個業就算究竟完成了。所以,這四個方面在學習的時候所針對的事物稱之爲基,就是造業的對境;發心動機,內心的思維,稱之爲發心;一切方式方法,都可以叫作加行;最後業究竟完成,就可以叫作究竟。這四個方面如果圓滿具足,一個業就算完成。下面,就從這四個方面來分別認識十惡業。

  一 殺生

  第一個方面,是殺生,殺害生命。我們說情與無情,同圓種智,這一切的生命都有它存在的道理。學佛的人,就是要培養慈悲心。慈悲心,就要落實在不殺生,不害命,尊重生命,尊重衆生這個方面。所以,殺生是一大惡業。我們看世間上,戰爭、屠宰、強食弱肉、競爭、鬥爭,都要落到殺生上,這個業很厲害。世間上的不和諧,大多數也由此而起。所以先看殺生的惡業。

  殺生的惡業,首先看它的基,就是所針對的事物是什麼?是針對具有生命的衆生有情。所以我們犯殺生,當面臨一切具有生命的衆生時都有可能。如果說你不好好地學就很有可能。如果我們自殺,就算犯殺生的加行罪,沒有犯究竟的殺生罪。這是殺生所面對的環境。我們爲什麼要了解所面對的環境?就是要提高警惕。你在什麼樣的環境做什麼樣的事情,一般都有相應的。當你落入于這種環境當中,相應的這些可能的惡業就會來了。當我們認識到這種環境以後,隨時隨地能夠提起警覺心就很好。如果不然,你說持戒,在什麼地方持?往往就在我們應對接物的過程當中,在面對的各種各樣的事物當中,我們要注意。所以,有必要認識殺生所要面對的環境。

  第二個,是發心。發心,第一個是想。就是于所面對的事物,認識上沒有偏差。比如,要殺哪一個衆生有情,內心裏面確認無誤。如果對于這個衆生誤認爲是那個衆生,或者把有情的衆生看成是無情的衆生,或者把石頭當做一個人,這就是認識上有偏差。當認識上有偏差的時候,不犯究竟的殺生罪,因爲發心上認識偏差了。比如,在晚上如果看到一個石頭非常像人,很恐懼。誤認爲它是人,你打過去。這個時候,我們是以打人的思想去打石頭,打石頭有沒有過錯?還是有。如果反過來,看到一個人在黑夜裏面,我們誤認爲是一個石頭,無心地去打他一下。雖然打的是人,是以打石頭爲發心,業就不一樣。所以認識上有偏差,不算犯究竟的殺生罪。如果內心裏面是這樣想的:“不管是誰來都要將其殺害。”這個時候發心就非常寬泛,所以這個也是對于所面對的生命這個基礎沒有偏差,認識上沒有失誤。殺生的業是這樣的,下面的九種都是依這個惡業以此類推。這是第一個,認識上首先要沒有偏差。

  第二個方面,是起心動念,發起心。你故意發起去殺害衆生的心,這叫發心。一個是認識,一個是發心。這兩個方面。你發心要殺哪一個衆生,首先對這個衆生要有認知。沒有認知怎麼造這種惡業?所以在發心上有這兩個方面。

  第叁個,是加行。加行就是想種種方法,要完成自己傷害衆生的惡業,斷掉衆生生命的惡業。有哪些方法呢?一個方面是自己去做。自己下毒藥,拿刀去殺,拿繩子去捆,等等,等等,是自己去做。還有指使他人去做,或者打電話,或者寫信,用各種各樣的方式指使他人去做。這是自作或者教他作。在方法上使用器械、棍杖、毒藥,甚至還有念咒殺人的。所以,不管用什麼方法,只要把所要傷害的衆生的性命斷掉了,這就算達到根本。一般人誤以爲指使別人殺,自己沒有動手殺,就不犯殺罪。其實教人殺人與自己殺並無差別。如果是集體夥同去殺害衆生,這裏面不管是主使還是隨從,凡是參與殺害衆生業的都同犯殺生罪。所以,下面的幾種惡業也是這樣。

  究竟,就是殺生的業完成了。依靠各種各樣的方法,我們想殺的衆生有情當時死亡或者過後死亡,就算犯究竟罪。但這裏面有一個前提,如果殺生的人先于被殺的人死掉,或者同時死掉,就不會犯究竟的殺生罪。因爲作者已經成爲中陰身或者已經轉生到其他衆生的生命當中,造殺業所依的身心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所以不犯根本殺罪。

  在殺生過程當中,殺害衆生的根本動機不外乎貪心、嗔心、愚癡心。這就是因爲貪嗔癡叁種根本煩惱而引起的。比如,因爲仇恨而殺害衆生,這是由嗔恨心發起的殺生;爲了獲取獵物的皮、肉、骨而進行殺生,這個往往是由貪心發起的殺生;平時認爲殺毒蛇、猛獸、蚊蠅蚤虱等等,我們認爲是爲民除害。所以你認爲好像沒有過失,其實有過失,是由愚癡而引起的殺生。特別是愚癡,許多人都陷入其中。比如滅老鼠,我們認爲老鼠是害蟲,于是就大著膽子到處去殺害老鼠,覺得這樣沒有罪過。實際有沒有?也有的。熱天,蚊子叮人咬人了,我們認爲它是害蟲。一巴掌拍下去,殺了衆生了,自己還覺得很高興。他說:“我不殺它,殺誰?它要咬我。”所以,像這些往往是認識上沒有智慧,是愚癡的,對這種行爲本身的力量沒有認識。這是由愚癡心發起的殺生。同樣,其它的九種業也都是因爲貪心、嗔心、愚癡心而發起。在具體造作的過程當中,要具體分析。這個是殺生的業,是惡業。

  二 不與取

  第二種方面,是偷盜的業。偷盜的業在書上給我們說的是不與取。就是說是有主物,別人沒有給予你的,你自己拿走了,那就算是不與取,就算是偷盜。它所針對的環境,是這個東西爲他人所有。對別人,別人是主人;他有權力支配;他對這個事物有執著,認爲是他的。這是別人的,是有主物。所以,偷盜所針對的環境,即凡是別人的東西。不屬于你的東西你都分辨不清楚嗎?一定能夠分辨得清楚。所以,當面臨不屬于自己的東西的時候,應該提高警惕。不要想著占別人的便宜,去偷,去搶,貪汙,受賄,等等。這是所面對的環境,就是爲他人所擁有,他人有權力,他人産生執著的財物。

  發心,一個是想。是認識方面的,沒有偏差。有偏差的時候不算。比如,我認爲這個是自己的東西,就拿走了,結果拿走後發現不是自己的東西。當時因爲認識發生偏差,就不存在偷別人東西的想法。所以,認識前提沒有。第二個,是發心。沒有得到財物主人的許可,將財物占爲己有,內心也有這種意樂,想把不屬于自己的東西占爲己有。思想裏面有這種念頭的時候,我們說那是非分之想,就是偷盜別人東西的發心。主人沒有布施給你,造作偷盜業的人想方設法要謀取別人的財物,那就是偷盜的發心。

  加行,有各種各樣的。偷有各種各樣的,比如,以強力劫奪。你說:“我有權力,拿不拿給我,不拿給我,我手裏有權力,要給你小鞋穿。”那時候,別人恐懼,所以把東西獻出來,但是心不甘,情不願。屬于用權力占別人的東西。還有的是力量大,“我的力量大,給不給我?不給我就要打你,殺你,收拾你。”用傷害衆生的一種方便,用自己強大的力量去劫奪。或者暗中竊取,乘別人不注意,把它搬走了;別人睡覺的時候,沒人在的時候,給被人拿走了。這是一種。還有一種,是對于自己借別人的債務,或者別人寄放在我們這裏的東西,我們賴賬,或者狡詐欺惑,用各種各樣的方法占爲己有。比如,債務。借錢的時候,裝得像孫子一樣,別人叫他還錢還債的時候,他就耍無賴:“東西沒有,要命有一條。”以賴賬的一種方法,占爲己有。屬不屬于偷盜?也屬于不與取。別人寄放在你這的東西,“哎喲,搞掉了。“想各種各樣的方法,把別人寄放在你這兒的東西占爲己有,也是不與取。或者看到別人的東西很好,自己用各種各樣的方法得不到,心裏面想:“我得不到,也讓你得不到,我把它弄壞。”這是破壞性的發心,損害他人的東西,這也屬于不與取。有許多人看別人穿著新鞋子,就發生嫉妒心,故意走過去踩別人一腳。這些都是對別人物質的貪心,對物質的染汙心而發起的傷害。在平時多不多?有。看見別人穿件新衣服,眼紅,就想盡千方百計,用香在後面給燒個洞。各種各樣的取巧方法,反正就是要破壞別人的東西。爲什麼要破壞呢?因爲自己心裏面喜愛,一種貪心。這種種的方式方法,或者自己做,或者叫他人做。這是加行方法。

  怎樣才算犯不與取的究竟罪呢?你看到是別人的東西,認識上沒有偏差,發心上想占爲己有,方式方法上想盡各種辦法,最終將不屬于自己的東西占爲己有。這就屬于犯了究竟。拿到算,沒有拿到算嗎?還有一種,比如別人放在桌上的,見別人不注意,他就把東西放到桌下去。別人一看桌上的東西沒有了,以爲掉了,到處去找。等別人走了,他從地上拿起來:“這是我撿到的,撿到的就是自己的。”有沒有這種?也屬于。故意把別人的東西挪一個地方,把不屬于自己的東西,以偷盜心挪到一個地方讓別人發覺不了,最後去實施占有。這個也屬于不與取。這樣,就是究竟的不與取惡法。

  不與取可分叁類。一個是權威不與取,利用自己的權力,勢力強大之人用各種各樣的非法手段劫奪老百姓的財物,叫權威不與取。所以,今天在單位上有點權力的人要注意了。…

《《因果明鏡論》講記 六》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直接转到: 第2页 第3页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