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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論禅宗與念佛--以四祖至六祖爲中心(下)▪P3

  ..續本文上一頁的彙合,就正是順應這一曆史潮流的必然産物。

  

  2000年12月初稿

  2001年2月改定於蘇州西園戒幢佛學研究所

  01、案:民國叁十二年秋,太虛大師曾在漢藏教理院作過題名《中國佛學特質在禅》的學術報告。除《太虛大師全書》收錄外,還見於張曼濤主編之《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2卷《禅學論文集》(臺灣大乘文化出版社)。

  02、見《楞嚴經》卷六。《大正藏》19/945/131下。

  03、見《說文解字》卷七下。中華書局1963年景印清/陳昌治刻本第150頁下。

  04、見《說文解字》卷一上,第9頁上。

  05、見《玉篇》卷第一“示部第叁”,第5頁上。中華書局1998年11月印行《小學名著六種》(景印《四部備要》本)。

  06、隋/慧遠《大乘義章》卷十叁“八禅定義”之“釋名辨性一”雲:“第一釋名,辨其體性。先辨其名,名別不同,略有七種:一名爲禅,二名爲定,叁名叁昧,四名正受,五名叁摩提,六名奢摩他,七名解脫,亦名背捨。禅者,是其中國之言,此翻名爲思惟修,亦雲功德叢林。”又:“問曰:“此等所名之法爲一爲異?”“釋有通、別。通而論之,一切禅定皆具此名。于中別分,經論不等。””見《大正藏》44/1851/718上。

  07、《禅源諸诠集都序》卷上之一。見《大正藏》48/2015/399上。

  08、據梁/慧皎《高僧傳》卷十一的“習禅”篇,其第一人爲竺僧顯,本姓傅氏,兩晉間人。見《大正藏》50/2059/395中。

  09、見《大正藏》48/2015/399中。

  10、梁/慧皎《高僧傳》“序錄”卷十四雲:“始於漢明帝永平十年(67),終至梁天監十八年(519),凡四百五十叁載,二百五十七人,又傍出附見者二百余人。”其時菩提達磨已來中國,其書未能收錄。見《大正藏》50/2059/418下。

  11、見《大正藏》50/2059/400下。所謂“五門”,即是小乘七方便中所說之“五停心觀”,指不淨觀、慈悲觀、因緣觀、界分別觀、數息觀。所謂“九次”,即是指次第無間所修的九種禅定。又稱“無間禅”或“煉禅”,即色界的四禅定(初禅次第定、二禅次第定、叁禅次第定、四禅次第定)、無色界的四處(虛空處次第定、識處次第定、無所有處次第定、非想非非想處次第定)以及滅受想次第定。

  12、見《大正藏》48/2015/399中。

  13、見《祖堂集》卷第二“第二十八祖菩提達摩和尚”,上海古籍出版社《佛藏要集選刊》第14冊景印高麗本,第85頁上。1994年印行本。

  14、案:後來的燈錄,謂達摩乃南天竺國王第叁子,得如來心傳而來東土;見梁武帝,機緣不契,一葦渡江;棲止少林,面壁九年;死葬熊耳山,昭明太子作文遙祭,梁武帝爲之立碑;後,東魏使人宋雲尚見其只履西歸。參見《傳法寶記》、《楞伽師資記》、《祖堂集》、《景德傳燈錄》等書。學者對此多存疑問,討論甚夥。

  15、見唐/道宣《續高僧傳》卷第十六“齊邺下南天竺僧菩提達磨傳五”:“神慧疏朗,聞皆曉悟。志存大乘,冥心虛寂。通微徹數,定學高之。”《大正藏》50/2060/551中。

  16、案:關於當時盛弘講授的情況,慧皎《高僧傳》“義解”篇有著集中的反映。如說慧球“講集相繼,學侶成群”(《高僧傳》卷第八“義解五”《慧球傳》)。寶亮“講《大涅槃》凡八十四遍,《成實論》十四遍,《勝鬘》四十二遍,《維摩》二十遍”,“撰《涅槃義疏》,十余萬言。”(《高僧傳》卷第八“義解五”《寶亮傳》)分別見《大正藏》50/2059/381上和381中。

  17、案:《曆代法寶記》“梁朝第一祖菩提達摩多羅禅師”載,達摩泛海東來後,曾遭菩提流支叁藏光統律師六度毒害。“語惠可:“我緣此毒,汝亦不免此難。至第六代傳法者,命如懸絲。”言畢,遂因毒而終。”見《大正藏》51/2075/181上。

  18、案:《高僧傳》卷第五(義解二)《釋僧先傳》:“因共披文屬思,新悟尤多。安曰:“先舊格義,于理多違。”先曰:“且當分折逍遙,何容是非先達。”安曰:“弘贊理教,宜令允惬。法鼓競鳴,何先何後!””見《大正藏》50/2059/355上。

  19、見《高僧傳》卷第十一“習禅”篇之“論”,《大正藏》50/2059/400下。

  20、《曆代法寶記》“北齊朝第二祖惠可禅師”。見《大正藏》51/2075/181中。

  21、《續高僧傳》卷第十六“齊邺中釋僧可傳六”。見《大正藏》50/2060/552上。

  22、見唐/道宣《續高僧傳》卷六“魏西河石壁谷玄中寺釋昙巒傳叁”,《大正藏》50/2060/470上至中。案:“鸾”也寫作“巒”。

  23、唐/道宣《續高僧傳》卷十六“齊林慮山洪谷寺釋僧達傳七”,《大正藏》50/2060/553中。

  24、唐/道宣《續高僧傳》卷六“魏西河石壁谷玄中寺釋昙巒傳叁”,《大正藏》50/2060/470下。

  25、《傳法寶紀》道信、弘引傳題均作“雙峰山東山寺”。見楊曾文《敦煌新本六祖壇經》(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10月印行)附編一,第164頁。案:下文引《傳法寶記》均爲此本(《大正藏》本殘而不全,故不用)。

  26、《曆代法寶記》雲:“唐朝第四祖信禅師。俗姓司馬,河內人也。”見《大正藏》51/2075/181下。

  27、《湖北通志·卷一百六十九·人物志四十七·仙釋傳》:“道信,姓司馬氏。世居河內,父爲永甯令,徙於蕲州。(原注:按,永甯,今廣濟。唐武德四年分置,開皇時未有此縣,自後書之。)”(蘇晉仁、蕭鍊子選輯《曆代釋道人物志》,巴蜀書社1998年6月印行本)

  28、《續高僧傳》卷第二十一“唐蕲州雙峰山釋道信傳十九”:“既見平定,欲往衡嶽。路次江洲,道俗留止廬山大林寺。雖經賊盜,又經十年。”見《大正藏》50/2060/606中。

  29、案:雙峰山,又名破額山或破頭山,在黃梅縣西,故稱西山;後五祖建道場於馮茂山,山在黃梅縣東,又名東山。

  30、《續高僧傳》卷第二十一“唐蕲州雙峰山釋道信傳十九”:“蕲州道俗請度江北,黃梅縣衆造寺。依然山行,遂見雙峰有好泉石,即住終志。”見《大正藏》50/2060/606中。《傳法寶紀》、《曆代法寶記》、《曆代法寶記》所載均同。

  31、《曆代法寶記》“唐朝第四祖信禅師”。見《大正藏》51/2075/181下至182上。

  32、案:事見《曆代法寶記》,《大正藏》51/2075/181下。此事《續高僧傳》和《傳法寶紀》均不載。

  33、《傳法寶紀》“論”。《敦煌新本六祖壇經》附編一,第169頁。

  34、《續高僧傳》卷第十六“齊邺中釋僧可傳六”,《大正藏》50/2060/552下。

  35、元/德煇重編《百丈清規》“住持章”第五。見《大正藏》48/2025/1119上。

  36、案:“玄像”,似爲“立像”之誤。

  37、《傳法寶紀》“論”。見《敦煌新本六祖壇經》附編一,第169頁。

  38、《續高僧傳》卷第二十一“唐蕲州雙峰山釋道信傳十九”,見《大正藏》50/2060/606中。

  39、同上。

  40、《傳法寶記》“釋弘忍”。見《敦煌新本六祖壇經》附編一,第167頁。

  41、《曆代法寶記》“唐朝第五祖弘忍禅師”。見《大正藏》51/2075/182上。

  42、見《大正藏》85/2837/1286下。

  43、案:《楞伽師資記》“第二:“第四稱法行者:性淨之理,因之爲法。理此衆相斯空,無染無著,無此無彼。經雲:法無衆生,離衆生垢故。法無有我,離我垢故。智若能信解此理,應當稱法而行。法體無悭於身命,則行檀舍施,心無吝惜。達解叁空,不倚著,但爲去垢。攝衆生,而無取相。此爲自複地,亦能莊嚴菩提之道。檀度既爾,馀五亦然。爲除妄想,修行六度,而無所行是爲稱法行。”見《大正藏》85/2837/1285中。

  44、見《大正藏》85/2833/1273中。

  45、見《敦煌新本六祖壇經》第20頁。

  46、同上,第5頁。

  47、《楞伽師資記》“第七”。見《大正藏》85/2837/1290上至中。

  48、《摩诃止觀》卷第二上。見《大正藏》46/1911/11上。

  49、即梁/曼陀羅仙譯《文殊師利所說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其經原文與下道信《入道安心要方便法門》所引大體相同。原文見《大正藏》8/232/731上至中。

  50、即梁/僧伽婆羅譯《文殊師利問經》。其卷下“囑累品第十七”雲:“於九十日修無我想,端坐正念,不雜思惟。除食及經行、大小便時,悉不得起。”見《大正藏》14/468/507上。

  51、《摩诃止觀》卷第二上,見《大正藏》46/1911/11上至中。

  52、案:本文用敦煌二種寫本互校,以伯本(P。3436號,載《敦煌寶藏》第一二八冊)爲底本,校以斯本(S。2054號,載《敦煌寶藏》第十五冊)。《大正藏》系過錄斯本,然脫漏訛誤不一。

  53、案:《楞伽師資記》“第五”雲:“或可一年,心更明淨。或可叁五年,心更明淨。”見《大正藏》85/2837/1287中。

  54、《曆代法寶記》“唐朝第四祖信禅師”。見《大正藏》51/2075/181下。

  55、案:這個“作”字,即指“坐”的行爲。意謂能夠如此這般地坐上叁五年,就可打下習禅的基礎,而後“久久堪用”。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九講謂:“道信住在雙峰山的時間那樣長,徒衆那樣多,在史傳中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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