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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淨土真宗(本願法門)幾個重要問題的討論▪P3

  ..續本文上一頁。”師言:“然汝先何故言無違我語乎?”時我辭窮,不知何答。師又言:“如是汝須當知凡事,如意能作者,爲往生令汝殺千人,而汝應即能殺之。然若無殺一人之業者,即不敢殺也。又不殺者,亦非汝心之善,或無殺心,有時亦敢殺百人千人,亦所不知。”

  我師如是之說,但爲誡我等,不可對善而作我善,對惡而作我惡,作狹劣見解,而失落本願不思議之救雲。(《歎異鈔》第十叁條,後有長文難具引)

  宗舜驽鈍,請高明解釋此段之意究竟何在。

  答複:引慧淨法師翻譯的《歎異鈔》第十叁章 (怖畏罪惡之異義)供大家了解原意:

  以彌陀本願之不思議,而不懼惡,謂之“本願誇”,不得往生之說。

  此事者:既疑本願,亦不知善惡之宿業也。起善心是宿善所催故,思惡事亦惡業使然也。

  親鸾上人曰:應知造惡雖小如兔毛羊毛之尖端微塵,亦無非宿業。

  一時師問曰:唯圓!汝信我語乎?

  答曰:然也。

  師又問:若爾者,不違我語乎?

  因再問故,答以:謹領教言。

  師曰:先,往殺千人,可否?如此則往生一定。

  答曰:言雖如此,然以此身器量,即雖一人,亦不能殺得。

  師诘曰:若爾者,何故言不違親鸾之語乎?以此可知:若凡事可以任心者,則所言之爲往生故,令殺千人,即能殺之;然而,無殺一人之業緣者,不能殺害也,非我心之善而不殺;又雖思不害,亦有殺百、千人之事。

  師作此說者,爲誡我等:不可謂心善是往生之助,心惡是往生之障,而不知本願不思議之救度也。

  上人在世之昔,傳聞有墮于邪見之人言:“爲救度造惡者本願故,而好故造惡業,以爲往生業因,致受種種惡評。”上人致書嚴誡曰:“不可因藥而好毒”。此爲止彼之邪見也,絕非言惡是往生之障。

  若持戒持律方能信本願者,我等如何能離生死;雖卑賤之身,得遇本願者,誠然可誇贊也。雖如此,自身不具之惡業者,亦非隨意可造也。上人又言:“在河海曳網垂釣爲渡世者,在山野狩獵捕鳥爲生計者、務農者、經商者,皆同因宿業故。應作之業緣若催時,任何行爲亦作之。近頃,有後世者態之人,以爲善者方能念佛;或于道場貼文示曰:”曾犯某某事者,不准入道場。“豈非外示賢善精進之相,內懷虛假者乎!誇本願而造罪,亦是宿業之催故;因此,善事、惡事皆任業報,唯專信本願,方是他力。《唯信鈔》亦言:”是否知彌陀僅有多少力量,而以爲罪業之身難得救度乎?“亦惟有本願誇之心,歸憑他力之信心,方決定故也。

  凡斷盡惡業之後,始可信本願者,固可無本願誇之念;然而煩惱若斷,即已成佛;彌陀爲佛思維五劫之願,則毫無意義矣!

  以本願誇誡人者,自身亦是煩惱、不淨具足之人也,既如此,豈非本願誇乎。究竟如何之惡是本願誇,如何之惡非本願誇?反而覺其幼稚也。

  [譯注] ”後世者態“:故作修行者之態。

  宗舜按:居士但引全文,未作說明,宗舜不知道居士究竟是如何理解的,只好又不惜眉毛了。此段文字的要害,在于認爲今生的爲善爲惡,都是前世業因使然,即前文所謂”發善心,亦是宿善之所催;作惡事,亦是惡業之所然。“這話應該是對了一半,因爲佛教不是定命論。佛教更強調今生的斷惡修善,斷除惡緣,使惡果不生;勤修善業,促使善緣成熟,使善果早熟。在《無量壽經》等中,這些話實在太多了。而淨土真宗認爲宿業既定,行善是過去的善因驅使,造惡也是過去的惡因驅使,所以不需要害怕造惡。而且如果過去沒有惡因,今生想造惡也造不成,所以”善事、惡事皆任業報“。

  但是,佛教講的因果並不是親鸾所說的這種呆板的因果!我們今天所作的一切,有宿業使然,也有新起的”一念無明“導致的新業。從十二因緣來看,修道者就是要認識人生痛苦的成立原因(流轉門),進而修解脫道,滅除煩惱而證悟(還滅門)。導致衆生流轉之因,關鍵是煩惱。造業而不受報,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因爲”業“是親因緣,”惑“是俱有緣。沒有俱有緣,但靠親因緣,”業“是不能生起的。阿羅漢斷惑之後,宿業仍在,但不能生,也就不受報。《菩提道次第略論》明煩惱生起之相雲:”能成流轉之因,雖須惑業二者,然以煩惱爲主。若無煩惱,昔所集業縱越數量,如無水土等之種子,不能生芽。于業,若無俱有因,亦不生苦芽故。若有煩惱,雖無先業,亦可于彼無間從新積集而取後蘊故也。“(卷叁)比照上面所引親鸾所說:”若凡事可以任心者,則所言之爲往生故,令殺千人,即能殺之;然而,無殺一人之業緣者,不能殺害也,非我心之善而不殺;又雖思不害,亦有殺百、千人之事。“可以看出,親鸾的”任業報“說是典型的定命論,是外道的觀點。按照這種觀點,既然造惡是宿業不可避免,就算縱情造惡,也是可以理解和原諒的,因爲我們這些凡夫無力對抗宿業呀。有善不爲也沒有可慚愧的,因爲我們沒有宿業呀。那麼,結果只能鼓勵大家消極行善,積極造惡。就算親鸾自己苦口婆心地說”不可因藥而好毒“,後果豈是他能控製的!源空當年創本願念佛說,門下就大肆誹謗他宗,倡言念佛門無有戒行,讓大家無恐造惡,弄的源空只好寫了個《七條起請文》,規範門下的行爲。但是,源空的弟子並沒有認真遵守這七條禁戒,因爲按照淨土真宗的教義,既不可能不批評他宗,又不可能嚴持戒律。最後,源空弟子二人因私通宮女,引發朝廷禁止專修念佛,源空也被處以流放。因地不真,果遭迂曲。前車之鑒,能不深思!

  8、所引別時意趣,更是善導大師早已否定了的

  宗舜按:所謂別時意趣,是佛說法中四意趣之一,見無著菩薩造《攝大乘論》、《大乘莊嚴經論》等,善導大師之批評,側重于對十聲是否往生的評判上。對五逆十惡的人來說,臨終至誠懇切之十聲,當然可以當下往生,並非別時。如說別時,是違經之談,善導大師破斥有理(注意,這是有的”通論之家“的觀點,並非無著菩薩的觀點)。但是,彌陀既然成佛,我們(一切凡夫都在內)決定往生,這個往生,是不是當下?是不是別時意趣?如果我們還沒有往生原因是什麼?善導大師破的是什麼,請再詳細讀《四帖疏》。

  答複:什麼時候往生?無量壽經:”諸有衆生,聞其名號,信心歡喜,乃至一念,至心回向,願生彼國,即得往生,住不退轉。唯除五逆,誹謗正法。“

  宗舜按:佩服佩服,居士真高明,引一句經,就想將這個大關節蒙混過去(或者根本不懂宗舜說些什麼?)。宗舜如今只好不惜眉毛,纏住不放,說得清楚些。我們現在討論的不是具足信願的人什麼時候(今生、他生。後者就是別時。)往生的問題,而是請教居士無信無願的人什麼時候往生的問題。

  一切衆生最終當往生成佛,這話不錯,否則,如經中所講,”不取正覺“。但是,往生要靠信願,有信願才能往生。現在的情況是,有很多人如果現在還沒有信願,他們會不會往生?這一生都不信亦無願,這一生會不會往生?如果不能往生,不是別時是什麼?別時作爲佛說法的一種意趣,善導大師有這個本事否定?如果不與事實經論相吻合,就是善導大師否定了,也不行!依人還是依法?何況善導大師並沒有否定別時意趣,否定的是對臨終十念即生的錯誤理解,上面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是宗舜還是居士會錯了《四帖疏》之意?請再讀再讀!

  9、所引楊仁山說正行雜行完全歪曲善導大師願意

  宗舜按:請高明詳談所以,不要作此籠統蒙混之說。

  答複:善導大師:又就此正中,複有二種:一者一心專念彌陀名號,行住坐臥不問時節久近,念念不舍者,是名正定之業,順彼佛願故。若依禮誦等即名助業。除此正助二行以外,自余諸善,悉名雜行。

  宗舜按:居士所說,大概是指楊仁山居士”評《選擇本願念佛集》“和”評《真宗教旨》“等文中的幾段話:

  ”《本集》(按,即《選擇本願念佛集》)第四雲:“上輩之中,雖說菩提心等余行,望上本願,意唯在衆生專稱彌陀名。而本願中更無余行,叁輩俱依上本願,故雲一向專念無量壽佛也。一向者,對二向叁向等之言也。……(中略)雖先說余行,後雲一向專念。明知廢諸行唯用念佛,故雲一向。”

  (楊仁山評)此段所論“一向”之言,甚違經意。經中所說菩提心及諸功德,皆是念佛行門。良以一切法入一法,一法攝一切法,方見純雜無礙妙用,即得名爲一向專念也。若如此中所說,爲“廢諸行”歸于念佛而說者,則經中有自語相違之過。何以故?經文明明一聯說下,絕無廢歸之意也。且著衣吃飯,亦是雜行,便利睡眠,亦是雜行。必須不食不眠,一口氣念到死,方合此《集》引證“一向”之言也?佛經何等深妙,而以淺見測之,豈不贻誤後人哉?“(”評《選擇本願念佛集》“)

  ”又第十號雲:“真俗之名,有重重之義。本宗假以安心門爲真谛,以倫常門爲俗谛。本宗既開許畜妻,不能無五倫。既有五倫,不能不履其道,是爲俗谛。凡夫之罪雖大,較諸願力,不啻滄海一粟,所以不問吃肉畜妻也。衆生之善爲有漏,彌陀之報土爲無漏。有漏之善,不可以生于無漏土。”

  (楊仁山評)第十號所說,盡是雜行雜修,何以前文力掃諸行,豈所掃者是出世行,而不掃者是世間行乎?夫世間行長生死業,而出世行逆生死流。孰正孰反,必有能辨之者。

  倫常門是世善,世善尚不廢,何爲偏廢出世善耶?一切世善,均在菩薩萬行中攝,但能回向淨土,則成往生業,否則人天果報而已。發菩提心者,一切世善皆成無漏;不發菩提心,雖修五度,總屬有漏。“(”評《真宗教旨》“)

  ”原書雲:“居士以著衣吃飯、便利睡眠爲雜行,佛者之口氣,須禁此不祥語矣!”

  (楊仁山評)宗門參禅者,每雲除吃飯便利是雜用心,律中在著衣、吃飯、睡眠上,製戒數十條,何謂佛者不應說?豈不聞粗言及細語,皆歸第一義乎?不祥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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