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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莊嚴經論與唯識古學

  論莊嚴經論與唯識古學

  一 莊嚴經論之作者

  有宗六足,奘譯其五而缺《施設》,法相十支,奘譯其八而缺《分別瑜伽》與《莊嚴》,以是《施設》後翻, 《莊嚴》舊譯,文義有疑,久莫能決。今論《莊嚴》作者果爲誰氏,即疑義之一端也。

  《大乘莊嚴經論》十叁卷,唐波羅頗迦羅譯(時貞觀四年至七年,公元六叁〇——六叁叁年),題無著菩薩造。李百藥序之,亦曰“無著菩薩纂焉”,未有異說。後十余年,奘門所傳乃謂, 《莊嚴論頌》彌勒所說,長行釋者世親。其師並謂,舊人總說天親作,是謬說。其後慧沼謂《莊嚴論頌》及《顯揚論》俱無著造。義淨謂無著八支而《大莊嚴論》居第七。《元代勘同》亦雲,《大乘莊嚴經論》無著造,勘與蕃本同。迄於晚近,歐人萊維S·levi於尼泊爾得其梵本,不題作者,而萊維刊行之本亦題爲無著所造。合各家言,對《莊嚴》之作者乃有四說:

  (一)本頌、長行,俱無著造(舊論譯主波頗、義淨、慶吉祥、萊維)。

  (二)本頌、長行,俱世親造(舊人有此說,見基師《述記》)。

  (叁)本頌、彌勒造,長行、世親造。 (玄奘、太賢、基師。又日人宇井伯壽依西藏傳說及入大乘論考訂亦謂爲彌勒作。)

  (四)本頌、無著造(慧沼)。

  其第二說未詳所據·余所爭者,乃在本頌之爲彌勒作,抑爲無著作。夫彌勒說法惟無著親聞之,彌勒之學亦惟無著口傳之,遂謂彌勒所說不異無著所說,何害

  然而按諸譯籍,彌勒、無著,著書各別;考之傳記,彌勒爲無著所師,當時又實有其人。又無著之學得自彌勒,其先稱述,而後自爲製作,顯然分二時期;則其或稱彌勒,或自署名,不容混淆,而須加證是。今比較無著余籍以推求《莊嚴》作者,乃得一不同古人之第五說:

  (五)本頌、無著造,長行、世親造。

  何以知本頌爲無著所作耶

  曰:無著嘗作《攝論》散釋《大乘阿毗達磨經》十殊勝語,行文之間,長行意有未盡,即另製伽陀,或攝前文,或總余義,綜計全論凡有一百二十八頌(其有引用之明文者不計)。今細按之,其什之叁皆見諸《莊嚴經論》。此久攝論移一百二十八頌者,由世親、無性之注釋觀之,皆非援引經文或彌勒之言,乃無著所自著。又考奘門著述亦深信此說,無有異議。《莊嚴論》中既處處有此等頌,以爲概例,則《莊嚴》本頌之出諸無著而非彌勒,可無疑也。

  然於是猶有異難須通者數點:

  一、 《成唯識論》卷叁曰:“又聖慈氏以七種因證大乘經真是佛說”。詳列七因而結之曰:“如《莊嚴論》頌此義言。”此似可證論是慈氏說也。然按其文意,固可謂慈氏有七因成立大乘之義而無著本其意於論頌之(《莊嚴經論》本但有頌也),不必即慈氏之自頌也。 (《入大乘論》引慈氏《莊嚴》文亦可如此通)

  二、《攝論》卷中引五現觀伽陀,而謂“如《大乘經莊嚴論》說”,此似別以《莊嚴論》頌爲一類,不爲無著所自造。然此亦但可證無著之造《莊嚴》先於《攝論》,而不足以證《莊嚴》不爲無著所造。《攝論》余處頌文,如上所述,固多見於論中矣。論中余處用《莊嚴》文不標而此處獨標者,特作者意樂則爾(如《成唯識論移中援引頌文,多不標出處, 《述記》始一二日之),又以行文之便,凡頌重攝長行略出余義,即與引文有異,故雖出於《莊嚴》亦不標也。

  叁、 《莊嚴經論》卷叁《菩提品》說諸佛法界清淨四頌全同《佛地經》(經亦僅有此四頌。 《般若燈論》更引經余頌,不見於唐譯),似又可證論不盡爲無著造也。然於當時著作,此例實繁,如《大論》全引《深密》,全引《寶積》,又全引《雜含》摩呾理迦,而不妨其稱彌勒說,今《莊嚴》引《佛地》數偈,又何害其爲無著造乎?

  論之長行何以知爲世親所釋耶

  此有叁證:

  一、《攝論》伽陀之見於《莊嚴》者,世親釋文即多與《莊嚴》長行相同。

  二、《攝論》文義同於《莊嚴》者,世親釋文亦多與《莊嚴》長行相同(如《世親釋》五,解四秘密一段,同於《莊嚴論》第六)。

  叁、世親釋文旁論,有時亦與《莊嚴》長行相同(如世親釋一,旁辨叁藏有上下乘差別,又以九緣成立,又各有四義等,全同於《莊嚴論》四《述求品》。

  由此叁例, 《莊嚴》長行之出自世親,亦無可疑。

  進而論無著之製《莊嚴》頌果在其一生中何時期,又與其前後著述立說之關系何似,今不幸無無著之專傳可考,但據以次各書略言其概。

  (一)陳真谛譯《婆薮盤豆傳》 (略稱陳傳)。

  (二)唐玄奘述《西域記》卷五(略稱奘傳)。

  (叁)西藏傳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 (據多屋弘氏《無著菩薩傳》稿所引,略稱藏傳)。

  叁書以陳傳爲最當理可信,今節錄之如次:

  “此土(北天竺富婁沙富羅國,富婁沙譯爲丈夫,富羅譯爲土)有國師婆羅門姓憍屍迦,有叁子,同名婆薮盤豆(原注:婆薮譯雲天,盤豆譯爲親。天竺立兒名有此體,雖同一名,複立別名以顯之)。……長子婆薮盤豆是菩薩根性人,亦於薩婆多部出家。後修定得離欲,思惟空義不得入,欲自殺身。賓頭盧阿羅漢在東昆提诃,觀見此事,從彼方來爲說小乘空觀;如教觀之,即便得入。雖得小乘空觀,意猶未安,謂理不應止爾。因此乘神通往兜率陀天,谘問彌勒菩薩,爲說大乘空觀。還閻浮提,如說思惟即便得悟,於思惟時地六種動。既得大乘空觀,因此爲名阿僧伽(原注:譯爲無著)。爾後數上兜率陀天谘問彌勒大乘經義,彌勒廣爲解說。隨有所得,還閻浮提,以己所聞爲余人說。聞者多不生信。無著法師即自發願,我今欲令衆生信解大乘,惟願大師下闾浮提解說大乘,令諸衆生皆得信解。彌勒即如其願,於夜時下閻浮提,放大光明;廣集有緣衆於說法堂,誦出《十七地經》,隨所誦出,隨解其義。經四月夜解《十七地經》方竟。雖同於一堂聽法,唯無著法師得近彌勒菩薩,余人但得遙聞。夜共聽彌勒說法,書時無著法師更爲余人解釋彌勒所說,因此聚人皆信大乘彌勒教。無著法師修日光叁摩提,如說修學即得此定。從此定後,昔所未解悉能通達,有所見聞,永憶不忘。

  佛昔所說《華嚴》等諸大乘經悉未解義,彌勒於兜率陀天悉爲無著解說諸大乘經義,法師並悉通達,皆能憶持。後於閻浮提造大乘經優婆提舍,解釋佛所說一切大乘教。……”依據陳傳,無著大乘論之製作至少有如次之四時期:

  第一 初入大乘空觀時期,

  第二 傳述彌勒學說時期,

  第叁 解釋大乘經時期,

  第四 暮年行化時期

  無著著作現存者有(一)《順中論》二卷,(二)《顯揚聖教論頌》一卷,(叁)《莊嚴經論頌》約叁卷,(四)《攝大乘論》叁卷,(五)《集論》七卷,(六)《金剛般若論》二卷,(七)《六門教授習定論》一卷,(八)《解深密經論》(九)《禅定燈優波提舍》,(十)《佛隨念論》,(十一)《法隨念論》,(十二)《僧隨念論》。都計十二種,約二十余卷。《莊嚴經論》解大乘經,當是第叁時期著作。其先承《中邊》,後啓《攝論》,蓋瑜伽與唯識轉移關鍵之所在也。

  二 瑜伽與唯識

  瑜伽與唯識,學說有先後。瑜伽以叁乘觀行之境爲序,齊被五姓,故其立說無所偏重。唯識後起,專宏大乘,一以識智貫之,意乃獨有所寄。瑜伽諸論中如《中邊》,依據叁性,以依他性虛妄分別爲樞組,說境則唯心,說生則二緣起,本已肇唯識之端。然尤能貫通其說而闡明唯識宗旨者,首推《莊嚴經論》一書。論之宗極,舊時謂在無分別智,在八事攝大乘。今以境,行、果,叁決擇之。其言“境”有曰:

  “能取及所取,此二唯心光。”……《述求品》 (第叁十一頌)

  “種種心光起,如是種種相,光體非體故,不得彼法實。”……《述求品》 (第叁十二頌)

  此皆總言一切所緣不外心光,故善成唯識。其次言“行”,有曰;

  “福智無邊際,生長悉圓滿。思法決定已,通達義類性。已知義類性,善住惟心光。現見法界故,解脫於二相。心外無有物,物無心亦無。以解二物故,善住真法界。無分別智力,恒平等徧行,爲壞過聚體,如藥能除毒。緣佛善成法,心根安法界,解念惟分別,速窮功德海”。……《真實品》 (第六至十頌)此五頌解五位。五位者,叁乘之所共立。今則於集大聚位知所思法義類悉以意

  言爲性(意言即是分別。論卷五雲,“意言者謂義想。義即想境,想即心數,由此想於義能如是如是起意言解”,於通達分位了逢無境唯心善住唯識,於見道位了無能所取離二取相,是皆以唯識觀入,與《攝論》入所知相同。又於修道位以無分別智壞阿賴耶,於究竟位以第一義智窮功德,則轉識爲智以後之事也。五位可謂皆以唯識爲判,後來世親《叁十頌》之五位即本於此。又論說“四加行”乃合資糧、加行二道而言,文曰:

  “爾時此菩薩,次第得定心,唯見意言故,不見一切義(暖)。

  爲長法明故,堅固精進起,法明增長已,通達唯心住(頂)。

  諸義悉是光,由是唯心故,得斷所執亂,是則住於忍(忍)。

  所執亂雖斷,尚余能執故,斷此複速證,無問叁摩地(世第一)”。……《教授品》(十叁至十六頌)

  此與《中邊》於虛妄分別入無相方便相一頌(“依識有所得,境無所得生,依境無所得,識無所得生”。意同,亦從唯識立說也。

  最後言“果”,李序所謂轉識爲智,束智成身,詳余籍所未有。其文曰:“四智鏡不動,叁智之所依,八七六五識,次第轉得故。”……《菩提品》(第五十九頌)

  此中以鏡智、平等性智爲法身,觀智爲食身,作智爲化身。故又曰:“性身及食身,化身合叁身,應知第一身,余二之依止。”……《菩提品》(第五十二頌)

  此亦同於唯識。合境行果叁皆偏重唯識立說,故此論者,實由瑜伽漸入唯識之籍也。

  《莊嚴》之言唯識,與後來所談者多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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