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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大師與唐代南嶽律學傳承(徐文明)▪P2

  ..續本文上一頁束林",貞元十二年(796)滅度,僧臘五十,由此可知其受具于天寶六載(747),與雲峰法證受戒之年不遠,因此很有可能爲其同門,也是津大師的傳人。

  據陳詞《唐洪州百丈山故懷海禅師塔銘》,懷海(749--814)“進具于衡山法朝律師”,元和九年(814)示滅,壽六十六,臘四十七,故其受具應在大曆叁年(768)。如此至少大曆叁年(768)時法朝律師已經在衡山傳戒度人了。

  又據顔真卿《撫州寶應寺律藏院戒壇記》,大曆四年(769)敕于撫州立寶應寺,次年叁月,請大律師惠欽登壇,又使“龍岡道幹,天臺法裔,招提智融,白馬法胤,衡嶽智覺,同德義盈,香城藏選,龍興藏志,開元明徹等同秉法事”。可見大曆五年(770)時衡嶽智覺(《全唐文》本作“正覺”)也是很有影響的大律師,只是唯此一見,不知其法系詳情,然據理推測,似亦應與津公一系有關。

  大明惠開(733—797)亦爲南嶽律師。據柳宗元《南嶽大明寺律和尚碑》,惠開俗姓歐陽,家爲潭州大姓,天寶十一載(752)爲浮圖,受具足戒,乾元元年(758)诏衡山立毗尼藏,選講律僧七人,應其數,廣德二年(764)立大明寺于衡山,诏選居寺僧二十一人,爲之首,大曆十一年(776)始登壇爲大律師,度衆數萬。惠開“從峻洎侃,以究戒律,而大法以立;又從秀洎昱,以通經教,而奧義以修”,看來他和雲峰法證一樣,都是將戒律與經教並重。

  惠開的律學師承,峻當指大明嚴峻(711--769)。嚴峻初投南陽佛寺,“後抵荊州玉泉山蘭若,遇真禅師,示其禅觀”,後住荊州大雲寺,臨壇爲律之宗主,又逢觀淨禅師,頓明心法,大曆元年(766)欲往清涼山,見顔真卿,四年(769)洪州刺史李華延入大明寺住止,叁月入滅。惠開從之學律,當在其住荊州大雲寺時。侃律師則不詳其人,惠開先從學于並受戒于嚴峻,後受教于侃律師,既然乾元元年(758)他便成爲衡山講律僧,那麼必然在此之前到山,如果侃律師是衡山律匠,那麼就有可能屬于津公一系。

  如此乾元元年(758)衡山講律僧除雲峰法證、般舟日悟、大明惠開叁人外,還可能包括希操、大圓、法朝、智覺。其中大多與津公一系有關。

  津公對南嶽戒律的弘傳居功至偉,然他是否是創始者還有疑問。道宣《關中出戒壇圖經》列了一個他建立新戒壇的呼應者的名單,其中赫然有“衡州南嶽雲峰寺義本律師”,這表明至少幹封二年(667)之時南嶽雲峰寺便已經有律師了。或許義本雖然出自南嶽,卻是後來赴京從道宣學習戒律,得以爲律師,後來未曾歸南嶽傳戒。另據《宋高僧傳》卷二十六《唐今東京相國寺慧雲傳》,慧雲(655一

  )“高宗麟德元年,正十歲矣,邈然有出塵之志。二親多厭沮之,其心匪席,不可卷也。父哀其所願,從往南嶽初祖禅師禀受慈訓,而能黠慧,好味經教,沈默如也。至于弱冠,于嶽寺受具足法。自專護戒,且善毗尼”。慧雲出家受具都在南嶽,其于上元元年(674)受具,持戒精嚴,且精通律法,這表明上元年時南嶽已經有律師在傳戒度人了,且于毗尼之學頗能研精。如此將津公視爲南嶽戒法的創始者,若非其後人之溢美,就是南嶽戒法曾經廢頓了數十年,後由津公重新開辟。

  南嶽戒法從無到有,津大師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而其發揚光大,也不能忽視天柱通相大師和蘭若惠真一系的貢獻。通相大師至少開元末期便已到衡嶽傳戒,雖然其後輩中爲大律師者未名于後世,但彌陀承遠在衡山的影響還是很大的。蘭若惠真雖然未以律師爲號,其弟子中卻出了一大批著名律師,在衡山便有希操、惠開兩家兼承其後。

  南嶽是天臺宗的大本營,但在盛唐之時,本山的天臺傳承已然不明,故蘭若惠真命承遠爲衡山教魁,接續本宗,不過承遠後來卻以念佛著稱,以傳授義淨弟子慧日叁藏的教法爲主,後世亦將之作爲淨土宗的宗師,甚至不明其爲臺宗傳人了,但除承遠外,惠真還有弟子希操及再傳弟子惠開在南嶽傳戒,其影響仍然很大。除天臺宗玉泉支系外,可能天臺山本支也對南嶽有影響。《佛祖統紀》卷十載荊溪旁出世家,有“雲峰法證禅師,無姓法劍法師”,雲峰法證是否從學過荊溪湛然(711—781)難下定論,柳宗元既作《南嶽雲峰寺和尚碑》,又作《南嶽雲峰和尚塔銘》,然都未提其師承,還是從劉禹錫《唐故衡嶽大師湘潭唐興寺俨公碑》中才得知其學律于滓公。法證亦重視經教,廣閱群經,“有來求道者,吾師示之以高廣通達,一其空有,而知其所必至”,臨終又示門人“吾自始學至去世,未嘗有作焉”,對于大乘教法確實很有研究,但沒有其他證據證明他從學過湛然。

  據柳宗元《嶽州聖安寺無姓和尚碑銘》,法劍雖然“讀《法華經》、《金剛般若經》,數逾千萬”,且以爲“佛道逾遠,異端競起,唯天臺大師爲得其說”並“紹承本統,以順中道,凡受教者不失其宗”,是一個標准的天臺宗人,但他“始出家,事而依者曰卓然師,居南陽立山,卒葬嶽州;就受戒者曰道穎師,居荊州。弟子之首曰懷遠師,居長沙安國寺,爲南嶽戒法”,與湛然沒有關系。卓然不是湛然,他屬于天臺宗,卻居南陽立山,湛然沒有到南陽傳法的記載,卒後也沒有葬在嶽州,二者不可能是一個人。法劍不是律師,其弟子懷遠卻是一個對南嶽戒法有影響的大律師,也可見天臺宗與律宗的合流。

  經過以津公一系爲首的諸方的努力,南嶽戒法的地位逐漸提高,其標志便是乾元元年(758)肅宗诏天下二十五寺置毗尼藏,並選講律僧七人,衡山爲其一。七大德中,雲峰法證爲其首,般舟日悟亦“推擇居首”,排名靠前,這大概是因爲他們都是津大師的嫡傳,大明惠開亦“應其數”,希操是否列名其中不得而知,《塔銘》未曾明述,但也很有可能入選,此外至少上元元年(760)便開始傳戒的大圓大師及大曆初列名寶應寺臨壇大德的正覺亦應在內。

  乾元之時衡嶽戒法的地位雖然有所提高,成爲天下律學中心之一,但還算不上興盛。七大德中,爲首的雲峰法證年不過叁十五,臘只十四,般舟日悟年唯二十二,剛受大戒,希操壽二十七,臘始一數,惠開年二十六,臘不過七,叁人都還沒有開法度人的資格,像這樣的資曆在他處是很難成爲講律大德的。經過數十年的努力,這種狀況才徹底改變。雲峰法證臨壇五十年,度衆五萬,大弟子叁千余人,般舟日悟“度比丘衆,凡歲千人者叁十有七”,總數亦有叁萬七千多人,希操度衆二十六會,按照每次千人的規模,有二萬六千多人,惠開登壇二十余載,“剪發髦,被教戒,爲學者數萬”,單是他們四人,所度之衆就有十幾萬人。盡管其中可能有重複計算,然每歲千人的規模能夠保持數十年,所度僧衆的數量顯然是很可觀的。

  南嶽戒法的興盛,按照劉禹錫的解釋,與地域風情有關。劉禹錫《唐故衡嶽大師湘潭俨公碑》謂“佛法在九州間,隨其方而化。中夏之人汨于榮,破榮莫若妙覺,故言禅寂者宗嵩山;北方之人銳以武,攝武莫若示現,故言神通者宗清涼山;南方之人剽而輕,製輕莫若威儀,故言律藏者宗衡山”,這一說法有點道理,但並不全對,南人之性未移,爲何在佛法傳入衡山數百年後才始修起律教

  而且“言律藏者宗衡山”也是一時之事,後來南嶽律學便開始走下坡路,雲峰法證的弟子智俨(737—818)住湘潭唐興寺,登壇叁十八載,度衆才萬余人,顯然是不能保持歲度千人的規模了,不知是否跟他不在衡山大本營傳戒有關。後世贊甯作《宋高僧傳》,明律篇正傳七十八人,附見十人,直接與衡山有關者只有《唐衡嶽寺昙清傳》,而昙清的律學則受自吳地道恒律師,自南嶽受戒者也只有興果神湊和景雲上弘二人,雖然當時南嶽律師衆多,但自智俨以下便無碑文傳世,這足以表明南嶽的律學中心地位維持未久。

  元和以後,衡山的律學仍有傳承,如法證除智俨外,尚有弟子诠、遠、振、巽(重巽)、素等,智俨有“傳律弟子中巽、道准”等,日悟亦有弟子景秀,惠開有弟子懷信、道嵩、尼總持等,希操有惟瑷、靈幹、惟正、惠常、誡盈等,這些人大都繼續在南嶽一帶傳戒,影響尚存,但似乎大都沒有成爲具有全國性地位的大律師。

  由津大師開創的南嶽律學傳承雖然未能持久興盛,其意義還是不能低估的,一方面培養了成千上萬的僧衆,爲佛教的發展壯大做出了貢獻,另一方面對于移風易俗、化革人心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爲傳統道德的建設貢獻了力量。

  (作者:徐文明,北京師範大學哲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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