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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爲平坦的道路

  《星雲大師講演集》-行爲平坦的道路

  時間:公元一九八叁年四月二十九日

  地點:大甲

  聽衆:法師、居士(弟子依空記)

  一、怎樣認識行爲善惡的標准

  二、怎樣策勵行爲向善的力量

  叁、怎樣忏悔行爲錯誤的惡事

  四、怎樣鋪好行爲平坦的道路

  各位法師、各位護法信徒:

  從今天起,在這裏我們將有連續叁天的佛學講座,這叁天我分別要和各位談的是“行爲平坦的道路”、“身心安住的家園”及“生命升華的世界”。

  幾年前,政府施行十大建設計劃,其中有一項就是高速公路的建設。高速公路完成之後,對于國內南北交通的營運,提供了許多的便利。今天,在這短短的時間裏,我希望也能夠爲各位建設一條行爲上平坦的高速公路。

  每天我們身體所做的事情、口裏所講的言語、心中所起的各種意念,如果沒有一條平坦的道路,給予我們身口意叁業一條正確的指南,行爲就可能産生偏差,而造成不幸的後果。可見行爲平坦的道路之重要,下面我分成四點和各位說明:

  一、怎樣認識行爲善惡的標准 

  我們的身體、言語、念頭所表現出來的行爲結果,有善有惡,這善惡之間的標准,有時很難斷定判別,如何認識我們行爲的善惡標准,導惡向善,關于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幾個角度來探討。

  (一)善惡是非,難以辨別

  有些行爲我們很難遽然辨別它的善惡標准,有時看起來是凶惡的行爲,細細推究它的情形卻是救人的善心;有時看似助人濟世的利行,卻反而害了對方。譬如殺人本來是犯罪的,但是當一個無惡不作的歹徒被繩之以法,執行法律的劊子手快刀殺了他,這種行爲究竟是善,還是惡的呢?當劊子手在處決犯人的時候,可能也會耿耿于懷:“上蒼也有好生之德,今天我又殺了一個人。”同樣的殺人,惡徒的殺人是懷著凶殘、暴戾的瞋心而殺人,而執行法律的殺手對于殺害的對象,沒有深仇宿恨,只不過替國家執行一項除暴安良的工作,兩者的動機不同,兩者的行爲結果自然大異其趣,因此,我們不可以一般殺人就是罪惡的標准去衡量劊子手的職務。當然,我們衷心希望的是,我們的社會人人安分守己,不作奸犯科,也就不必勞駕法庭的法官們和執法的劊子手了。

  殺害別人有罪,那麼殺害自己有沒有罪過呢?在法律上對于自殺雖不加以判決,但是在佛教認爲自殺不僅是愚癡的行爲,並且是罪惡的行徑,因爲個體的生命不僅僅屬于自己所有,我們的生命既然由父母、家族、社會衆緣所成就,就應該回饋于大衆,豈可私自毀滅了它。何況自殺以後不僅無法解決原來的問題,且犯了殺業,終究不能獲得解脫,何必作踐自己的寶貴生命呢?

  殺人有罪,殺害昆蟲動物有罪嗎?譬如噴灑農藥、DDT,殺害蚊蠅害蟲罪孽重不重?一般來說殺生是有罪業的。有些人聽了我的話,也許會說:我是種田的,我是賣農藥的,我不要信仰佛教,因爲佛教主張不殺生,不殺害蟲我何以維生?其實縱然你不信仰佛教,你殺了生,還是一樣有罪。何況佛教是人本的宗教,同樣是殺生,殺戮人類的罪比殺害其它動物重,雖然如此,我們也不可以此爲借口而濫殺生物,即使不得已而殺,也要存著慈心爲生物祈福,譬如吃雞、鴨蛋時,心中默念:“我今送你西方去,免在人間受一刀。”當然最好是不去侵犯所有動物的生命。

  殺生是罪過的行爲,說謊打妄語也是罪過的行爲。既然如此,以後遇有什麼事情,噤若寒蟬,一概閉口不言,一定萬無一失,不會有差錯了。但是從佛教的不妄語戒來看,仍然犯了戒律。佛教的不妄語戒,子虛烏有的事胡亂製造是非、挑撥離間,不該說而說是妄語;有人作奸犯科,知而不言故意包庇對方,應該說而不說也是妄語。譬如發現了一個犯人,不去檢舉,因而危害到國家社會的安全,同樣是犯法、犯戒。佛教說不惡口,要多贊歎,但是對方明明是個大壞人,卻對他阿谀奉承,從佛法來看,贊歎固然容易入佛道,但是非法的贊歎反而是妄語。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打妄語是不當的行爲,但是方便妄語有時卻是慈悲的菩薩行。譬如醫生安慰患了絕症的病人,雖然打了妄語,但是動機是善良的;譬如我們到別人家裏拜訪,過了吃飯時間,主人問你:“吃飯了嗎?”你明明未吃,卻回答說:“吃過了。”像這樣,爲了怕打擾對方,縱然欺騙了對方,但是出發點是純正無罪的。因此我們的身口意行爲,有時很難辨別出它是是非非、善善惡惡的標准,不過保持意念的正知正見是非常重要的事。

  (二)善惡好壞,一般標准

  善惡是非既然很難判定它的標准,那麼,世間是不是就沒有善惡是非了呢?佛教認爲善惡好壞仍然有它的依據,佛教對于我們的身心活動訂有十條的善惡標准,也就是所謂的十惡與十善。所謂十惡指:

  1.殺生:舉凡殺人、傷害、杖打、鸩藥、下毒等都是。

  2.偷盜:如搶劫、竊盜、詐欺、侵占、貪汙,乃至違反票據法等都是犯了偷竊的惡事。

  3.邪淫:如重婚、強奸、妨害風化、妨害家庭、拐騙人口等。

  4.妄語:如誣告、僞證、造謠、背信、教唆、欺騙等。

  5.兩舌:如挑撥、離間、搬弄是非,人前人後說話不一致等都是。

  6.惡口:如罵人、毀謗、譏諷、嘲笑都是。

  7.绮語:奉承、阿谀、谄媚、不當的贊美等。

  8.貪欲:對五欲六塵的貪執。

  9.瞋恚:如忿恨、不滿、嫉妒、怨毒等。

  10.邪見:遮無因果、父母、善惡等道德價值的邪惡見解。

  十惡之中,殺生、偷盜、邪淫爲身業所犯的叁種惡事;妄語、惡口、兩舌、绮語爲口業所犯的四種惡事;貪欲、瞋恚、邪見是意業所犯的叁種惡事。我們的身口意叁業在無明覆蓋之下,做出十惡,使我們的身心在痛苦煩惱中浮沈輪回,不僅傷害自己,更危害了社會。假如我們將世界上所有監獄裏的犯罪案例做一個調查,將可發現這些身陷囹圄、失去自由的犯人,都犯了十惡當中的某一件事情。如果我們知道警惕,不做這十種惡事,不殺、不盜、不邪淫、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绮語、不貪、不瞋、不癡,轉十惡爲十善,不但自己幸福快樂,社會也多了一份安甯祥和。

  (叁)看是惡事,實是善事

  有些行爲看起來是惡事,仔細推敲卻是善事。譬如殺生本來是殘忍的事,但是爲了救生而殺生,以殺生爲救生,是菩薩的慈悲方便權智。釋迦牟尼佛過去因地修行時,發現一個強盜起了貪念,要將路過荒野的五百位商人害死,以搶奪他們的財富。菩薩不得已,興起“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悲心,殺一惡人而救了五百商人。像這種慈心而殺,不能以一般殺生的尺度來論斷他的罪過。譬如前方的軍隊駐紮生死線上,保疆衛國,讓老百姓能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當敵人來侵略的時候,勢必要展開激烈的殺戮,這種救萬民于烽火、止暴安良的殺生,在佛教認爲是以慈悲對治瞋恨的功德。

  在五戒當中,一般總認爲偷盜罪最不容易違犯,相反地,偷盜罪卻是最容易在無心的狀況下觸犯。譬如我們到公園去散步,看到花朵開得很燦爛美麗,隨手摘下一朵,這花是有主之物,不經主人同意隨便摘取,便是偷盜的行爲。別人的桌子、椅子,對方沒有請我們坐,隨意就坐上去,侵犯了對方的所有權,是偷盜。公家的信封信紙,隨手拿來使用,侵損大衆的權益,也是偷盜。寄信郵資不夠是偷盜,父母的錢不告而取是偷盜。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違犯偷盜的機率實在太大了,而在佛教裏,對偷盜罪的界定更爲嚴格。譬如比丘應邀去受供,一桌的飯菜都擺好了,主人沒有把碗筷給我們就取來食用,如此就犯了偷盜罪,佛教對于他人的所有權,是非常的尊重。

  有一位安養比丘尼,有一天夜半睡眠時,小偷潛進來盜竊,把他僅有的一條棉被偷走了,安養沒辦法,只好以紙蓋在身上取暖。負責巡寮的弟子聽到動靜,趕到師父房間巡查守望,小偷在驚慌之間,把偷到手的棉被遺留在地下,倉皇地逃走了。徒弟撿到這床師父的棉被,進門一看,師父身上蓋著紙張,縮著身子直打哆嗦,趕忙把棉被蓋在師父的身上,安養比丘尼一看說:

  “哎呀﹗這條棉被不是被小偷偷走了嗎?怎麼會蓋在我的身上呢?既然是小偷偷去了,就是他的東西,趕快,拿去還給他﹗”

  弟子無奈,在師父的百般催促之下,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逃遁無蹤的小偷找到,表明師父的意思,堅持把棉被還給他,小偷受了感動,從此改邪歸正,成爲善良百姓。像安養比丘尼這種護賊而度賊是一種慈悲,波斯匿王治盜罪也是一種慈悲,都曾經獲得佛陀的嘉許。

  宋朝的一代宗師永明延壽禅師,未出家前身爲地方州府,有一年逢到幹旱,民不聊生,他看了不忍,于是未經朝廷批准,啓用庫銀發糧赈濟。永明禅師盜用國庫的事情傳到了皇上耳中,皇帝大怒降罪下來,處以極刑,正要被殺時,永明禅師心想:

  “在國法上,我雖然貪汙犯罪,但是在佛法上我放生救民,是一件有功德的事,求仁得仁于願已足,我把生命交給諸佛菩薩,看他如何安排我。”

  說也奇怪,劊子手幾次行刑的時候,一只蒼蠅老是繞著刀口糾纏不去,使得劊子手無法下手。監刑官于是將案情上禀朝廷,經過再叁調查,終于赦免了他的罪。後禅師出家,成爲佛門大德。

  貪汙本來是惡事,但是永明延壽禅師爲了救百姓而動用公款,出自一片愛民的慈心悲願,真是有“但願衆生得離苦,不爲自己求安樂”的菩薩心腸。

  一般而言,貪愛女色是不淨的行爲,但是《華嚴經·入法界品》中的須蜜多女,卻以絕代的姿色爲度衆的因緣,讓淫欲心重的衆生,透視淫欲的虛妄染汙,根本熄滅淫欲的念頭。道教的叁茅祖師以愛心修梵行,答應寡婦的婚姻,撫孤成長之後,反而比兩位師兄早成道業。末利夫人爲了救廚師一命,不惜喝酒犯戒。過去世的佛陀曾出生爲一位修行人,一天在洞中打坐,看到一個獵人追趕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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