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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覺與行佛▪P3

  ..續本文上一頁貧窮爲有道,在此理念之下,也使得佛教的傳播受到很多的障礙。

  記得多年前有一次在歐洲各國參觀博物館,看到天主教的教堂都是金碧輝煌,他們講究富有,極力發展事業。反觀叁、四十年前的臺灣,舉凡教堂、銀行都建在十字路口、叁角窗、大街小巷的出入口等精華地段;但是如果你要到某一間寺院訪問,只要走到無路的陋巷,環境衛生最差的地方,寺院道場就到了。

  事實上,人間化的佛教,主張今生就可以擁有無限的福樂財富,佛教不是叫人不要錢財、不可以享樂;佛教要我們獲得淨財越多越好,享受禅悅越妙越好。即使世間上的福樂財富有限,我們也可以體會佛法裏的法喜,探索信仰裏的財富,享受心裏的世界,擁有全面的人間,這才是建設真正福樂財富的人間。

  再說,佛教最初從印度傳到中國、韓國、日本等地,之所以能在當地社會普遍被接受,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因爲佛教能重視資生利衆的事業,正確解決民生的問題。佛教寺院不僅是傳法、辦道的地方,往往是結合宗教、文化、藝術、教育的文化中心,並與農業生産、商業經濟以及社會福利事業相聯系,具有多種社會功能。

  甚至自古寺院建築,朱檐碧瓦,雕梁畫棟,堂宇宏美;亭臺樓閣、廊院相接,重重疊疊,幽遠深邃,因此有謂「佛門淨土」。佛門其實就是一個清淨莊嚴的世界,一個安樂富有的世界。佛教雖然主張淡泊物質,反對過分耽迷于物質享受,但在普通社會裏,適度的擁有物質文明的享受是合乎道德的;佛教雖然不太重視資用生活,但是世間還是要藉物質來表達莊嚴。一個寺廟裏,大雄寶殿的巍峨堂皇,往往能行不言之教化;佛像的雕繪嚴麗,總是能令人生起景仰向道之心。西方極樂世界也因爲黃金鋪地,七寶樓閣,富麗堂皇,衆生皆欣然往生其國。

  因此,佛教雖然講究個人的生活要簡單樸素,但對大衆則建廣單,接納十方大衆挂單。正如杜甫的〈草堂詩〉說:「安得廣廈千萬間,庇蔭天下寒士俱歡顔。」佛教雖然主張出家人可以清茶淡飯,所謂「叁衣一鉢」、「衣單二斤半」、「頭陀十八物」,但對廣大的佛教徒要給予新的求生觀念。因爲「巧婦難爲無米之炊」、「貧賤夫妻百事哀」,一個在家修行的人不能沒有錢財,否則如何孝養父母?如何安頓家庭的生活?何況修行辦道、布施救濟,都需要錢財作爲助緣資糧。即使是國家社會的各項發展,也需要豐實的國庫作爲後盾。而佛教本身必須提供弘法利生、醫療慈善、教育文化等服務來淨化社會,造福人群,如果沒有淨財,又怎能成辦這些佛教事業呢?因此,佛教不排斥錢財,只要是來路明白、用途正當的「淨財」、「善財」、「聖財」,都是佛教所容許的。

  在佛教裏常常講「發心」,若照佛教的發心來說,發增上生心的在家居士,在社會上營求功名富貴,並且過著妻子兒女的倫常生活,這是佛法所允許的。如《維摩經》裏,維摩居士在世間奉行佛道,他和世俗的人一樣,開商店、做生意、種田耕地、賺錢營生,但是金銀財寶在他手中,一點也沒有妨礙,他身帶金錢,到各種不同的場所隨緣度化衆生,使得這個世界成爲淨化的人間淨土。

  在佛教教團中,本來就包括僧信二衆,維摩居士以在家優婆塞的身分經營事業,獲取利益,這是說明治生事業與佛法並不相違背,因爲有充分的經濟能力,才有辦法推動佛教的*輪。

  我們看現在的社會,集團有集團的事業,個人也有個人的跨國公司,甚至黨派有黨産、教會有教産,這就是企業化。企業化不是只爲賺錢,要有組織、任用人才、爲人服務、拓展管理方法。佛教徒爲了光大佛法,遠紹如來家業,常有一句話說:「弘法是家務,利生爲事業。」出世的佛教雖然不以營利爲弘法事業的目標,卻不能因此否定佛教事業的成就和貢獻,因爲人間佛教是「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業」,特別注重信徒現生的幸福安樂。因此佛光山一向本著「非佛不做」的原則,發展文化、教育、慈善等佛化事業。因爲我們認爲,雖然過去的佛教重視道業、學業,不重視事業,但是山林比丘可以透過閉關修行,用道業的成就來受人供養;人間比丘則應該透過說法著作,用宣揚來教化、推廣佛教。

  除此之外,佛教還需要有在家信衆從事佛光事業,例如設立滴水坊、文物流通處、素食館、交通旅遊、顧問公司等,借以發展結緣的事業,提升服務的質量。或是開辦工廠、農場、電力公司、自來水廠、百貨公司、大飯店等民生所需的事業,以及保險、報紙、電臺、電視臺,乃至安養院、育幼院、兒童之家、幼稚園、托兒所等。甚至將來佛教有辦法,也可以發展計算機、網絡,讓全球共享佛法與信息。

  另外,過去寺院培養山林,給人休憩,現在佛教也可以發展園林觀光之無煙囪工業。現在的時代,「受益者付費」的觀念已經普受社會人士所認同,一般參觀博物館、風景名勝等都要付費買門票,這在全世界早已成爲慣例。未來佛教設立的文物陳列館、園林景觀也可以酌收維護費,只是信徒如果是到寺院禮佛參拜則不可以收費,因爲信徒自然會添油香,兩者要有所分別,這個問題目前在大陸、韓國、日本等地,都有檢討的必要。

  現在佛教辦學校、醫院,也如過去的寺院收租一樣。過去寺院都是用田産、房屋來收取租金,現在也可以開設大旅社、會議室,一樣可以收租金。甚至可以開銀行,爲信徒貸款,如過去寺院也開設當鋪,並非沒有先例。

  在古代經濟活動尚未發達之際,寺院經常以暫時閑置的善款、余糧來幫助信徒周轉、救急,例如北魏的僧只粟與僧只戶,幫助政府解決了人民的饑馑;南北朝的寺庫、唐代叁階教的無盡藏院、宋代的「長生庫」、元代的「解典庫」等金融機構,資貸財物,供人民周轉之需。以及曆代所從事的油坊、磨坊、碾米坊、當舖、旅店、製硯、製墨、紡織、印刷、藥局、義塾、書院、養老、濟貧、赈饑、慈幼、醫療、漏澤園(公墓)、義塚、浴室、道路橋梁維修等等,都是繁榮經濟、便民利國的福利事業。

  經濟是民生命脈之所系,佛教的經濟來源,在過去印度佛陀時代提倡供養製度,傳到中國以後,曆代禅門提倡農林生産,到了近代太虛大師又再提倡工禅合一,現在則有基金製度;未來,以原始佛教的供養製度,結合農禅、工禅生産而發展出適合現代的經濟製度,例如:果菜園林、房租田佃、生産事業、佛書出版、書畫流通、佛像法物、法會油香、經忏佛事、餐飲素食、推廣社教、弘法贊助、參觀門票、慈善服務、安單靜養、互助標會、護法委員等,則爲時代發展的必然趨勢。

  總之,佛教對錢財的看法是「非善非惡」,佛教並不完全否定錢財,黃金是毒蛇,黃金也是弘法修道的資糧,是一切佛化事業的基礎。佛學院、禅堂、念佛堂、學校、醫院、電臺、雜志社等,都需要金錢才能推動。所以,金錢並不完全是毒蛇,佛經所謂「淨財」、「善財」、「聖財」,只要能善用金錢來弘法利生,其功德比裝窮學道更大,更有意義,更有智能。是以佛教應該重新估定經濟的價值,只要是合于正業、正命的淨財,應是多多益善;只要能對國家民生、對社會大衆、對經濟利益、對幸福快樂生活有所增益的事業,佛教徒都應該去做。因爲有錢並不可恥,貧窮才會招來罪惡。

  未來,希望佛光會員都能發心從事佛教的新事業來增廣淨財,藉此建設莊嚴堂皇的人間淨土,這才符合人間佛教的思想。 

  

  第四、用大願力行佛所行

  我們做任何事情,一定要先訂定目標,有了目標才有努力的方向,有了方向,做事才能著力。訂定目標就是「立志」,在佛教稱爲「發心立願」。

  在社會上,一個人將來的事業成就有多大,就看他童年的志願如何?在佛教裏,一個修行者的功行有多深,也看他的願力大小。根據佛經所載,所有佛菩薩都是靠願力而成就,沒有一位佛菩薩不是由發願所成。如《無量壽經》卷上記載阿彌陀佛四十八大願、《悲華經》卷七所說釋迦牟尼佛五百大願、《彌勒菩薩所問本願經》所載彌勒奉行十善願、《藥師如來本願功德經》中藥師如來爲滅除衆生病苦而發十二大願等。乃至文殊菩薩十八大願、普賢菩薩十大願、觀音菩薩十大願、地藏菩薩發願「地獄不空、誓不成佛」等,都是諸佛菩薩的偉大行願。

  此外,古來多少高僧大德爲「正法能久住,衆生得離苦」而發下宏願。譬如:玄奘大師「甯向西天一步死,不回東土一步生」,終于完成西域取經的大願;監真大師「爲大事也,何惜生命」,終于將佛法弘傳于日本;乃至近代慈航法師的「我今發心,不爲自求,人天福報,聲聞緣覺,乃至權乘,諸位菩薩,唯依最上乘,發菩提心,願與法界衆生,一時同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都是後世佛子學習的典範。

  發心立願是學佛的根本,發心立願可以堅定信心與毅力,可以增長菩提心、提升信仰,使我們的道德、人格臻于至善。因此我們每日要不斷發願,把發願當成是一種修行的功課。例如:我願意孝順父母,和睦鄰裏;我願意奉獻自己,造福社會;我願意犧牲小我,成就大衆;我願意促進世界和平,人民安樂。乃至我願意當一座橋,讓大衆通行;我願意是一棵大樹,供人乘涼;我願意是一滴小水滴,滋潤衆生;我願意當大地,乘載一切衆生;我願意如日月,給人光明;我願意如和風,吹拂人心開意解。甚至我願意從善如流,我願意與人爲善,我願意如花朵般給人歡喜,我願意如山水般給人欣賞,我願意如甘泉般解人饑渴……。

  立願如同時鍾上緊了發條,汽車加足了汽油,能産生前進的動力;又如船只裝了羅盤,學生訂了功課表,有了前進的目標。學佛首重發心立願,《勸發菩提心文》說:「入道要門,發心爲首;修行急務,立願居先。願立則衆生可度,心發則佛道堪成。」《大智度論》卷七說:「作福無願,無所標立;願爲導禦,能有所成。譬如銷金,隨師而作,金無定也。」「莊嚴佛國事大,獨行功德難以成就,須藉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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