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一樣也具有六義呢
這有兩種情況,即或具或不具:“增上緣望自增上果,得有六義,以還是親因攝故;望他果成疏緣,故不具六,親因望他亦爾。”至于由因緣和合産生的果法,則唯有空有二義,“謂從他生無體性,故是空義;酬因有,故是有義。”法藏對因門六義的繁瑣分析,事實上是要梳理在無盡緣起的現象中因、緣、果叁者的不同情況,用他自己的話說,“由斯六義,因緣全奪,顯緣起勝德”,正是以此爲基礎,六相圓融與十玄無礙的華嚴境界才從理論上有了敞開的可能。
六相圓融主要是從六個方面來說明緣起的各種現象之間的圓融關系。所謂“六相”,即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法藏在《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四中對此作了較爲詳細的解釋。他首先提出:
總相者,一含多德故;別相者,多德非一故。別依止總,滿彼總故。同相者,多義不相違,同成一總故;異相者,多義相望,各各異故。成相者,由此諸緣起成故,壞相者,諸義各住自法不移動故。
六相之說本源自于地論師,相傳世親在撰作《十地經論》時,曾發現《華嚴經》的“十句式”有一個特點,即其中的第一句爲總括,後面九句是對第一句的分釋,因此,爲說明十句的關系,世親引入了“六相”的模式,即以第一句爲總相、爲同相、爲成相,以後九句爲從第一句分出來的別相、異相與壞相。華嚴宗自智俨始說六相圓融,法藏則承智俨的思路,對此作了多方引申,認爲六相之間的圓融無礙乃是緣起諸法的本來形態。
對此,法藏舉屋舍爲例來予以說明。
何謂總相
屋舍即是。屋舍必有屋舍之諸緣集合而成,沒有椽、板、瓦等諸緣,就沒有屋舍,有此諸緣,故成立屋舍之總相。法藏進一步認爲,屋舍由椽等材料構成,若沒有椽,屋舍即不成,在此意義上說,椽也就是屋舍。那麼,沒有其他梁瓦等材料,光有椽即能建成屋舍嗎
法藏認爲,椽之所以被稱爲椽,就因爲它是和板、瓦等材料一起建造成的屋舍的椽,否則,它只是一塊木料,而不能被稱爲椽,也就是說,椽作爲屋舍的因緣乃是與屋舍、板瓦等一體俱在的,當它僅是一塊木料而非椽時,它並不是屋舍的因緣。既然有了一椽即有屋舍的全體,也就有其他的板、瓦,而沒有椽也就沒有屋舍,板瓦也就不成其爲板瓦,“是故,板、瓦等即是椽也”。法藏在這裏主要想說明的是,一切緣起法,不成則已,一成則一切成,諸法相即無礙,融通爲一,此即爲總相。
第二是別相。屋舍爲總相,椽等即是別相,正因爲有椽等的別相;,方能成屋舍的總相:“若不別者,總義不成,由無別時,即無總故。”一方面,總,、別是相即的,椽若不與舍相即,就不名爲椽,舍若不與椽相即,也不名爲舍;另一方面,兩者在相即中又是有別的,且正因爲其相即,是故才成別,“若不相即者,總在別外,故非總也,別在總外,故非別也”,若兩者了不相關,即無總別。
第叁是同相。椽等諸緣共同作舍,不相違背而同爲屋舍的因緣,故名同相。它與總相的區別是,總相說的是緣起事物的總體,即屋舍是,而同相則指構成屋舍的椽等因緣,雖然其體各別,然合力共同作舍,因而名之爲同相。
第四是異相。這是指椽等諸緣各有自身的類別、形狀,彼此之間互不相同。異相與別相不同,別相是椽等諸因緣有別于作爲總相的屋舍,而異相則是指諸因緣之間的彼彼相異。在法藏看來,正因爲諸因緣有不同的功能作用,方能合力造成一舍而有上述的同相之可言,若瓦同椽一樣有丈二之長,即不可能有屋舍的緣起。
第五是成相。由椽等諸緣,屋舍得以成,由有屋舍,椽也才得以成爲椽,因此,總相與別相,相互以成。由椽等作舍,並不是說椽等合起來變成了舍,椽等依然各住自位,同時又有屋舍現前,因此是衆緣成果,因果互成。
最後是壞相。如上所述,椽等諸緣互相結合,就能成舍,但椽等諸緣本身並沒有變成屋舍,它們依然各有其不同的特征,“椽等諸緣,各住自法,本不作故”,是爲壞相。若椽等變成了屋舍,即沒有椽,既沒有椽,也就沒有屋舍可言了。
法藏在分析了六相義後又概括說:“總即一舍,別即諸緣,同即互不相違,異即諸緣各別,成即諸緣辦果,壞即各住自法。”爲了形象地說明六相義,法藏在爲武則天開演華嚴教義時,還曾以殿前的金獅子爲喻:
師(獅)子是總相,五根差別是別相;共從一緣起是同相,眼耳等不相
濫是異相;諸根合會有師子是成相,諸根各住自位是壞相。
總之,“六相圓融”說的目的,是“爲顯一乘圓教,法界緣起,無盡圓融自在,相即無礙熔融”,也就是說,雖然在無盡的緣起現象中必然會呈現出整體與部分、同一與差異、生成與壞滅的矛盾關系,但在法藏看來,對立的雙方從根本上說乃是彼此相即、共依互成的。他最後以一首偈頌來結束對六相圓融的解說:“一即具多名總相,多即非一是別相;多類白同成于總,各體別異現于同;一多緣起理妙成,壞住自法常不作。唯智境界非事識,以此方便會一乘。”
如果說六相圓融涉及的是緣起事法中的具體關系,那麼十玄無礙則是六相圓融的展開,是將其進一步拓展到整個大幹世界的結果。
“十玄”之說,創自智俨,智俨以十對範疇來總括一切佛法,稱之爲“十會”,而“十玄”就是從十個方面來分述“十會”之間的複雜關系。此“十玄”是:同時具足相應門、因陀羅網境界門、秘密隱顯俱成門、微細相容安立門、十世隔法異成門、諸藏純雜具德門、一多相容不同門、諸法相即自在門、唯心回轉善成門、托事顯法生解門。此“十玄”被後來的澄觀稱之爲“古十玄”。
雖然法藏的“十玄”被稱爲“新十玄”,但從總體上看,他並沒有突破智俨的範圍,只是有某些名目與次第的調整以及某些概念的修訂。在《五教章》、《金帥子章》及《探玄記》中,法藏曾分別提出了叁種“十玄”,這說明直至法藏,“十玄”之說仍未完全定型。現且綜合法藏的這叁種說法,對十玄簡述如下:
第一,同時具足相應門。這是說緣起的一切事法能超越時空等的限製,同時圓滿具足、彼此相應而成一大緣起法聚的總體。法藏借用智俨的“十會”之說,認爲一切佛法乃至一切事相,均可以十對範疇概括之,是爲教義、理事、境智、行位、因果、依正、體用、人法、逆順、應感(此十對名目前後亦有所不同,這裏是按照《探玄記》的說法),這十個方面“同時相應成一緣起,無有前後始終等別,具足一切自在逆順,參而不雜,成緣起際”山。這就好比金與獅子,兩者同時相應成一緣起,故有金獅子之相顯現。此門當爲對事事無礙法界的總體描述,而其後九門則都是對這一門的分述。
第二,廣狹自在無礙門。在《五教章》及《金師子章》中,此門爲諸藏純雜具德門,而于《探玄記>>中,則改爲此名。“諸藏純雜具德門”是說,在諸法相攝相人的無盡緣起中,隨舉一法爲攝人的主導者,其余一切諸法則必然會歸于它,是爲一切即一,故名純,而此一中又含有一切的差別法,是爲一即一切,故名雜,如此自然純雜無礙、圓滿具足,這運用到修行上,便是各法門相互融攝,隨修一門,即修一切。可能是考慮到這種說法主要還是基于修行的角度,因此法藏後來把它改爲“廣狹自在無礙門”以進一步擴大其論述的範圍。廣狹雖殊,然不礙其相容,比如花葉雖小,亦能普周法界,雖其普周法界,卻仍不失其本位,是爲廣狹自在。
第叁,一多相容不同門。這是說,一遍布于多,而同時它又容納多在自身之內,兩者能相互容受,自在無礙,卻依然一爲一,多爲多,各住自位,曆然有別。
第四,諸法相即自在門。當一遍布于多時,自體人于他體,故舉體即爲彼一切法,而同時它又收攝一切法在自身之內,他體人于自體,故彼一切法又即是己體,如此“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圓融自在,無礙成耳”。值得注意的是,一攝一切乃是一個重重無盡的過程,法藏所謂“此自一切複自相人”,也就是說,隨舉一法,在它攝人一切之後,它還會一切即一,一即一切地無限進行下去,從而形成以初始法體爲主導的無盡緣起,而同樣重要的是,這一初始法體的選定乃是基于不同的視角而可隨意轉換的。
第五,隱密顯了俱成門。一攝一切,則一顯多隱;一切攝一,則一隱多顯,一多不可能同時爲顯,也不可能同時爲隱,唯有隱顯才可能同時成立。
第六,微細相容安立門。這是強調無盡緣起的諸法“于一念中具足”,“始終、同時、別時、前後、順逆等一切法門,于一念中,炳然同時齊頭顯現,無不明了”。
第七,因陀羅網境界門。因陀羅即印度神話傳說中的帝釋天,相傳他的宮殿中懸挂有一結滿寶珠的網,網上之珠,珠珠相映交徹,各顯一切珠影,這裏以此來譬喻諸法之間的互相映現、重重無盡。
第八,托事顯法生解門。此門的大意是我們可以托以不同的事法來彰顯不同的義理,從而生起相應的解行。換言之,事事無礙之理隨處皆在,理並非存于爭外。
第九,十世隔法異成門。這是從時間性的角度來討淪無盡緣起,所謂“十世”,是指過去、現在、未來叁世,而此叁世又各有過去、現在與未來,如此合爲九世,此九世不出當下之一念,總別合論故雲十世。在法藏看來,雖然十世中的事物都隔別不同,但它們都能攝于當下的一念,而時與法是不相離的,故此十世本身也能爲一念所包攝。
第十,主伴圓明具德門。此門在《五教章》及《金師子章》中均爲“唯心回轉善成門”,《探玄記》中方改爲此名,法藏的這一修改,頗能反映出他思想中的某些困惑之處。主伴圓明具德是說,在無盡緣起的現象中,隨舉一法爲主,其余一切法即爲伴,主唱伴隨,伴隨主而回轉。這裏的關鍵是,何者爲主是可以基于視角的不同而轉換的,事實上,除第一門作爲總括,尚只是籠統地談及諸法同時…
《法界緣起論》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