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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弘願,如是偉業--紀念中國現代著名佛學家法尊法師▪P2

  ..續本文上一頁不論經費如何支绌,必須設法印行,以爲推行大師之思想及其事業之指針。大師叢書爲大師畢生思想學行之結晶,必須速疾編纂完成,以作後學推行複興佛教運動之範本……

  法尊法師此後繼續管理漢藏教理院,在從事繁重的行政、教學事務之外,還進行佛學研究、藏傳佛典的翻譯,直到 1949 年新中國成立。可以說法尊法師以自己的行動實踐著太虛法師培養人才以備複興中國佛教的理想。

  新中國成立後,法尊法師從北京菩提學會轉到中國佛教協會工作,在 1956 年中國佛學院成立直到〞文革〞兼任副院長,除行政工作外還兼任佛教課程,同時不斷翻譯藏傳佛典。〞文革〞結束後 1980 年中國佛學院恢複,擔任院長,直到圓寂。

  法尊從 1934 年至 1980 年底圓寂爲止,在前後長達46年的時間,除去遭受迫害的〞文革〞十年外,在大部分的時間裏不是從事藏文經典翻譯,就是從事佛教教學。那麼,法尊法師對佛教教育的宗旨、教育方法和培養人才,有些什麼見解呢?也就是說,他的教育思想是什麼呢?雖然現存的有關文字資料很少,然而從這些僅存的資料中仍可大體看出個端倪。下面主要歸納兩點:

  (一) 將佛教教育與振興中國佛教聯系在一起

  法尊作爲太虛法師的弟子,看到太虛爲聯合佛教界的僧俗信衆複興中國佛教,先後發起成立佛教協進會、中國佛教總會、中華佛教聯合會、中國佛教社,組織現代僧伽社等,雖在佛教界和社會取得顯著的成效,産生了很大的影響,然而也同時遭到來自佛教界內部勢力的誤會、毀謗乃至激烈反對,致使他的主張〞能見實現者,實屬寥寥無幾。〞法尊法師曾向太虛提出建議:

  寺院既多如此腐敗,僧衆又多如彼冥頑,縱教會組織成功,亦必無使其改善之希望。況欲改善僧寺,須先有能改善之人才,如無能改善之人才,則何從僧寺改善?(《略述太虛大師之悲願及其偉業》)

  因此他對于太虛法師提倡發展佛教教育,創辦佛教學校武昌佛學院、漢藏教理院等,不僅十分理解,而且以身體力行表示堅決支持。法尊法師在《讀太虛大師佛教革命失敗史之後》的文章中對太虛創辦學校,教育僧才的事業給予很高評價,認爲在這方面不僅不能說是失敗,而且是極大的成功。他說:

  民十一年(按:1922 年)在武昌創辦佛學院,教育僧才,時間雖短短二年,學僧不過數十名,但現在散于各處與環境掙紮,辦學講學,發心整理僧製和住持佛教者,又誰非直接或間接受我大師施教之影響而使然耶?故此雲失敗,更可爲最大之成功也。

  正因爲法尊法師抱著創辦佛教學校是〞造成複興中國佛教之人才〞的宏願,才在十分艱難的條件下接受太虛的重托長期代管漢藏教理院,從事繁重的行政和教學的事務。

  (二)主張僧衆愛國愛教,培養智行並重、教證兼優的僧才

  在舉國投入抗日戰爭的非凡年月裏,中國佛教愛國僧衆在從事弘法利生活動的同時,也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抗日救亡運動。1938 年法尊法師懷著滿腔的熱情寫給同是太虛弟子的《致各地同學書》,在贊頌他們在各地積極從事傳法,利濟社會,培養人才,編印刊物發揚佛教文化的同時,並且提倡僧衆應當投入抗日救亡運動。他大聲疾呼:

  在眼前我們的國族碰到非常的暴寇,真是生死存亡在呼吸的關頭。我們假想國族若亡,中國的佛教也必遭摧毀!所以在這民族鬥爭的當兒,我們有兩種是危險和責任:一種是亡國的危險,責任是如何去護國?一種是毀教的危險,責任是如何衛教?前者全國佛教徒從已普遍的講誦祈禱,或到前線參加救護等工作,盡力去加強國族自保的力量。後者的危險,雖依前者爲轉移;但是問題實在不同。就是中國戰勝了以後,佛教是不是就能夠興盛?

  他接著提出應當繼續推進佛教製度和生活方式的改革,並建議大家共同認真思考今後〞佛教應如何適應此中國和國際的大鬥爭時代〞和〞應以如何的方法去建設今後的中國佛教和世界佛教〞的兩大問題。從中不難看出,法尊是將愛國與愛教當作做現代僧人的最基本的標准的。

  1935 年是法尊代理漢藏教理院的第二年。他在開學典禮向學僧致的訓詞《論學僧之成績》中,從不同的角度提出對學僧的要求。他認爲,學僧要成爲〞真正的僧才〞,成績應表現于兩個方面:

  一智,二行。第一智者,即普通之所謂知識,不過範圍稍狹。此智乃成績之一部分,而賴之以宏法利生者也。第二行者,即德行,謂能修養身心,調伏煩惱,防止諸非,而不至越軌則之行動。故此二種皆佛法之所並重者也。然合普通言之,即是學問、道德;在佛法中,則攝爲教、證二種功德。教者即通達聖教。證者謂由佛之言教,而親證諸法性相。又教即通達教理智,證即依智而修,所得之叁學功德也。《菩提道次第廣論》說,教證二種,學佛者應當並重。教證之義,直言之即是智行。一方面須要注重學問,一方面仍要注重德行。注重學問則于師所授課,日有所進;注重德行,則于己身心日有所益。此進、益即是莫大之成績。

  品格者,是成績之基礎也。

  此致成績之方法,略而言之有叁:(一)具足品格;(二)勤求學問;(叁)注重德行。

  法尊法師在這裏所說的智與行、知識與德行、教與證,也就是現在常講的才與德、思聞與修、學與修的關系,既要通過刻苦勤奮的學習積累系統濃厚的佛教知識,掌握能夠適應各種不同環境弘法利生的本領(〞方便〞、〞善巧〞),又要培養優秀的品德,堅守戒律,遵循佛教義理修持戒定慧叁學,以求證得最高覺悟。

  法尊法師撰寫此文已經過了 56 年,中國社會和國際環境已經發生巨大變化,然而他對佛教教育的基本理念仍沒有過時,對于今天佛教界正在發展佛教教育,培養合格優秀的僧才,乃至加強佛教自身建設,進一步改善僧團風尚,都有借鑒的意義。

  法尊法師雖然已經含笑而去 20 春秋,然而法師當年的宏願將常留人們的心田,並給後世學人以鼓舞;他用自己的心血做出的偉業,將永遠受到佛教界和學術界的高度評價,並且已經增添到古今相承的中國佛教文化的寶庫之中。

  

  注 釋:

  [1.] 法尊撰,呂鐵鋼、胡和平編《法尊法師佛學論文集》,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1990年。

  2001 年 4 月 9 日于北京

  (此文在 2001 年 4-8 月《國學網》發表;後《法音》在未向本人通知的情況下刊載于 2001 年第 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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