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的觀念。《四行論》23段說,“無心分別,名爲正,有心解法,名爲邪;乃至不覺邪正”。《四行論》19段說:“今若依佛法僧行道時,不得有善惡、好醜、因果、是非、持戒、破戒等見。若人作如是計校者,皆是迷惑。”認爲有這樣的見解,就會産生利害得失的思想,有所追求,有所回避,永遠不得解脫。基于諸法性空的認識,也反對執著文字,認爲文字是“巧僞”的産物,從文字中修道、解法“氣力弱”,佛的智慧是“不可說示人”的。
(叁)說“即心是道”,修行應著眼內心的覺悟
從整體上來看,達摩及其弟子雖受般若中觀思想較大的影響,但在關于心性問題上顯然是吸收了《楞伽經》和《大涅槃經》的思想。首先在心與客觀世界、人的精神世界的關系上,認爲心是本源,造現一切,並決定人的迷悟。《四行論》經常引用《楞伽經》中的“自心現量”加以發揮,說如果迷惑“自心現量”,便不知“境界從自心起”,産生有無之見(《四行論》19段)。又說:“是妄想顛倒,不了自心現境界,名爲波浪心”(48段)這段意思是取自《楞伽經》卷一、卷二,說第八識“識藏”(如來藏受熏染所變),如同大海一般,由于受到“境界風”(妄想煩惱)吹動,便産生諸識作用和虛假萬像,如同海浪顯現。因心性爲空,說它是覺是迷,便是虛妄分別。既然“心體無體,是法體”,那麼說它在一種情況下是妄想,在另一種情況下是般若心、菩提心、涅槃、心等,就陷入“妄想顛倒”(48段)。作爲本體之心(此指如來藏)又是“道體”、“法界體”,是真如、法性、菩提……是人覺悟的內在依據。
其次,所謂修行,不應處處外求,而應直探心源,達到內心的覺悟。《四行論》18段說修道有快有慢,“利根人知即心是道”,修道便快;“鈍根人處處求道,不知道處,又不知即心自是阿耨菩提”,便修道慢。又說“心如木石”,如果“意識筆”在上面畫色、聲、香、味、觸,由此産生貪求欲望,便造種種業,受各種苦惱。所謂修行就是去認識“心識從本已來空寂”,沒有處所,便達到解脫。在這裏,“即心是道”、“即心自是阿耨菩提”和第71段所說“直心是道”的思想,可以說是後世禅宗的“即心是佛”、“平常心是道”等的重要起源。在《四行論》第62段在一段很有趣味的文字,用來說明“道皆妄想作”,佛也是由心而作。其中說,如果把一塊石頭刻畫成佛像,“心作佛解”,便因爲怕造罪不敢在上面坐,但是“此是本是石,由你心作是……石中本無罪福,你家心自作”。這使人想起唐代禅僧丹霞天然燒木佛取暧的公案,認爲木非佛,不應受到責備。當然這都是從般若學說的第一義谛的意義上說的,絕不是教人破壞佛像。
(四)世與出世不二,菩提不離日常生活
達摩與其弟子雖主張壁觀坐禅,但並不提倡修行完全脫離社會,脫離現實生活。基于般若空義和不二的中道學說,他們提倡即煩惱是菩提的思想,要人在平常的日常生活中達到覺悟。向居士在給惠可的信中說:
“除煩惱而求涅槃者,喻去形而覓影;離衆生而求佛,喻默聲而求響。故迷悟一途,愚智非別。無名作名,因其名則是非生矣。無理作理,因其理則诤論生矣。幻化非真,誰是誰非?虛妄無實,何空何有?將知得無所得,失無所失。”
是說斷除煩惱再去涅槃,離開衆生而去佛,是不可能的。既然一切虛妄無實,對迷悟、愚智、衆生與佛等的分別也不實在。言下之意是應任運自在,在自然無爲當中達到解脫。惠可在回信中對此表示贊同,其中說“無明智慧等無異,當知萬法即真如”,“觀身與佛不差別,何須更覓彼無余”12。既然真如佛性不離萬法,自己與佛沒有根本差別,何必到現實生活之外去求道呢。
在《四行論》中在不少這方面的論述。第29段引述《維摩诘經》的“菩薩于生死而不舍”,“不須舍生死始是涅槃”等之後,說一切事物的本性“平等”,生死與涅槃,邪見與正見等的本性也等同,無須離前者而求後者,做到這點就是“于諸見而不動”。在第33段解釋菩薩道時,說應當對世俗生活采取不二態度,即“不取世法,不舍世法”,並應當在一切場所,一切“惡業處”,“皆作佛事,皆作涅槃”,“即善不善處見佛”。這種見解的前提是佛遍一切地方,菩提之道在一切場所,所謂“一切皆是法界處”,“舉足下足,一切皆是菩提處”以及“第一義谛即世谛,世谛即第一義谛”等(見第35、36、15等各段)。因此,不必特意修行、忏悔、斷除罪業,批評“閉眼入定”是“鬼魅心”,是“縛定”(第56段)。如何達到解脫呢?如果體悟到心既不屬色,也不屬非色,“心無所屬”,即可達到解脫(第16、74段)。這實際是要人通過體認心體空寂的道理,滅除一切對清淨的自心起掩蔽和束縛作用的有無、善惡、是非、愛憎、取舍等等世俗觀念,“自見己之法王”(19段)。
菩提達摩開啓中國禅宗的源頭,被後世禅宗奉爲初祖。他的“二入四行”禅法以體悟自己的“真性”爲最高宗旨。真性就是佛性、也就是《楞伽經》中的“如來藏自性清淨心”。後世禅宗的所謂“如來禅”就是源自達摩的禅法的。
注釋:
① 關于菩提達摩的卒年,陳垣《釋氏疑年錄》列舉五種說法,但依唐大中七年陳寬撰《再建圓覺大師塔銘》作梁大同二年(536)。胡適《菩提達摩考》(載柳田聖山編《胡適禅學案》,日本中文出版社1991年再版)認爲達摩在公元470-520年之間已在華50年之久,當死于東魏天平(534-537)之前。
② 《大正藏》51卷第219頁中。
③ 《大正藏》卷50第552頁中。
④ 《大正藏》卷50第551頁下。
⑤ 楊曾文校《敦煌新本六祖壇經》(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出版)<附編一>。
⑥ 以上所引的《續高僧傳》見《大正藏》卷50第552頁;《楞伽師資記》見《大正藏》卷85第1285頁中。
⑦ 《大正藏》卷50第551頁下。
⑧ 《大正藏》卷85第1285頁中。
⑨ 詳見楊曾文《日本學者對中國禅宗文獻的研究和整理》,載《世界宗教研究》1987年第一期。
⑩ 參見任繼愈主編《中國佛教史》第叁卷(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叁章第一節。
11 以上詳見柳田聖山校《禅的語錄.二入四行論》各章的注釋。
12 《續高僧傳.惠可傳》,《大正藏》卷50第522頁。
《達摩禅法《二入四行論》》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