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教禅法並傳授所謂“心要”,如:“道由心悟,豈在坐耶”;“若無生滅,而是如來清淨禅,諸法空即是坐”;“煩惱即菩提,無二無別”;“無二之性,即是實性。實性者即是佛性”;“心要者,一切善惡都莫思量,心體湛寂,應用自在”等。應當說這些思想與敦煌本《六祖壇經》的內容是一致的,然而更加突出佛性和“不二”的思想。
至于唐中宗(原作高宗)敕書中所說得悉惠能“密受忍大師記,傳達磨衣缽以爲法信,頓悟上乘,明見佛性,今居韶州曹溪山,示悟衆生,即心是佛。”其中的“明見佛性”的思想與敦煌本《壇經》中的“識心見性”是一致的;所謂“即心是佛”也與敦煌本《壇經》中的“此叁身佛,從自性上生”,“叁世諸佛,十二部經,在人性中本自具有”及“佛是自性作,莫向身外求”是一致的,未必可當作此敕是吸收馬祖法系的禅法而僞作的證據。
(4)惠能去世後,上元二年(應爲乾元元年,758)孝感皇帝(肅宗)依廣州節度使韋利見之奏請,敕惠能弟子行滔送祖傳袈裟到京城宮中供養,行滔以老疾辭,派弟子惠象隨中使劉楚江將祖傳袈裟送到京城內宮,寶應元皇帝(代宗)在永泰元年(765)又派人送回。這些記述,真實情況如何,難以確證,然而對于禅宗研究還是有參考價值的。
叁、《曹溪大師傳》在中國禅宗史上的意義
《曹溪大師傳》雖産生于中國唐代,然而在中國本土久佚,長期以來人們對它一無所知。本傳雖在9世紀被最澄帶到日本,然而真正引起人們的注意並對它進行研究是在20世紀初被收入《續藏經》刊印之後。公正地說,《曹溪大師傳》在中國禅宗史、文化史上都有重要的意義。
(1)爲了解惠能生平、禅法和早期禅宗曆史和提供了新的資料。在《曹溪大師傳》發現以前,了解和研究惠能及早期禅宗曆史主要靠明藏所收錄的源自宋代契嵩改編本《六祖壇經》的元代宗寶本《壇經》、《宋高僧傳》、《景德傳燈錄》及其他禅宗史書。在《曹溪大師傳》公諸于世之後,又有新的禅宗文獻相繼出世,例如上世紀二叁十年代以後從敦煌文獻中發現《六祖壇經》、神會語錄、北宗文獻,又從日本各地陸續發現宋代惠昕本的幾種不同版本,從韓國發現《祖堂集》。這樣,爲學者對比考察這些來源、體裁各異的文獻,探索究明惠能的生平事迹、禅宗思想和早期禅宗曆史開拓了更廣闊有空間。
(2)《曹溪大師傳》是考察諸本《六祖壇經》的形成演變問題的重要資料。在上世紀發現敦煌本《壇經》和其他早期禅宗文獻之後,在中日兩國掀起一股考察和研究《六祖壇經》和早期禅宗曆史的熱潮,推動了對中國禅宗史和佛教文化史的研究,先後産生很令世人矚目的成果。現僅舉叁例:
例一:敦煌本《壇經》記載惠能初見五祖弘忍,弘忍問:“汝是嶺南人,又是獦獠,若爲堪作佛”惠能曰:“人雖有南北,佛性本無南北;獦獠身與和尚不同,佛性有何差別!”弘忍對惠能的回答十分贊賞。那麼一個不識字的惠能如何懂得大乘佛教的佛性思想呢?從唐本《六祖壇經》(現有敦煌本)是得不到說明的,然而一看《曹溪大師傳》便可得到理解,原來他在曹溪曾聽人讀過《大涅槃經》並討論過佛性問題,甚至後來在廣州法性寺受戒後還向印宗和衆僧講過涅槃佛性理論。
例二:宋代雲門宗高僧契嵩(1007-1072)以著《輔教編》著稱,他受郎簡委托對“爲俗所增損,而文字鄙俚繁雜”的《六祖壇經》進行改編,據說“得曹溪古本,校之勒成叁卷”。(契嵩《镡津文集》卷叁載郎簡《六祖法寶紀敘》)契嵩改編本《壇經》在後世以曹溪原本《壇經》名稱流傳,另元代德異本《壇經》直接承自此本,宗寶本《壇經》雖也承自此本然而有較大改動。稍加對比就可以發現,契嵩本系統的《壇經》中的不少內容是取自《曹溪大師傳》的,正如前面所引胡適指出的那樣。如果沒有《曹溪大師傳》這個中間環節,我們對諸本《壇經》的內容和演變一定有不少難以理解和貫通的地方。
例叁:比《曹溪大師傳》出世要早叁四十年的王維《六祖能大師碑銘》中有:
九重延想,萬裏馳誠,思布發以奉迎,願叉手而作禮。則天太後、孝和皇帝並敕書勸論,征赴京城。禅師子牟之心,敢忘鳳阙?遠公之足,不過虎溪。固以此辭,竟不奉诏。遂送百衲袈裟及錢帛等供養。(《全唐文》卷叁二七)
說明武後、中宗曾降敕請惠能入京內道場說法,但惠能未奉诏前往,此後中宗又衲袈裟、錢帛等供養。比《曹溪大師傳》晚叁十多年的柳宗元所撰《大鑒禅師碑》說:
中宗聞名,使幸臣再征不能致。取其言以爲心術。
劉禹錫所撰《大鑒禅師碑》也說:
中宗使中貴人再征,不奉诏,第以言爲貢。上敬行之。
應當說,這些由唐代朝廷高官撰寫的碑文中所說武後、中宗曾降敕並派使者迎請惠能入京、“取其言以爲心術”、賞賜袈裟等事是可信的,不可能出于隨意編造。據唐高宗時長孫無忌奉敕撰《唐律疏儀》卷二十五明載:
諸詐爲製書及增減者絞(口詐傳及口增減亦是),未施行者減一等(施行,謂中書覆奏及已入所司者。雖不關由所司,而詐傳增減,前人已承受者,亦爲施行)。
〈疏議〉對“詐爲製書”解釋說:
意在詐僞而妄爲製敕及因製敕成文而增減其字者,絞。……未施行,減一等。
據此,在唐代,實際豈止是唐代,僞造诏敕是大罪,將被處于絞刑,即使未成爲事實也將判減一等罪,發配叁千裏。因此,不能輕易懷疑上引這些記載是不可信的編造。
那麼,武後、唐中宗是何時和如何降诏敕請惠能呢,是如何“取其言以爲心術”呢?這些在《曹溪大師傳》中有較詳細記載。北宋時期契嵩據此書——“曹溪古本”對《六祖壇經》作增補時,也將這些內容吸進去,爲後世諸本《壇經》及佛教史書所繼承。
(3)《曹溪大師傳》中關于惠能在廣州法性寺對印宗和衆僧說法中對佛性的闡述,所謂“佛性是不二之法”,“無二之性即是實性”;在接待中宗派的中使薛簡過程中的說法,“煩惱即菩提,無二無別”,“實性者即是佛性。佛性在凡夫不減,在賢聖不增”,“心要者,一切善惡都莫思量”等等,爲了解、研究惠能爲代表的南宗頓教禅法提供了新的資料。
最後,順便提出,迄今中國教內外學者對《曹溪大師傳》似乎尚未引起足夠的重視,研究很少。建議今後能有更多學者對此傳進行深入的考察和研究,並以此爲基礎,參考外國特別是日本的成果對《曹溪大師傳》重加校勘、分段和標點,以期校訂出一個更好的校本,爲今後更多人閱讀和研究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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