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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門論直解▪P16

  ..續本文上一頁是講到煩惱的心所,蕅益大師解釋煩惱是說:煩燥擾動,惱害身心,故名煩惱。此意即是;煩惱的體性是不寂靜的,它的活動會障礙我們修學聖道,障礙涅槃。它所表現的作用就是:惱害身心。它能使令我們今生的身心、來世的身心,成就一種不可樂的果報,所以稱它爲「煩惱」。

  「隨煩惱」加一個「隨」字,表示以下這些煩惱的性質,是隨順前面的根本煩惱而有的,故稱「隨煩惱」。

  解:或無別體——惟是煩惱分位差別。

  或有別體——性是煩惱同等流類。

  故名爲隨煩惱。

  解釋名稱:有兩種情況;

  一、「隨煩惱」的第一種情況是:它沒有個別的體性,換句話說;它的體性其實就是「根本煩惱」。離開了「根本煩惱」就沒有個別體性了,它是有兩種以上的煩惱,就其中的一部份,顯出它的相貌出來。(姑且稱之爲混合型煩惱)

  第二種情況:它有個別的體性,而它的體性就是「根本煩惱」的等流(比如:水有主流,有支流)。「同等」的意思就是:性質是一致的。意即:它是某一種「根本煩惱」的等流性而已(稱之單一型)。有這兩種情況的隨煩惱。

  以下二十種隨煩惱,有的是混合型,有的是單一型。

  一、忿:依對現前逆境,憤發爲性;

  能障不忿,執仗爲業。此即瞋恚一分爲體。

  「忿」,對于現前的逆境,或人或事,這種人、事現前,不合乎我們心中的意願,違背了我們內心所期待的結果,這樣使得我們內心憤發爲性,憤是燥動,發是生起,(本來內心很寂靜的,但是這個人過來跟我講了幾句話,就使我內心燥動起來了。)這就是「忿」的體性。

  當內心燥動生起以後,就障礙了「不忿」,手執起了仗子很生氣的樣子(還未出手打人,尚未失控),這是「忿」的業用。

  二、恨:由忿爲先,懷惡不舍,結怨爲性;

  能障不恨,熱惱爲業。此亦瞋恚一分爲體。

  「恨」是由前面的「忿」來的,「忿」是心對逆境現前時憤發,這時沒有用智慧的力量把憤發的體性給化解掉,讓憤發的體性在內心一直活動(雖然事情過去了,內心一直都憤發),內心一直想著不放,輾轉增盛把憤發轉成了「結怨」,「結怨」的相貌比前面的「憤發」更粗重,力量也更堅固。(在「憤發」階段,也許道個歉可以了事,但是「結怨」時就不是叁言兩語可以講清楚了)「恨」不是那麼簡單可以化解的,凝結成怨恨,就是它的體性。

  怨恨凝結之後,身心無時無刻不是熱惱著,這是「恨」的業用。(忿、恨、惱叁者是次第生起的)。

  ※以下談身心靈醫學觀,請同修仔細聆聽。

  「心爲業主」,色法是內心所變現的影像。

  叁、惱:忿恨爲先,追念往惡觸現逆境,暴熱狠戾爲性。

  能障不惱,多發凶鄙麤言,蜇螫于他爲業。此亦瞋恚一分爲體。

  「惱」由忿恨來的,從最初的「忿」(憤發),相續到「恨」(結怨),此時仍是沒有化解掉,不知心中的結怎麼解開,強忍到最後,由忿恨爲先導,一方面追憶往昔的惡境界,一方面又觸動現在的逆境現前,忍受的限度已到臨界點,到了「惱」的時候已經是不能再忍受了。(不是他要不要的問題,而是已經超過他的限度)此時是暴熱狠戾,暴熱是燥動已經到極限了,狠戾就是非常凶惡,身、口表現出來已經不能祥和了(失控了)。

  尤其暴熱狠戾,障礙「不惱」的善根,這樣的內心所發動出來的言辭,是凶鄙(低俗不雅)麤言(不經修飾)蜇螫于他,就像毒蟲以毒刺傷害他人。從前面忿恨的累積,此時又遇到逆境現前,那麼內心就失控了,講話就像刀子一樣,不管叁七二十一,把心中的怨恨就發泄出去了。

  ※怨恨從內心發出去,第一個傷害的對象一定是自己,就像一把箭從內心發射出去,先射傷自己,再射傷別人。因此忿、恨、惱的對治,不是在惱這個地方對治,應該在忿、在恨的時候,就要把心中的結解開了。

  來到這世間,我們不是在今生才有生命的,以佛法的觀點,生命的相續是無始劫來就有了,在這麼長劫的時間中,我們跟很多人結了善緣,但也跟很多人結了惡緣,在今生我們就可能跟善因緣接觸,但也可能跟惡因緣接觸,在我們面對惡因緣時應該怎麼辦呢?佛陀在《法句經》中說:若以怨止怨,是怨終不止;唯忍能勝怨,是古聖常法。遇到了惡因緣以怨去止怨,那是怨是無法停下來的,生命輾轉相續,怨恨沒有化解,怎麼可能自動消失呢?(對立不能解決問題)。唯有忍波羅蜜能夠消解怨恨,所有的聖人都是用這樣的方法來對治的,這是一種常法(不變的法則)。

  佛法所說的「忍」不是強忍,這是有智慧的忍。蕅祖在《靈峰宗論》提兩個辦法來「忍」:一、隨緣消舊業想。今天有這個境界來觸惱我,這就是我過去世有這樣的業力,才招感來這樣的果報。既是業力現前,那就必須承當,承當它,再修無我觀,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在畢竟空當中沒有一個「我」,誰去承當這個業力呢?首先一定要先深信因果,「隨緣消舊業,更莫造新殃」。此法約「破惡」言。

  二、當「善知識」想。此法約「生善」言。當我們開始在栽培禅定和智慧時,是在一種寂靜無人幹擾的狀態下,但是若想增上,一定要有因緣來刺激。沒有逆境,一直都是風平浪靜就訓練不出好舵手,在順境中學不到包容與寬恕,轉逆緣可以成菩提道,逆緣來時如果硬是抵抗,那一定會受傷,藉這種力量把它轉到菩提道上,變成是我們增上的因緣,這個關鍵就在「智慧」和「善巧」,這就是「當善知識想」。

  四、覆:于自作罪,恐失利養名譽,隱藏爲性;

  能障不覆,悔惱爲業。謂覆罪者,後必悔惱不安穩故。

  (恐失現在利譽是貪;不懼當來果報是癡。)←此以貪癡一分爲體。

  「覆」;一個人會産生覆藏,是他先前有造了罪業,但是他不敢把他所造的罪業表達出來,因爲他害怕別人知道了以後對他的利養、名譽等都失去了,所以把自己的罪業遮蓋起來,這是「覆」的體性。

  覆藏會障礙我們發露,因爲不敢發露,往後就後悔懊惱,因爲覆藏而使令罪

  業增加,等到要得果報時,你知道本金加利息,所以就悔惱不安穩了。把罪業包在心裏面,平常時候也是弟子心不安,臨終時就更不安了。罪業的本質是擾動的,沒有經過發露忏悔,終究不能使我們內心寂靜。

  覆藏的體性是混合型,以貪、癡一分爲體。害怕失去現在的利養名聞是「貪」;怕失掉就是有貪求。以爲把罪業覆藏起來就沒事,不知罪業終將得果報,這樣就是「癡」。佛說:對于善法的成就要覆藏,「陽德享盛名,陰德天報知。」自己有功德要含蓄一點,但是對于惡法一定要發露,心中的罪業把它發露出來,罪業就消失掉了。

  「發露」,以小乘言,發露一定面對「人」,同梵行的「人」,受五戒者,向受五戒者發露,是比丘向比丘發露。

  瑜伽菩薩戒,大乘開緣向佛菩薩發露,以大乘角度言,佛菩薩是沒有滅度的,如果眼前沒有適合你發露的對象,可以向你的本尊發露(或是觀世音菩薩、或是阿彌陀佛),在大乘而言,本尊不只是一個相貌而已,祂是有「明了性」的,祂並沒有滅度,你可以至誠的向本尊把自己的罪業發露出來。

  總之;內心有罪業,忏悔則清淨,忏悔則安樂。忏悔了之後,就有「清淨」和「安樂」的功德。因此發露可以對治「覆」藏。

  五、诳:爲獲利譽,矯現有德,詭詐爲性;

  能障不诳,邪命爲業。此亦貪癡一分爲體。

  「诳」,之所以「诳」,多數是爲得到別人的恭敬或利養,但是又沒有得到利譽的功德,因此就僞裝成有道德的樣子,欺騙別人,這就是「诳」。

  它會障礙「不诳」,生起五種的邪命,律上說邪命就是:不如法的方式去獲得利養。也就是;不以正當的方法來維持生命。

  五種邪命:一、詐現異相;有二,〈一〉不食五榖。〈二〉臥刺投炭。二、自說功德。叁、占相吉凶。(比丘應:以法爲師;以法師人。)四、高聲現威。五、所說得利。(宣說自己所得到的利養)。

  六、谄:爲罔他故,矯設異儀,險曲爲性;

  能障不谄,不任師友真正教誨爲業。(貪癡一分爲體)。

  「谄」,爲了欺騙他人,僞裝布設特別的威儀(指謙卑的態度,柔和的言辭。身和口。)是一種感覺上很不自然的態度,內心是邪惡不老實的。

  「诳」是矯現有德,它所對對象,多數是下輩;而「谄」面對的多數是同參或者師長。《瑜伽師地論》上說,「谄」是由「覆」所引生的,之所以會「谄」,多數是身口意當中有一些過患,害怕同參、師長知道,所以只好現出一種巧言令色的威儀來討好對方,所以說「谄」是險曲爲性。

  「谄」表現出谄媚的樣子,希望同參師長不要指責他,所以就不能堪任師長或道友真正的教誨。這個「谄」也是貪跟癡一分爲體。

  七、憍:于自盛事,深生染著,醉傲爲性;

  能障不憍,生長雜染爲業。(此以貪愛一分爲體)。

  「憍」,自己很精進,稍有功德了,不管是福德資糧,或智慧資糧,內心深生染著,迷迷糊糊陶醉自在己功德,以爲全世界就我的功德最大了。醉是看不到真相;傲是淩駕他人。

  「憍」這種醉傲的體性,使我們很難看到自己的過失,身、口、意就在醉傲的體性之下,雜染法就慢慢增長了。「憍」對于一個初修行人,還不容易生起憍慢的,多數都在稍有資糧以後,深生染著,醉傲爲性,憍慢生起來了,而憍慢會引生放逸,放逸就栽跟鬥了,所謂「驕兵必敗」也!果清律師:常居學地。

  「聰明睿智守之以愚;道德隆重守之以謙。」 愚:厚道。謙:謙恭。

  八、害:于諸有情,心無悲愍,損惱爲性;

  能障不害,逼惱爲業。(此以瞋恚一分爲體)。

  「害」,對有情衆生心無悲愍,沒有利益他或爲他拔苦之心,並且以身、口來損惱他。能夠障礙「不害」的善根,(此法一射出去,先射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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