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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門論直解▪P22

  ..續本文上一頁當你在思惟這些時,這件事情根本沒有出現,沒有「本質」讓你依托,完全是依止第六意識的獨頭意識,去觀察這個事情。而這個事情對你來說是如此的真實,就好像你真正發生過一樣,這就叫「獨影境」。(完全是第六意識創造出來的,沒有依托本質)。

  二、帶本質亦有能生種子,然借能緣之分別力故,不稱境之自相,無色心之實用,即帶質境。

  「帶質境」:它有挾帶物質的本質,但是這個物質的本質當然是過去的業力所變現,也借個人的分別心(可能把境界變得很好,也可能不好),所以已經不稱合境的自相,也沒有色心的實用,這就是「帶質境」。

  ※「帶質境」不似「獨影境」的完全不依托本質,「帶質境」有依托本質,並且加上個人的分別。

  ※唯識學非常強調「分別變」,因爲每一個人第六意識的活動勢力是很強大的。我們在一天當中,多數時候是在「分別變」,會把境界變化,已經不完全是業力了,有個人的名言成分在裏面。

  第八識完全是業力,但是第六意識又會變化一次,而這個第六意識才是厲害,你的「名言」。你是厚道的「名言」;還是刻薄的「名言」,都會使令你感受到「境界」的不一樣。

  佛法所講生命的增上,不是要我們去改變環境,(環境是過去的業力所創造),我們只能隨緣盡分。但是可以改變我們的名言,而改變名言以佛陀之意思,剛開始從假入空,先把我們的名言完全去掉,慢慢的內心當中跟空性的無我、

  無我所相應了以後,再從空性裏面生出另外一個名言,這個名言就都是好的名言了。遺教經上說:慎勿信汝意,汝意不可信。剛開始不要相信自己的名言,而佛法又有更究竟之義;所謂「因緣所說法,我說即是空」,把名言完全去掉不要,大死過後你再大活過來,此時的名言完全不站在自我的角度,是一種「大悲心」的活動,那是完全是好的名言。「打得念頭死,許汝法身活」即是此意。(以下回到講義p.29)

  此色即是眼識相分,乃托第八識之相分以爲本質,自于識上變相而緣,喻如鏡中之影。未嘗親緣本質色也。

  「色塵」的出現;在我們的眼識所出現的相分這個色塵,是眼識的相分。首先它是托第八識的相分以爲本質,(這是由業力所變現的),亦即「本質境」。其次再于第六識的分別又變一次,(當然它會剎那剎那變化),第六意識與慚愧心相應,這時你所見的色法,你所安立的名言,都是好的;當我們的第六意識下一剎那是跟無慚無愧相應時,這時不好的名言,所看到的東西都是不好的。也就是:「影像相分」自于識上變相而緣,沒有一個人去親緣到本質色。故知;「色法」它是由過去的業力的本質再加上現前的分別心,兩個的和合所産生出來的。

  其它聲、香、味、觸都是一樣,以下念過一次:

  依正二報動則有聲,耳識緣之,自變聲相。

  依正二報兩者一接觸,世間上之事,兩個一接觸都會有聲音,這是過去的業力(本質相分),但是每一個人所聽到的聲音都各不一樣,(依各人的耳識),福報大之人聽到的都是好聲音,反之相反。

  依正二報具香臭氣,鼻識緣之,自變香相。

  依正二報本來就具足有香氣、臭氣,個人的鼻識去攀緣,也是依過去業力之善、惡而有所不同。(前面講本質,後面講影像。)依正二報具甜淡等六味,舌識緣之,自變味相。

  依正二報本來就具足甜淡等六種味道(本質境),但是每一個人的舌識去攀緣以後,各産生個人舌頭裏面的相分(影像相分)。

  依正二報具冷暖堅潤等觸,身識緣之,自變觸相。

  冷暖堅潤是本質境,每一個人的身識去攀緣,再變出各人的影相境。

  由此可知,這世間上的一切,都是各人的業力所變現,各人的分別心的問題。

  以下說「法塵」,法塵比較複雜,法塵是第六意識所攀緣的。

  五塵落謝影子,並及表無表色,定果色等,惟是意識所緣相分,名法處所攝色。蓋法處所攝色有二:

  「法處所攝色」大致上分成兩類:一、五塵落謝影子。「法塵」它是第六意識所得到的境界,一種情況是:它(第六意識)跟前五識一起活動,亦即「五俱意識」。眼睛得到的色塵、耳朵聽到的聲音,然後把這些訊息傳給第六意識,這叫「五塵落謝影子」,前五識取到的塵境,把這個塵境傳送給第六意識,讓第六意識去分別。這是第一種情況,叫「五俱意識」。

  第二種情況叫「獨頭意識」,第六意識不必假藉前五識,第六意識在止觀當中,它能夠創造出自己的境界。「獨頭意識」所創造的法塵有五個:極迥色、極略色、受所引色、定果色、遍計所執色。

  極迥色:修止、觀用的。我們看到的世間是有很多的顔色,青、黃、赤、白,你把它放到很遠的地方,這個顔色就消失掉了(看不到顔色了,它的顔色和虛空一樣了),這是小乘修空觀這麼修的,顔色是無自性的,隨著遠近而有差別,可見得它是沒有獨立的體性。假若它有獨立體性,不應該因爲遠近而有變化,這叫「極迥色」。

  極略色:再好的東西你將之切割,切割到最後連形狀也消失掉了。我們貪染物質一是顔色,一是形狀,對治形狀的貪染就是「極略」,把它分析,一直切割下去,這個形狀的東西,到最後就失去它的形狀了。可見得「形狀」也沒有自性。(此極迥色、極略色都是屬于假想觀,不是有東西現前來。)

  無表色:又稱受所引色。「表色」是能夠表顯的,例:行、住、坐、臥等,有

  動作的叫「表色」。而「無表色」是不能表顯的,就是「戒體」。受戒之人在叁寶的境界,面對佛法僧叁寶,攀緣十法界的有情、無情,對叁寶宣誓,我某某,自今以後,盡形壽誓斷一切惡,無惡不斷。勢修一切善,無善不修。

  誓度一切衆生,無一衆生而不度。這樣發了願以後,有一個願力的種子就存在了,此時就會有一股力量來推動第六意識,使令你第六意識要造惡時,馬上有一種「防非止惡」的功能出現,這就是「受所引色」(無表色)它是一個色法,但是這個色法的第六意識的所緣境,它能攝持第六意識往清淨的方向走去,此即無表色(受所引色)。

  ※我們的所緣境對「心」都有影響。境界是「心」所變現的,但是境界會牽引「心」。「無表色」這個戒體的色法,它能夠攝持第六意識防非止惡。

  定果色:又稱定自在所生色。這是在禅定的時候,會發現很多的事情。「定果色」有二:一、八地之前只能自受用。(在禅定中看到很多事情,但是你只可以自己看,不能把你所知道的事情給別人看。)二、八地以上的「定自在所生色」能夠他受用。

  自受用的定果色必須在禅定中才能現前。

  他受用的定果色,佛菩薩的定果色,你若放逸,佛菩薩能夠現出地獄的色法給你看,也能現天人的色法給你看。

  《維摩诘經》上說:佛以一音演說法,衆生隨類各得解;皆謂世尊同其語,斯則神力不共法。佛陀能夠以祂的「定自在所生色」,一音演說法,在同一座法上,小乘人聽到小乘法,大乘人聽到大乘法,隨衆生根性各得其解,佛有如此微妙不可思議之「定自在所生色」。

  遍計所執色:簡單講「打妄想」就是了!回憶過往,想象未來。事情都沒有現前,完全是第六意識的「獨頭意識」。稱之「遍計所執色」。

  以上都是「法處所攝色」有兩種:一是「五俱意識」;一是「獨頭意識」。

  蓋法處所攝色有二:

  一者、心法:即五十一心所是也。

  二者、色法:即意識所變相分是也。

  然五十一個心所亦各自變相分,其所變相,隨于心王攝入六塵。

  法處所攝色分兩類:一是:心法。心法就是五十一個心所,五十一個心所也是第六意識所緣。第六意識的「心王」是無記,如果它跟煩惱的心所相應,第六意識也能夠感到一種煩燥擾動;如果第六意識是跟善心所相應,那麼第

  六意識會感到寂靜安樂。由此可見,心所的相貌第六意識能夠攀緣,它能感覺到心所的相貌。這就是第六意識,第六意識是很奇特的,前五識是不能攀緣心法的,但第六意識它能攀緣心法,就是五十一個心所。

  二者、色法:即意識所變相分。這是前面所講過的,包括五塵落謝影子,以及獨頭意識裏的極迥色、極略色、受所引色、定自在所生色、遍計所執色等,這些都是屬于意識所變現的相分。

  然五十一個心所亦各自變相分,其所變相,隨于心王攝入六塵。前面主要是講心王,但是心王帶動心所,其實每一個心所也各自變了相分,因爲心所的勢力比較薄弱,所以它的相分攝入心王當中,因爲以心王爲主。

  故除此十一色法,更無他色可得,則知色惟心王心所二者所現之影明矣!

  除了這十一個色法以外(內五根、外六塵),這個世間上就沒有其它的色法了,而這十一個色法,是八識的心王跟它的心所所變現的影像,故說「萬法唯識」,一切法是第八識所變現,前六意識去分別,然後讓我們受用的。

  

  己四、心不相應行法

  第四、心不相應行法,略有二十四種。

  在一切法的差別相當中,本論歸納爲五個部分,所謂「五位百位」,這裏是第四位:心不相應行法。簡略而言共有二十四種心不相應行法。

  相應者——和順之義。

  什麼是「相應」?佛法講「相應」,有兩個條件:和與順。

  和,和合,兩個法要和合在一起,不能分開。

  順,隨順,不但要在一起,彼此間還必須相隨順。

  今得及命根等二十四種:

  非能緣故——不與心及心所相應。

  非質礙故——不與色法相應。

  有生滅故——不與無爲法相應。

  爲什麼把「得」、「命根」等這二十四個法安立爲「不相應行法」呢?這之中

  有叁個理由:

  一、非能緣故,這以下的二十四個法,它沒有緣慮的功能,沒有「明了性」。要有「明了性」才能夠造業,所謂「萬法唯識」者,造業一定要有「心識」。(舉蘋果之例)。而這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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