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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門論直解▪P24

  ..續本文上一頁天,直到生命要結束前的半劫時間中,「想」也開始活動,這時他會知道自己下一輩子會去哪裏,除了這兩種半劫的情況之外,其余四百九十九劫中,生命都是無想的

  狀態。

  「前六識心及彼心所長時不行」,也就是他在「無想定」中,他的生命體中第六識跟心所完全不活動,他的內心狀態只剩下第七識微細的俱生我執,跟第八識的明了性繼續存在,(這是果報的內心狀態,第七識跟第八識)。此時他的「色法」是「微細色質爲身」,因爲「心法」非常微細,所以「色法」也是特別精妙、光明,而此微細色法並不是清淨法身所變現(因爲我、法執都還在),它是第八識所變現的相分。依這種色心的分位所假立的,故稱之爲「無想報」。

  在整個四禅八定中,「無想天」的果報是很特別的,從初禅到四禅,乃至于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等,第六意識都是在的,雖然第六意識隨著禅定的轉生,它的第六意識跟「定」心所相應,「定」是次第的轉生,但是第六意識都是在的,只是越來越微細,越來越寂靜。只有在「無想天」的果報第六意識是不活動的。其它的四禅八定第六意識(明了性)都在。「想」這個心所,的確容易使人錯認消息,若不親近善知識聽聞正理,就一個人去修行,也會覺得「想」使身心不寂靜,因此你也會想辦法使「想」停下來,時間久了,人就變愚鈍了。所謂「佛」者,覺也。佛法的本身是覺悟宇宙人生的真實相,佛陀並不是要我們把「想」滅掉,經典中佛诃責「想」是:「一切業障海,皆由妄想生」。佛陀诃責在五欲裏的「想」,但是佛陀也贊歎在叁寶境界裏的「想」,觀經言:「諸佛正遍知海。從心想生。是故汝等心想佛時。是心即是叁十二相。八十隨形好。是心作佛。是心是佛。」假如不研究經典,怎麼知道如何去取舍這個「想」。

  佛陀诃責的是在五欲境界裏,于境取像,施設種種名言的「想」。光是修一個寂靜住,沒有把根本問題解決,而要解決根本問題一定要依據經典中的聖言量。不是消滅「想」,而是把「想」換一個所緣境,所謂「不二法門」者,造惡業的是這個「想」,成就萬德莊嚴的功德也是由「想」生,只是一念之間的迷悟而已。

  八、名身:明诠諸法自性。如眼耳等種種名字。

  名身、句身、文身,都是一種語言文字的表達,「身」的意思是聚集,同一類的把它聚集起來叫「身」。

  「名」者,就是各式各樣的「名詞」,例如:眼睛、耳朵等等。

  九、句身:句诠諸法差別。如眼無常、耳無常等種種道理。

  「句」,诠釋諸法的差別。「名」是诠釋諸法各別的體性,但是它不能夠跟諸法作一個比較。簡單來講;「句」是從「名」聚集起來,構成一個完整的義理。一個完整的義理就叫「句」。例:「眼睛」是一個名詞。「眼睛是無常的」就是有一個道理的「句子」了。

  十、文身:文即是字,爲名句之所依。

  此叁皆依色、聲、法、塵分位假立。

  「文」是「字」的意思;一個單字。「名」跟「句」都是要用「字」來累積的,因此「字」是「名」和「句」的所依(基礎)。

  不管「名」、「句」或「文」都是依止色塵、聲塵和法塵所安立的。

  若語言中所有名句及字——即依聲立。

  人與人之間的溝通要靠聲音,以聲音來表達義理。

  若書冊中所有名句及字——即依色立。

  書冊中的名句及字,我們用眼睛去看,是依色塵而得見到,並從中了解義理。若心想中所有名句及字——即依法立。

  前二個都是依止外境(聲音及色塵),而法塵是依觀想。我們從經典中的名句文字隨文入觀而在內心中生起叁寶功德。

  因此我們可以依色塵、聲塵、法塵可得到道理。此方眼耳意叁種根識獨利故,偏約叁塵立名句文。若他方余根識利,則香飯天衣等,並可依之假立名句文叁。

  「此方」指這個娑婆世界。我們所處的這個娑婆世界的眼、耳、意叁根特別利,此叁根對于外境的明了分別特別強,所以特別依止叁塵(色塵、聲塵、法塵)來安立名、句、文。但是他方世界則不是這樣,例如維摩诘經有香飯

  天衣等(佛國品),各個佛國的衆生各不一樣,香積佛國弟子隨佛出家了,打坐出了問題,請教于佛,佛給弟子一碗飯吃,吃了以後障礙就消除了。在他方世界中,佛也可能藉由香飯或天衣等,使令他方佛國衆生一接觸,「道」也可以由之生起。

  至于西方極樂世界的阿彌陀佛國是五塵說法,五根接觸五塵,五識自然生起念佛、念法、念僧之心,故說十方叁世佛,阿彌陀第一。

  是故六塵皆爲教經,亦複皆爲行經,皆爲理經也。

  經有教、行、理,言教、行法、真理等,這當中都能含攝于六塵中,亦即「六塵」都能夠有道理在的。

  十一、生:依于色心仗緣假立。

  「生」;本無今有叫作「生」,也是色心的初有之意。色心是仗緣而有,不是自然而有,是仗著因緣而有的。(生命的色心出現叫作「生」。)

  十二、住:依于色心暫時相似相續假立。

  「住」,在「生」了之後,會有一段「住」的時間,也就是說;色、心在業力還在時,有一種暫時、前後的相似的相續,這安立爲「住」。

  十叁、老:亦名爲異。依于色心遷變不停,漸就衰異假立。

  「老」,就是變異。色身也衰老,精神、體力也衰老。依止色心的遷變流動,漸漸的衰老變異,將它安立爲「老」。

  十四、無常:亦名爲滅。依于色心暫有還無假立。

  「無常」就是「滅」。果報體的色心消失掉了,消失的那一剎那,我們安立爲「無常」。

  「一旦無常到,方知夢裏人;萬般帶不去,唯有業隨身。」須知「無常」人

  人會臨身,生命裏不必汲汲累積,累積得太多,唯有「業」隨身。

  十五、流轉:依于色心因果前後相續假立。

  「流轉」,依于色法跟心法的因果關系,前後相續假立。色法、心法能造業,也能出現果報,若因若果都是不斷滅,前後相續的,這「因」跟「果」的相續,我們把它安立爲「流轉」。

  生命流轉,業力也流轉。生命的相續,由業力的相續,業力的相續,由心識的相續。

  十六、定異:依于善惡因果種子現行各各不同假立。

  「定異」者,決定有差異。依于我們善惡的因所創造出來可樂、不可樂果報。(種子約因,現行約果),不管因或果,有善有惡,這之中是各各不同的,絕不能混濫,因果是絕無錯謬的,佛法的因果觀念一定要有「定異」的建立。

  十七、相應:依于心及心所和合俱起假立。

  「相應」者,心王和心所和合了就叫「相應」。

  十八、勢速:依于色心諸法遷流不暫停住假立。

  「勢速」,諸法的剎那流動,永遠不停住,這樣的流動狀態,我們把它安立爲「勢速」。(是一種「行苦」,身心的流動。修無我觀,不要執著色心的存在,就停下來了。)

  十九、次第:依于諸法前後引生,庠序不亂假立。

  「次第」,一切法的生起是前後引生,庠序不亂的。例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乃至于老、死。不管是染法、淨法,它的生起有一定的次第(流轉門或還滅門),亦是不能混亂的。

  二十、時:依于色心剎那展轉假立,故有日月年運,長短差別。

  「時」者,時間相是我們的色心剎那、剎那的變化以後,就有一天、一月、一年,運等的差別。

  「時間」的差別,各各法界不一樣,故唯識學的時間相是以色、心的剎那變化來安立「時」。

  二十一、方:依于形質前後左右假立,故有東西南北上下差別。

  「方」是空間。依于前後左右安立了「空間」的情況。

  人的空間是二度空間,諸佛菩薩的空間是不可思議空間,祂能善巧自在的進入到每一衆生的空間去。

  二十二、數:依于諸法多少相仍相待假立,故有一十百千乃至阿僧祇之差別。

  「數」,依止諸法的多或少,相仍(前後的累積,一加一等于二,二加一等于

  叁)、相待(互相對待,甲比乙大,乙比丙大),安立爲「數」。

  二十叁、和合:依于諸法不相乖違假立。

  「和合」,諸法不互相障礙,安立爲「和合」。

  二十四、不和合:依于諸法互相乖違假立。

  「不和合」,諸法互相障礙就是「不和合」。

  ※淨土法門雖說是帶業往生,但是臨終時,業力與不與信、願、持名和合也是很重要的問題。

  「心不相應行法」,解釋各式各樣的心裏狀態、物質狀態,心裏狀態是存在的,物質狀態也是存在的,但是存在的本身有很多的差別,把這些差別都安立一個「名詞」,作爲大家溝通的工具。因此說它是依于色、心的分位差別而假立,但是它也不離開「識」,表面上看是解釋色心,其實仍以「心」爲主,因爲「色」是隨「心」轉,這二十四個「心不相應行」,都不離開內心狀態。

  「文」是單字,「名」是名詞。能夠诠釋諸法的自性。「句」是诠釋諸法的差別。「名」和「句」都依于「文」而産生。

  己五、無爲法

  本論的正宗分主要是分爲兩大科,第一大科解釋「何等一切法」,第二科解釋「雲何爲無我」。第一科廣泛的解釋一切法的差別相,天親菩薩以一百個法來說明宇宙萬法的生起和變化。一百法中分成五類:一、心法。二、心所有法。叁、色法。四、不相應行法。五、無爲法。前面四類都是有爲法,第五才是無爲法。

  第五無爲法者,略有六種;一、虛空無爲。二、擇滅無爲。叁、非擇滅無爲。

  四、不動滅無爲。五、想受滅無爲。六、真如無爲。

  將「無爲法」的種類標出,共有六種「無爲法」。

  解:上之四種色心假實,皆是生滅之法,明有爲性。

  前面已講過的四位色法、心法、假法、實法等,都是有生滅的法,顯示出它們都是「有爲法」。

  ※在唯識學的定義:假設這個法是由業力所變現的,所謂的「因緣變」,過去的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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