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四种法,它没有造业的功能,没有「明了性」,所以它不跟「心」、「心所」相应,「心」、「心所」一定是「能缘」的。
二、非质碍故,不与色法相应。这二十四种法它没有「质量」,也不占有「空间」,所以它也不跟「色法」相应。
三、有生灭故,不与无为法相应。所谓「心不相应行」的「行」,佛法所谓的「行」,多数都是讲生灭的有为法,「行」泛指一切的有为法,心法、色法都是有为法。一切有为法当中的「行」分成两类:一、相应行。包括色法、心法;一个是跟「能缘」相应,一个是跟「质碍」相应,都叫「相应行」。二、不相应行。也不跟色法相应,也不跟心法相应,就是不跟一切法相应,但是它又是「有生灭」的,有时候有,有时候消失,有时会增加,有时候就减少,它会生灭变异,都是有为法,所以它也不跟无为法相应。
引证:
故《唯识论》云;非如色心及诸心所,体相可得。
非异色心及诸心所,作用可得。
由此故知,定非实有,但依色心及诸心所分位假立。
《成唯识论》说;「不相应行法」,它不像色法、心法和心所法有一定的「体相」。因为色心二法,它都是由阿赖耶识的种子所变现,它有一定的作用,(心法有明了、造业的作用,色法有质碍的作用),而「不相应行法」都没有这样的作用。
但是「不相应行法」也不是离开色、心二法和心所法,而另外有一个「作用」。换句话说;它的存在,事实上也是依止色心二法而安立的。由此可知,「不相应行法」事实上它不是一种「业感」,不像心法及色法都是由业力创造的,「心不相应行」它不是业力变现的。那么它是如何安立的呢?但依色心及诸心所分位假立。一个生命体就是五蕴(色、受、想、行、识),色法以及心法,一
个果报它会有造「因」的业力,也有一个,「果」报的相状,若因若果都有很多差别的相貌,在此差别相状中,每一个人的色心二法都不一样,佛法为了解释这样的差别相貌,就安立了一些专有名词,此「专有名词」就是「心不相应行法」。
结示:
今直云「心不相应行」者:虽依三法假立,而色——是心及心所之所现影。
心所——又即与心相应。
故但言心,明其总不离心。
前面说过;这以下二十四个法,事实上它不跟心法相应,也不跟心所法相应,也不跟色法相应,三者都不相应,为什么又只安立「心不相应」呢?
虽然这「心不相应行法」是三法的差别情况所安立,但是「色法」是心法和心所法所现出的影像,(例如:天人的色法是有天人的心法和心所法才会现出天人之色法)。所以「色法」含摄在心、心所之中。「心所」也不能独立活动,它摄持在八识心王当中。
所以,虽然它普遍依三个法来假立,但是八识心王是「一切最胜故」,它的功能最殊胜、最强大、最有主宰性,因此就以「心王」作代表,故将其安立为「心不相应行法」。
一、得:依一切法造作成就假立。
「得」,依一切法的造作,主要当然是以心王为主,心王的造作因缘成熟时就会成就一种可乐或不可乐的果报,而这果报成就出现的那一剎那安立为「得」。
※「得」果报有一、顺不顺利。二、坚不坚固之差别。「得」有千差万别,总跟「因」地有关,端看你因地里造业时的内心状态而决定。
二、命根:依于色心连持不断假立。
「命根」是就着色法和心法连持不断而安立。命根的存在,心法必须在。色法没有生命,靠心法的摄持。八识一旦离开色身,命根就没有了。故说「命
根」是依于色、心的连持不断而有。
(律上说杀生根本罪:杀有情命。举堕胎公案,律上说「有情命」者,即是从「初识」到「后识」。一个有情众生的第八识投胎那一剎那,它就是「有情」了。名色者;名是受、想、行、识,色就是色蕴,故知投胎那一剎那就是「有情」了,名色位就是初识。)
三、众同分:如人与人同,天与天同。依于彼此相似假立。
「众同分」者;共同性质的东西叫「众同分」。例如:虽然人有各式各样但是拢总来说,性质差不多,都是人。依于彼此有相似的性质,安立为「众同分」。四、异生性:妄计我法,不与圣人二空智性相同。
依于圣凡相对假立。
「异」者:差异。「生」:生命。各式各样差异的生命。「异生性」者:泛指一切的有情众生。有情众生的特色就是执着着生命体里面有一个「我」;一切的外在境界有一个「法」,这个「我」、这个「法」都是有独立自主的体性,都不是因缘生的,依止「我执」和「法执」作为生命的本体,如此一来,跟圣人二空真如的智慧就不能相应了。
因此「异生性」就是依于圣人与凡夫的相对而安立的。「异生性」有一相对名词是「同生性」,法身大士以上就叫「同生性」。初地以前叫「异生性」;初地以后叫「同生性」。众生依止阿赖耶识,阿赖耶识是「受熏」,你有你的惑业苦,我有我的惑业苦,没有两个人的惑业苦是完全一样的,所以「异生性」就是有无量无边的差别,就是同一个人,前一剎那的异生性和下一剎那的异生性也不一样,也就是说,依止阿赖耶受熏,我们的生命是不断在变化的,可能是增上,也可能是堕落,这就安立为「异生性」。圣人的生命并不依止阿赖耶,祂依止清净法身,一切法毕竟空,无我、无我所,圣人表现出来的利他行业也许各不一样,但是祂们有一共同点:菩萨清凉月,常游毕竟空。祂的行为都是从「空性」里面发动出来的,菩萨们都有一个固定的家——「从空出假」,一切的假都是从「空性」发动出来。而这种「空性」是没有差别的,因此地上菩萨称之为「同生性」。
一到四都是凡夫的境界,五、六、七不是散乱心凡夫所能达到的境界,是禅定跟般若波罗蜜相应的境界。
五、无想定:外道厌恶想心,作意求灭,功用淳熟,令前六识心及心所一切不行,惟第七识俱生我执与第八识仍在,不离根身。依此身心分位假立。
「无想定」是外道修的(当然是没有佛法的知见),依止自己的分别心,他也能够去体验生命的真相,他是在禅定中去体验的,禅定中之人他的心的境界很微细,他会感觉到「五遍行」里的那个「想」有问题,「想」者:于境取像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五遍行里的作意、触、受这都不是外道能够发现的,前三个心所的活动都非常微细,到「想」的时候,开始安立名言了,这时的内心状态比较明显了,就被外道发现了,外道知道「想」是有问题的,但是他不认为问题是出在「遍计执」。
外道思惟「想」是有问题的,因此认为必须把「想」消灭掉。但是外道也没有智慧修无常、无我去对治「想」,他思惟「想」的过患,使令自己一路保持「无想」的状态,一次一次的练习让「想」不再活动,「五遍行」的「想」不活动以后,整个五遍行都停下来,「心王」也停下来,此时整个第六意识都不活动了,(第六意识的心王、心所都不活动了)。此时的内心状态只有维持在第七意识的「俱生我执」(有我执当然也有法执),和第八识的存在,由第七识、第八识摄持他的根身,使令生命还能够相续,但是第六意识完全是「无想」的状态。依止这样的身心境界,我们将其安立为「无想定」。
六、灭尽定:三果以上圣人,欲暂止息劳虑,依于非想非非想定,游观无漏以为加行,乃得趣入。入此定已,前六识心及心所一切不行,第七识俱生我执及彼心所亦皆不行;惟第七识俱生法执与第八识仍在不离根身。依此身心分位假立。
「灭尽定」是圣人的境界,而且是三果以上的圣人才能够入「灭尽定」,三果
以上的圣人内心当中有无漏的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有五分法身。(此处所指的圣入是尚未入涅槃,果报体犹在的人。)三果圣人想要暂止息劳虑时,他依止「四禅八定」的第八个定,在第八定中再加一个「游观无漏」以
为加行,这个无漏指的是「智慧」,(无常、无我的智慧,此「智慧」是不共于外道的)亦即;依止「非想非非想定」在我空的智慧里面作加行,此时就趣入到「灭尽定」。
一进入到「灭尽定」,也是把第六意识给停下来,第七识的「俱生我执」和心所也都停下来,(有我空智慧,故能停下俱生我执),只剩下微细的第七识之「俱生法执」和第八识,(俱生法执——「我」不可得,但是「法」是真实的)摄持根身。依止身心分位假立「灭尽定」。
「灭尽定」和「无想定」的相同点在第六意识都不活动,但是「灭尽定」在禅定中是有「我空」的智能现,「前无想」定只是纯粹的「如石压草」。
《大毘婆娑论》上说;三果以上的圣人,在他生命体还在时,可以经常入「灭尽定」。但是入「灭尽定」有些事情必须注意:一、入定时要咒愿保护色身不被破坏。二、咒愿出定时间。(咒愿即是作意)
七、无想报:外道修无想定,既得成就,舍此身后,生在第四禅天,五百劫中,前六识心及彼心所长时不行,惟有第七识俱生我执与第八识仍在,揽彼第四禅中,微细色质为身,彼微细色。即是第八识所变相分。依此色心分位假立。
「无想定」和「灭尽定」都是在「人」的果报体的时候入的,但是「无想报」不是「人」的果报,它是「天」的果报。
「无想报」分成「因」和「果」来解说;就「因」来说,是外道修无想定既得成就,外道因不解空性之真理,但是他修无想定,使令第六意识一路保持无想,慢慢的无想的功德成就了,此时他还在人间的时候,这是「因」,(在人间修成了无想定),等他死了时候,就生到第四禅天。(四禅总共有九个天,无想天是其中一天),无想天的寿命是五百劫,五百劫中有四百九十九劫是保持在无想的状态,生命只是一路无想,剩下的一劫分两半,在他刚得到无想定的前半劫生命还能有想,能够回忆自己为什么生到这个无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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