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論》白話
馬 鳴 菩 薩 造
梁 天竺叁藏法師真谛譯
明 憨山德清禅師 直解
中華習教沙門 超然 白話
沙 門 來 華 白話證義
我以生命皈依那窮盡十方的,
具有最殊勝意業的正遍知者;
其身業殊勝于色法自在無礙,
以最勝語業救世的大悲佛陀!
我歸依佛陀的法身實相妙體,
那無邊無際的真如法性大海;
具足無量妙性功德之如來藏!
還有那些如實修行的賢聖僧!
爲了利益有緣衆生而造此論,
令其去除疑惑舍棄邪見執著;
並發起大乘佛法的真正信心,
佛陀正覺的種子將不斷流傳。
總論:“有一個法門,能夠幫助衆生發起大乘正信之根。所以,應當講說。”
“本文將從五個方面進行講說,那五個方面呢?第一、因緣分;第二、立義分;第叁、解釋分;第四、修行信心分;第五、勸修利益分。”
第一、因緣分
首先講說第一因緣分。
問:“由于什麼樣的因緣,要造這部論呢?”
回答說:“造這部論的因緣有八種,哪八種呢?第一、因緣總相。就是爲了讓有緣衆生,能夠遠離一切苦,得到究竟的安樂。而不是爲了追求人世間的名聞利養,以及恭敬的緣故。”
“第二、是爲了解釋如來教法當中的根本教義,讓一切衆生都能夠獲得正確的理解,而不會發生錯謬的緣故。”
“第叁、是爲了讓那些善根已經成熟的衆生,在大乘教法當中能夠成就菩薩初住以上位次,得到不退的真實信心的緣故。”
“第四、是爲了讓那些善根微少的衆生,通過學習發心和各種修行,逐漸成熟信心的緣故。”
“第五、是爲了那些惡業衆生而開示方便法門,讓他們通過禮佛忏悔等方法,而消除罪惡業障;從而保護他們的信心,使他們逐漸遠離愚癡和我慢,出離邪見之網的緣故。”
“第六、是爲了開示修習止觀法門,以便對治凡夫和二乘人心中過失的緣故。”
“第七、是爲了開示專心念佛求生淨土的方便法門,以便那些怯弱衆生,能夠往生到淨土當中見佛聞法,得到決定不退的真實信心的緣故。”
“第八、是爲了開示大乘教法的殊勝利益,勸導衆生勤奮修行的緣故。”
“有以上這些因緣,所以要造這部論。”
問:“上述這些法義,在佛經當中都已經具備,何必要重新講說呢?”
回答說:“佛陀經教當中,雖然已經具有這些法義;但因爲衆生的根機和修行的力量,各自不同,接受和悟解法義的因緣也千差萬別。比如,如來在世的時候,衆生的根機猛利,如來作爲說法之人,其身口意叁業也極爲殊勝。所以,世尊圓滿的法音,一經演說,各類衆生都能夠平等地得到悟解。這種情況下,就不必造論了。”
“在如來滅度以後,有的衆生,能夠運用自己的力量廣學多聞,從而得到悟解;”
“也有的衆生,能夠運用自己的力量,通過少量的聽聞經教,就可以獲得廣大的悟解;”
“或者有的衆生,智慧的根器比較遲鈍,需要借助于詳細廣博的論著,才能夠獲得悟解;”
“還有一些衆生,因爲廣大的經論,文字內容太多而煩惱,心中希望通過修持少量的文字,而包含多數法義,最終達成悟解。”
“鑒于上述因緣,這一部論,就是爲了從總體上,概括如來廣大深妙教法當中無量無邊法義的緣故而作。爲了最後一類衆生的緣故,應當講說此論。”
第二、立義分
前文講說因緣分完畢,繼續講說立義分,樹立大乘正義。
“所謂大乘,從總體上來說,有兩個方面。那兩個方面呢?第一是法;第二是法義。”
“這裏所說的法,其實就是一切衆生所共有的心。這個心已經包括了一切世間法和出世間法。依賴于這個心,才能夠顯示大乘的真正含義。爲什麼呢?因爲這個心的真如相,就顯示了大乘之體;這個心的生滅因緣相,能夠顯示大乘本具的體、相、用叁大的緣故。”
“這裏所說的法義,共有叁種。哪叁種呢?第一、體大,就是說一切萬法平等具有真如本性,在聖不增,在凡不減,無差別的緣故。”
“第二、相大,就是說如來藏當中,圓滿具備無量無邊自性功德的緣故。”
“第叁、用大,這個大乘心法,能夠生起一切世間法和出世間法善因果的緣故;它也是一切諸佛在本來因地,所乘坐之妙法的緣故;乃至于一切菩薩,都是乘坐這個大乘心法到達如來究竟圓滿果地的緣故。”
第叁、解釋分
前文講說立義分完畢,繼續講說解釋分,解釋大乘法義。
“解釋大乘法義分爲叁個方面。那叁個方面呢?第一、顯示正義;第二、對治邪執;第叁、分別發趣道相。”
第一、顯示正義
“所謂的顯示正義,在這一個大乘心法當中,可以分爲兩種法門。哪兩種呢?一、心真如門;二、心生滅門。它們分別能夠總括包容一切萬法。其中的含義是什麼呢?因爲這兩個法門,沒有辦法相分離的緣故。”
一、心真如門
“所謂的心真如門,也就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就是說心性從來不曾産生,也永遠不會滅亡。一切看似缤紛繁雜的各種事物,只是因爲心中的妄想念頭才顯示出了差別;倘若能夠離開妄想念頭的話,就沒有了一切境界的樣子。因此,一切萬法,從根本上來說,遠離語言文字之相;遠離虛假名字之相;遠離心念分別之相。其本質究竟平等;其本性沒有絲毫生滅變異;其本源沒有辦法被破壞。一切的一切,全都只是一心而已,所以叫做真如。”
(問:“爲什麼一切法遠離語言文字之相,遠離名字之相呢?)
答:“因爲一切語言文字,以及名字,都沒有任何真實的內容。”
(問:“爲什麼一切法遠離心念分別之相呢?)
答:“因爲一切法只是隨著妄想念頭而顯現,其本性是了不可得的。”
(問:“倘若語言名字相和心念分別相都遠離的話,什麼是真如相呢?)
答:“這裏所說的真如,沒有任何相貌。”
(問:“既然已經遠離名字相,爲什麼還會有真如這個名字呢?”
答:“這裏所說的真如,乃是語言文字的極致。只是借用文字,來除去對于文字的執著罷了,它也沒有什麼確定的名字相。”
(問:“既然遠離了名字和語言之相,這個真如還可以遠離嗎?)
答:“這個真如之體沒有什麼可遠離的,因爲一切法都是真如的緣故。”
(問:“是不是一切虛假語言名字都遠離了以後,只確立真如這一個法呢?)
答:“真如也沒有什麼好確立的。因爲一切法都和真如同體,沒有任何差別。要知道,一切萬法,超越了語言文字,也超越了心念分別,所以叫做真如。”
問:“倘若像您所說,真如超越了語言文字和心念分別的話。一切修行的衆生們,應當怎樣隨順這樣的法義,從而得以悟入真如呢?”
答:“倘若修行的人,能夠知道一切萬法,雖然可以方便言說;而實際上,卻根本沒有什麼能說的人,也沒有什麼可說的法。雖然可以因爲一切法而生起念頭,實際上,卻根本沒有什麼能念的我,也沒有什麼可念的法。這就叫做隨順的方法。像這樣隨順修行,一旦行到心體離念,就叫做悟入真如。”
“另外,這個一心真如當中,按照語言文字的分別表述,含有兩個方面的法義。哪兩個方面呢?(一)如實空。因爲一切妄念染法如實空的緣故,所以能夠顯現出究竟實相。(二)如實不空。因爲真如自體不生不滅,本來就圓滿具備種種無漏解脫自性功德的緣故。”
(一)如實空
“所謂的如實空,是說從無始以來,真如一心與一切虛妄汙染之法,從來就不相應的緣故。也就是說,真如一心從根本上遠離一切法之間的差別之相,因爲根本就沒有虛妄心念的緣故。”
“應當知道,這個真如自性,它既不是“有相”;也不是“無相”;既不是“非有相,非無相”;也不是“亦有相,亦無相”。它遠離有無四句的執著。”
“這個真如自性,與一切法之間,既不是“一相”;也不是“異相”;既不是“非一相,非異相”;也不是“亦一相,亦異相”。它也遠離一異四句的執著。”
“乃至于總說如實空的法義:就是因爲一切衆生有虛妄生滅心的緣故,在念念分別當中,與真如一心不相應,所以叫做如實空。倘若遠離了虛妄生滅心以後,在究竟實相當中,就沒有什麼可以空的了。”
(二)如實不空
“所謂的如實不空,前文已經顯發出了空而無妄的真如法體;這個真如法體,當體就是真如一心。這個真如一心,它不生不滅,恒常不變;而且,本有的清淨妙法在其中圓滿具足,所以叫做如實不空。但是,在這個不空當中,也沒有什麼有相的真實之法可以得到;因爲心體離念的境界不可思議,只有親自證得,才能與真如一心相應的緣故。”
二、心生滅門
“所謂的心生滅門,依賴于如來藏的緣故,所以有了生滅心念(譬如波濤依賴于海水而有)。雖然有了生滅心念,並不會破壞不生不滅的心體。這時,所謂的不生不滅心體與生滅心念相和合,既不是一體,也不是異體,名字叫做阿賴耶識。”
“這個阿賴耶識有兩種含義,能夠包容一切法,也能夠生起一切法。哪兩種含義呢?(一)覺義;(二)不覺義。”
(一)覺義
“所謂的覺義,就是指在念頭平息之際,本來離念的心體得以顯現。那個遠離念頭生滅相的本來心體,它平等于虛空法界,沒有不周遍的地方。于是,整個法界顯現爲沒有任何差別和對立的一味真心,這就是如來的平等法身。因爲這個平等法身是衆生本來就具有的,所以說一切衆生本來覺悟,稱之爲本覺。”
“爲什麼呢?這個本覺的名字和含義,是相對于始覺來說的。而這個始覺,所覺悟的就是本覺,實質是一樣的。所謂的始覺,相對于心體離念的本覺來說,一切衆生都在無明妄念當中,所以有了衆生的不覺;從不覺當中修行,一旦心體…
《《大乘起信論》白話(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