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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雲大師宗派融和想與實踐

  星雲大師宗派融和想與實踐

   釋有真、釋有慧

  星雲大師改革佛教的思想可說是來自他年少時的經曆。在經曆過民初的教難及佛教改革失敗史,使大師産生一種可以爲了佛教奉獻一生的強烈信念 。大師曾在日記中寫道:

   “我應該做的,我就去做﹗爲的只是讓這個時代知道有佛教、有出家人﹗尤其,身爲一個佛教徒,縱使沒有力量貢獻佛教,至少也應該護持佛教,這是每一個人應盡的責任﹗ ”

   星雲大師在二十世紀後期對佛教發展扮演重要的推手,尤其他所弘揚的“人間佛教”,更是佛教得以複興的重要原因。自一九八六年大師宣布退位並至美國西來寺閉關後,他猶如破殼而出的鳥,從佛光山出發開始全心投入向全球佛教界推行人間佛教理念的工作。然而分析大師國際弘法的談話,可以發現到在全力強調人間佛教之前,大師選擇先在教界內推廣的融和的概念。這個證據就在來年的《世界顯密佛學會議》 主題演說上:

   “佛教流傳至今,已不是某一地區的佛教,也不是某一教派的佛教,佛教的發展,主要是融合貫通──大小乘的融合貫通,南北傳的融合貫通,僧信中的融合貫通,兩衆間的融合貫通,傳統與現代的融合貫通……我們的主旨是佛教世界文化的發展,先從自我交流溝通、顯密融合,相行不悖,因爲百川河流同歸大海,佛教才能成其寬廣,才能成爲今日世界人類的一道光明! ”

   這一段話幫助我們了解融和的思想對大師而言與佛教的順利發展息息相關,而教界融和也是佛教未來發展必然的趨勢。因此,透過星雲大師宗派融和的思想來了解大師對推行人間佛教所做的努力,不失爲一個適當的研究起點。本文試圖藉由分析星雲大師“宗派融和”的诠釋與實踐,來論證“宗派融和”對推廣人間佛教的重要性,並期許能爲人間佛教的弘揚獻上一份微薄心意。

   二、星雲大師宗派融和的思想

   在時代的變遷中,教界改革早已是共識。然而,大師發現佛教需要改革的並不是教理教義上的問題,而是迷漫在教界內的本位主義 。仔細觀察大師宗派融合的思想,可以發現那完全是爲了對治這個本位主義而特別被強調出來的。大師打破各家本位主義的方式基本上可以用一個理念來貫串,那就是突顯彼此間所能共同接受的一致性,與包容區域文化所造成的差異性。後學將其歸納出以下幾個特點:

   (一)根本精神的一致性

   大師所強調的第一個一致性便是“佛教界只有一個教主”。雖然散播在全世界的佛教因地域不同,以至弘傳方式及日常行持的差異過大,讓製度無法統一,然而,卻可由思想上的共同點來尋求共識 。這個共識簡單的說就是大家共同的教主及大家想要弘揚佛法的願心。既然大家都認可應爲共同的教主及願心而努力,在共事時則可以“佛教第一”做爲最高指導原則,避免過多個別的價值觀影響整體佛教的發展。

   (二)基本教理的穩固性

   大師在提倡自己的融和思想時,首先要面對的就是教界對其基本精神的檢驗。換句話說,除非大師的融和思想能在佛教基本教理上得到圓滿的論證,否則無法于各宗派中獲得認可。對此,大師提出:“融和就是中道,中道才是真正的佛法。 ”;大師將融和定位爲佛教中道思想的具體實踐。以實踐面上來解釋就是要把握“同中存異,異中求同”的原則;融和並非全盤否定自己或對方既有價值,而是尋求一種“共生之道” 。

   (叁) 自他兩利的平等性

   許多教界人士對于“融和”這個理念如何被實踐帶有錯誤的聯想,尤其注重法脈傳承的佛教界,對于教界融和是否會喪失自己教派既有的特色持有疑慮,因而裹足不前。對此,大師一方面宣揚融和的平等真義以破除迷思;二方面強調覆巢之下無完卵,唯有融和才能帶來共存共榮的利益。“融和,是自他關系一致的。” 教界確實極需團結凝聚力量,但必需把握平等的原則 ,否則只會徒增心結。其實,大師心中的教界融和並非教理或教製上有所謂的“大一統”,而是期待教界能呈現和諧的“百花齊放”。因此,在這樣的思考脈絡下,就算是臺灣佛教界長期受到批評的“山頭主義”也不會是佛教根本的問題。大師甚至認爲:佛教內部宗派的多元化,一方面可以提供不同根器的人多樣的選擇;另一方面這也表示著佛法的興隆,否則中國的四大名山豈不成爲山頭主義的擁護者。 比起聚焦于山頭主義,更重要的是實踐立基于平等原則上的團結。因爲真正的融和並不會使各宗派失去各具特色的核心價值,反而可以吸收他人的長處來協助自己的發展,達成利益上的一致性。

   身爲一個宗教家,大師期待所有的佛教徒能夠“重新調整思想,重新估定價值” 。佛教發展至今,已成爲世界性的宗教,是“不容許各宗各派自高自大 。”佛教徒必需要抱持開放、積極的態度,並以建立共識、互有默契爲主軸,提倡彼此行事以佛教爲大體,相互提攜,包容尊重。而宗派的融和正是爲了找回佛教改革的動力,也是在精神面上真正的回到佛陀的本懷。

   叁、星雲大師宗派融和思想的實踐

   仔細觀察大師宣揚融和的方式時,我們會發現他其實說的並不多。比起將自己的融和理論、思想做出完整的诠釋甚或落實在文字上,更多的時候他是以實際的行動來引領大衆的思潮。這種帶動教界融和的思想或形式,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 深化的組織內部教育

   一個理念要落實必須在群衆中得到群體意識的認可。所以大師在宣揚融和理念時,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向徒衆、信徒傳達這樣的理念。本位主義的形成與宗派內的排外性有一定的相關,因此大師在爲徒衆建立基本行事准則的宗門思想時,就一再強調:

   “佛光人不可以私收徒衆,要把徒衆還給常住,甚至還給佛教。…… 。”

   “佛光人要有容人雅量……我們要有容許異己的雅量……不要強人同己……不必人人順我…… 。”

   “佛光人該有八種性格:(一)人間的喜樂性格(二)大衆的融和性格…… 。”

   此外,在信衆組織-國際佛光會的建立上,大師也充分展現其融和思想,一方面組織本身在成員的組成上並無排斥任何一宗派或寺院,反倒定位爲全世界有心的佛教人士所共有;二方面在每年對國際佛光會 的主題演說上,大師更是直接、間接將融和理念不斷的散播出去。主題雖然不同,但是傳達的理念無非是希望大衆由內心到外行、由個人到社會、由區域到世界、由最初一念的“歡喜與融和” 開始,去完成當代佛教徒無負于過去、現在與未來當有的使命。

   (二) 無私的共生行事理念

   融和是以“佛教第一”做爲行事方針,而確切奉行這個准則的大師所展現的便是教界所贊譽的無私領導風範。提攜同道與後進對大師而言是他的本分事,因爲“唯有人人布施歡喜,才能相互融合 。”比方說派遣弟子協助成就臺灣靈岩山寺第一次傳授叁壇大戒 、爲同道們陸續爭取、介紹弘法布教的道場 、甚至面對舉世矚目的榮譽,也能歡喜成就他人 。因爲大師“不願大家『同歸于盡』,讓佛教蒙害,而希望佛法廣被,衆生有福。 ”

   (叁)團結的佛教組織形象

   大師提倡的教界融和所予人的印象並非單純、柔性的各派互相包容提攜。實際上,大師提倡教派融和的根本目的就是爲了弘揚人間佛教,所以爲了整體佛教的未來,有時團結力量的展現也是大師融和思想在實踐面上的另一種風貌。

   比方說分析過去的佛教事件,可以發現一直以來外界對佛教有諸多既定印象,一方面認爲佛教界像一盤散沙,另一方面誤解佛教徒的慈悲觀是沒有原則的濫慈悲。在這種狀況下,有心人士看准佛教界無法團結,趁機見縫插針爭取自己的利益。即便佛教界遭到外界明顯的不尊重對待,大衆仍是認爲佛教徒就應該是忍氣吞聲無所反擊;一但佛教徒積極爭取權益,就指責其太過激進。更可悲的是傳播媒體也依著舊有的錯誤印象來鋪陳事件報導,以致誤解越來越深,更加使佛教在社會中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與地位。

   這種情形在一九九四年發生于臺北市的“觀音不要走”事件中最爲明顯。一開始教界內缺乏統一共識 ,以至于事件發展到必需訴諸公衆輿論來裁決的地步。當時大師認爲事件繼續發展下去,將會讓臺灣輿論界對佛教界整體觀感誤解加深,更會影響臺灣佛教未來的發展,所以觀音非留下不可。 最後事件在國際佛光會響應大師打破沈默的決定,提議發動叁百多輛遊覽車北上參加“繞佛護觀音”的活動之後畫下句點。當時大雄精舍的明光法師在事情圓滿落幕後說:“(佛教徒)靜坐代表一種決心,但還是要圓滿、融和。星雲大師最後融和了市長、議長、及各界的意見,終于巧妙的將此事解決,皆大歡喜。……因爲大師肯站出來……讓他們(臺灣社會)感受到佛教界的力量 ”。大師則感歎的說:“佛教界應記取『團結就是力量』的教訓 。”

   另一方面,觀音事件也讓大師看到傳播媒體對輿論塑造的力量,尤其是媒體分析事件解讀的角度與佛教界的行事作風有所差距,而媒體又習于片段式的抓取數據,因此在佛教事件的解讀上時有失誤。 對此,大師除了一再呼籲教界“我們要自己寫曆史”之外,也希望佛教界能對自己的處境有所自覺:唯有團結展現力量才能重塑社會形象,要學習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與地位,並獲得社會的敬重,佛教才有未來。

   後學認爲教界確確實實的記取教訓,八年後,臺灣佛教界因爲共同迎請佛指舍利來臺的盛事,在公衆眼前留下了前所未有的大團結印象,同時也樹立了佛教良好的形象。大師在對岸要求“星雲簽頭,聯合迎請,共同供奉,絕對安全”的原則下,串聯教界展現融和團結的力量。當時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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