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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心之法▪P2

  ..續本文上一頁尊者認爲:信行者爲貪行的同分,覺行者爲瞠行者的同分,尋行者爲癡行者的同分。所謂“同分"此爲俱有等同之成份或方面。所以,如了知貪相或貪性行可推知同分的信相或信性行的情況。又覺音尊者依據阿梨的意見和經驗,總結出了五項事以辨別某人的性行。此五項事是:“威儀"、“作業"、“用食"、“見物"和“法之現起"。如說:

  “染著者足迹曲起,瞠恚者的足迹尾長,愚者的足迹急壓";“貪行者見細小的喜悅事物而久視,有小德而執著;瞠行者見小過亦生瞠惱;癡行者無智力取舍辨別,聞人贊歎他亦贊歎"iii但此說並不可絕對的堅信,因爲世間沒有不變的事物。

  順適性行

  在了知性行或本性之後,下一步就是要依病服藥,要順適不同的性行和心理情況給以分別調理。自古至今對治的方法一般都分二步進行,即外調內治。內治上如:

  《坐禅叁昧經》中說:“若多欲人不淨法門治,若多瞠恚人慈心法門治,若多愚癡人思惟觀因緣法門治,若多思覺人代念息法門治,若多等分人念佛法門治,諸如是等種種病,種種法門治。"

  《五門禅經要用法》上說:“安般(念息)不淨二門(與)觀因緣此叁門有內外境界;念佛慈心緣外境界。若亂心多者教以安般,若貪愛多者教以不淨,若瞠恚多者教以慈心,若著我多者教以因緣,若心沒者教以念佛"。此內治之法,多數經論都有提及,但述說有廣略。《清淨道論》中說:“貪行者以修十不淨及身隨念的十一種業處爲適合,瞠行者以修四梵住及四色遍爲適合,癡行者與尋行者以修一入息隨念業處爲適合。信行者以修前六隨念爲適合。覺行者以修死念、止息隨念、四界差別及食厭想四種。其余六遍與四無色則適於一切行者。又於遍中,小所緣適於尋行者,而無量所緣適於癡行者。如下說明:

  貪行者修:膨漲相、青瘀相、膿爛相、斷壞相、食殘相、散亂相、斬斷離散相、血塗相、蟲聚相、骸骨相、和身隨念

  瞠行者修:慈、悲、喜、舍、青遍、黃遍、赤遍、白遍

  癡行者與尋行修:入出息隨念

  信行者修:佛隨念、法隨念、僧隨念、戒隨念、舍隨念、天隨念、

  覺行者修:死隨念、入出息隨念、四界差別爲一差別、食厭想

  一切行者修:地遍、水遍、火遍、風遍、光遍、限定遍、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

  尋行者修:小所緣

  癡行者修:無量所緣

  關於外調,就是使外在的條件,如所在環境所住之處,所食所用,所聞所見,都要有助於內治;其方法是在修定期間,斷除那些能引起和增生性行和劣習慣的外緣等。

  對貪愛偏重的行者來說,他的住處應置於不淨地、山窟、草舍、荒涼充滿蝙蝠之地,其床椅應是惡形醜色,能使一見而生厭的;衣服則應如褴褛面餅似的,衣缽亦應醜如頭蓋骨一樣可厭,行破舊路入牛欄村以得食;見形貌醜惡,衣著汙垢,臭氣厭惡之人爲適當;食粗糙壞色食以充饑即可。他的威儀則以立或經行爲適當。於所緣之境,當於青等色遍之中取其不淨之色。這些是貪愛偏重的行者所適當的外調治,是得定的外緣。

  對於瞠恚偏重的行者來說,他的住所,以不高不低,具備樹蔭和水,有好的隔壁柱子和階梯,飾以美好的花環藤飾以及種種的輝耀繪畫,平滑柔軟的地面,如梵宮一樣,以各種彩花雲布來作美好的嚴飾天蓋;配以清淨悅意的床椅,撒滿芳香的花香,能令一見而生喜悅者爲適當。走清淨平坦無有危險或有莊嚴設備的路;用無寄生蟲而又清潔完好之床椅;著優美的支那綢、蘇摩羅綢、絲布、細棉布、細布等製成的衣,並染以沙門的優等顔色;其缽(指餐具)以極清淨的鋼鐵所製爲宜;入受歡迎恭敬的村舍,見美麗可愛,浴淨塗油,有薰香花香,著彩色潔淨悅意衣服及配有裝飾的人。食具有色香美味及養分可悅之食;一切以優勝隨其所願爲宜。他的威儀則以臥或坐爲宜。其所緣之境,於青等色遍中,則以任何極淨之色爲適宜。

  對癡愚偏重的行者來說,他的住處以四方無有障礙物,以坐在那裏能見到四方空曠爲適宜。其威儀則以經行爲適當。他所緣之境不應以小米篩和茶盤那樣大,因爲小的空間會使他更愚昧;所以用廣大之遍爲宜。其它方面,如對瞠恚行所說同樣。

  對信偏重的行者來說,則一切對瞠行者所說的都同樣的適宜。於所緣境中則以六隨念處爲適宜。覺行者的住處在一切處,沒有不適合的。

  對尋思偏重的行者,若他的住處是面向四方的空處,坐在那裏可以見到美麗的園林池塘和村鎮與青山等,是不適宜的,因爲那是尋思散亂的緣;所以應住山洞石洞和森林所蔽的住所。他所緣的境不宜廣大,因爲那是尋思散亂之緣,故以小爲宜。其它方面如同貪行一樣

  另外,《清淨道論》中提到了十種障礙和不利於修定的事項,並讓修習者要具體問題具體對待。如修行者在所住之處熱心從事於修建等事,或管理貯藏物品,或對住所有期望,並且於心有所系縛,使其心不能專一修法,此:

  (1)住所便成了他修定的障礙。他應該盡快完結事務,或交出事務以令心專住於道。有些人若沒有親戚和外護的相伴,即使附近的寺院在講法他也不去聽,對於這樣的人;

  (2)親戚和家族成爲不利於修道的因緣和障礙;

  (3)資具對有些人來說,有可能會成爲不利於修道的因緣;若他因福報之故,時常接受資具和利養,准備和忙碌應接於祝頌隨喜之法,不得機會去作他的沙門之法時,資具便成了障礙,他應該去那些沒有人知道他的地方去修道;

  (4)學衆有可能會成爲教授修道的障礙,因爲教授得講授佛法給他的學生們,質問他們以了解他們的學得,或解答他們的疑慮,致使教授無有時間去行沙門法;所以徒衆或學衆是教授者修定的障道法;他應該先完成教學,或交付於教學給稱職者,再來修定;

  (5)若有朝聖之心,或某地方的人希望從他出家,或只有從他處才能得到資具,他的心正在“旅行"此類事上;他應先了此心事,圓滿此“旅行之心",以去除修定的障礙;然後行修定之法;

  (6)若某人有阿梨、和尚、門人、徒弟、同一和尚的同學、同一阿梨的師兄弟、父母和兄弟,若他們有病便是他修定的障礙;他應該看護他們,使其痊愈之後,或看護直到未終之期,再行修定之法。對於自己的父母應如對於和尚一樣;即使他們得了王位,若只希望自己的兒子看護,他應該照作;如果他們沒有藥料,應將自己所有的給他們;如若自己沒有應以行乞而募給他們。對於兄弟姐妹之類的直系親屬,可將自己的藥料借給他們;

  (7)對某些修業處(定境)的人來說,大量誦習或研究聖典是有障礙於修定的。如中部的誦持者勒梵長老向馬拉耶·勒梵長老求授禅法時,長老問:“賢者!你對於聖典學習的怎樣"?“尊者!我是精通中部的"。“賢者!中部不易研究,你誦習了根本五十經,再來誦中分五十經,誦完那分又得誦後分五十那麽,你還有作業處(定境)的時間嗎"?“尊者!我親近你,獲得了業處,即不看經了。"這位長老修了十九年的業處,未曾從事誦習,而在第二十年中證得了阿羅漢果。後來,他對爲誦習而來的比丘人們說:“諸賢者!我己二十年沒有看經了,但我仍能通曉";

  (8)有些人因這樣或那樣的原因具有凡夫的神通變化,這對修毗缽舍那(觀)的人來說是一種障礙,對修定的人則不然,因由得定而得神變故。【未完待續】

  【注釋】

  i、見葉均所譯《清淨道論》第89-90頁,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印行(1991年)。

  ii、新修大正大藏經第十五卷,。p。271ab。

  iii、見葉均所譯《清淨道論》第93-98頁,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印行(1991年)。

  

  刊載于《澳門佛教》18期

  

  

《定心之法》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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