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今錄之如下:“前二不迷。第一人者,謂諸有情已種上品善根,聞如是法如實解了,乃至現等正覺。第二人者,諸有情已種上品善根,乃至未能積集上品資糧,其性質直,雖無力思擇而不安自見取中,乃至唯是微細詳審明智所知,我何能解,自輕而住。第叁人者,謂諸有情乃至未能積集上品資糧,非質直性,雖有力能思擇廢立,而住自取中,彼若聽聞如是法已,于我甚深密意言說無力解了,雖生信解,隨言執著,謂一切法決定無性不生不滅,由此獲得無見無相見,撥一切相是無相,撥遍計所執依他圓成實相,依彼二性施設遍計所執,既撥無二性故,亦撥無遍計所執等者,此如叁論學者,著于空見,名惡取空,雖于我法起于法想者,亦信無性之教法也,而非義中起于義想者,俱遣遍計所執不空余之二性,而于余之二性不空義中起于空想;乃至雖于教法生信故,福德增長,然于非義起執著故退失智慧;次明其人有二弟子,初其一同師見,第二弟子過其師見,于其教法亦撥不信,謂聞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等便生恐懼,言非佛語,是魔所說、作此解已,于諸聖典誹謗毀罵等。第四人,若謂衆生未種善根乃至性非質直,住自見取,彼聞是法不生信解,起非法想,起非義想,乃至撥爲虛僞。”
總起來說,第一種人不僅信仰佛陀“無實體性”的教法,而且運用理性如實通達了這一教法;第二種人信仰“無實體性”的教法,同時承認自己理性能力的淺薄,不足于評判這一深奧教法;第叁種人錯誤地運用了自己的理性能力,導致對“無實體性”教法的重大誤解;第四種人是自我偏見極其強烈的人,他們根本不相信這一教法是佛所說,事實上他們也不可能信仰佛陀的任何其他教法。
②無漏界:完全解除了痛苦煩惱、絕無錯失缺陷的最高生命境界。漏,漏失之義,即指由于生命行爲上的錯誤,導致生命漏失到痛苦煩惱的世俗狀態;無漏,則指徹底消除了生存行爲上的錯誤,生命再不致于漏失而流轉。
譯文
當時,勝義生菩薩又禀告佛陀說:世尊!諸佛富于意蘊的教法語言的確奇特、少見,它是微妙的,它是一切言說中最微妙的:它是深刻的,它是一切言說中至爲深刻的:它是難憑知性去透徹理解的,在人類的一切語言系統中,佛的語言是最難用知性來理解的。
世尊!根據我的體會,您這些說法的真正意思是這樣的:如果在意識處處計較所執著的實體以之爲依據的生命活動現象中,假借語言概念成立“物質聚集體”這樣一 類事物,包括“物質聚集體”的自身特性以及它與其他事物相互區別的特性,在此基礎上,可以進一步假借語言概念成立“物質聚集體”的産生、消亡、以及物質聚集體所引起的痛苦煩惱之解除與詳細知識等等,包括這些事物的自身特性以及其他事物相互區別的特性,那麼,這些以語言概念來描述的事物特性,一旦被意識執著爲是獨立存在的實體後,就被稱爲“意識之外獨立實體的存在樣態”,您就是針對存在的這一樣態來成立“意識之外獨立實體不存在的存在本性”之學理的。那意識處處計較所執著的實體以之爲依據的生命活動本身,就叫做“依據因緣條件流轉的生命樣態”,您就是根據存在的這一樣態來成立“生命過程沒有主宰實體的存在本性”以及“超越的存在本性”方面之學理:根據我現在理解到的佛陀教法之真實意蘊,我敢說,如果在意識處處計較處處執著的實體以之爲依據的存在之一切活動中都徹底排除了“實體”的任何存在性,這個絕對沒有任何實體的存在狀態,而在一切生命活動中突破實體執著後顯示出來的存在本性,作爲淨化後的精神結構之認識對象,就是圓滿成就的“存在實態”,您就是根據存在的這一樣態成立“超越的存在本性”的另一方面的學理。
對于“物質聚集體”的理解是這樣,對于構造有情生命的其他幾個成分聚集體也應這樣理解:對于構造身心的各類成分的理解是這樣,對于構造認識活動的十二個因素及其他方面也應這樣理解;同樣道理,對于生命流轉過程的十二個環節及其各方面也可作類似的觀察:對于四種資生方式以及每一種資生方式中的各方面也可作類似的觀察:對于構造有情身體的堅硬物質元素、流動物質元素、濕潤物質元素、燥熱物質元素以及空間框架、心識活動等六項事物以及每一樣事物的各方面也都可以作類似的觀察,廣而言之,對于構造宇宙萬象的十八種事物以及每一種事物各方面也都可以據此類推。
根據我現在對佛陀教法真實意義的領會,那麼,如果在意識處處計較所執著的實體以之爲依據的生命活動現象中,假借語言概念成立[第一條真理,生命是痛苦的] 以及關于生命痛苦現象的“詳細知識”等等事物,或者指謂其各自的特性,或者指謂其與其他事物相互區別的特性,這樣假借語言概念所成立的事物,一旦被意識當作認知對象予以實體化之後,就叫做“意識處處計較所虛構的實體存在樣態”,您就是根
據存在的這一樣態成立“意識之外獨立實體下存在的存在本性”之學理的。那被意識處處計較所執著的實體以之爲依據的生命活動現象本身就叫做“依據因緣條件流轉的生命樣態”,您就是根據存在的這一樣態成立“生命過程沒有主宰實體的存在本性”以及“超越的存在本性”之一個方面的。根據我現在對于佛陀教法真實意義的體會,我敢說,在意識執著的獨立實體以之爲依據的生命活動現象中,如果能徹底消除虛構實體的存在性,這個一切實體不存在的存在樣態,這個在一切生命現象中徹底突破主宰性實體觀念後顯示出來的存在本性,作爲淨化後的精神結構之認識對象,它就叫做“圓滿成就的存在實態”,您就是根據存在的這一樣態成立“超越的存在本性”的另一個方面的。
像對“生命是痛苦的”這一真理所作的理解那樣,對于其他叁條真理也可類似理解,像對佛陀教法中“四條真理”所作的理解那樣,對于“培養注意力的方法”、“ 培養意志力的方法”、“引發未來一切善行和智慧的心理品性之涵育”、“五種良善心理品性的發掘”、“良善心理品性的深化和提高”、“智慧決擇能力的開發”、“通向真理的八條正確生活道路”等等,對于上述種種修行觀念,也應在叁種存在本性 的學理框架下得到領會。
根據我現在對佛陀一切教法的理解,那麼,如果在意識處處計較所執著的實體以之爲依據的生命活動現象中,假借語言概念成立“使意識集中的方法”、“使意識集中的方法之功能”、“使意識集中的方法所消除的身心毛病”、“如何從精神分散狀態過渡到精神集中狀態”、“如何使精神集中的修行狀態得以穩定”等等這一類事物 ,包括它們各自的特性以及它們區別于其他事物的特性,這樣成立的事物特性一旦在意識中被實體化後,就叫做“意識處處計較所執著的實體存在樣態”,佛陀就是根據這一樣態成立“意識之外獨立實體不存在的存在本性”之學理的。意識虛構執著的獨立實體以之爲依據的生命活動現象本身就叫做“依據因緣條件流轉的生命樣態”,佛陀就是根據這一樣態成立“生命過程沒有主宰實體的存在本性”以及“超越的存在本性”這一方面的學理。根據我現在對佛陀教法的理解,那麼我敢說,假若在意識處處計較處處執著的實體以之爲依據的生命活動現象中,徹底排除獨立實體的存在性,這個一切實體不存在的存在樣態,及在一切生命現象中突破實體執著後顯示出來的存在本性,作爲淨化了的精神結構之認識對象,就叫做“圓滿成就的存在實態”,佛陀就是根據這一存在樣態成立那“超越的存在本性”的另一個方面的。
原典
爾時,勝義生菩薩複白佛言:世尊!諸佛如來密意語言甚奇,希有乃至微妙最微妙、甚深最甚深、難通達最難通達。
如是我今領解世尊所說義者,若于分別所行遍計所執相所依行相①中,假名安立以爲色蘊,或自性相,或差別相,假名安立爲色蘊生、爲色蘊滅、及爲色蘊永斷、遍知,或自性相,或差別相,是名遍計所執相,世尊依此施設諸法相無自性性。若即分別所行遍計所執相所依行相,是名依他起相,世尊依此施設諸法生無自性性,及一分勝義無自性性。如是我今領解世尊所說義者,若即于此分別所行遍計所執相所依行相中,由遍計所執相不成實故,即此自性無自性性、法無我真如清淨所緣,是名圓成實相,世尊依此施設一分勝義無自性性。
如于色蘊,如是于余蘊皆應廣說;如于諸蘊,如是于十二處,一一處中皆應廣說;于十二有支,一一支中皆應廣說;于四種食,一一食中皆應廣說;于六界、十八界,一一界中皆應廣說。
如是我今領解世尊所說義者,若于分別所行遍計所執相所依行相中,假名安立以爲苦谛,苦谛遍知,或自性相,或差別相,是名遍計所執相,世尊依此施設諸法相無自性性。若即分別所行遍計所執相所依行相,是名依他起相,世尊衣②此施設諸法生無自性性,及一分勝義無自性性。如是我今領解世尊所說義者,若即于此分別所行遍計所執相所依行相中,由遍計所執相不成實故,即此自性無自性性法無我真如清淨所緣,是名圓成實相,世尊依此施設一分勝義無自性性。
如于苦谛,如是于余谛皆應廣說。如于聖谛,如是于諸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中,一一皆應廣說。
如是我今領解世尊所說義者,若于分別所行遍計所執相所依行相中,假名安立以爲正定,及爲正定能治、所治,若正修未生令生、生已堅住不忘倍修增長廣大,或自性相,或差別相,是名遍計所執相,世尊依此施設諸法相無自性性。若即分別所行遍計所執相所依行相,是名依他起相,世尊依此施設諸法生無自性性,及一分勝義無自性性。如是我今領解世尊所說義者,若即于此分別所行遍計所執相所依行相中,由遍計所執相不成實故,即此自性無自性性。法無我真如清淨所緣,是名圓成實相,世尊依此施設諸法一分勝義無自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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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深密經譯注 無自性相品第五》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