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深密經譯注(六)——分別瑜伽品第六
●作者:程恭讓釋譯 星雲大師總監修
6與真理相應的淨化道路
譯文
當時,彌勒大菩薩禀告佛陀說:世尊!菩薩在成佛教法中著力改變日常思維結構 ,培養“心念相績的思維方法”和“觀照思維方法”,他究竟應依據什麼教理呢?他的修行生活歸宿于何處?
佛陀告訴彌勒菩薩說:善男子!菩薩應當把“一切存在現象都是假借語言概念成立的,其自身並無實體性”這一教理作爲理論依據,把成就最高最圓滿覺悟的誓願作爲修行生活的歸宿所在。菩薩立志成佛,決心把自己和其他生命都引導到自由安樂的圓滿境界裏來,爲了實現這一宏偉目標,他必須根據成佛教法的要求,努力培養“心念相績的思維方法”和“觀照思維方法”,以期改變日常之精神結構,使精神活動更能與真理相契合。
彌勒菩薩又禀告佛陀說:世尊!您曾說過四種認識境界:一是用思維比較、推度的認識境界,這一認識境界是心識變現的認識對象:二是消除比較推度後精神活動之認識境界,這一認識境界也是精神變現的産物;叁是以遍在于一切現象中的存在本性作爲認識對象:四是以一切事物圓滿實現其本性的真實存在狀態作爲認識的對象。現在,我想知道,在上述四種認識對象、認識境界中,哪些是心念相續的思維活動之認識對象,哪些是觀照思維的精神活動之認識對象,哪些是觀照思維和心念相績的思維這雙重精神活動的認識對象呢?
佛陀告訴彌勒菩薩說:善男子!消除比較、推度後的認識對象是心念相續的精神活動之境界,分析、推求的認識境界是觀照思維的活動對象,遍在于一切現象中的存在本性和一切事物圓滿實現其本性的存在實態是修行精神雙重活動的認識對象。
彌勒菩薩又請問佛陀說:世尊!那麼菩薩究竟怎樣依據上述四種精神活動的認識對象來改變自己的精神結構,以求得心念相續和觀照的思維能力呢?
佛陀告訴彌勒菩薩說:我想舉個例子回答你的問題。我爲菩薩們陳說的一切教法都應該看成是假借語言概念成立的,我的教法典籍共分十二個類別,這就是契經、應頌、記別、諷誦、自說、因緣、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法以及論議,這十二種題裁類型也都是假借語言概念成立的,不能把這些假借語言概念成立的教法類別當作一個一個實體去虛妄地加以執著。菩薩們對于如此成立的教法能夠認真聽講、虛心接受,能通曉其語言,能運用理性能力思考其中的道理,能領會和把握其中隱含的意蘊 。在此之後,菩薩獨自找一個幽靜的地方,把先前接受並研究過的教法拿出來,下決心要把它們領會透徹。
在這種誠心誠意的思考活動中,菩薩開始有意識地把注意力集中到精神活動自身的功能狀態之上,漸漸地使能思維的精神活動聯系成一片,其間不再有片刻的停頓和中斷。我們知道,一般人日常的思維狀況是這樣的,他們或者老是覺得精神疲倦困頓,無法再認真研究認識對象,或者總有其他的事情吸引了精神,使其不能專注于認識對象,前一種情況叫“昏沈”,後一種情況叫“散亂”。通過有意地改變思維結構,在修行人的身心上就會産生出一種感覺,身心輕快、安甯,遠離了“昏沈”和“散亂”的世俗精神狀態,這種身心輕快、安甯、精神專注于認識對象的生命活動狀態就叫做“心念相續的思維”,菩薩就這樣通過持久踐修來求得心念相續的思維能力。
在達到心念相績的思維狀態後,修行人又把思維的對象提出來,進行更深刻、更細致的觀察和思索,以便引發與真理相契合的確定性見解。此時修行人已經初步突破了能思維的心識與所思維的對象之間的對立,對峙關系,這就能對心念相續的思維活動之對象予以進一步的認識,能正確地思擇、觀察、分析至最精細的地步,也能把對象綜合在愈來愈廣大的思維範疇中;修行人能運用新的思維能力認識存在現象的各方面,也能突破現象本質:他能在安樂愉悅的精神狀態裏進行思考:能對存在的真實本性獲得確鑿的見地;能引生對善和惡兩種生命現象作瞬間決擇的智慧:能對四種真理獲得親切明晰的體會:這就叫做“觀照思維”,菩薩就這樣通過持久踐修來培養自己的觀照思維能力。簡略一句話,修行人通過改變日常的、世俗的思維結構,就能開發出與真理相契合的超越的精神功能。
原典
分別瑜伽①品第六
己爾時,慈氏菩薩②摩诃薩白佛言:世尊!菩薩何依、何住,于大乘中修奢摩他③、毗缽舍那④?
佛告慈氏菩薩曰:善男子!當知菩薩法假安立,及不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願,爲依、爲住,于大乘中修奢摩他、毗缽舍那。
慈氏菩薩複白佛言:如世尊說四種所緣境事⑤:一者有分別影像所緣境事⑥;二者無分別影像所緣境事⑦;叁者事邊際所緣境事⑧;四者所作成辦所緣境事⑨。于此四中幾是奢摩他所緣境事?幾是毗缽舍那所緣境事?幾是俱所緣境事? 佛告慈氏菩薩曰:善男子!一是奢摩他所緣境事,謂無分別影像;一是裏缽舍那所緣境事,謂有分別影像;二是俱所緣境事,謂事邊際所作成辦。
慈氏菩薩複白佛說:世尊!雲何菩薩依是四種奢摩他、毗缽舍那所緣境事,能求奢摩他、能善毗缽舍那?
佛告慈氏菩薩曰:善男子!如我爲諸菩薩所說法假安立,所謂契經、應誦、記別、飒誦、自說、因緣、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法、論議,菩薩于此善聽善受,言善通利,意善尋思,見善通達,即于如所善思惟法,獨處空閑作意思惟,複即于此能思惟心,內心相續作意思惟,如是正行多安住故,起身輕安及心輕安⑩,是名奢摩他,如是菩薩能求奢摩他。彼由獲得身心輕安爲所依故,即于如所善思惟法內叁摩地⑾所行影像,觀察勝解,舍離心相⑿,即于如是叁摩地影像所知義中,能正思擇最極思擇,周遍尋思,周遍伺察,若忍、若樂、若慧、若見、若觀,是名毗缽舍那,如是菩薩能善毗缽舍那。
注釋
①瑜伽:相應、契合之義。這個詞在佛教典籍裏既指認識與真理的同一,也指修行生活中特殊的思維方法或修行精神結構。真理與認識的同一,即智慧融入存在的真實本性,這是修行精神結構不斷發展不斷完善的必然結果,是最高程度的“瑜伽” 。 本節中的“瑜伽”則指修行過程中的“瑜伽”,我們將它譯爲“修行精神結構” 。
②慈氏菩薩:即彌勒菩薩。
③奢摩他:一般譯爲“止”,修行精神結構中的一個方面,可譯爲“心念相續的思維” 。
④毗缽舍那:一般譯爲“觀”,修行精神結構的一個方面,可譯爲“觀照思苎”。
⑤境事:境界、對象、事物之義。
⑥有分別影像所緣境事:被思維推求分析的認知對象,這一對象是認知心識變現的産物,所以稱爲“影像”。
⑦無分別影像所緣境事:沒有分析判斷的思維活動之對象,這一對象也是認知心識變現的産物,所以稱爲“影像”。
⑧事邊際所緣境事:慧景解釋說:“事邊際所緣境事者,即是十地中止觀所緣真如,真如遍滿一切事法,故名事邊際境,亦可法、物、事、有諸法,通名真如體,遍名事邊際。”這是說在菩薩修行地位上,其精神活動把遍布于一切存在現象中的存在本性作爲自己的認識對象,這個遍布于一切存在現象中的存在本性就叫做“事邊際所緣境事”。
⑨所作成辦所緣境事:慧景解釋說:“謂在佛地,佛地所作一切成辦,是故佛地上觀所緣名成辦境。”這是說,“所作成辦所緣境事”既不是一般人的認識對象,又不是修行聖人的認識對象,它是覺者的特殊認識對象。然“所作一切成辦”實即指修行人的精神結構正能完全契合于真理,換句話說,通過修行人精神結構的改變,已使存在的本性在現象中完全表現出來、實現出來,或在認識中完全澄明出來,因此它事實上就是指“一切事物圓滿實現其本性的狀態”,也就是指圓滿成就的存在實態。
⑩輕安:安甯、安樂的身心狀態,沒有昏沈和散亂的感覺。
⑾叁摩地:又譯爲“等持”、“正心行處”等,指精神安住一境而不動搖。今取其大意,譯爲“靜中思維”。
⑿舍離心相:心相,指日常認識活動狀態,日常認識活動的基本特征是,當認識發生時,有認知對象與認知活動間的對立,日常認識活動狀態因此可被稱爲“主客對立的思維模式”;大乘止觀修行就是要著力改變這一思維模式,突破主客對立,把精神從二元對峙狀態解放出來。據此,我們可將“舍離心相”譯成“舍棄了主客對立的思維模式”。
譯文
彌勒菩薩又禀告佛陀說:世尊!假如一個修行人有意識地把自己的認識活動作爲自己精神關注的重心,有意識地使自己的精神活動聯成一片,可是他還沒有達到身心輕快安甯的狀態,他仍然有困頓疲倦的感覺,也仍然分散注意力的事情發生,那麼,修行人有意識的自我調控的這一修行階段應當叫做什麼名字呢?
佛陀回答彌勒菩薩說:善男子!菩薩有意進行的這一自我調控還沒有與心念相續的思維狀態完全契合,它是在正確修行觀念引導下進行的精神訓練,通過這一精神訓練就能逐漸引發出心念相續的思維功能來,所以我說,它是爲心念相績的思維結構之開發作准備的自我調控階段。
彌勒菩薩又問:世尊!如果一個修行人還沒有達到身心輕快安甯的狀態,他把所學的教法當作心念相績的思維活動之對象,對之進行有意識的觀察和研究,菩薩有意識地進行著的這種觀察和研究又應當叫做什麼名字呢?
佛陀回答說:善男子!菩薩這種觀察和研究還沒有與觀照思維狀態完全相契合,同樣是修行人在正確修行觀念引導下所進行的精神訓練,通過這種精神訓練,就能逐漸引發出觀照思維的功能狀態,所以我說,修行人有意進行的這一精神訓練是爲觀照思維的精神結構之開發作准備的自我調控階段。
彌勒菩薩又請問佛陀說:世尊!我現在想了解這樣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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