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諸聖教不得隨欲②是毗缽舍那障;樂相雜住,于少喜足,當知俱障。由第一故不能造修,由第二故所修加行不到究竟。
世尊!于五蓋③中幾是奢摩他障?幾是毗缽舍那障?幾是俱障?
善男子!掉舉惡作是奢摩他障;昏沈、睡眠、疑是毗缽舍那障;貪欲、嗔恚,當知俱障。
世尊!齊何名得奢摩他道圓滿清淨?
善男子!乃至所有惜沈睡眠正善除遣,齊是名得奢摩他道圓滿清淨。
世尊!齊何名得尾缽舍那道圓滿清淨?
善男子!乃至所有掉舉惡作正善除遣,齊是名得毗缽舍那道圓滿清淨。
注釋
①二縛:兩種系縛,即指下文的“相縛”和“鹿重縛”,前者指認知活動中的實體觀念,後者指實體觀念的心理潛勢力。二者都能束縛生命自由進化的本性,所以被稱作“縛” 。
②于諸聖教不得隨欲:奘譯此句較難解,菩提留支的譯文是“聖人所說一切善法得聞不喜”,意甚明朗。
③五蓋:蓋,覆護、障蔽之義,指五種障蔽心識的心理狀態。這五蓋是:(一)貪欲蓋,指貪戀貪著于世俗享受;(二)嗔恚蓋,指對不利于已不合于已的對象環境産生恨惡怨憤的情緒;(叁)睡眠蓋,指無知無覺、失去思維功能;(四)掉舉惡作蓋,指精神不能專注于對象及由之引起的後悔情緒;(五)疑蓋,指沒有決斷決擇的能力,心靈常處于懷疑狀態。
譯文
彌勒菩薩又問:世尊!如果一個菩薩致力于培養修行精神結構,已經能現實地控製自己的修行狀態,這時他要特別提防哪幾種錯誤的運思方式?
佛陀回答說:此時修行人要特別注意五種錯誤的運思,它們都能誘導心識,破壞剛剛創獲的修行精神結構。第一種叫做錯誤的意念走向:第二種叫做錯誤的外境追逐:第叁種叫做錯誤的內心貪戀:第四種叫做錯誤的客體觀念之執著;第五種叫做錯誤的主體觀念之執著。
善男子!如果一個修行人在精神改變即將成功之際,突然放棄了先前誓願成佛的廣大志向,用“放棄生命活動”的要求代替了“追求圓滿覺悟”的初衷,這就叫做錯誤的意念走向,如果一個修行人突然對美色、柔音、異香、奇味、妙觸這五類極富誘惑力的外界事物産生濃烈興趣,由自己的生存欲望爲主幹,攜帶種種伴隨著的心理情緒,肆無忌憚地向外境撲去,這就叫做錯誤的外境追逐:如果一個修行人一心一意地投入到那種一切思維活動不再發生的精神感受裏,牢牢守著這一似睡非睡的境界,或者他的精神更被此一狀態中的邪惡情緒所染汙了,以上這種運思就叫做錯誤的內心貪戀:如果修行人在培植新思維即將成功之際,卻把修行精神所變現的認識對象當作外部實體來思考,這就是錯誤的客體觀念之執著:如果修行人把自己的運思方向指向身體內部,他會對自己修行狀態下的身體産生出極爲真切的感受,根據內在的真切感受,他就在身體內部追求主宰性的自我,並由此激發驕慢之氣,這就是錯誤的主體觀念之執著。
彌勒菩薩又禀告佛陀說:世尊!根據我的理解,培育心念相續的思維和觀照思維,這項工作是貫穿在修行人的整個修行活動過程中的。那麼從菩薩初次邁入菩薩修行階位一直到成就最高覺悟爲止,在修行生活的每一級別、每一階位上,精神改變活動特別著眼于消除何種身心障礙呢?
佛陀回答說:善男子!精神改變活動在菩薩修行的初地,主要對治邪惡情緒、生命行爲、生存活動等染汙生命本性的事物的現實作用,諸種染汙生命本性的事物之現實作用能將生命引導到更痛苦、更無希望的生存狀態:在菩薩修行的二地,精神改變活動主要對治邪惡情緒極其細微的失控狀態,邪惡情緒失控後的任何細微作用都將對生命的淨化帶來不利的影響:在菩薩修行的叁地,精神改變活動主要著力清除對教法 的貪著心情,這種貪著情緒會妨害修行人對教法真谛的理解:在菩薩修行的四地,精神改變活動主要著力消除對修行境界的貪戀,修行人往往走不出內在感受的玄妙迷障:在菩薩修行的五地,精神改變活動致力于消除那種一向害怕生死流轉,一向欣羨圓滿安甯的心理,修行人的這種心理將引發錯誤的運思方式:在菩薩修行的六地,精神改變活動著力改變主觀意向的心理提示作用,在修行人的持續努力中,此種主觀意 的提示作用十分重要,但“提示,”不斷外化爲心理上的現實活動,自然就成了認識上的障礙;在菩薩修行的七地,精神改變活動主要著眼于消除主觀意向極爲隱蔽的“提示”作用,只有當一切提示作用不再存在時,修行人的生命活動方與真理融成一片: 在菩薩修行的八地,精神改變活動全力以赴地致力于開發生命中的巨大能量:在菩薩修行的九地,精神改變活動致力于清除語言障礙,開發出與真理相應的語言功能:在菩薩修行的第十地,精神改變活動致力于擴大生命的深度和廣度,使自由和真理能在生命中完完全全地實現出來。
善男子!精神改變活動在成佛的階位上,主要致力于消除那些最細微的心理障礙和知識障礙,由于徹底消除了以自我主體的實體化執著爲中心的心理障礙,生命就達到自由、安樂,由于徹底消除了以對對象客體的實體化執著爲中心的知識障礙,真理就能在一切存在上圓滿地獲得昭示:依據最圓滿的智慧與充分實現的真理,這就把存在的本性及生命的本性真實地開展出來了。
原典
世尊!若諸菩薩于奢摩他毗缽舍那現在前時,應知幾種心散動法?
善男子!應知五種:一者作意散動,二者外心散動,叁者內心散動,四者相散動,五者粗重散動。
善男子!若諸菩薩舍抄大乘相應作意,墮在聲聞獨覺相應諸作意中,當知是名作意散動;若于其外五種妙欲諸雜亂相,所有尋思隨煩惱中,及于其外所緣境中,從心流散,當知是名外心散動;若由惜沈及以睡眠,或由沈沒或由愛味叁摩缽底,或由隨一叁摩缽底諸隨煩惱之所染汙,當知足名內心散動;若依外相,于內等持所行諸相,作意思惟名相散動;若內作意爲緣,生起所有諸受,由粗重身計我起慢,當知是名粗重散動。
世尊!此奢摩他毗缽舍那從初菩薩地乃至如來地,能對治何障?
善男子!此奢摩他毗缽舍那,于初地中對治惡趣煩惱業生雜染障;第二地中對治微細誤犯現行障;第叁地中對治欲貪障;第四地中對治定愛①及法愛②障;第五地中對治生死涅槃一向背趣障;第六地中封治相多現行障;第七地中對治細相現行障;第八地中對治于無相作功用,及于有相不得自在障;第九地中封治于一切種善巧言辭不得自在障;第十地中對治不得圓滿法身證得障。
善男子!此奢摩他毗缽舍那,于如來地對治極微細、最極徽細煩惱障及所知障,由能永害如是障故,究竟證得無著無礙一切智見,依于所作成滿所緣,建立最極清淨法身。
注釋
①定愛:對于安甯安樂的精神感受之執著和偏愛。
②法愛:對教法的執著和貪戀。
譯文
彌勒菩薩又禀告佛陀說:世尊!菩薩是怎樣通過培養修行精神結構,勤勉地改變著自己的精神活動,以致于最後親身實現了最高最圓滿的覺悟?
佛陀告訴彌勒菩薩說:善男子!現實修行生活的具體展開過程是這樣的:當菩薩們已經對修行精神結構的要領有所體會後,他就運用奇妙的認識方式對自己所接受所思考的有關存在真實本性的七種道理,進行反複觀察、反複研究、在與真理相應的思維方式裏深入思考著存在的真實本性:由于他們對對象的認識是根據存在之本性而來,所以在他們的認知活動裏能舍棄微細實體觀念的任何現實作用,連微細的實體觀念都舍棄掉了,更何競爭那些粗顯的實體執著呢?
善男子!讓我們在此稍稍仔細地討論一下。那所謂的“微細實體觀念]是多種多樣的,修行人愈是深切地改變著自己的思維結構,也就愈能逼真地體會到它們的糾纏。舉例說來,有心識對對象的執取、對對象的感受、對對象的分析判斷、心識或染汙或淨化的活動等等,每一種精神活動每一種生命動作裏都有實體觀念摻雜于其間:有關于內部主體的觀念,有關于外部客體的觀念,有時候這兩種觀念又混雜在一起發揮作用,有執著于利濟其他生命的觀念,有執著于正確知識的觀念,有執著于存在本陸的觀念、有執著于四種真理的觀念,有執著于生命現象生滅造作、變動不居的觀念,有執著于生命現象無生滅無造作的觀念,有執著于事物常住不動的觀念,有執著于事物刹那變遷的觀念,有執著于生命現象痛苦煩惱的觀念,有執著于一切煩惱痛苦均不存在的觀念,有執著于生命型態種類差別的觀念,有執著于貫穿種類差別的共性之觀念,有執著于語言稱謂背後實體存在的觀念,有執著于生命活動主宰實體不存在的觀念,有執著一切存在現象中主宰實體不存在的觀念,等等:針對教法道理的每一理解裏,也都有實體觀念介入于其間。
以上諸種細密繁雜的實體執著之現實活動均能被修行中的心識活動所摒棄,心識既然恒常地處在此一自我改變的修行過程中,在修行活動的每時每刻,修行人就能針對著束縛生命自由的事物、覆蓋生命本性的事物以及引誘精神錯誤運思的事物,有目的的、有意識的強化著克服這些邪惡事物的方法。
在此之後,修行人對有關七種存在本性的道理,就分別産生出親切體認它們的奇妙智慧,到此地步,就可以說,修行人已經“看見”存在的真實本性了。他此時不必再運用知性、理性去推測存在本性是什麼,他直接地現實地認識到了存在之本性。由于創獲親切體認存在本性的奇妙智慧,就可以說修行人已經步入舍棄世俗生命形式的正確道路,已經進入真理的家園,這就爲修行人贏得菩薩修行中的第一地。再者,修行人在“看見”存在本性以前,已經可以對兩種思維對象進行認知,即有分析判斷的作爲認知精神活動之産物的思維對象和無分析判斷的作爲認知精神活動之産物的思維對象。現在,修行人既已能現實地“看見”真理,他在認知功能上自然會…
《解深密經譯注 分別瑜伽品第六》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