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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一 (3)

  卯二、第二義(分叁科) 辰一、顯色

  又顯色者:謂若色顯了,眼識所行

  現在的文是說眼識所緣慮的境界。這眼識所緣這個地方是「別辨相」,就是一條一條的,一樣一樣的說明它的相貌,這裏分叁科。第一科是「第一義」。第二科是「第二義」。現在這個第二義裏面是說什麼呢?就是說這個所緣的色法,得名的所以。昨天說過,在黑板上寫過,得名的原因。爲什麼叫做「顯」?爲什麼叫做「形」?爲什麼叫做「表」?「顯、形、表」這叁個名稱的原因,安立這樣名稱的理由,這樣意思。現在先說這個「顯色」的理由。

  這意思是說這色法顯了,就是它很明顯的,很顯著的能令你明了,很顯著的,不是很隱晦。這個他的顔色很明顯的顯現出來,使令你注目,能引起你的注意,這樣多的顔色,很多,但是光明的顔色他很顯著,那麼在這一方面立名字爲之「顯」是這樣意思。

  「眼識所行」,它是眼識所活動的境界,別的不行,耳識、鼻識、舌識、身識都不行,都不能在這上面活動,只有眼識可以在這個色上活動,這就是「眼識所行」。這就是「顯色」立名的一個所以,立名的原因。

  

  辰二、形色

  形色者:謂若色積集長短等分別相。

  這以下解釋「形色」立名的原因。「謂若色積集」,這意思是說若是這個「色」法的「積集」,就是組識成就了,它也是衆緣所生,所以叫做「積集」。「長短等分別相」,這個色法因緣成就的時候,成就的是「長」的形相、成就的是「短」的形相,而這「長短」形相,長短方圓等形相。這些形相,當然形相本身並沒有說話,說它:「我是長、我是短」沒有說這話。是由人的分別,說這是長、這是短,這是不決定的。對短就說長,對長就說短;對這短就說它是長,對另外更長,就說它是短了。所以這是一個「分別相」。這是形相,這底下是說「表色」。

  

  辰叁、表色

  表色者:謂即此積集色,生滅相續,由變異因,于先生處,不複重生。轉于異處,或無間、或有間、或近、或遠差別生。或即于此處異生,是名表色。

  「表色」,由內心的活動表現在外邊的相貌,叫做「表色」。「謂即此積集色」,也就是這因緣「積集」的「色」法。「生滅相續」,它是那剎那生滅而不中斷的,是相續地生滅的。「由變異因,于先生處,不複重生」:這個「生滅相續」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如果不相續,就沒有這件事了,就沒有「由變異因,于先生處,不複重生,轉于異處」這話,沒這件事了,因爲是剎那剎那相續的關系。「由變異因」,就這個色法的變化,有種種不同的變化的原因,原因主要的就是我們的心,我們的心是一切色法變化的原因。一切色法的變化,雖然也有其它的原因,但是主要是我們的心,主要是心,心在變化,這色就在變化。

  這個心,譬如說我們這個手要動,手本身是不會動的,因爲心有所求,去指揮這個手去動,所以手才會動。所以心動是變異的因,變異的一個原因。「于先生處,不複重生」,就是這個「表色」,說這個「表色」的相貌。原來這個心的意思是在這裏,在這裏這個手要這樣動,或者頭這樣動,或者腳這樣動;可是心又變了,心又改變主意了,又改變主意了,心一改變計畫了,就原來的那個心所指揮的出來的那個形相就停下來了,「不複重生」,不繼續重複的顯現出來了。「轉于異處」,就轉到另外一個地方去了。我現在在這裏,心裏面又有另一個想法,要到別的地方去了。所以外面的這個色法裏面,也就隨著心的變異就變異了。

  「或無間、或有間」:「或無間」,就是沒有間斷,譬如說我做這件事,就相續的把它做完了。雖然表現于外的這個色有變化,忽然間手動、忽然間頭動、忽然間腳動,忽然間這樣、忽然間那樣,但是沒有間斷的把這件事做完了,那麼這就叫做「無間」。「或有間」呢?,就是中間停下來了,不做這件事了。但是這件事,還是由心的命令,過了一段時間才繼續的把這件事做完,那麼叫做「有間」。「或近、或遠差別生」,這件事或者在距離近地方,或者遠的地方,有種種不同的這個「表色」現出來。「或即于此處變異生」,前面說是「轉于異處」,或者是沒有轉于異處,就在原來的地方有變化,「是名表色」,這叫做「表色」。

  

  卯叁、第叁義(分叁科) 辰一、顯色

  又顯色者:謂光明等差別。

  這是「第叁義」,「第叁義」,顯示色法的差別,每一個、每一種的、每一類的色法都是差別的。「又顯色者:謂光明等差別」,有光影、明暗,各式各樣的差別,這是「顯色」的差別。

  

  辰二、形色

  形色者:謂長短等積集差別。

  長、短、方、圓這也是有差別。

  

  辰叁、表色

  表色者:謂業用爲依,轉動差別。

  這個「表色」的差別指什麼說的呢?就是「業用」,就是你內心是業,內心動了就是叫做「業」。「業」者,動也。就是心動了,心發生作用了。以此爲依,以心動爲依,你的身相有轉動的差別;或者是行、住、坐、臥,各式各樣的差別;或者是取、舍、屈、伸等等差別。

  

  寅二、釋異名

  如是一切顯、形、表色,是眼所行、眼境界、眼識所行、眼識境界、眼識所緣;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名之差別。

  「如是一切顯、形、表色,是眼所行、眼境界」,這底下是解釋異名,解釋它的不同名稱,不同的名字。「如是」,像前面的這一大段文是說到「顯色」,一切的「顯色」、一切的「形色」、一切的「表色」,這麼多的色法是「眼所行、眼境界」,這兩句話指眼根說的。就是眼根能在這裏旅行,在這裏遊曆,這個眼根在這裏遊曆;耳根不可以在這裏遊曆,不可以。它是眼的境界,眼能夠領取這個境界,它能,這是眼根說。

  「眼識所行、眼識境界」,這是說這個識,依根了境。這個識,要依根爲所依,以境爲所緣。現在這麼多的色法,「顯色、形色、表色」,是「眼識所行」的「境界」,所旅行的境界,是眼所旅行的範圍,是眼識所領取的境界。「眼識所緣」,是眼識在這裏才能有緣慮的作用。「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名之差別」,這以前面說「眼根」和「眼識」,這又提到這個「意識」。就是這個「顯色、形色、表色」,不但是眼根、眼識,同時也是「意識」所行的地方,意識相應的境界。這個「所行」和「境界」,也有一點不同。這個「行」,不去分別誰行、誰不行,不去分別這件事,就是直接地就說這意識在這裏活動,就這樣。說到「境界」呢?就是不行,它在這個境界可以,在那個境界就不可以,就是有這個分別了。這在前面的眼根、眼識,很明顯的有這件事,它在色上可以相應,但在聲上就不可以。

  現在這裏說到「意識」,「意識」它的「所行」、它的「境界」,要比前五識寬,比前五識廣。前五識各別、各別的境界;但是「意識」就是完全都可以,完全都是可以。「意識所行、意識境界」,當然這是指人的,按照人的境界來說。如果天上的人的境界,那人就不如他們了。色界天的人,我們人間的人更是不可以,那就更不同了。這們肉眼的境界,對天眼的境界,就不是肉眼的境界了,這就是種種的不同了。現在是約人的境界說,說「意識境界,意識所緣,名之差別」。所緣的有「顯色」的名的差別,有「形色」的名,有「表色」的名的不同,是這樣意思。

  

  子二、好惡等叁

  又即此色,複有叁種:謂若好顯色、若惡顯色、若俱異顯色;似色顯現。

  前面是解釋「形色、顯色、表色」這叁個、叁類。現在說「好、惡等叁類」。「又即此」顯、形、表這種色法,「複有叁種」不同。「謂若」要「好」的「顯色、若惡」的「顯色」,不好的,令人不高興的,惡的顯色,醜陋的顯色。「若俱異顯色」,也不同意好,也不是好、也不是惡。這一切的色法,「似色顯現」。這些色法都是約第六意識來說的,分別它是好、不好,這第六意識才會分別,眼、眼識是不會分別這件事的,眼識不能這樣分別,所以這是指第六識說的。

  「似色顯現」,這「似色顯現」呢?這一切的色法都是阿賴耶識的變現。我們的眼識和意識去緣慮的這個色法,和阿賴耶識所顯現的色法是相似的。相似而不說就是,只是相似而已。意思是說阿賴耶識所變現的一切法,都是如化如幻的,就是依他起,都是如幻如化不真實的。但是我們的意識要去緣慮,就變成遍計執了,都認爲都是真實的了,這個真實是個錯誤,但是和阿賴耶識所變現的有點相似,那麼「似色顯現」這樣的意思。這個也可以說,阿賴耶識所變的如幻如化的一切的色法是不真實的,也可以說是畢竟空的,因爲這一切色法,一切色法本身是沒有的。說我這現在我就看見這屋子裏有一條龍在這裏飛,這條龍是沒有的,是我眼睛有問題。所以從這條龍的本身上看,是沒有這件事情,是畢竟空的。但我們就看見有一條龍,就是像真是有一條龍似的,所以叫做「似色顯現」這樣解釋,也可以這樣解釋,「似色顯現」。

  說這樣解釋,這就有唯識觀的意味了,就是由凡夫的境界向聖人的境界去了,向聖人的境界去了,不同于凡夫了。凡夫就是這樣,這是好的、這是美的、這是醜陋的,這也不美、也不醜陋,認爲都是真實的。若是聖人呢?都是假的,都是空的,沒有這回事情,所以是「似色顯現」。

  

  辛四、助伴 (分叁科) 王一、出體

  彼助伴者:謂彼俱有相應諸心所有法。謂作意、觸、受、想、思,及余眼識俱有相應諸心所有法

  這是第四科「助伴」。第一科是眼識的「自性」。第二科是眼識的「所依」:有「俱有依、等無間依、種子依」,眼識的自性,眼識的所依。第叁科,是眼識的「所緣」。前面說的「顯、形、表、好、惡、俱異」,這都是要「所緣」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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