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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叁 (7)▪P3

  ..續本文上一頁一種

  或立十一種,謂過去眼、未來眼、現在眼、內眼、外眼、粗眼、細眼、劣眼、妙眼、遠眼、近眼。

  「或立十一種」,十一種眼睛。謂過去的眼、未來的眼、「現在眼,內眼、外眼」。這個「內眼」就是自家的眼睛;「外眼」就是他人的眼睛,或者這麼說。「粗眼、細眼」:「粗眼」,或者說我們欲界衆生的眼睛,粗眼;「細眼」,就是色界天的眼睛。「劣眼」,就是應該是不善業所得到的眼。「妙眼」,那就是善業所得到的眼睛。還有是「遠眼、近眼」。「遠眼」,或者說是過去、未來的眼睛是遠眼;「近眼」就是現在得到的眼睛。

  這裏邊說「過去眼」、說「未來眼」、說「現在眼」,這裏面倒是有意思。就是我們以前的栽培不夠,得到的眼睛我們不滿意;但是這終究是要過去的,我們可以栽培,將來得個好眼睛,所以還有「未來眼」。如果是決定就是這樣子,那就不行了,不可以改變的了;現在還是可以改變的。

  

  巳二、例耳等(分二科) 午一、例同

  如眼如是,耳等亦爾。

  前面說眼,這麼底下說「耳等」。「耳等」,第一科是「例同」;第二科是「顯別」。如眼睛是這樣子,「耳等」也是這樣子,和前面一樣,意思是一樣。

  

  午二、顯別(分二科) 未一、標

  是中差別者,謂增叁、增四。

  「是中差別者」,這底下「顯別」。第一科是「標」,這裏面也有不同的地方,「謂增叁、增四」。

  

  未二、釋(分叁科) 申一、耳(分二科) 酉一、叁種

  叁種耳者,謂肉所纏耳、天耳、審谛耳。

  「叁種耳者:謂肉所纏耳」,這底下說不同的地方,可以增到叁、增到四,這個耳。

  這個增叁,叁種耳是什麼呢?「謂肉所纏耳」,就是我們看見的這個耳,肉所纏耳,這應該說是扶根塵。扶根塵是保護這個淨色根的耳,那麼就是正好是「肉所纏耳」。「天耳」,這是天上的人他們的耳,或者是得了色界四禅的人,入定的時候,他有天耳通的那種耳,叫天耳。「審谛耳」,這個審谛耳怎麼解釋呢?就像經上佛說法的時候告訴聽衆:『谛聽!谛聽!善思念之』,那麼這叫做「谛聽耳」。就是你注意的聽聞佛法,那叫做審谛耳。從這方面講,耳朵的重要能夠──是學習佛法的一個重要的條件。

  

  酉二、四種

  四種耳者,謂恒相續耳、不恒相續耳、高聽耳、非高聽耳。

  「四種耳」。前面說是叁種耳,這底下說四種耳。「謂恒相續耳、不恒相續耳」,這是和前面應該是一樣。「高聽耳、非高聽耳」,這是約它的作用說,就是學習佛法,聽聞善法,聽聞佛法能逐漸的使令你轉凡成聖,那麼就是高聽耳。「非高聽耳」,不學習佛法,一般世界上的事情不是「高聽耳」。

  

  申二、鼻舌(分二科) 酉一、叁種

  叁種鼻舌者,謂光淨、不光淨及被損。

  「叁種鼻舌者」,前邊是耳說完了,這底下說「鼻舌」。鼻舌分兩科,第一科「叁種」。「叁種鼻舌者:謂光淨,不光淨及被損」,這鼻舌說有叁種,一種是「光淨」的,就是很清淨的,沒有毛病。說是「不光淨」的,有毛病、不光淨。「及被損」,被破壞了。叁種。

  

  酉二、四種

  四種鼻舌者,謂恒相續、不恒相續、有識、無識。

  「四種鼻舌者,謂恒相續、不恒相續」,或者是「有識」、或者是「無識」,有這個分別,這四種。

  

  申叁、身(分二科) 酉一、叁種

  叁種身者,謂滓穢處,非滓穢處,及一切遍諸根所隨逐故。

  這底下第叁個說到「身」。這身的差別是什麼呢?「謂滓穢處、非滓穢處,及一切遍諸根所隨逐故」,有這叁種的不同。第一種,就是我們這個身體有汙穢的地方,那就是我們人間的人。人間的人要排泄這些問題,就是不清淨了、汙穢的這樣的身體。「非滓穢處」就是色界天以上,色界天的人清淨,欲界天也是不排泄,也比較清淨。欲界天的人他不排泄、也沒有病。所以可以說是「非滓穢」。若是色界天上的人的身體是大光明的境界,那是特別殊勝了,和我們欲界真是不能比了。所以,從經論上告訴我們的事情,人真是應該放下。

  「及一切遍諸根所隨逐故」,這是第叁種身。「一切遍諸根所隨逐故」,我們這個身體裏面,這個身根,我們通常說這個意根是很重要;但是身根也是非常重要的。這個身根,它是普遍到全體,是眼根、耳根、鼻根、舌根所隨逐的,你若沒有身根,那四個根放在什麼地方?所以有這麼一個情形:「一切遍諸根所隨逐故」的身體。

  

  酉二、四種

  四種身者,謂恒相續、不恒相續、有自然光、無自然光。

  那就是這個「恒相續、不恒相續」,就是在你的壽命這麼長之間,都是恒相續的,如果中間是斷了,就是「不恒相續」了。「有自然光」,那就是欲界天和色界天他們身體能發出來光明,自然的發出光明來。那麼我們的身體不能,我們人間的人不能發出自然的光明;或者人造的光明,可以。這是把眼、耳、鼻、舌、身這五根都說完了。

  

  辰二、意根(分十二科) 巳一、一種

  或立一種意。謂由識法義故。

  這裏第二科;把前五根說完,現在說第六意根。「意根」分十二科,第一科是「一種」,也是數目增加,計算它的差別。「一種意」是什麼呢?「謂由識法義故」,就是說,這個意它能夠認識法、認識義。「法」,就指能诠顯意義的這一切的名句文,是法;「義」,就是名句文所诠顯的道理,它裏面有什麼什麼義。這個能诠、所诠,這都是意識所認識的,有這樣功能的名之爲「意」,就這一種意。實在這「一種意」倒是說的很簡要。

  

  巳二、二種(分二科) 午一、標列

  或立二種:謂墮施設意、不墮施設意。

  這底下說二種,分兩科,第一科標列。「謂墮施設意,不墮施設意」,這是標出來,這底下解釋。

  

  午二、隨釋(分二科) 未一、第一義

  初謂了別名言者意,後謂嬰兒意。

  這底下解釋,先解釋第一種解釋。「初」,頭一個這個「墮施設義」怎麼講呢?就是你這個意,能了別名言的意,了別種種的名字。名字就是言。因爲你若沒有名就不能說話,一個名字、一個名字連接起來就是語言,所以名就是言。而這個「墮」字怎麼講?墮者,落也,降落的落。就是這個「施設」,「施設」是什麼呢?就是名、就是字、就是名句文,就是「施設」。這個名句文從那裏來的呢?就是有智慧的人安立出來的,他心裏面這樣分別、這樣思想;畫一畫,怎麼樣畫各式各樣的符號,施設出來的,所以這個「墮施設意」。就是施設種種的名言,落在你的心裏面,你的心能接受。能接受,那就是了別名言的意;如果這個名言不能落在你的身上、你的心裏面,落不上去,那就是不了名言。

  這樣說,這個「墮」字,「墮」有一個動詞的意思,這裏面也有一個學習的味道,你學習這個名言,在你內心裏面有了念心所;這念心所的力量,就是你積聚了很多的名言,這叫做「墮施設意」。如果你不接受、你沒有學過,你心裏面沒有積集這麼多的名言,那就不行了,那就是不墮施設意。

  頭一個是「了別名言者意」。後一個:「謂嬰兒意」,嬰兒的時候,他還不明白名言,不了,他還沒有開始學習名言。這樣說,如果是學習了一種文字,對另外一種文字沒有學過,那也可以說「不墮施設意」。不過,終究他心裏面有一種施設的,不是說完全沒有。這是第一個解釋。

  

  未二、第二義

  又初謂世間意,後謂出世間意。

  這是佛法的態度了。頭一個「墮施設意」是世間人,世間上的人他們的心意。或者說「墮施設意」是有學問的人;「不墮施設意」就是沒有學問的人,也可以這麼說。「後謂出世間意」,這是聖人了;「世間意」是凡夫。出世間的聖人,他心裏面也是有施設意的;但是,他在與第一義谛相應的時候,離一切名言相,離一切名言相的時候,就「不墮施設意」了,那就是超越了世間,不是凡夫境界了。

  我們種種的分別心、種種的煩惱,都是在分別那個地方,都在名言那個地方,不是在第一義谛那個地方。這個聖人就是從名言這個地方超越了,超越了名言達到無名言的地方,所以沒有煩惱了,沒有分別,沒有這些煩惱。我們不能超越名言,我們就是爲名言所困、爲煩惱所縛,所以是苦惱的。

  

  巳叁、叁種

  或立叁種,謂心、意、識。

  前邊是說兩種。這個也很有意思,「一種意,(謂)由識法義故」,有二種意,「墮施設意、不墮落施設意」。佛菩薩的智慧會這樣安立,也是有意思。

  「或立叁種,謂心、意、識」,由心、意、識來表示我們內心的差別,表示內心的差別。經過了人家有智慧人的解釋,我們才能夠有一點分別,什麼叫做「心、意、識」,你看這《俱舍論》才能看出來;你若不解釋,你就讀那文,讀不出來什麼事情。他解釋這個「心、意、識」怎麼解釋呢?似乎是這個識,這個識是面向外的,識色、聲、香、味、觸、法,這是「識」的意思。

  這個「意」是幹什麼的呢?意是爲識做依止處的,他去認識外邊的、去收集外邊的消息的時候,他要有個依止,以這個意做依止處,他才有力量去采訪各式各樣的消息,這叫做以意爲依止,去了別色、聲、香、味、觸、法,這叫做「識」,也叫做「意」。了別了以後,他得到了很多很多的名言、很多很多的消息,把它收集起來,是名爲「心」。

  這裏面綜合起來說就是:以「意」爲依止,向外,叫做「識」;「識」認識了很多的資料又收回來、又回來、又流回來,那叫做「心」。流出去叫「識」,流回來叫「心」,而以「意」爲依止的,以「意」爲依止的。這個《大毗婆沙論》上有好多種解釋,不止這一種。

  以「意」爲依止,向外去了別叫做「識」。這裏邊我看又有兩個意思。一個是認識外邊的境界,得到新的消息,這是一個意思。第二個意思,你以前收集的,你在心裏面得到的知識,也可以以「意」爲依止流通出去;流通出去這就是由心。這樣說這個「意」,也是意、也就是心。說爲「識」做依止的時候,就叫做「意」,作依止的時候就叫做意。把外邊得到來的新的知識,收集起來,收集回來叫做「心」。但是以「意」爲依止的時候,也有「心」的意思,也有這個「心」的意思,心裏有很多很多的智慧,這個智慧,在這個「識」向外活動的時候,有智慧的基礎,所以他內外並不是分開的,還是連貫在一起的,還是連貫的。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叁 (7)》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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