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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五 (7)▪P4

  ..續本文上一頁種子生」起。但是第二科呢?是「愛爲因」,愛來滋潤它,它才能生起。「愛」,是能滋潤的,「愛」是能滋潤;「種」,是所潤。前面那個業種子是所滋潤的,是所滋資潤。

  「由此所潤諸種子故,先所牽引,各別自體當得生起」,開始的時候,所造的淨不淨業,能牽引各別的果報,那個果報受愛的潤的時候,「當得生起」,才能夠生起,這個力量就是加強了。各別的善業,譬如說人,有人的業;這個諸天,有諸天的業,這個業是各別的;這愛倒不是,是通于一切的。不管你是那一種業,他要去得果報的時候,都是要用愛來幫助他的,所以愛是通,愛是共通的,通于一切的;業反倒是各別的。這有有通、有別的不同。

  是「如經言」,這是引經上說的話。「業爲感生因,愛爲生起因」,這個業應該包括名言種子和業種子,他是能招感果報的「生因」,「感生因」,也就是「牽引因」。「愛爲生起因」,有了愛了以後,那個業種子才能生起。所以若是你造了業,前生造了很多的業,或者今生也造了業,但是忽然間你出家,修學戒、定、慧,斷了愛的時候,那個業就不動了。雖然有業也不動了,不能令你生起果報,生起生死的果報,所以他入涅槃的時候,這一切業力不能動,不能,他不能發生作用,就是因爲沒有愛的關系,所以這個愛力量還是很大。愛的力量大,也就表示聖道的力量大,所以能令他不動,可見聖道的力量是更大了,「愛爲生起因」。

  

  巳四、結

  是故依有潤種子依處,施設生起因。

  所以前面「牽引因」,是一個因;「生起因」,又是一個因,還是和前面不一樣的。

  

  辰五、攝受因(分四科) 巳一、標

  依無間滅因依處,及依境界、根、作用、士用、真實見因依處、施設攝受因。

  現在是第五科「攝受因」。這個「攝受因」,除掉了前面的這個「牽引因、生起因」之外。這個「牽引因、生起因」綜合起來,都可以說是因緣,叫做「因緣」。就是剩余的一切的力量,幫助他生起的力量,就叫做「攝受因」,就是幫助他去得果報,還是要有其他的種子,很多的因緣的。這上面說「依無間滅因」,前面十五種裏面,有個「無間滅因」,「無間滅因依處」,我們以前講過。也就是每一類的識,前一念滅了,爲後一念生起的因緣,那麼就叫做「等無間滅因」,這是一個「依」止「處」。

  但是《成唯識論疏記》上解釋,前一念滅了,後一念才生起,所以前一念滅的識,是後一念識生起的一個條件。但是這種話是這麼說的,但是不是說這一念識已經滅了,才爲後一念識的生起的條件,這話又不是這樣說。這地方有點問題,有點曲折。就是已經滅了,就是沒有了,沒有了他不能作生起的條件的;是他在的時候,就是現在這一念心還沒滅,就說。說他若滅了,爲後一念識生起的因,話是這麼說的。這樣說,這個後一念就指未來說。現在這一念心若滅了,能引發後一念生起。因爲現在這一件事在,他才有作用;但是在滅的時候,才顯現出來,所以叫做「等無間滅」。這個地方有這麼一個曲折,有這麼一個曲折的。那麼是他在的時候,說他若滅了,能引起後一念識的生起。但是不是說,他滅了以後有這種作用;滅了是無法,無法是沒有作用的。那麼是有法,他在的時候有這個作用,爲什麼說滅呢?滅的時候才顯示出來,他這個作用才顯示出來。《成唯識論疏記》上,窺基大師有這樣解釋。這個地方可以再注意、再思惟一下。

  所以「依無間滅因依處」,及「依境界」,不只是如此,不只是「等無間滅因依處」,還要以「境界」爲依處,這個「境界」因,那個十五種裏面有個「境界」的。這個「境界」,就是所緣緣了。要有所緣緣,還要「根」。「根」,就是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這種各式各樣的「根」。「根」呢?就是增上緣了。「作用」,除掉了「等無間滅」這個緣,還要所緣緣,「根」是增上緣,另外還有個「作用」。「作用」呢?就是其他的這一些增上緣,還有其他的事情。譬如說是這個人他在造業的時候,他還要穿衣服,衣、食、住,乃至坐車、走路種種的這些因緣。譬如說他要做工的時候,可能是拿一個刀,或拿一個斧子,或者是拿什麼器具,這些都是有它的「作用」,都可以是叫「作用」。

  「士用」,這個「士用」是什麼呢?就是這個人,這個人他有這種精進的力量,肯努力去做這件事,有這麼多的條件,若沒有「士用」那還是不行。「士」,就是這個人,這個衆生,這個衆生本身要肯努力,不管是做善、是做惡,乃至修學聖道,都是要努力,這還是一個因緣,一個條件。

  「真實見因依處」:這個「真實見」,這是無漏的,就是得成聖道,已經得到了無漏的智慧了,觀一切法空無我、無我所的智慧,那是「真實見因依處」。這也是前面那十五因裏面有「真實見因依處」。

  「施設攝受因」,安立這個「攝受因」,這個「攝受因」包括這麼多的因,包括這個這個「無間滅」、還有「境界、根、作用、士用、真實見」,這一共是六個,來「施設」這個「攝受因」。就是除了前面的那麼多的因之外,還要加上這麼多的因,這個法才能成就,這個所生這個果,才能出現的。

  

  巳二、征

  所以者何?

  是問。

  

  巳叁、釋(分二科) 午一、有系法(分二科) 未一、舉欲系法

  由欲系諸法無間滅攝受故、境界攝受故、根攝受故、士用攝受故,彼諸行轉。

  「由欲系諸法無間滅攝受故」,這底下說出來,這底下是「有系法」。「有系法」先說這個「舉欲系法」。這個欲界的衆生,他這個所系,有系縛的這一切法,「欲系法」中的「無間滅」,這當然指心說。心法、心心所法,才有「無間滅」這件事,色法不論這件事。由「無間滅」的力量,他也有招感果的力量,使令所生法出現。「境界攝受故」,這個所緣境的力量,那麼「境界」也是各式各樣的境界,也有各式各樣不同的作用。「根攝受故」,當然這個心要發生作用,還要有「根」的力量。「作用攝受故」,你使用當時其余的一切的因緣,都包括在內,他也有他的力量。這個最重要的還有一個「士用攝受故」,就是人的力量。「諸行轉」,彼「諸行轉」。彼心、心所法才能活動的,才能活動;或者說是五蘊。諸「行」,指五蘊說,彼五蘊才能夠活動,才能活動的。

  

  未二、例色無色系法

  如欲系法如是,色無色系法亦爾。

  「如欲系法如是,色無色系法」也是這樣子。也是要這麼多的「攝受因」的,這是指有漏法說的。底下第二科「不系法」。

  

  午二、不系法

  或由真實見攝受故,余不系法轉。

  這個「真實見」,也就包括前面五個,再加「真實見」就是六個。這無漏法,就是六個;有漏法,這是五個,沒有這個「真實見」。現在是「不系法」,指無漏法說,就是有「真實見」。前五法,再加上「真實見」的力量,「余不系法轉」,那麼其余的這個無漏法,才能夠活動。譬如說你這個無漏的智慧成就了,你這個正念一提起,這無漏智慧一動,那麼他就能引發更強大的無漏的法出現,展轉的。譬如初果他在修正念的時候,就得到二果了,那就是他那個無漏的戒、定、慧,展轉殊勝生起了;那麼也能證得,能見到真理的無爲法,或者同時的這個心、心所法,也都有力量可以活動,所以叫做「余不系法轉」。

  

  巳四、結

  是故依無間滅、境界、根、作用、士用、真實見依處,施設攝受因。

  「是故依無間滅、境界」:「無間滅依處」、「境界依處」、「根依處」、「作用依處」,「士用依處」、「真實見依處,施設攝受因」,安立這個「攝受因」。就是幫助因緣去得果報,去成就所成就的作用,所成就的結果,這是說到「攝受因」的安立。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五 (7)》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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