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种子生」起。但是第二科呢?是「爱为因」,爱来滋润它,它才能生起。「爱」,是能滋润的,「爱」是能滋润;「种」,是所润。前面那个业种子是所滋润的,是所滋资润。
「由此所润诸种子故,先所牵引,各别自体当得生起」,开始的时候,所造的净不净业,能牵引各别的果报,那个果报受爱的润的时候,「当得生起」,才能够生起,这个力量就是加强了。各别的善业,譬如说人,有人的业;这个诸天,有诸天的业,这个业是各别的;这爱倒不是,是通于一切的。不管你是那一种业,他要去得果报的时候,都是要用爱来帮助他的,所以爱是通,爱是共通的,通于一切的;业反倒是各别的。这有有通、有别的不同。
是「如经言」,这是引经上说的话。「业为感生因,爱为生起因」,这个业应该包括名言种子和业种子,他是能招感果报的「生因」,「感生因」,也就是「牵引因」。「爱为生起因」,有了爱了以后,那个业种子才能生起。所以若是你造了业,前生造了很多的业,或者今生也造了业,但是忽然间你出家,修学戒、定、慧,断了爱的时候,那个业就不动了。虽然有业也不动了,不能令你生起果报,生起生死的果报,所以他入涅槃的时候,这一切业力不能动,不能,他不能发生作用,就是因为没有爱的关系,所以这个爱力量还是很大。爱的力量大,也就表示圣道的力量大,所以能令他不动,可见圣道的力量是更大了,「爱为生起因」。
巳四、结
是故依有润种子依处,施设生起因。
所以前面「牵引因」,是一个因;「生起因」,又是一个因,还是和前面不一样的。
辰五、摄受因(分四科) 巳一、标
依无间灭因依处,及依境界、根、作用、士用、真实见因依处、施设摄受因。
现在是第五科「摄受因」。这个「摄受因」,除掉了前面的这个「牵引因、生起因」之外。这个「牵引因、生起因」综合起来,都可以说是因缘,叫做「因缘」。就是剩余的一切的力量,帮助他生起的力量,就叫做「摄受因」,就是帮助他去得果报,还是要有其他的种子,很多的因缘的。这上面说「依无间灭因」,前面十五种里面,有个「无间灭因」,「无间灭因依处」,我们以前讲过。也就是每一类的识,前一念灭了,为后一念生起的因缘,那么就叫做「等无间灭因」,这是一个「依」止「处」。
但是《成唯识论疏记》上解释,前一念灭了,后一念才生起,所以前一念灭的识,是后一念识生起的一个条件。但是这种话是这么说的,但是不是说这一念识已经灭了,才为后一念识的生起的条件,这话又不是这样说。这地方有点问题,有点曲折。就是已经灭了,就是没有了,没有了他不能作生起的条件的;是他在的时候,就是现在这一念心还没灭,就说。说他若灭了,为后一念识生起的因,话是这么说的。这样说,这个后一念就指未来说。现在这一念心若灭了,能引发后一念生起。因为现在这一件事在,他才有作用;但是在灭的时候,才显现出来,所以叫做「等无间灭」。这个地方有这么一个曲折,有这么一个曲折的。那么是他在的时候,说他若灭了,能引起后一念识的生起。但是不是说,他灭了以后有这种作用;灭了是无法,无法是没有作用的。那么是有法,他在的时候有这个作用,为什么说灭呢?灭的时候才显示出来,他这个作用才显示出来。《成唯识论疏记》上,窥基大师有这样解释。这个地方可以再注意、再思惟一下。
所以「依无间灭因依处」,及「依境界」,不只是如此,不只是「等无间灭因依处」,还要以「境界」为依处,这个「境界」因,那个十五种里面有个「境界」的。这个「境界」,就是所缘缘了。要有所缘缘,还要「根」。「根」,就是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这种各式各样的「根」。「根」呢?就是增上缘了。「作用」,除掉了「等无间灭」这个缘,还要所缘缘,「根」是增上缘,另外还有个「作用」。「作用」呢?就是其他的这一些增上缘,还有其他的事情。譬如说是这个人他在造业的时候,他还要穿衣服,衣、食、住,乃至坐车、走路种种的这些因缘。譬如说他要做工的时候,可能是拿一个刀,或拿一个斧子,或者是拿什么器具,这些都是有它的「作用」,都可以是叫「作用」。
「士用」,这个「士用」是什么呢?就是这个人,这个人他有这种精进的力量,肯努力去做这件事,有这么多的条件,若没有「士用」那还是不行。「士」,就是这个人,这个众生,这个众生本身要肯努力,不管是做善、是做恶,乃至修学圣道,都是要努力,这还是一个因缘,一个条件。
「真实见因依处」:这个「真实见」,这是无漏的,就是得成圣道,已经得到了无漏的智慧了,观一切法空无我、无我所的智慧,那是「真实见因依处」。这也是前面那十五因里面有「真实见因依处」。
「施设摄受因」,安立这个「摄受因」,这个「摄受因」包括这么多的因,包括这个这个「无间灭」、还有「境界、根、作用、士用、真实见」,这一共是六个,来「施设」这个「摄受因」。就是除了前面的那么多的因之外,还要加上这么多的因,这个法才能成就,这个所生这个果,才能出现的。
巳二、征
所以者何?
是问。
巳三、释(分二科) 午一、有系法(分二科) 未一、举欲系法
由欲系诸法无间灭摄受故、境界摄受故、根摄受故、士用摄受故,彼诸行转。
「由欲系诸法无间灭摄受故」,这底下说出来,这底下是「有系法」。「有系法」先说这个「举欲系法」。这个欲界的众生,他这个所系,有系缚的这一切法,「欲系法」中的「无间灭」,这当然指心说。心法、心心所法,才有「无间灭」这件事,色法不论这件事。由「无间灭」的力量,他也有招感果的力量,使令所生法出现。「境界摄受故」,这个所缘境的力量,那么「境界」也是各式各样的境界,也有各式各样不同的作用。「根摄受故」,当然这个心要发生作用,还要有「根」的力量。「作用摄受故」,你使用当时其余的一切的因缘,都包括在内,他也有他的力量。这个最重要的还有一个「士用摄受故」,就是人的力量。「诸行转」,彼「诸行转」。彼心、心所法才能活动的,才能活动;或者说是五蕴。诸「行」,指五蕴说,彼五蕴才能够活动,才能活动的。
未二、例色无色系法
如欲系法如是,色无色系法亦尔。
「如欲系法如是,色无色系法」也是这样子。也是要这么多的「摄受因」的,这是指有漏法说的。底下第二科「不系法」。
午二、不系法
或由真实见摄受故,余不系法转。
这个「真实见」,也就包括前面五个,再加「真实见」就是六个。这无漏法,就是六个;有漏法,这是五个,没有这个「真实见」。现在是「不系法」,指无漏法说,就是有「真实见」。前五法,再加上「真实见」的力量,「余不系法转」,那么其余的这个无漏法,才能够活动。譬如说你这个无漏的智慧成就了,你这个正念一提起,这无漏智慧一动,那么他就能引发更强大的无漏的法出现,展转的。譬如初果他在修正念的时候,就得到二果了,那就是他那个无漏的戒、定、慧,展转殊胜生起了;那么也能证得,能见到真理的无为法,或者同时的这个心、心所法,也都有力量可以活动,所以叫做「余不系法转」。
巳四、结
是故依无间灭、境界、根、作用、士用、真实见依处,施设摄受因。
「是故依无间灭、境界」:「无间灭依处」、「境界依处」、「根依处」、「作用依处」,「士用依处」、「真实见依处,施设摄受因」,安立这个「摄受因」。就是帮助因缘去得果报,去成就所成就的作用,所成就的结果,这是说到「摄受因」的安立。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五 (7)》全文阅读结束。